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自動干燥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干燥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自動干燥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網版干燥器,是由電機、風葉與電熱條組成的加熱系統。現有干燥器通過電熱條持續釋放熱量,并通過電機帶動風葉轉動使干燥器內的空氣循環,空氣經過加熱條加熱形成熱空氣,熱空氣在干燥器內循環流動,從而達到干燥的效果,但是熱風干燥網版的能源損耗較大,不能滿足企業的生產要求,自動化程度低,同時在干燥的過程中對網版干燥均勻度較低。
[0003]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動干燥裝置。
[0005]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6]—種自動干燥裝置,包括機架、固定在機架上的傳輸裝置和設置在傳輸裝置上下兩端的均設有吹風裝置,所述傳輸裝置包括軌道、網版傳送帶和膠輥,所述網版傳送帶通過設置在軌道上的膠輥作傳輸運動,所述吹風裝置包括風刀和支撐架,所述風刀通過支撐架固定在機架的上下兩端。
[0007]優選地,所述風刀的前端設有出風口。
[0008]優選地,所述風刀與水平面傾斜設置,且上下兩端的風刀相對設置。
[0009]優選地,所述風刀與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30-60°。
[0010]優選地,所述風刀的出風口正對著網版傳送帶。
[0011]優選地,所述出風口與網版傳送帶之間留有一段距離。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操作使用方便,自動化程度高,通過上下兩個吹風裝置對網版進行干燥,采用此傾斜角度,能快速將網版上的水分進行吹干,干燥效果好,干燥速度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0013]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5]其中:1、機架,2、軌道,3、網版傳送帶,4、膠輥,5、風刀,6、支撐架,7、出風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16]為了加深對本實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限定。
[0017]如圖1所示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包括機架1、固定在機架I上的傳輸裝置和設置在傳輸裝置上下兩端的均設有吹風裝置,傳輸裝置包括軌道2、網版傳送帶3和膠輥4,網版傳送帶3通過設置在軌道2上的膠輥4作傳輸運動,吹風裝置包括風刀5和支撐架6,風刀5通過支撐架6固定在機架I的上下兩端,風刀5的前端設有出風口 7;
[0018]風刀5與水平面傾斜設置,風刀5與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30-60°,且上下兩端的風刀5相對設置,風刀5的出風口正對著網版傳送帶3,出風口 7與網版傳送帶3之間留有一段距離。
[001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操作使用方便,自動化程度高,通過上下兩個吹風裝置對網版進行干燥,采用此傾斜角度,能快速將網版上的水分進行吹干,干燥效果好,干燥速度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0020]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固定在機架上的傳輸裝置和設置在傳輸裝置上下兩端的均設有吹風裝置,所述傳輸裝置包括軌道、網版傳送帶和膠輥,所述網版傳送帶通過設置在軌道上的膠輥作傳輸運動,所述吹風裝置包括風刀和支撐架,所述風刀通過支撐架固定在機架的上下兩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刀的前端設有出風□ O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刀與水平面傾斜設置,且上下兩端的風刀相對設置。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刀與水平面的傾斜角度為30-60° ο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刀的出風口正對著網版傳送帶。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口與網版傳送帶之間留有一段距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自動干燥裝置,包括機架、固定在機架上的傳輸裝置和設置在傳輸裝置上下兩端的均設有吹風裝置,傳輸裝置包括軌道、網版傳送帶和膠輥,網版傳送帶通過設置在軌道上的膠輥作傳輸運動,吹風裝置包括風刀和支撐架,風刀通過支撐架固定在機架的上下兩端。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結構簡單,操作使用方便,自動化程度高,通過上下兩個吹風裝置對網版進行干燥,采用此傾斜角度,能快速將網版上的水分進行吹干,干燥效果好,干燥速度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IPC分類】F26B21/00, F26B15/18
【公開號】CN205352003
【申請號】CN201521109610
【發明人】朱顯超, 黃志兵
【申請人】昆山樂邦印刷器材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9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