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鉛錠機的熔鉛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鉛件生產設備,尤其是一種鉛錠機的熔鉛爐。
【背景技術】
[0002]鉛錠的生產一般需要先將鉛料在熔鉛爐內熔化后才能進行,由于鉛錠的生產經常使用鉛廢料作為鉛料進行回收再利用,部分鉛廢料在熔鉛爐內熔化時可能會漂浮在液面上影響熔鉛的效率。
[0003]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420502671.3公開了一種連鑄連乳板柵制造用熔鉛爐,包括爐體,爐體內設置有加熱裝置,爐體頂端的爐蓋上設置有鉛條入口,爐體的鉛液出口通過管道與鉛栗連接,爐蓋或爐體側壁上設置有惰性氣體入口,惰性氣體入口通過氣管與惰性氣源相連通,氣管上連接有氣栗,爐體外配合設置有鉛條上料機構,爐體的低端設置有排渣口,爐蓋上設置有攪拌機構。該熔鉛爐通過往爐體內加入惰性氣體來提高熔鉛的效率,但是該熔鉛爐并不能解決鉛廢料漂浮的問題,此外,該熔鉛爐熔化后的鉛液直接通過直接通過鉛栗抽走,可能導致部分未完全融化的鉛料由于靠近與鉛栗連接的管道而直接被抽走,影響鉛制產品的質量。
[0004]有鑒于此,本發明人對鉛熔爐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遂有本案產生。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熔鉛效率較高的鉛錠機的熔鉛爐。
[0006]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7]—種鉛錠機的熔鉛爐,包括爐體和設置在所述爐體內的加熱管,所述爐體上端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壓料組件和攪拌組件,所述壓料組件包括用于將鉛料壓入所述爐體內的壓料爪和用于驅動所述壓料爪運動的壓料氣缸,所述攪拌組件包括位于所述爐體內的攪拌槳、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轉動的攪拌電機和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
[0008]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設置壓料組件,可以將漂浮在鉛爐液面上的鉛廢料壓入液面內,使其可以被充分加熱并熔化,熔鉛效率較高;同時通過設置攪拌組件并設置用于驅動攪拌組件的攪拌槳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使得鉛爐內的鉛料混合更加均勻,熔鉛效率相對較高。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爐體上還設置有爐罩,所述爐罩的側面開設有用于放入鉛料的入料口,所述爐罩的上端開設有用于吸收鉛煙的煙囪。通過上述改進,便于往爐體內放置鉛料,同時可以防止鉛煙外泄,而被操作員吸收,更加環保。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爐體上設置有用于檢測所述爐體內液位的液位檢測器。通過上述改進,防止爐體內的鉛液量太少導致加熱管被燒掉。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爐體的底端設置有用于將熔融的鉛料輸出的放鉛組件,所述放鉛組件包括輸液管道,所述輸液管道的一端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另一端位于所述爐體的外部,所述輸液管道上還設置有用于打開或關閉所述輸液管道的閥門,所述閥門連接有用于手動控制所述閥門的操作桿和用于自動控制所述閥門的放鉛氣缸。通過上述改進,便于控制熔融后的鉛料流出。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放鉛組件還包括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底部的回料管道,所述回料管道位于所述攪拌槳的下方,且與所述輸液管道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的一端連通,所述加熱管位于所述攪拌槳和所述回料管道之間。通過上述改進,防止未完全熔化的鉛料從放鉛組件中流出。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鉛錠機的熔鉛爐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鉛錠機的熔鉛爐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鉛錠機的熔鉛爐省略爐罩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4為本實用新型鉛錠機的熔鉛爐省略部分零件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中標示對應如下:
[0018]10-爐體;20-加熱管;
[0019]30-支架;40-壓料組件;
[0020]41-壓料爪;42-壓料氣缸;
[0021]50-攪拌組件;51-攪拌槳;
[0022]52-攪拌電機;53-攪拌氣缸;
[0023]60-爐罩;61-入料口;
[0024]62-煙囪;70-液位檢測器;
[0025]80-放鉛組件;81-輸液管道;
[0026]82-閥門;83-操作桿;
[0027]84-放鉛氣缸;85-回料管道。
【具體實施方式】
[002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
[0029]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包括爐體10和設置在爐體10內的加熱管20,爐體和加熱管20都是熔鉛爐常用的零部件,此處不再詳述。在本實施例中,加熱管20位于爐體10內腔下端的位置處,即加熱管20位于爐體10內腔的底部。
[0030]爐體10上端設置有支架30,支架30呈龍門架結構架設在爐體10的上端。支架30上安裝有壓料組件40和攪拌組件50,即壓料組件40和攪拌組件50都位于爐體的上方。
[0031]壓料組件40包括用于將鉛料壓入爐體10內的壓料爪41和用于驅動壓料爪41運動的壓料氣缸42,壓料爪41壓料氣缸42的作用下上下運動,可將漂浮在液面上的廢鉛料壓入爐體內,便于被加熱管20加熱,同時也能起到一定的攪拌作用。
[0032]攪拌組件50包括位于爐體10內的攪拌槳51、用于驅動攪拌槳51轉動的攪拌電機52和用于驅動攪拌槳51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53,具體連接方式為,攪拌槳51與攪拌電機52的轉動軸固定連接,攪拌電機52的機殼與攪拌氣缸53的推桿固定連接,攪拌氣缸53通過驅動攪拌電機52上下移動,進而帶動攪拌槳51上下移動。攪拌槳51水平放置,可在攪拌電機52的驅動下在水平面上旋轉,同時可以在攪拌氣缸53的作用下上下運動,提高攪拌的均勻性,廢鉛料也更不容易漂浮在液面上,熔鉛的效率較高。
[0033]需要說明的是,攪拌槳51的上下移動最好限制在鉛液內部,避免反復進出鉛液的過程中將空氣帶入鉛液內部,加快鉛液的氧化,產生鉛渣。
[0034]爐體10上還設置有爐罩60,爐罩60的側面開設有用于放入鉛料的入料口 61,爐罩60的上端開設有用于吸收鉛煙的煙囪62,煙囪62可以防止鉛煙外泄,防止污染空氣。
[0035]爐體10上同時設置有用于檢測也爐體10內液位的液位檢測器70,液位檢測器70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檢測器,其目的在于防止爐體10內的鉛液量太少導致加熱管20被燒掉。
[0036]爐體10的底端設置有用于將熔融的鉛料輸出的放鉛組件80,放鉛組件80包括輸液管道81,輸液管道81的一端位于爐體10的內腔內,另一端位于爐體10的外部,即輸液管道81穿透爐體10的側壁,將爐體10的內腔與外部連通。輸液管道81上還設置有用于打開或關閉輸液管道81的閥門82,該閥門82為本領域常用的閥門,且該閥門82上連接有用于手動控制閥門82的操作桿83和用于自動控制閥門82的放鉛氣缸84,這樣閥門82既可以手動操作也可以通過控制系統控制放鉛氣缸84自動操作。
[0037]作為一種優選方案,在本實施例中,放鉛組件80還包括位于爐體10的內腔底部的回料管道85,回料管道85位于攪拌槳51的下方,且一端與輸液管道81位于爐體10的內腔的一端連通,另一端具有進料口。回料管道85是非直線管道,其至少具有一個彎角。加熱管20位于攪拌槳51和回料管道85之間。這種結構可以防止未完全熔化的鉛料從放鉛組件80中流出,影響鉛制產品的質量。
[0038]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了詳細的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不僅限于上述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現有技術可以對本實用新型做出各種變形,如將上述實施例中的氣缸變更為油缸等,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鉛錠機的熔鉛爐,包括爐體和設置在所述爐體內的加熱管,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上端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壓料組件和攪拌組件,所述壓料組件包括用于將鉛料壓入所述爐體內的壓料爪和用于驅動所述壓料爪運動的壓料氣缸,所述攪拌組件包括位于所述爐體內的攪拌槳、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轉動的攪拌電機和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上還設置有爐罩,所述爐罩的側面開設有用于放入鉛料的入料口,所述爐罩的上端開設有用于吸鉛煙的煙囪。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上設置有用于檢測所述爐體內液位的液位檢測器。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的底端設置有用于將熔融的鉛料輸出的放鉛組件,所述放鉛組件包括輸液管道,所述輸液管道的一端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另一端位于所述爐體的外部,所述輸液管道上還設置有用于打開或關閉所述輸液管道的閥門,所述閥門連接有用于手動控制所述閥門的操作桿和用于自動控制所述閥門的放鉛氣缸。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鉛組件還包括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底部的回料管道,所述回料管道位于所述攪拌槳的下方,且與所述輸液管道位于所述爐體的內腔的一端連通,所述加熱管位于所述攪拌槳和所述回料管道之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熔鉛效率較高的鉛錠機的熔鉛爐,包括爐體和設置在所述爐體內的加熱管,所述爐體上端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安裝有壓料組件和攪拌組件,所述壓料組件包括用于將鉛料壓入所述爐體內的壓料爪和用于驅動所述壓料爪運動的壓料氣缸,所述攪拌組件包括位于所述爐體內的攪拌槳、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轉動的攪拌電機和用于驅動所述攪拌槳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通過設置壓料組件,可以將漂浮在鉛爐液面上的鉛廢料壓入液面內,使其可以被充分加熱并熔化,熔鉛效率較高;同時通過設置攪拌組件并設置用于驅動攪拌組件的攪拌槳上下移動的攪拌氣缸,使得鉛爐內的鉛料可以被重復加熱,進一步提高熔鉛的效率。
【IPC分類】F27B14/08, F27B14/00
【公開號】CN204787787
【申請號】CN201520410326
【發明人】潘東升, 江彪, 鄭曉河, 何少勇, 陳信光
【申請人】泉州東山機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