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灶臺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灶臺,包括殼體、煙囪、第一燃燒室、第二燃燒室、設于第一燃燒室上方的第一烹飪區及設于第二燃燒室上方的第二烹飪區,第一燃燒室的下方設有第一接料盒,第二燃燒室的下方設有第二接料盒;第一接料盒包括第一盒體和第二盒體,第二盒體包括底壁、左側壁、右側壁及后側壁,第二盒體的左側壁和右側壁分別穿過第一盒體的后壁進入設于第一盒體側壁上的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至少部分貫穿第一盒體側壁的上表面,第二盒體左側壁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一限位槽,卡件穿過第一卡槽卡至少部分設于第一限位槽內。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便于移動,清理方便,燃燒效率高,烹飪效果好,更加節能環保。
【專利說明】
便攜式灶臺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屬于廚房用具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便攜式灶臺。
【背景技術】
[0002]市面上便于移動的獨立灶臺使用時,產生的爐灰通常直接掉落在灶臺的殼體內,需要利用掏灰桿伸入殼體內將爐灰清理出殼體,使用過程十分不便。市面上還有灶臺通過灰盒接住產生的爐灰,但是灰盒密封連接在殼體上,空氣不能順利地進入燃燒室,影響灶臺的使用。而且市面上多為單灶臺結構,當需要烹飪較多菜肴時,烹飪速度較慢,無法滿足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節能環保、能有效收集所有爐灰的便攜式灶臺。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便攜式灶臺,包括殼體、設于殼體上的煙囪、第一燃燒室、第二燃燒室、設于第一燃燒室上方的第一烹飪區及設于第二燃燒室上方的第二烹飪區,所述第一燃燒室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爐灰的第一接料盒,所述第二燃燒室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爐灰的第二接料盒;所述第一接料盒包括第一盒體和活動連接于第一盒體的第二盒體,所述第二盒體包括底壁、左側壁、右側壁及后側壁,所述第二盒體的左側壁和右側壁分別穿過第一盒體的后壁進入設于第一盒體側壁上的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至少部分貫穿第一盒體側壁的上表面,所述第二盒體左側壁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一限位槽,卡件穿過第一卡槽卡至少部分設于第一限位槽內。第一烹飪區和第二烹飪區的設計可以同時烹飪多種食物,烹飪效率更高。當將第一盒體部分從殼體內抽拉出時,通過卡件將第二盒體向內推,從而避免第一盒體遠離殼體側壁使得爐灰從第一盒體和殼體之間的空間掉落至殼體,清潔更方便,而且空氣可以通過第一盒體上部開口進入燃燒室內,提高了燃燒效率,更加節能環保。
[0005]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燃燒室和第二燃燒室之間抽拉式活動設有隔板。可以將隔板推入殼體內,將第一燃燒室和第二燃燒室分隔成兩個獨立的燃燒室,也可以將隔板抽出,使得第一燃燒室和第二燃燒室為相通的結構。
[0006]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烹飪區為蒸煮區,所述第二烹飪區為煎炒區。
[0007]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烹飪區和第二烹飪區之間設有擋部。設置擋部避免第一烹飪區和第二烹飪區之間相互影響。
[0008]進一步的,所述第二盒體的右側壁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二限位槽。第二盒體的左側壁和右側壁上分布卡設卡件,雙手操作,便于順利將第二盒體向內推動。
[0009]進一步的,所述卡件呈“T”字形結構。
[0010]進一步的,所述卡件包括本體及連接于本體下表面的第一卡體和第二卡體,所述第一卡體穿過第一卡槽至少部分設于第一限位槽內,所述第二卡體穿過第二卡槽至少部分設于第二限位槽內。單手即能完成向內推動第二盒體的動作。
[0011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便于移動,能有效將爐灰收集于接料盒,使得清理更加方便,便于空氣通入燃燒室,燃燒效率更高,更加節能環保;能同時進行多項烹飪工作,烹飪效率更高。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接料盒的結構示意圖一。
[0014]圖3為接料盒的結構示意圖二。
[0015]圖4為第二盒體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5為卡件的結構不意圖一。
[0017]圖6為卡件的結構示意圖二。
【具體實施方式】
[0018]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實用新型方案,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9]參照圖1-6所示,一種便攜式灶臺,包括方形殼體I,殼體I上設有煙囪2,殼體I內部設有第一燃燒室31和第二燃燒室32,第一燃燒室31的上方設有第一烹飪區41,第二燃燒室32的上方設有第二烹飪區42,第一烹飪區41和第二烹飪區42可以是蒸煮區、燒烤區或煎炒區中的任意組合。第一燃燒室31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爐灰的第一接料盒5,第一接料盒5和第一燃燒室31之間設有第一擋板,該第一擋板將柴火、煤炭等阻擋在第一燃燒室31內,而爐灰通過第一擋板上的通孔落入第一接料盒5;第二燃燒室32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其產生爐灰的第二接料盒7,第二接料盒7和第二燃燒室32之間設有第二擋板,該第二擋板將柴火、煤炭等阻擋在第二燃燒室32內,而爐灰通過第二擋板上的通孔落入第二接料盒7。
[0020]當同時使用第一烹飪區41和第二烹飪區42時,可以將設置在第一燃燒室31和第二燃燒室32之間,將第一燃燒室31和第二燃燒室32隔離成兩個獨立的空間的隔板11從殼體I內抽出,使得燃燒空間更大,燃燒效率更高。為了避免第一烹飪區41和第二烹飪區42之間相互影響,還可以在殼體I的上表面安裝擋部12,該擋部12為板體結構,其將第一烹飪區41和第二烹飪區42隔開。當只需使用第一烹飪區41時,將隔板11推入殼體I內,將擋部12從殼體I上拆卸下來。
[0021 ]當需要往第一燃燒室31內通入充足的空氣時,將第一接料盒5從殼體I內的空腔中抽出,此時爐灰會通過第一接料盒5后壁與殼體I之間的間隙落入殼體I的底部,因此,第一接料盒5包括第一盒體51和活動套接在第一盒體51的第二盒體52。第二盒體52包括底壁521、左側壁522、右側壁523及后側壁524,即第二盒體52為底部和側部均設有開口的中空長方體結構。第二盒體52的寬度稍小于第一盒體51的寬度,第二盒體52的左側壁522可以穿過第一盒體51的后壁進入第一盒體51的左側壁,第一盒體51的側壁上開設有第一卡槽511,該第一卡槽511為貫穿第一盒體51的后壁設置,第一卡槽511在第一盒體51的左側壁上設有貫穿左側壁上表面的開槽;同樣的,第二盒體52的右側壁523可以穿過第一盒體51的后壁進入第一盒體51的右側壁,第二盒體52的側壁上開設有第二卡槽512,該第二卡槽512為貫穿第二盒體52的后壁設置,第二卡槽512在第二盒體52的右側壁上設有貫穿右側壁上表面的開槽。在與第一卡槽511對應的位置,第二盒體52左側壁522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一限位槽525,在與第二卡槽512對應的位置,第二盒體52右側壁523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二限位槽526。卡件6穿過第—^槽511至少部分進入到第一限位槽525內。卡件6可以呈“T”字形結構,此時,將兩個卡件6分別穿過第一卡槽511和第二卡槽512進入至第一限位槽525和第二限位槽526內,當將第一盒體51從殼體I內抽出,分別推動左右兩側兩個卡件,將第二盒體52向殼體I內推動,填補第一盒體51與殼體I之間的間隙。卡件6也可以包括本體61和垂直連接在本體61下表面的第一卡體62和第二卡體63,第一卡體62穿過第一卡槽511進入至第一限位槽525內,第二卡體63穿過第二卡槽526進入至第二限位槽526內,當需要推動第二盒體52離開第一盒體51向殼體I后壁移動時,只需要單手操作推動本體61。
[0022]同樣的,第二接料盒7包括第三盒體和活動套接在第三盒體上的第四盒體。第四盒體包括底壁、左側壁、右側壁及后側壁,即第四盒體為底部和側部均設有開口的中空長方體結構。第四盒體的寬度稍小于第三盒體的寬度,第四盒體的左側壁可以穿過第三盒體的后壁進入第三盒體5的左側壁,第三盒體的側壁上開設有第三卡槽,該第三卡槽為貫穿第三盒體的后壁設置,第三卡槽在第三盒體的左側壁上設有貫穿左側壁上表面的開槽;同樣的,第四盒體的右側壁可以穿過第三盒體的后壁進入第三盒體的右側壁,第四盒體的側壁上開設有第四卡槽,該第四卡槽為貫穿第四盒體的后壁設置,第四卡槽在第四盒體的右側壁上設有貫穿右側壁上表面的開槽。在與第三卡槽對應的位置,第四盒體左側壁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四限位槽,在與第四卡槽對應的位置,第四盒體右側壁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四限位槽。卡件可以呈“T”字形結構,此時,將兩個卡件分別穿過第三卡槽和第四卡槽進入至第三限位槽和第四限位槽內,當將第三盒體從殼體I內抽出,分別推動左右兩側兩個卡件,將第四盒體向殼體I內推動,填補第三盒體與殼體I之間的間隙。卡件也可以包括本體和垂直連接在本體下表面的第一卡體和第二卡體,第一卡體穿過第三卡槽進入至第三限位槽內,第二卡體穿過第四卡槽進入至第四限位槽內,當需要推動第四盒體離開第三盒體向殼體I后壁移動時,只需要單手操作推動本體。
[0023]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用來解釋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不是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對本實用新型作出的任何修改和改變,都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灶臺,包括殼體(I)、設于殼體(I)上的煙囪(2)、第一燃燒室(31)、第二燃燒室(32)、設于第一燃燒室(31)上方的第一烹飪區(41)及設于第二燃燒室(32)上方的第二烹飪區(4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燒室(31)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爐灰的第一接料盒(5),所述第二燃燒室(32)的下方設有用于接收爐灰的第二接料盒(7);所述第一接料盒(5)包括第一盒體(51)和活動連接于第一盒體(51)的第二盒體(52),所述第二盒體(52)包括底壁(521)、左側壁(522)、右側壁(523)及后側壁(524),所述第二盒體(52)的左側壁(522)和右側壁(523)分別穿過第一盒體(51)的后壁進入設于第一盒體(51)側壁上的第一卡槽(511)和第二卡槽(512),所述第一^^槽(511)和第二卡槽(512)至少部分貫穿第一盒體(51)側壁的上表面,所述第二盒體(52)的左側壁(522)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一限位槽(525),卡件(6)穿過第—^槽(511)至少部分設于第一限位槽(525)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燃燒室(31)和第二燃燒室(32)之間抽拉式活動設有隔板(1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烹飪區(41)為蒸煮區,所述第二烹飪區(42)為煎炒區。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烹飪區(41)和第二烹飪區(42)之間設有擋部(I 2)。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盒體(52)的右側壁(523)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第二限位槽(526)。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件(6)呈“T”字形結構。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件(6)包括本體(61)及連接于本體(61)下表面的第—N本(62)和第二卡體(63),所述第--N本(62)穿過第—^槽(511)至少部分設于第一限位槽(525)內,所述第二卡體(63)穿過第二卡槽(526)至少部分設于第二限位槽(526)內。
【文檔編號】F24B1/20GK205560850SQ20162014155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2月25日
【發明人】季麗佳
【申請人】季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