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由中間體、設置在中間體上端的上蓋、設置在中間體下端的下蓋和設置在上蓋上端的頂蓋構成,上蓋的中間設置有進風口,頂蓋置于進風口上方,頂蓋與上蓋之間通過支撐板連接,頂蓋與上蓋之間留有進風的間隙,中間體的兩側面上設置有出風口,中間體的內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安裝板,安裝板的上端面設置有矩形的通風盒,通風盒上端與進風口連通,安裝板作為通風盒的底板,通風盒的底板上設置兩個通風口,兩個通風口內分別安裝有風機。本實用新型結構設置緊湊,體積小,方便放在車內使用,設置雙風機,空氣循環動力強,不僅可以對空氣進行過濾,還可以對空氣進行殺菌,具有較好的抗顛簸能力。
【專利說明】
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空氣凈化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
【背景技術】
[0002]越來越常見的霧霾天氣就是由PM2.5這些細顆粒物造成的,它們還可以成為病毒和細菌的載體,為呼吸道傳染病的傳播推波助瀾。直徑2.5微米的顆粒物由于過于細小無法被阻擋在人體外,被吸入后將直接進入支氣管,引發哮喘、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病等呼吸道及心臟疾病。對抵抗力相對較差的兒童、孕婦及老年人的危害尤其嚴重。特別是在汽車內部,塑料和油漆的揮發物相對較多,更是空氣污染的重災區。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5]—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其特征在于:由中間體、設置在中間體上端的上蓋、設置在中間體下端的下蓋和設置在上蓋上端的頂蓋構成,所述上蓋的中間設置有進風口,所述頂蓋置于進風口上方,頂蓋與上蓋之間通過支撐板連接,頂蓋與上蓋之間留有進風的間隙,所述中間體的兩側面上設置有出風口,所述中間體的內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安裝板,安裝板的上端面設置有矩形的通風盒,通風盒上端與進風口連通,安裝板作為通風盒的底板,通風盒的底板上設置兩個通風口,兩個通風口內分別安裝有風機。
[0006]所述安裝板上還設置有電路系統、空氣過濾裝置和空氣殺菌裝置,所述空氣過濾裝置和空氣殺菌裝置設置在通風盒內,所述空氣過濾裝置為濾紙,所述空氣殺菌裝置為紫外線殺菌燈。
[0007]所述安裝板上還設置有集成電路板安裝位,集成電路板安裝位由兩根縱向設置的U型卡柱構成,兩根U型卡柱均具有U型卡槽,U型卡柱的U型卡槽相對設置,構成電路系統的集成電路板縱向插入兩根U型卡柱之間。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結構設置緊湊,體積小,方便放在車內使用,設置雙風機,空氣循環動力強,不僅可以通過空氣過濾裝置對空氣進行過濾,還可以通過紫外線殺菌燈對空氣進行殺菌,安裝板懸設在中間體的內部,使其上安裝的風機、電路系統、空氣過濾裝置和空氣殺菌裝置均具有較好的抗顛簸能力。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中間體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但下述實施例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全部。基于實施方式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0013]下面結合附圖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
[0014]如圖1、圖2所示,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由中間體1、設置在中間體I上端的上蓋2、設置在中間體I下端的下蓋5和設置在上蓋2上端的頂蓋3構成,上蓋2的中間設置有進風口,頂蓋3置于進風口上方,頂蓋3與上蓋2之間通過支撐板連接,頂蓋3與上蓋2之間留有進風的間隙,中間體I的兩側面上設置有出風口,中間體I的內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安裝板4,安裝板4的上端面設置有矩形的通風盒7,通風盒7上端與進風口連通,安裝板4作為通風盒7的底板,通風盒7的底板上設置兩個通風口,兩個通風口內分別安裝有風機6。
[0015]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16]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17]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18]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例,并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其特征在于:由中間體、設置在中間體上端的上蓋、設置在中間體下端的下蓋和設置在上蓋上端的頂蓋構成,所述上蓋的中間設置有進風口,所述頂蓋置于進風口上方,頂蓋與上蓋之間通過支撐板連接,頂蓋與上蓋之間留有進風的間隙,所述中間體的兩側面上設置有出風口,所述中間體的內部具有水平設置的安裝板,安裝板的上端面設置有矩形的通風盒,通風盒上端與進風口連通,安裝板作為通風盒的底板,通風盒的底板上設置兩個通風口,兩個通風口內分別安裝有風機。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上還設置有電路系統、空氣過濾裝置和空氣殺菌裝置,所述空氣過濾裝置和空氣殺菌裝置設置在通風盒內,所述空氣過濾裝置為濾紙,所述空氣殺菌裝置為紫外線殺菌燈。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空氣凈化器的外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上還設置有集成電路板安裝位,集成電路板安裝位由兩根縱向設置的U型卡柱構成,兩根U型卡柱均具有U型卡槽,U型卡柱的U型卡槽相對設置,構成電路系統的集成電路板縱向插入兩根U型卡柱之間。
【文檔編號】F24F13/20GK205641431SQ201620371088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6日
【發明人】李嘉翊, 李勁松, 孫百明, 董玉革
【申請人】合肥泉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