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器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揭示了一種制冷器具,其包括:箱體,其內定義有儲藏空間;冷氣風道,該冷氣風道可被控制地與儲藏空間連通以定義氣體循環路徑,該冷氣風道內設置有風機組件從而驅動氣體沿氣體循環路徑從儲藏空間流進冷氣風道并返回儲藏空間;設置在冷氣風道內的蒸發器以及可被控制地為蒸發器提供化霜熱量的加熱器;其中,氣體循環路徑可被控制地至少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返回儲藏空間的路徑。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制冷器具通過控制氣體循環路徑至少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返回所述儲藏空間的路徑,當加熱器對蒸發器進行化霜作業時,可以阻止熱量流失進儲藏空間,避免了壓縮機的工作時間的延長,提高了化霜效率。
【專利說明】制冷器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家用電器制造【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制冷器具。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制冷器具、以冰箱為例,都是通過蒸發器中的冷媒將冰箱內的熱量帶走,進而提供溫度較低的冷氣,由于冰箱內的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水汽,在氣體被冷卻的過程中,這些水汽會以凝霜的形式積累于蒸發器的表面,進而影響蒸發器的工作效率。
[0003]現有技術提供的無霜風冷冰箱中,通過設置加熱絲對蒸發器加熱進而達到除霜的目的。帶來的問題是,由于冰箱蒸發器所位于的空間與冰箱內部的儲藏室是相通的,加熱絲對蒸發器進行加熱化霜作業時產生的熱量會通過送風風道和送風口進入儲藏室,導致儲藏室內的溫度升高,化霜結束后,需求更多的冷量才能將冰箱內部溫度降至設定溫度,造成冰箱壓縮機工作時間延長,增加耗電量;并且,由于化霜作業時,一部分熱量通過送風通道和送風口進入儲藏室,導致蒸發器化霜熱量效率的降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制冷器具,其可以降低冰箱的耗電量,同時增加蒸發器的化霜效率。
[0005]為實現上述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制冷器具,包括:
[0006]箱體,其內定義有儲藏空間;
[0007]冷氣風道,所述冷氣風道可被控制地與所述儲藏空間連通以定義氣體循環路徑,所述冷氣風道內設置有風機組件從而驅動氣體沿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從儲藏空間流進冷氣風道并返回儲藏空間;
[0008]設置在所述冷氣風道內的蒸發器以及可被控制地為所述蒸發器提供化霜熱量的加熱器;其中,
[0009]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可被控制地關閉氣體自所述冷氣風道返回所述儲藏空間的路徑。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風機組件具有驅動氣體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驅動氣體的第二狀態,所述加熱器具有為所述蒸發器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二狀態;其中,當所述風機組件工作在第一狀態時,所述加熱器處于第二狀態;當所述加熱器工作在第一狀態時,所述風機組件處于第二狀態。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具有供氣體流經所述蒸發器的入口以及供流經所述蒸發器的氣體流出的出口,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入口和出口位于所述冷氣風道內,所述冷氣風道內在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出口處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閉合所述出口的第一風門。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風門和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出口相適配。[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風門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風口。
[0014]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蒸發器和所述加熱器位于所述第一風門的下部。
[001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冷氣風道內在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入口處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閉合所述入口的第二風門,所述第一風門、第二風門、以及冷氣風道可被控制地定義封閉的化霜空間,所述加熱器和所述蒸發器位于所述化霜空間內。
[001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風門和所述第二風門同時打開或者同時關閉。
[001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風機組件位于所述蒸發器的上部。
[001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制冷器具通過控制氣體循環路徑至少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返回所述儲藏空間的路徑,當加熱器對蒸發器進行化霜作業時,可以阻止熱量流失進儲藏空間,避免了壓縮機的工作時間的延長,降低了耗電量,提高了化霜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圖1是本實用新型制冷器具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2是圖1所示的制冷器具的局部放大示意圖,其中第一風門和第二風門上的風口處于打開狀態;
[0021]圖3是圖1所示的制冷器具的局部放大示意圖,其中第一風門和第二風門上的風口處于關閉狀態;
[0022]圖4是本實用新型制冷器具的化霜方法的一【具體實施方式】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以下將結合附圖所示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但這些實施方式并不限制本實用新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這些實施方式所做出的結構、方法、或功能上的變換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0024]參圖1,介紹本實用新型制冷器具的一【具體實施方式】中。在本實施方式中,該制冷器具100包括箱體10、冷氣風道12、風機組件40、蒸發器20、以及加熱器30。
[0025]需要說明的是,在以下的實施方式中所提到“上部”、“下部”都是以制冷器具100在正常使用狀態時做參照,靠近制冷器具承載面的部分為“下部”、相應遠離制冷器具承載面的部分為“上部”。
[0026]箱體10內定義儲藏空間11,該箱體10通常發泡填充有隔熱材料以阻隔儲藏空間11與外界的熱量交換。本實施方式所指的儲藏空間11如傳統制冷器具一樣,可以包括冷凍
室、冷藏室等。
[0027]另外,本實施方式所提及的制冷器具100尤其是指無霜風冷式冰箱,當然,在更多的實施方式中,又可以是包括冰柜、酒柜等。
[0028]冷氣風道12可被控制地與儲藏空間11連通以定義氣體循環路徑P,風機組件40設置在冷氣風道12內從而驅動氣體沿氣體循環路徑P從儲藏空間11流進冷氣風道12并返回儲藏空間11。一般地,冷氣風道12具有位于儲藏空間11較底部的回風口 111、以及位于儲藏空間11較上部的出風口 112,出風口 112可以是對應分布于儲藏空間11的冷凍室和冷減室中。
[0029]蒸發器20和加熱器30設置在冷氣風道12內,加熱器30和蒸發器20配合設置,當控制接通加熱器30的電源,加熱器30啟動并為蒸發器20提供化霜熱量。
[0030]氣體循環路徑P可被控制地至少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12返回儲藏空間11的路徑,如此,當需要啟動加熱器30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12返回儲藏空間11的路徑,加熱器30產生的熱量不會被帶入進儲藏空間11,而被絕大部分地限制在冷氣風道12內,較少可能的熱量流失保證了對蒸發器20化霜效率的提升,故需求更短的時間即可完成對蒸發器20的化霜作業;當化霜作業結束后,重新打開氣體自冷氣風道12返回儲藏空間11的路徑。
[0031]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氣體循環路徑P具有供氣體流經蒸發器20的入口 122以及供流經蒸發器20的氣體流出的出口 121,氣體循環路徑P的入口 122和出口 121位于冷氣風道12內,冷氣風道12內在氣體循環路徑P的出口 121處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關閉出口 121的第一風門51。第一風門51與出口 121相適配,也就是說,第一風門51與該出口 121的大小形狀大致相同,在本實施方式中,該第一風門51上設置有若干個風口(未標示),通過風口的開閉實現允許或者阻止氣流自出口 121流通的目的,當然,在替換的實施方式中,也可以是通過控制第一風門51的整體翻轉以達到相同的功能,此種實施方式仍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0032]以下對比本實施方式提供的制冷器具100與現有技術的制冷器具對蒸發器進行化霜作業時所消耗的功。假設兩者蒸發器的結霜程度相同、加熱器的功率都為P,本實施方式中,化霜作業中,加熱器所消耗的功Wl=p*tl,其中,tl為化霜所用時長,Ql為化霜作業結束后,加熱器30產生的剩余熱量(此部分熱量為化霜結束后,在蒸發器化霜空間內的熱量),Qdefrost為融化蒸發器上的霜需要消耗的熱量,因此有:Wl=P*tI=Qdefrost+ Ql ;現有技術中,化霜作業中,加熱器所消耗的功W2=P*t2,其中t2為化霜所用時長,Ql為化霜作業結束后,力口熱器產生的剩余熱量(此部分熱量為化霜結束后,在蒸發器化霜空間內的熱量),Q2為化霜作業中,隨氣體的流動,被帶入至儲藏空間的熱量,Qdefrost為融化蒸發器上的霜需要消耗的熱量,因此有:W2=P*t2=QdefMst+ Ql+ Q2。因為化霜消耗的能量相同,所以有t2=tl+Q2/P ;故得到W2 > W1。故,在化霜過程中,加熱器30的工作時長減小,所需要消耗的功也相應減少,同時,由于現有技術中,制冷器具化霜過程中會有一部分熱量Q2被帶入至儲藏室中,這部分熱量需要制冷器具的壓縮機額外做功抵消,所以,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施方式提供的制冷器具100可以大大減少整體耗電功率,提高化霜效率。
[0033]風機組件40位于蒸發器20的上部以提供更好的氣體驅動能力,風機組件40具有驅動氣體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驅動氣體的第二狀態,加熱器30具有為蒸發器20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二狀態;其中,當風機組件40工作在第一狀態時,加熱器30處于第二狀態;當加熱器30工作在第一狀態時,風機組件40處于第二狀態。在本實施方式中,當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由于關閉了氣體自冷氣風道12返回儲藏空間11的路徑,故較佳地不要要啟動風機組件40,節約了化霜作業期間風機組件40需要消耗的能量,使得制冷器具100更加節能。
[0034]配合參照圖3,加熱器30位于第一風門51的下部,這樣可以更好地避免加熱器30進行除霜作業時可能發生的熱量通過出風口進入儲藏空間11內。冷氣風道12內在氣體循環路徑P的入口 122處還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者關閉該入口 122的第二風門52,上述的第一風門51、第二風門52、以及冷氣風道12可被控制地定義封閉的化霜空間60,加熱器30和蒸發器20位于該化霜空間60內。第一風門51和第二風門52同時打開或關閉,且第二風門52的結構可以是與第一風門51類似,在此不做贅述。
[0035]參圖2,當不需要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第一風門51和第二風門52上的風口打開,自儲藏室進入的較高溫度的氣體Fl被蒸發器20冷卻,并在風機組件40的驅動下穿過第二風門52進而進入儲藏空間11。
[0036]參圖3,當需要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第一風門51和第二風門52上的風口關閉。第一風門51、第二風門52、以及部分的冷氣風道12共同限定了上述的化霜空間60,封閉的化霜空間60可以將加熱器30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產生的熱量限定在一個可以被控制的有限空間內,氣流F2只在化霜空間60內循環,而不會進入到儲藏空間11,提高了化霜熱量的利用率,進而提高化霜效率,減少制冷器具100的能耗。
[0037]參圖4,介紹本實用新型的制冷器具具體工作中的化霜流程,具體地,該化霜流程包括以下步驟:
[0038]S1、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化霜作業,若是,進入步驟S2 ;
[0039]S2、對設置在冷氣風道內的蒸發器進行化霜作業,并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返回儲藏空間的路徑。
[0040]作為優選的實施方式,步驟S2還進一步包括:控制以停止運行設置在所述冷氣風道內的風機組件。
[0041]上述的化霜方法可以避免化霜作業時不必要的熱氣被帶入進儲藏空間,在減少壓縮機工作負擔的同時,提高了化霜作業的效率;并且,由于化霜作業時,控制關閉了冷氣風道內的風機組件,進一步降低了冰箱的做功,相對于現有技術的化霜方法,不僅效率高,且能耗少,更加契合節能環保的家電設計理念。
[0042]本實用新型通過上述實施方式,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制冷器具100通過控制氣體循環路徑P至少關閉氣體自冷氣風道12返回所述儲藏空間11的路徑,當加熱器30對蒸發器20進行化霜作業時,可以阻止熱量流失進儲藏空間11,避免了壓縮機的工作時間的延長,提高了化霜效率。
[0043]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0044]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詳細說明僅僅是針對本實用新型的可行性實施方式的具體說明,它們并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體,其內定義有儲藏空間; 冷氣風道,所述冷氣風道可被控制地與所述儲藏空間連通以定義氣體循環路徑,所述冷氣風道內設置有風機組件從而驅動氣體沿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從儲藏空間流進冷氣風道并返回儲藏空間; 設置在所述冷氣風道內的蒸發器以及可被控制地為所述蒸發器提供化霜熱量的加熱器;其中, 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可被控制地關閉氣體自所述冷氣風道返回所述儲藏空間的路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組件具有驅動氣體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驅動氣體的第二狀態,所述加熱器具有為所述蒸發器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一狀態以及停止提供化霜熱量的第二狀態;其中,當所述風機組件工作在第一狀態時,所述加熱器處于第二狀態;當所述加熱器工作在第一狀態時,所述風機組件處于第二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氣體循環路徑具有供氣體流經所述蒸發器的入口以及供流經所述蒸發器的氣體流出的出口,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入口和出口位于所述冷氣風道內,所述冷氣風道內在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出口處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閉合所述出口的第一風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門和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出口相適配。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門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風□。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器和所述加熱器位于所述第一風門的下部。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冷氣風道內在所述氣體循環路徑的入口處設置有可被控制地打開或閉合所述入口的第二風門,所述第一風門、第二風門、以及冷氣風道可被控制地定義封閉的化霜空間,所述加熱器和所述蒸發器位于所述化霜空間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門和所述第二風門同時打開或者同時關閉。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風機組件位于所述蒸發器的上部。
【文檔編號】F25D21/08GK203454532SQ201320397305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7月5日
【發明者】趙發, 楊發林, 張奎, 馬廷 申請人:海爾集團公司, 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