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爐防護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瓦斯爐防護裝置,其包含一設在瓦斯爐的第一傳感器以及一可供使用者隨身攜帶的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在一感測范圍內能夠電性感測彼此,該第一傳感器及/或第二傳感器分別電連接一防護模塊;當使用者遠離瓦斯爐,使第二傳感器脫離感測范圍而未能與第一傳感器彼此感測時,該第一及/或第二傳感器的防護模塊能夠接受觸發進入工作狀態并控制防護模塊發出警示信號,以提醒用戶返回關閉瓦斯爐的開關,亦可令瓦斯爐上與第一傳感器連接的防護模塊關閉瓦斯爐的開關,以確保安全。
【專利說明】
瓦斯爐防護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瓦斯爐防護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可于使用者遠離瓦斯爐且瓦斯爐的爐火未關閉的情況下,利用使用者隨身攜帶的感測裝置發出警示信號,以提醒用戶,以通過自動遙控方式或返回關閉瓦斯爐的開關,以確保瓦斯爐安全的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瓦斯爐是廚房中烹調美食的主要工具,能夠加熱煮沸開水,或者燉煮食物。然而,由于瓦斯爐采用燃燒瓦斯的方式生成加熱食物用的爐火火焰,使用時若沒有留心注意作好安全防護措施,瓦斯爐非常容易將鍋具內的液體燒干,從而發生空燒的危險,或因爐火被溢出的液體掩熄,使瓦斯外泄,造成意外事故。使用瓦斯爐時,在安全防護上的傳統作法一般為使用料理鬧鐘,于開啟瓦斯爐之前,先對料理鬧鐘設定時間,當設定的時間到達時,料理鬧鐘能夠發出警示聲響信號,以提醒用戶關閉該瓦斯爐的開關。但是,料理鬧鐘只有提醒的作用;如果使用者有急事出門或熟睡而忘記關閉瓦斯爐開關;或是老人因聽不清楚警示信號而沒有關閉瓦斯爐開關;或者使用者忘記自己正在使用瓦斯爐烹煮食物或燒開水而沒有關閉瓦斯爐開關,將會發生危險。
[0003]因此,目前市面上已存在一種可自動關閉瓦斯的瓦斯定時技術,如中國臺灣公告第296040號“瓦斯爐的自動定時裝置”和中國臺灣公告第529699號“可自行組裝的瓦斯爐開關定時裝置”的專利,主要是將瓦斯的定時(計時)構件安裝在瓦斯爐的開關,或者安裝在瓦斯桶端或天然氣家用總開關端等瓦斯源頭端(非為各瓦斯爐開關),以控制瓦斯爐開關和瓦斯源頭端的啟閉時機。該瓦斯定時(計時)構件能夠接受使用者設定瓦斯爐用以煮沸開水或燉煮食物的時間,當時間到時,該瓦斯定時(計時)構件能夠自動關閉該瓦斯爐開關或瓦斯源頭端,停止供應瓦斯,以自動熄滅爐火,避免忘記關閉瓦斯爐的情況。
[0004]但是,上述裝置的缺點在于,當使用者有急事出門或熟睡而忘記關閉瓦斯爐時,若該瓦斯定時(計時)構件的設定時間(計時的時間)未到達,將造成瓦斯爐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持續供應爐火,容易造成火災。而且,當瓦斯定時(計時)構件自動關閉瓦斯源頭端以后,各瓦斯爐的開關并未關閉,此時若再開啟瓦斯定時(計時)構件,并冒然打開瓦斯源頭端,將導致瓦斯直接由各瓦斯爐泄漏至空氣中的危險狀況。
[0005]有鑒于此,本案發明人累積多年相關領域的研究以及實務經驗,特發明出一種瓦斯爐防護裝置,以改善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瓦斯爐防護裝置,特別是指一種可于使用者遠離瓦斯爐且瓦斯爐的爐火未關閉的情況下,利用使用者隨身攜帶的感測裝置發出警示信號或自動關閉瓦斯爐開關的瓦斯爐防護裝置,以克服上述現有的安裝在瓦斯爐開關或瓦斯源頭端的瓦斯定時(計時)構件在瓦斯爐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持續供應爐火的危險情況,以及當瓦斯定時(計時)構件自動關閉瓦斯源頭端以后,各瓦斯爐的開關并未確實關閉等不足。
[0007]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包含一設在瓦斯爐的第一傳感器以及一可供隨身攜帶的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在一感測范圍內能夠電性感測彼此,該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至少其中之一電連接一防護模塊,當該第二傳感器脫離該感測范圍而未能與該第一傳感器彼此感測時,該防護模塊控制一警示單元進入工作狀態。
[0008]通過上述構造,在瓦斯爐的爐火未關閉的情況下,使用者若有急事出門且忘記關閉瓦斯爐的爐火,第二傳感器隨著使用者脫離該感測范圍而使第二傳感器未能與第一傳感器彼此感測時,第二傳感器產生一信號,與該第一及/或第二傳感器連接的防護模塊能夠接受該信號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第二傳感器控制與第二傳感器連接的防護模塊發出警示信號(如音響、燈光、震動或其他刺激信號),以提醒用戶返回關閉瓦斯爐的開關,第二傳感器亦可通過該信號控制瓦斯爐上與第一傳感器連接的防護模塊自動關閉該瓦斯爐的開關,以確保安全。
[0009]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防護模塊電連接該第一傳感器,該防護模塊設有一驅動單元,該驅動單元與該瓦斯爐的一開關連接且能夠關閉該開關。該瓦斯爐的開關設有一轉軸,該驅動單元包含一第一驅動件及一驅動器,該第一驅動件能夠轉動該開關轉軸,該驅動器能夠驅動該第一驅動件。
[0010]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第一驅動件可以為一膠輪或一皮帶,從而能夠利用摩擦力帶動該開關轉軸旋轉,該驅動器可以為一馬達;或者,該驅動單元包含一第二驅動件,該第二驅動件連接于該開關轉軸并與第一驅動件組合,該第一驅動件為一主動齒輪,該第二驅動件為一被動齒輪,該被動齒輪與該開關轉軸同軸設置,所述主動齒輪與被動齒輪相互嗤合。
[0011 ]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瓦斯爐和轉軸上分別設有一開關器及一啟動部,該開關器電連接該防護模塊,該轉軸在該瓦斯爐上轉動以驅使該開關器與啟動部相互作用及脫離,該開關器于該開關器與啟動部相互作用時關閉該防護模塊。該開關器為一觸動開關,該啟動部為一凸部;或者,該開關器為一磁簧開關,該啟動部為一磁性體;或者,該開關器為一光學發射接收器,該啟動部為一光學辨識件。
[0012]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第一傳感器和防護模塊設于一殼體內,該殼體設在瓦斯爐上。
[0013]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第一傳感器及防護模塊電連接一供電器,該供電器可經由一電源線外接電源,或者該供電器可為一電池。
[0014]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防護模塊設有一時間延遲器,當該第一傳感器未能與該第二傳感器彼此感測時,該第一傳感器觸發該時間延遲器,該驅動單元于該時間延遲器延遲一設定時間后接受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
[0015]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防護模塊設有一信號收發器,該信號收發器能夠通過無線方式發送該驅動單元的工作狀態信號,該第二傳感器電連接一遙控模塊,該遙控模塊設有一信號收發單元、一操作單元及一顯示單元,該信號收發單元能夠接收該工作狀態信號,該操作單元能夠受人操作并經由該信號收發單元及信號收發器無線遙控啟動該驅動單元,該顯示單元能夠顯示該工作狀態信號。
[0016]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時間延遲器為一可調式定時器,該驅動單元于該定時器計數一預設時間后啟動。
[0017]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警示單元能夠發出警示信號,該警示單元可以為一光產生裝置及/或一聲音產生裝置及/或一觸覺產生裝置。
[0018]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第二傳感器電連接一睡眠傳感器及一遙控器,該睡眠傳感器能夠偵測出佩戴人員是否處于睡眠狀態并經由該遙控器啟動該防護模塊。
[0019]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之間通過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 或 RFID 電性感測彼此。
[0020]依據上述主要結構特征,該第二傳感器設于一隨身物品上,該隨身物品可以為一移動電話、一鑰匙環組、一手環或一手表。
[0021]為了明確且充分公開本實用新型,并予列舉較佳實施的圖例,以詳細說明其實施方式如后述:
【附圖說明】
[002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不意圖;
[0023]圖2為圖1中的瓦斯開關的立體分解圖;
[0024]圖3為圖1的使用狀態立體圖;
[0025]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可行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026]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可行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027]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可行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028]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衍生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029]圖8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衍生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3°]圖9為圖3的一附加使用狀態立體圖;
[0031]圖10為圖3的另一附加使用狀態立體圖;
[0032]圖11為本實用新型的又一衍生實施例的功能方塊圖;
[0033]圖12為圖1的附加實施型態的立體分解圖;
[0034]圖13為圖12的瓦斯開關的立體分解圖。
[0035]附圖標記說明:1-瓦斯爐;11、Ila-開關;12、12a-轉軸;13、13a_旋鈕;14、14a、14b_啟動部;20-電路板;21-第一傳感器;22-第二傳感器;3-第一防護模塊;30-第二防護模塊;31、301-警示單元;32-驅動單元;321-第一驅動件;322-第二驅動件;323-軸孔;324-驅動器;33-時間延遲器;34-信號收發器;35、35a、35b_開關器;4-供電器;5-定時器;6-遙控模塊;61-操作單元;62-顯示單元;63-信號收發單元;7-睡眠傳感器;71-遙控器;8、8a-殼體;80、80a-容置槽;81、81a-下軸孔;82-蓋板;83-上軸孔;84-穿孔;9-隨身物品;91-移動電話;92-鑰匙環組;920-物件;93-手表。
【具體實施方式】
[0036]如圖1至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圖式,由上述圖式可知,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包含一可設在瓦斯爐I的第一傳感器21以及一可供使用者隨身攜帶的第二傳感器22,該第二傳感器22可設于一使用者隨身攜帶的隨身物品9中,該隨身物品9由使用者隨身攜帶。所述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之間通過Blue Tooth(藍牙)、WIF1、RFn2.4GniBeacon(BLE:Bluetooth Low Energy,低功耗藍牙)或RFID(Rad1 FrequencyIdentificat1n,無線射頻識別系統)等方式電性感測彼此,從而使所述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在一感測范圍內能夠電性感測彼此。
[0037]該感測范圍是指,當第二傳感器22被使用者隨身攜帶而脫離感測范圍時,該第二傳感器22即感測不到第一傳感器21,且第一傳感器21也感測不到第二傳感器22,從而形成該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未能彼此感測的情況,該感測范圍的距離為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或RFID所設定的感測距離的范圍。
[0038]圖中并描繪出,該第一傳感器21及/或第二傳感器22電連接一防護模塊,在一可行實施例中,該第一傳感器21電連接一第一防護模塊3,且第一防護模塊3設在該瓦斯爐I。當該第二傳感器22脫離該感測范圍而未能與該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時,所述第一防護模塊3即接受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該第一防護模塊3接受觸發的過程可經由電路或程序設計的方式來實現。該第一防護模塊3設有一警示單元31,警示單元31能夠發出警示信號,該警示單元31可以為一光產生裝置、一聲音產生裝置及/或一觸覺產生裝置,該光產生裝置設有LED,該聲音產生裝置設有蜂鳴器及/或喇叭,該觸覺產生裝置設有震動馬達。
[0039]如圖1及圖2所示,該瓦斯爐I具有一開關11,該第一傳感器21和第一防護模塊3容置于一殼體8內,且殼體8底部固定在瓦斯爐I上的開關11區域。該第一防護模塊3設有一驅動單元32,驅動單元32與該瓦斯爐I開關11連接,該驅動單元32能夠關閉該瓦斯爐I開關11。具體來說,該瓦斯爐I的開關11設有一轉軸12,該驅動單元32包含一第一驅動件321、一第二驅動件322及一驅動器324,該第二驅動件322連接于該開關11轉軸12并與第一驅動件321組合,該驅動器324能夠驅動該第一驅動件321;該第一驅動件321可以為一主動齒輪,該第二驅動件322可以為一被動齒輪,該被動齒輪與開關11轉軸12同軸設置,所述主動齒輪與被動齒輪相互嚙合,該驅動器324可以為一馬達。
[0040]該殼體8內設有一開關器35,該開關器35經由殼體8固定在瓦斯爐I上且位于轉軸12周圍,該開關器35電連接該第一防護模塊3中的驅動器324和警示單元31;該開關11轉軸12頂端套設有一旋鈕13,該旋鈕13底部設有一朝向瓦斯爐I凸伸的啟動部14,該啟動部14經由旋鈕13固定在轉軸12上且位于轉軸12周圍,從而使開關器35位于啟動部14的動作路徑上;前述開關器35可為一觸動開關,且啟動部14可為一凸部,所述開關器35和啟動部14對應于轉軸12關閉瓦斯的位置。當旋鈕13轉動時,能夠帶著啟動部14沿著轉軸12周圍移動,以驅使該啟動部14與開關器35相互接觸及脫離。該驅動器324(馬達)能夠驅動該第一驅動件321(主動齒輪),使該第一驅動件321驅使第二驅動件322(被動齒輪)轉動該轉軸12及旋鈕13,當旋鈕13帶動啟動部14移動至碰觸該開關器35時,可驅使開關器35關閉該第一防護模塊3,使驅動器324停止驅動轉軸12,以關閉瓦斯,亦可令警示單元31停止發出警示信號。此外,上述第二驅動件322亦可省略,該第一驅動件321亦可為膠輪或皮帶(未繪制),所述膠輪或皮帶能夠利用摩擦力直接帶動該開關11轉軸12旋轉,如此也能夠達到關閉瓦斯的作用。
[0041]該第一傳感器21及第一防護模塊3電連接一供電器4,該供電器4可經由一電源線外接電源(未繪制),或者該供電器4亦可設為一電池。該殼體8設有一對外開放的容置槽80以及一可封閉該容置槽80的蓋板82,該蓋板82上設有一上軸孔83及一穿孔84,該開關器35的按鈕可經由穿孔84挺伸至蓋板82頂部,該殼體8底部設有一下軸孔81,下軸孔81連通于該容置槽80內壁與殼體8底部之間,且下軸孔81對應該上軸孔83ο該第一傳感器21、第一防護模塊3的警示單元31以及第一防護模塊3用以控制驅動單元32馬達的電路,可共同集成在一電路板20上,該開關器35電連接該電路板20,該電路板20、供電器4、第一防護模塊3的驅動單元32(主動齒輪、被動齒輪及馬達)、開關器35均容置于該殼體8的容置槽80內,且第二驅動件322上設有一軸孔323,對應于該上軸孔83與下軸孔81之間。
[0042]欲將該殼體8固定在瓦斯爐I開關11區域時,先關閉瓦斯桶端或天然氣家用總開關端等瓦斯源頭端,接著拔起瓦斯爐I開關11的轉軸12上的旋鈕13,并將殼體8具有下軸孔81的底部組合于開關11轉軸12周圍,從而使開關11轉軸12穿過該下軸孔81、第二驅動件322的軸孔323及上軸孔83,且第二驅動件322同軸固設在開關11轉軸12上,再將旋鈕13套設在開關11轉軸12頂端,即可快速安裝完成。上述容置有該第一傳感器21、第一防護模塊3及供電器4的殼體8可以簡易且快速地安裝在現有的任何瓦斯爐I的開關11上,使得這些原本沒有安全防護能力的瓦斯爐I具有安全防護的效果。
[0043]如圖3所示,在一實施例中,該隨身物品9可以為一移動電話91,如果該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之間以Blue Tooth、WIFI電性感測彼此,在使用前,先將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與瓦斯爐I的第一傳感器21依據Blue Tooth或WIFI信號配對無線連接;或是,該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之間亦可依據已經配對好的RF、2.4G、iBeacon或RFID信號進行無線連接。
[0044]通過上述方式,在使用者出門忘記關閉瓦斯爐I爐火的情況下,當隨身物品9(例如: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隨著使用者脫離該感測范圍而使瓦斯爐I上的第一傳感器21收不到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或RFID信號時,即形成該第二傳感器22未能與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的情況;此時,該第一傳感器21能夠產生一信號,該瓦斯爐I上的第一防護模塊3能夠接受第一傳感器21發送的信號觸發而控制瓦斯爐I上的第一防護模塊3的驅動單元32立即轉動該開關11轉軸12,以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熄滅爐火,進而產生安全防護的效果。期間,亦可控制瓦斯爐I的第一防護模塊3的警示單元31發出音響或光效效或觸覺效果等警示信號,以提醒位于瓦斯爐I附近的人員注意與及時處理,當驅動單元32關閉瓦斯爐I開關11時,該警示單元31即停止發出警示信號。
[0045]如圖3及圖5所示,在另一可行的實施例中,該第二傳感器22亦可電連接一第二防護模塊30,從而使第二防護模塊30設在該隨身物品9上;當該第二傳感器22脫離該感測范圍而未能與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時,該第二防護模塊30即能夠接受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該第二防護模塊30接受觸發的過程可經由電路或程序設計的方式來實現。例如:該第二防護模塊30可以設有一可發出警示信號的警示單元301,該警示單元301亦可為一光產生裝置、一聲音產生裝置及/或一觸覺產生裝置;當第二傳感器22、第二防護模塊30及警示單元301所屬的隨身物品9為移動電話91時,該第二傳感器22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通訊電路或裝置,該警示單元301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光產生裝置(如:LED)、聲音產生裝置(如:蜂鳴器及/或喇叭)及/或觸覺產生裝置(如:震動馬達),該第二防護模塊30可為移動電話91中的應用程序(AppliCat1n,APP)。在使用者出門忘記關閉瓦斯爐I爐火的情況下,當隨身物品9(例如: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隨著使用者脫離該感測范圍而使瓦斯爐I的第一傳感器21收不到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或RFID信號時,或者用戶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收不到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或RFID信號時,即形成該第二傳感器22未能與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的情況;此時,該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能夠產生一信號,該第二防護模塊30能夠接受第二傳感器22的信號觸發而控制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防護模塊30的警示單元301發出如音響或光效或觸覺效果等警示信號,以提醒用戶及時進行處理。
[0046]如圖3及圖6所示,在又一可行的實施例中,該第一傳感器21、第二傳感器22可分別設置第一防護模塊3及第二防護模塊30;如此當移動電話91上第二防護模塊30的警示單元301發出警示信號時,該瓦斯爐I的第一防護模塊3能夠接受第一傳感器21觸發而控制瓦斯爐I的第一防護模塊3的驅動單元32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亦可令瓦斯爐I的第一防護模塊3的警示單元31發出警示信號,以提醒瓦斯爐I附近的人員注意及進行速處理。
[0047]如圖3及圖7所示,在一衍生的實施例中,該第一防護模塊3設有一時間延遲器33,如圖2所示,該時間延遲器33亦可以模塊方式設在電路板20上,于該第一傳感器21未能與第二傳感器22彼此感測時,該第一傳感器21能夠先行觸發該時間延遲器33,該驅動單元32能夠于該時間延遲器33延遲一設定時間后再接受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該時間延遲器33能夠接受使用者設定該延遲的時間。若使用者出門未關閉瓦斯爐I的爐火,且該隨身物品9(例如:移動電話91)上的第二傳感器22隨著使用者脫離該感測范圍而使該第二傳感器22未能與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時,除了該第二防護模塊30的警示單元301能夠發出警示信號,以提醒用戶返回關閉瓦斯爐I的開關11,該瓦斯爐I上的第一傳感器21亦可先觸發該時間延遲器33,令時間延遲器33計數該設定時間,當時間延遲器33的設定時間計數完畢時,該第一傳感器21即觸發該驅動單元32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當使用者短暫外出即返回(例如:收信件、倒垃圾)的情況下,或是當使用者在該時間延遲器33的設定時間計數完畢前即回到該感測范圍內,從而使該第一傳感器21與第二傳感器22重新彼此感測,則該時間延遲器33即停止計數,令瓦斯爐I的開關11保持在開啟供應爐火的狀態。若使用者在外超過該時間延遲器33所設定的時間時,該瓦斯爐I上的第一防護模塊3則可自動進入工作狀態,以關閉該瓦斯爐I的爐火。
[0048]如圖3及圖8所示,在另一衍生的實施例中,該第一防護模塊3設有一信號收發器34,該信號收發器34亦可以模塊方式設在電路板20上(如圖2所示),該信號收發器34能夠向該感測范圍以外以無線方式發送該驅動單元32的工作狀態信號。該第二傳感器22電連接一遙控模塊6,該遙控模塊6設有一操作單元61、一顯示單元62及一信號收發單元63,該信號收發單元63能夠接收該工作狀態信號,該操作單元61能夠接受人手操作而經由該信號收發單元63及信號收發器34無線遙控啟動該驅動單元32進入工作狀態,該顯示單元62能夠顯示該工作狀態信號。當操作單元61、顯示單元62及信號收發單元63所屬的隨身物品9為移動電話91時,該遙控模塊6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系統程序或應用程序(APP),該操作單元61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操作接口(按鍵或觸控面板),該顯示單元62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顯示設備(屏幕或LED),該信號收發單元63可為移動電話91本身的通訊電路或裝置。
[0049]若使用者外出忘記關閉瓦斯爐I,當該移動電話91的第二傳感器22脫離該感測范圍而使該第二傳感器22未能與瓦斯爐I的第一傳感器21彼此感測時,除了該第二傳感器22的警示單元301可發出警示信號提醒用戶,用戶亦可通過該移動電話91中的顯示單元62顯示該驅動單元32的工作狀態信號,以得知該驅動單元32的工作狀態;此時,用戶可等待該驅動單元32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亦可選擇操作該遙控模塊6的操作單元61,通過該信號收發單元63向該信號收發器34發出無線遙控信號,以無線遙控啟動該驅動單元32,SP可采用遙控方式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達到遠程遙控的效果。而且,上述時間延遲器33與遙控模塊6亦可同時實施,當用戶操作該遙控模塊6時,該遙控模塊6能夠遙控觸發該時間延遲器33,令時間延遲器33計數該設定時間,并于設定時間計數完畢時觸發該驅動單元32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
[0050]如圖8及圖9所示,在一修正的實施例中,該隨身物品9亦可以為一鑰匙環組92,該鑰匙環組92可包括鑰匙環、鑰匙以及扣在該鑰匙環上的吊飾或物件920,該第二傳感器22、第二防護模塊30及遙控模塊6可為一模塊在鑰匙環組92對象920內部的電路板或芯片,該警示單元301可為一設在鑰匙環組92對象920表面的光產生裝置(如:LED)、聲音產生裝置(如:蜂鳴器及/或喇叭)及/或觸覺產生裝置(如:震動馬達),該操作單元61可為一設在鑰匙環組92對象920表面的按鍵或觸控面板,該顯示單元62可為一設在鑰匙環組92對象920表面的屏幕或光產生裝置(如:LED)。
[0051 ] 如圖8及圖10所示,在另一修正的實施例中,該隨身物品9亦可為一手環或一手表93,該第二傳感器22、第二防護模塊30及遙控模塊6可為一模塊在手環或手表93內部的電路板或芯片,該警示單元301可為一設在手環或手表93表面的光產生裝置(如:LED)、聲音產生裝置(如:蜂鳴器及/或喇叭)及/或觸覺產生裝置(如:震動馬達),該操作單元61可為一設在手環或手表93表面的按鍵或觸控面板、該顯示單元62可為一設在手環或手表93表面的屏幕或光產生裝置(如:LED)。
[0052]如圖10及圖11所示,在又一衍生的實施例中,該第二傳感器22電連接一睡眠傳感器7及一遙控器71,該睡眠傳感器7可為脈搏感測裝置或移動感測裝置(如:加速規、移動偵測器),該睡眠傳感器7和遙控器71可設于手環或手表93上或內部,當睡眠傳感器7偵測出前述手環或手表93的佩戴者處于睡眠狀態時,即經由該遙控器71以無線信號驅動該瓦斯爐I的第一防護模塊3進入工作狀態。在佩戴者未外出脫離感測范圍的情況下,該手環或手表93能夠判斷出佩戴者是否又處于睡眠狀態,當感測出佩戴者已睡著時,該睡眠傳感器7即通過遙控器71發出無線信號,經由上述信號收發器34觸發該瓦斯爐I中的第一防護模塊3,控制第一防護模塊3的驅動單元32自動關閉該瓦斯爐I的開關11,以熄滅爐火,且控制第一防護模塊3的警示單元31發出警示信號提醒配戴者。或者,在手環或手表93設有上述第二防護模塊30以及第一防護模塊3設有上述時間延遲器33的情況下,當睡眠傳感器7感測出佩戴者睡著時,亦可同時觸發該第一防護模塊3和第二防護模塊30,令第一防護模塊3的時間延遲器33先延遲驅動單元32,且控制第二防護模塊30的警示單元301發出警示信號提醒佩戴者,若佩戴者仍未被警示信號叫醒,于該時間延遲器33計數完畢后,該第一防護模塊3的驅動單元32即自動關閉瓦斯爐I的爐火。
[0053]如圖4、圖6、圖7、圖8及圖11所示,在一修正的實施例中,該第一防護模塊3也能再電連接一可調式定時器5;或者,上述時間延遲器33也可以為該定時器5;或者,將該時間延遲器33與定時器5模塊成一體(單一電路板或芯片)。該定時器5亦可以模塊方式設于上述電路板20上(如圖2所示),該定時器5能夠采用按鍵或旋鈕方式接受使用者設定一段烹煮食物或燒開水的預設時間,當瓦斯爐I的開關11開啟時,該定時器5立即開始計數該預設時間,且定時器5于計數完該預設時間時能夠啟動該驅動單元32。如果使用者沒有外出而使該第二傳感器22—直處于瓦斯爐I的第一傳感器21的感測范圍內,或是第一傳感器21—直處于第二傳感器22的感測范圍內,當該瓦斯爐I的定時器5所設定的烹煮食物或燒開水的預設時間計數完畢時,定時器5控制該驅動單元32轉動該瓦斯爐I的開關11的轉軸12,以自動關閉瓦斯爐I開關11,產生調控并限制烹煮食物或燒開水時間的效果。除此之外,該瓦斯桶端或天然氣家用總開關端等瓦斯源頭端的開關轉軸上亦可安裝該第一傳感器21、第一防護模塊3、供電器4和定時器5,以達到雙重防護效果。
[0054]如圖12及圖13所示,在另一修正的實施例中,該瓦斯爐I的開關Ila亦可設成該殼體8a與旋鈕13a組合成一體的結構,所述旋鈕13a和殼體8a的組合結構通過該殼體8a的下軸孔81a套設固定在該瓦斯爐I的轉軸12a上。該啟動部14a、14b可設在瓦斯爐I上且位于該轉軸12a周圍,該開關器35a、35b可設在殼體8a容置槽80a內且位于該轉軸12a周圍;該開關器35a可為一磁簧開關,且啟動部14a可為一磁性體(如:磁石);或者,該開關器35a可為一光學發射接收器,且啟動部14a可為一光學辨識件(如:光學辨識貼紙);或者,該開關器35b(如:機構感測switch)可為一觸動開關,且啟動部14b可為一凸部(如:1/3圓的機構擋板),該開關器35b的按鈕可延伸至殼體8a底部。藉此,當旋鈕13a和殼體8a的組合結構轉動時,能夠帶著開關器35a、35b沿著轉軸12a周圍移動,以驅使該開關器35a、35b與啟動部14a、14b相互脫離,以及相互接近或接觸而產生作用(如:該磁簧開關與磁性體之間的磁感應作用、該光學發射接收器與光學辨識件之間的光感應作用、該機構感測swi tch與機構擋板之間的觸碰作用)。當第一防護模塊3的警示單元31發出警示信號時,若該旋鈕13a和殼體8a的組合結構帶動開關器35a、35b移動至接近或觸碰該啟動部14a、14b時,可驅使該開關器35a關閉該第一防護模塊3并控制警示單元31停止發出警示信號。其余構件組成及實施方式與上述各實施例相同。
[0055]據此,以達到上述于使用者遠離瓦斯爐且瓦斯爐的爐火未關閉的情況下,利用使用者隨身攜帶的感測裝置發出警示信號或自動關閉瓦斯爐開關的目的,進而提升使用瓦斯爐的安全性,克服上述現有的安裝在瓦斯爐開關或瓦斯源頭端的瓦斯定時(計時)構件,容易造成瓦斯爐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持續供應爐火的危險情況,以及當瓦斯定時(計時)構件自動關閉瓦斯源頭端以后,各瓦斯爐的開關并未確實關閉等不足。
[0056]以上實施說明及圖式所示僅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以此局限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舉凡與本實用新型的構造、裝置、特征等近似或相雷同者,均應屬本實用新型的創設目的及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設在瓦斯爐的第一傳感器以及一可供隨身攜帶的第二傳感器,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在一感測范圍內能夠電性感測彼此,該第一傳感器和第二傳感器至少其中之一電連接一防護模塊,當該第二傳感器脫離該感測范圍而未能與該第一傳感器彼此感測時,該防護模塊控制一警示單元進入工作狀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防護模塊電連接該第一傳感器,該防護模塊設有一驅動單元,該驅動單元與該瓦斯爐的一開關連接且能夠關閉該開關。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防護模塊設有一時間延遲器,當該第一傳感器未能與該第二傳感器彼此感測時,該第一傳感器觸發該時間延遲器,該驅動單元于該時間延遲器延遲一設定時間后接受觸發而進入工作狀態。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時間延遲器為一可調式定時器。5.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防護模塊設有一信號收發器,該信號收發器能夠通過無線方式發送該驅動單元的工作狀態信號,該第二傳感器電連接一遙控模塊,該遙控模塊設有一信號收發單元、一操作單元及一顯示單元,該信號收發單元能夠接收該工作狀態信號,該操作單元能夠受人操作并經由該信號收發單元及信號收發器無線遙控啟動該驅動單元,該顯示單元能夠顯示該工作狀態信號。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傳感器電連接一睡眠傳感器及一遙控器,該睡眠傳感器能夠偵測出佩配戴人員是否處于睡眠狀態并經由該遙控器啟動該防護模塊。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傳感器電連接一睡眠傳感器及一遙控器,該睡眠傳感器能夠偵測出佩配戴人員是否處于睡眠狀態并經由該遙控器啟動該防護t吳塊。8.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之間通過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及RFID中的一種電性感測彼此。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之間通過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及RFID中的一種電性感測彼此。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之間通過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及RFID中的一種電性感測彼此。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與第二傳感器之間通過Blue Tooth、WIF1、RF、2.4G、iBeacon及RFID中的一種電性感測彼此。12.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警示單元為可以產生光、聲音或觸覺的裝置。13.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警示單元為可以產生光、聲音或觸覺的裝置。14.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警示單元為可以產生光、聲音或觸覺的裝置。15.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警示單元為可以產生光、聲音或觸覺的裝置。16.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警示單元為可以產生光、聲音或觸覺的裝置。17.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傳感器設于一隨身物品上。18.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瓦斯爐的開關設有一轉軸,該驅動單元包含一第一驅動件及一驅動器,該第一驅動件能夠轉動該開關轉軸,該驅動器能夠驅動該第一驅動件;該驅動單元還包含一第二驅動件,該第二驅動件連接于該開關轉軸并與第一驅動件組合。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驅動件為一主動齒輪,該第二驅動件為一被動齒輪,該被動齒輪與該開關轉軸同軸設置,所述主動齒輪與被動齒輪相互嗤合,該驅動器為一馬達。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瓦斯爐和轉軸上分別設有一開關器及一啟動部,該開關器電連接該防護模塊,該轉軸在該瓦斯爐上轉動以驅使該開關器與啟動部相互作用及脫離,該開關器于該開關器與啟動部相互作用時關閉該防護模塊。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開關器為觸動開關、磁簧開關和光學發射接收器中的一種。22.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傳感器和防護模塊設于一殼體內,該殼體設在瓦斯爐上。23.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瓦斯爐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傳感器及防護模塊電連接一供電器。
【文檔編號】F24C3/12GK205535985SQ201620100588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2月1日
【發明人】賴大鵬
【申請人】賴大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