專利名稱:待處理液體的臭氧處理程度的測定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臭氧處理液體的領域,正如已知的那樣,這種用臭氧處理也許在大量工業應用中使用例如,在環境方面(水和廢水處理等)、在用臭氧處理食品中(液體食品、尤其是飲料、用臭氧處理水洗滌食品如海產品或還有水果和蔬菜)、或在水產養殖業和魚類養殖業中(飼養場、或供給養魚塘的全部水或其中部分水、或使用現場的池塘都用臭氧處理)。
在考慮水產養殖業或魚類養殖業的飼養場情況時,盡管用臭氧處理這些飼養場已形成很廣泛的文獻主題(例如,可參閱有關申請人公司利益的法國專利申請書FR-9906567,該專利申請書涉及閉路操作的飼養場的臭氧處理),該專利文獻強調在處理供給池塘的水時有相當多的優點(健康的優點、生產率等),不過事實是,一些困難和問題仍然是涉及到臭氧化作用處理的使用,這些困難和問題尤其是涉及到這種事實,即用臭氧處理的殘留氧化性組份對耕種的物種可能是有毒的,不管它是介質中的殘留臭氧自身,還是由臭氧與介質(在海水情況下,尤其是鹽類)的臭氧化反應所產生的全部氧化性副產品。
還必須考慮到這一事實,即當臭氧注入水(或任何其它液體)中時,該臭氧的其中一部分在侵襲有機物如色素(colour)或細菌時,或是與水中存在的鹽類反應時,立即被水消耗掉,隨后實際上只產生臭氧或氧化劑殘留物,該殘留物可以考慮進行以研究中的應用為目標處理。
當然,目標式處理可以作各種改變,這取決于研究中的這種應用,和取決于每個使用現場所追求的技術條件,以便實現下述作用的其中一個或多個作用漂白、殺菌、除臭或水的凈化(除去有毒或不希望要的成份)。
關于這種臭氧被水(或者在最普遍應用情況下被液體)立即消耗,該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說成研究中水的“需臭氧量”。
下面,參考水處理的情況,同時考慮到這一事實,即這些處理(和有關聯的“需臭氧量”的見解)更普遍地應用于來源變化很大的液體。
因此,關于這種待處理水的“需臭氧量”,可以說這種需臭氧量表示臭氧立即被水消耗(甚至可以將它說成“吞沒”)的量;換句話說,這種“需臭氧量”因此是在(臭氧和/或氧化劑)殘留物在水中出現之前可以加入水中的臭氧量;它取決于待處理水的品質;待處理水這種需臭氧量的測定和產生的氧化劑或臭氧殘留物的測定,使它能計算出應用于研究中水的臭氧處理劑量。
因此,應用于研究中水的處理程度將作為下述其中一種功能測定在滿足研究中水的瞬時需要之后,待保持在水中的氧化劑或溶解的臭氧殘留物的功能,換句話說,按照研究中的處理所希望的效率的功能(例如,由其有效地得到所希望的殺菌效果的量)的功能;研究中使用現場的安全功能(地方法規或者可供選擇地,例如,在養魚場情況下不允許任何氧化劑和/或臭氧殘留物超過規定的停留時間△T)。
文獻記載了許多用于測定待處理水需臭氧量的現有技術方案,這些技術方案將在下面
圖1和圖2情況下更詳細地加以說明,圖1致力于一種可以說成是“分批”式解決方案的測定技術方案,而圖2致力于一種可以說成是“連續”測定的測定技術方案。
按照第一種用于測定待處理水需臭氧量的現有方法,將一種具有預定臭氧含量的氣體注入待處理的水樣中,將水樣攪拌,然后一方面,測定水中溶解的臭氧含量,及另一方面,測定位于樣品中液體水相上方氣相中的臭氧含量。
然后,用常用的守恒方程確定需臭氧量,該守恒方程涉及穿過氣體注入的初始臭氧量;攪拌之后水中溶解的臭氧含量;及在樣品的液相上方存在的氣相中氣態臭氧含量。
這種“分批”式測定方法的缺點特別地涉及在知道加入臭氧處理氣體的臭氧含量時所必需的準確度,而且還涉及這一事實,即為了定量地測定樣品(在它的液相中和在它的氣相中),必須抽吸出液體和氣體,這本身(在只有抽吸情況下)就已經使測量的結果不準確,因為臭氧然后自然地從液體介質中逸出。
現在按照第二種所謂的“連續”測定方法,一方面,將待處理的水,和另一方面,將臭氧處理的氣體輸送到一個連續泡罩塔式接觸器中,以便實現在接觸器中溶解,為的是在接觸器的出口處分析水及其溶解的臭氧殘留物,和未轉移的臭氧處理氣體(出口氣體)。
因此,看來這種連續測定方法肯定可靠,因而在文獻中被廣泛采用,但毫無疑問地,這種連續測定方法顯示出要求大量水來達到平衡及還要求采用相當多設備(許多分析器)的缺點,因此比較復雜和不很緊湊。
本發明的一個特別目的是解決上述與按照現有技術的測定方法有關的技術問題。
因此,按照本發明用于用臭氧處理待處理液體的程度(T)包括實施下列測量a)可采用大量上述待處理液體,該待處理液體的初始溶解氧化劑和/或臭氧含量為Ci;b)制造臭氧處理水的母液(從蒸餾水或軟化水開始),該臭氧處理水的母液具有規定的和恒定的溶解臭氧含量Cm;c)抽吸出一定體積的母液Vm,以便將它加入上述體積為Vi的樣品中;d)測量加入Vm母液后樣品中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臭氧的含量Cf,測量在加入母液之后立即進行和/或在加入母液后以預定的(規則的或不規則的)時間間隔進行;e)將待應用于上述液體的處理程度作為量值Ci-Cf的函數(因此,正如將要理解的,作為加入母液后樣品中存在的殘留氧化劑和臭氧的量與加入母液之前樣品中初始存在的殘留氧化劑和臭氧的量二者之間差值的函數)測定。
正如對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是顯而易見的那樣,臭氧處理水母液為了“具有規定的和恒定的溶解臭氧含量”,以飽和狀態得到將是有利的(這是為了盡可能避免自分解現象)正如已知的那樣,按照Henry定律,液體用一種溶解氣體(在本例中是臭氧)飽和是該液體本性和溫度的函數,而且也是注入的氣體中臭氧分壓的函數。
按照本發明的其中一個實施例,上述待處理液體是淡水,并且處理程度T用下述方式測定用下述公式計算水的耗臭氧量耗臭氧量=CmVm+CiVi-Cf(Vm+Vi),mg;用下述公式由其推導出上述待處理水的需臭氧量需臭氧量=耗臭氧量/Vi,mg/l;選擇處理程度T大于需臭氧量的數值。
正如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看了上述全部內容時將顯而易見的,選擇處理程度T大于需臭氧量的數值作為每種最終應用的函數,并因此,按照這種情況,作為使用現場所希望的殘留物的函數,及作為用于各種停留時間(見上面步驟d))的待處理水中臭氧和/或氧化劑持久性的函數。
按照在這種淡水情況下該方法的其中一個實施例,處理程度T大于需臭氧量的數值用下述方式選擇ⅰ)由研究中應用于上述待處理水所希望的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殘留物的數值,對其最終使用來說是已知的;ⅱ)對上述待處理水的研究中應用計算出處理點和最終用戶點之間的最小歷程時間(journey time)ΔTmin;ⅲ)通過按照步驟d),在加入母液后以一定時間間隔測量在加入Vm母液后樣品中殘留的氧化劑和/或溶解臭氧的含量Cf,計算出臭氧在待處理水中的持久性;ⅲⅰ)選擇處理程度作為其中一個函數;由研究中應用所希望的上述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殘留物的函數,和在加入母液Vm后經一定時間間隔ΔTmin之后,在前面的步驟ⅲ)期間測量的持久性Cf的函數。
按照本發明的其中另一個實施例,上述待處理液體是海水,并且然后進行逐次迭代法,以便確定最大抽吸體積Vmmax,這使它能在加入母液之后,立即得到含量Cf基本上等于含量Ci的數值,這是用下述方法做的如果Cf大于Ci,則抽吸出一部分母液體積Vn(Vn小于Vm)重復上列的步驟c)和d),直至得到含量Cf的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的數值(到約在0.01mg/l左右的范圍內);如果Cf基本上等于Ci,則抽吸出一部分母液體積Vn(Vn大于Vm)重復步驟c)和d),達到含量Cf的數值基本上等于Ci的數值(到約在0.01mg/l左右的范圍內);因此待處理水的需臭氧量相當于CmVmmax/Vi(mg/l);選擇處理程度T等于需臭氧量。
按照本發明的其中另一個實施例,上述待處理水是海水,然后進行逐次迭代法,以便確定最大抽吸體積Vmmax,這使它能在上述加入母液之后,經過一預定的時間△T之后,得到含量Cf的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的數值,這是用下述方法做的如果Cf大于Ci,則抽吸出一部分母液體積Vn(Vn小于Vm)重復上列的步驟c)和d),直至在上述預定的時間△T之后,得到含量Cf的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的數值(到約在0.01mg/l左右的范圍內);如果Cf基本上等于Ci,則抽吸出一部分母液體積Vn(Vn大于Vm)重復步驟c)和d),達到在上述預定的時間ΔT之后,含量Cf的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到約在0.01mg/l左右的范圍內);因此待處理水的需臭氧量相當于CmVmmax/Vi(mg/l);選擇處理程度T等于需臭氧量,并且現在準備一個反應器,用于用上述處理程度貯存這種處理過的水,該反應器能在隨后使用這種處理過的水之前,將這種處理過水貯存至少ΔT的時間。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于液體處理的過程,它是通過應用臭氧的處理程度T,將臭氧處理的氣體注入待處理的液體,該過程其特征在于通過應用上述測定方法,測定待應用于上述液體的處理程度T。
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面,使處理過程目標在于實現下列作用中的其中一個或多個作用漂白、殺菌或水的除臭,并且這種處理過的液體基本上用于洗滌食品或者水產養殖業或魚類養殖業飼養場,各種類型飼養場或供給養魚塘或使用現場池塘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水都用臭氧處理。
本發明的另一些特點和優點將從下面的說明中顯露出來,該說明完全是通過舉例說明并不加限制和參照附圖給出,其中圖1是按照如“分批”法所述的現有技術,用于測定需臭氧量方法的示意圖;圖2是按照如“連續”法所述的現有技術,用于測定需臭氧量方法的示意圖;圖3是按照本發明,用于測定需臭氧量方法其中一個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1示出有一個入口1,該入口1用于充氧的氣體,該殼氧的氣體在臭氧化發生器上于其出口處能產生一種臭氧處理氣體(用分析器3進行分析),此種臭氧處理氣體通到水樣4(其體積為Vi),以便注入該水樣4中。
樣品隨后以圖中字母M所表示的情況,經受攪拌(混合)階段,以便隨后形成分析對象A按照這種方法測定從臭氧發生器出來的臭氧處理氣體中臭氧的含量(=Cg(O3)),由其推導出在注射時間t期間輸送的臭氧量(=Qg(O3));測定攪拌之后溶于水中的臭氧含量(=C水(O3)),由其得出溶于所研究樣品Vi中的臭氧量(Vi×C水(O3));測定水樣上方氣相中臭氧的含量(=C氣相(O3)),由其得出存在于此氣相中的臭氧量(=Q氣相(O3));最后,用下述守恒方程確定該樣品的臭氧消耗量
Qg(O3)=ViC水(O3)+Q氣相(O3)+耗臭氧量,(mg);然后,用下面公式表示所試驗的水樣“需臭氧量”需臭氧量=消耗量/Vi,(mg/l)。
因此,對這種方法可以作如下說明它對加入的臭氧處理氣體的量要求十分準確;守恒方程基于氣相排出部分和樣品的液相排出部分,它本身就產生一種被該領域的技術人員說成是“汽提”的效應(溶解的臭氧從液體中逸出進入氣相),因此使所得結果在比例上是不正確的。
圖2示出有一個用于水的入口20(其需臭氧量必須測定),該水在到達接觸器23(例如泡罩塔式)(bubble column type)之前穿過用于溶解的臭氧的分析器21,在該接觸器23處,它迂到從臭氧發生器24/氣體分析儀25組件中產生的臭氧處理氣體。
將接觸器出口處的水27輸送到用于溶解的臭氧的分析器28中,而從接觸器中出來的未溶解氣體26在排放到外部之前,通到一個組件,該組件包括分析器29和去毒系統30。
因此,按照這種方法用于測定“需臭氧量”的過程采用下述步驟按照這種方法(借助分析器21)測定溶于原水中的臭氧量并因此測定單位時間進入的溶解臭氧量(Q水(O3)i,mg/min);借助分析儀25測定從臭氧發生器24中產生的氣體內臭氧的量并因此測定單位時間進入的氣態臭氧量(Q氣(O3)i),mg/min);借助分析器28測定接觸器出口水中溶解的臭氧量并因此測定單位時間溶解的臭氧量(Q水(O3)f,mg/min);借助分析器29測定接觸器出口氣體中的臭氧量并因此測定單位時間的氣態臭氧量(Q氣(O3)f);因而利用下面守恒方程連續地測定這種水的耗臭氧量耗臭氧量=Q水(O3)i+Q氣(O3)i-Q水(O3)f-Q氣(O3)f,mg/min;然后,用下面公式表示所試驗的水“需臭氧量”(mg/l)需臭氧量=耗臭氧量(mg/min)/水的流速(1/min)因此,對這種方法可以作如下說明
已經注意到了涉及裝置連續性質的技術上困難(水的體積、達到系統平衡的時間、在泡罩塔中停留時間的分配等);所需要的分析設備(4)很笨重,而且價格昂貴;作為整體的方法由于這個原因而變復雜并且不很緊湊。
下面,將借助于圖3說明按照本發明測定待處理的水“需臭氧量”的方法。下面一切,都是利用Hach DR 2010型分光光度計對溶于水中的臭氧和/或氧化劑進行定量測定,它是基于用顯色劑對氨基二乙替苯胺(DPD)定量測定總氯含量(測量在530nm波長下進行)。
圖3A中示出母液的制造方法,該母液是從500ml軟化水開始而得到的。
瓶100(包括起初的500ml軟化水)安裝有入口管道102,它供從臭氧發生器101產生的臭氧處理氣體用,該管道102在其末端處設置一多孔擴散器103;毛細管104,它能通過注射器105抽吸出一定體積Vm的母液(選擇這種抽吸方法為的是避免與周圍空氣接觸,并因此保持母液中的恒定濃度Cm;管道106,它用于排放穿過去毒系統的未溶解的氣相。
正如在上面本說明中所已經指出的,在所用的壓力和溫度條件下,使母液飽和是有利的,因而在持續操作期間,臭氧處理氣體連續地達到產率。
圖3B中考察了一種待處理的水樣所經歷的各種操作步驟x控制待處理的水樣量(在本例中是25ml),定量測定水樣中溶解的殘留氧化劑和/或臭氧的初始含量(顯色劑為DPD);步驟Y通過注射器(圖A)將抽吸出的部分母液Vm(在本例中為2ml)加到待處理的水樣(在本例中為23ml)中;步驟2對從步驟Y(加母液之后)所產生的樣品定量測定其溶解的殘留氧化劑和/或臭氧(顯色劑為DPD)。定量測定是在加入母液之后立即進行,要么是在經過一預定的時間間隔之后進行。因此,為了監測一段時間范圍內殘留的氧化劑和/或臭氧殘留物的含量,能在步驟Y中制造若干樣品,以便隨后在步驟Z中以一定的時間間隔,亦即停留時間(例如在加入母液后,于1、2、3、5和10min等時間立即)定量測定它們。
圖3C對其一部分給出確切的說明,它能更好的看到圖3B的各步驟對步驟x控制待處理水樣的瓶120,隨著加入顯色劑DPD,定量測定瓶內待處理水樣中溶解的殘留氧化劑和/或臭氧的初始含量;對步驟Y瓶123裝有待處理的水樣(23ml),通過注射器121將抽吸出的一部分母液(Vm=2ml)加到該水樣中,并在隨后借助于加入顯色劑(注射器122),以所希望的時間(步驟Z),定量測定該待處理水樣中的溶解殘留氧化劑和/或臭氧殘留物。
正如由上面所述所理解的,按照本發明測定待處理的液體“需臭氧量”的方法,相對于上面所重述的現有方法產生一些顯著的優點該方法不要求知道所用的臭氧處理氣體的初始特性,只有母液的已知的和穩定的特性重要;在一個樣品池(所用分光光度計的那種)中進行加母液、加試劑DPD和分光光度分析,同時不需要傾析或抽吸液體和氣相,因此避免了在現有技術情況下,涉及上面所表明的處理操作的誤差和人為影響(artefacts);確切地說,本發明的功勞在于已經想到并證明了為了測定待處理液體的“需臭氧量”,并由此開始,測定待應用的處理程度,包括加入一種校準過并加以控制的液相是有利的。
按照本發明實現測定需臭氧量方法的第一個例子是在下列實驗條件下對淡河水(用于在開路中操作的魚類養殖應用)進行a)從蒸餾水開始,制造母液制造具有Cm=8.9mg O3/l的飽和溶液;b)在25ml待處理的淡水樣中氧化劑的初始含量(Ci)0.007mg/l(分光光度法測量0.01mg Cl2/l);c)將Vm=2ml臭氧處理水的母液(因此2ml母液包含0.018mg臭氧)加到Vi為23ml的待處理水樣中;d)在加入試劑DPD之后,測量總體積為25m1樣品中氧化劑的含量Cf=0.71mg O3/l,因此給出在此25ml樣品中存在的0.018mg臭氧(分光光度法測量1.05mg Cl2/l);e)由其推斷出,臭氧沒有消耗,這是由于通過2ml母液所加的全部臭氧都再次迂到,并且由其可得出結論這種淡水的“瞬時需臭氧量”可忽略不計。此結果與待處理的水具有良好品質這一事實十分一致,自然與不很高的載荷(10ad)十分一致。
f)對用這種淡水研究的魚類養殖裝置來說,在處理點和使用點之間的最小停留時間ΔTmin(歷程時間)為20min,而在這個時間ΔTmin之后,零臭氧殘留物是魚類所希望的;g)然后在加入Vm母液之后,通過加試劑DPD,分別在t=5min、t=lOmin和t=20min時對三個樣品進行測量,來確定臭氧在待處理水樣中的持久性(當然,每個樣品在每個測試的停留時間內都保持塞住和避光)。
因此得到下面的結果
h)然后,一方面,作為目標殺菌對象的函數,而另一方面,作為魚類安全條件的函數,來確定處理程度T,同時在20min后提供零臭氧殘留物因此,處理程度T
0.7mg O3/l十分適合于這種技術要求。
按照本發明實現測定需臭氧量方法的第二個例子是對在閉路中操作的魚塘海水進行的,該例子是在下述實驗條件下進行的a)從蒸餾水開始,制造母液制造具有Cm=5.4mg O3/l的飽和溶液(分光光度法測量0.64ag Cl2/l);
b)在25ml待處理的海水控制樣中,氧化劑的初始含量Ci=0.045mg/l;c)所得結果(在加入抽吸的部分母液Vm之后1min,測量總氧化劑殘留物)匯總在下表中,此處所用符號有下面的意思Vm加到待處理海水樣品Vi中的母液ml數(這樣Vi+Vm=25ml);T處理程度=(通過抽吸部分加到每升待處理的海水樣(Vi)中的臭氧mg數;C在25ml瓶中總氧化劑殘留物(mg/l)的測量結果。
Vm(ml)T(mg/l) C(mg/l)5.61.200.124.20.900.113.20.700.082.50.550.081.50.330.061.20.260.05由此表推導出這一事實,即對在0.33mg O3/l的閉路中循環的這種海水,處理程度通過保證沒有氧化性殘留物(Cf基本上與Ci相同,等于在約0.01mg/l左右范圍內),將適合于這種魚類養殖應用。
如果決定采用大于含0.33mg O3/l的水(例如0.55或0.70)的處理程度,則氧化劑持久性的測量必須形成基礎,并且有必要提供一個槽用于裝處理過的水幾分鐘,同時讓在這樣處理過的水同魚隨后接觸之前不存在殘留物。
應該注意,當采用大于含0.33mg O3/l的水的處理程度時,也不能選擇貯存槽的解決方案,但另一方面,可以采用從處理后的水中排盡氧化劑和臭氧殘留物的方法,這是通過加試劑(如亞硫酸氫鹽類化合物),或是通過活性炭過濾器來進行的。
權利要求
1.待處理液體的臭氧處理程度的測定方法,按照該方法采取下列測量a)采用大量上述待處理的液體,該待處理液體的初始溶解的氧化劑和/或臭氧含量是Ci;b)制造臭氧處理的水母液,該母液具有規定的并且恒定的溶解臭氧含量Cm;c)抽吸出一定體積的母液Vm,以便將它加入上述體積為Vi的大量液體樣品中;d)在加入Vm母液后,測量上述樣品中溶解的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含量,測量是在加入母液之后立即進行,和/或在加入母液之后以預定的、規則的或不規則的時間間隔進行;e)以量值Cf-Ci為函數測定待上述液體的處理程度。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待處理的液體是淡水;和處理程度然后用下述方法測定上述待處理水的耗臭氧量用下式計算耗臭氧量=CmVm+CiVi-Cf(Vm+Vi),mg;用下述公式由其推導出上述待處理水的需臭氧量需臭氧量=耗臭氧量/Vi,mg/l;選擇處理程度T大于需臭氧量的數值。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大于需臭氧量數值的處理程度用下述方法選擇ⅰ)由上述待處理的水在最終使用時研究中應用所希望的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殘留物的數值是已知的;ⅱ)對研究中應用上述待處理的水計算出處理點和最終使用點之問的最小歷程時間ΔTmin;ⅲ)按照步驟d),在加入母液后,以一定的時間間隔,通過測量加入Vm母液后樣品中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含量Cf,計算出臭氧在待處理水中的持久性;ⅲⅰ)將處理程度T作為下述函數選擇作為研究中應用所希望的殘留氧化劑和/或溶解的臭氧殘留物的函數和作為在加入Vm母液之后,經過一定時間間隔ΔTmin之后在前述步驟ⅲ)期間測量的持久性Cf的函數。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待處理的液體是海水;和進行逐次迭代法,以便確定上述抽吸部分的最大體積Vmmax,該最大體積能用下述方法,即在加入母液之后立即得到含量Cf的數值,該Cf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數值;如果Cf大于Cf,則用一抽吸部分體積Vn,Vn小于Vm,重復步驟c)和d),直至達到含量Cf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數值);如果Cf基本上等于Ci,則用一抽吸部分體積Vn,Vn大于Vm,重復步驟c)和d),直到含量Cf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數值;選擇處理程度T=CmVmmax/Vi。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待處理的液體是海水;和然后進行逐次迭代法,以便確定最大抽吸體積Vmmax,該最大體積能用下述方法,在上述加入母液經過一預定時間ΔT后,得到含量Cf基本上等于含量Ci的數值如果Cf大于Ci,則用一抽吸部分體積Vn,Vn小于Vm,重復步驟c)和d),直至在上述預定時間ΔT之后,得到含量Cf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數值;如果Cf基本上等于Ci,則用一抽吸部分體積Vn,Vn大于Vm,重復步驟c)和d),直到在上述預定時間ΔT之后,含量Cf數值基本上等于含量Ci;選擇處于程度T=CmVmmax/Vi,并且現在準備一種反應器,用于用上述處理水平T貯存這樣處理過的水,該反應器能在任何這樣處理過的水隨后使用之前,將這樣處理過的水貯存至少ΔT的時間。
6.采用臭氧的處理程度T通過將臭氧處理氣體注入待處理液體,用于處理液體的過程,其特征在于待應用于上述液體的處理程度T,通過應用按照權利要求1-5其中之一所述的測定方法來測定。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過程,其特征在于處理是以實現下述作用其中的一個或多個作用為目標漂白、殺菌或除臭;并且其特征在于這樣處理過的液體隨后供洗滌食品或是在水產養殖或魚類養殖飼養場中使用,該類飼養場或供給飼養池塘或使用現場池塘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水用臭氧處理。
全文摘要
待處理液體的臭氧處理程度的測定方法,包括:采用大量上述待處理的液體其初始溶解氧化劑和/或臭氧的含量是C
文檔編號C02F1/00GK1297148SQ00130949
公開日2001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0年11月21日 優先權日1999年11月22日
發明者菲利普·坎波, 奧雷列·戈蘭貝格, 讓-馬爾斯·拉比耶, 莫里斯·里農 申請人:液體空氣喬治洛德方法利用和研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