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通風技術,具體地,涉及一種通風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通風機常應用于工廠、礦井、隧道等的通風和排塵等,在通風時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將通風機的出風管置于室內所設置的通風孔處,使得通風機排出的風通過通風孔排出至室外。
[0003]但是,在通風機停止運行后,室外的粉塵等不可避免地會從通風孔進入到通風機的管道,進而進入室內,不僅污染室內環境,而且影響室內設備性能。
[0004]目前,為避免外部的粉塵通過通風孔進入到室內,采用如下方法:
[0005]I)、在通風機的出風口處設置與通風機啟動連鎖的百葉窗機構,即通風機啟動時,百葉窗打開,以使通風機能夠向外通風,通風機停運時,百葉窗關閉,防止外部粉塵進入通過風機進入到室內。但是,這種方法不僅系統較為復雜,而且百葉窗閉合時片間的密封不好,少量的室外的粉塵,還是會通過
[0006]2)、在通風機的出風口處加裝一層薄海綿,用此方法防塵雖然效果好,但是通風阻力較大,且粉塵在海綿的表面聚集后,更加影響通風,需要定期拆下來清洗。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通風系統,能夠有效阻止外部粉塵從通風口進入到室內。
[0008]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通風系統,該通風系統包括通風機和與該通風機連通的通風口,所述通風系統還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且兩端均開口的筒狀袋,該筒狀袋的一端連通于所述通風口。
[0009]優選地,該通風系統還包括格柵,該格柵設置在所述通風口的內壁上。
[0010]優選地,所述格柵包括十字網格結構的柵體,所述柵體的外緣設置有框架,所述格柵通過所述框架固定在所述通風口的內壁上。
[0011]優選地,該通風系統還包括與所述通風機連通的通風管,該通風管的管口形成所述通風口。
[0012]優選地,所述筒狀袋箍緊于所述通風管的外壁上。
[0013]優選地,該通風系統還包括具有通風孔的本體,該通風孔的一個端口連通于所述通風機,另一端口形成為所述通風口,所述筒狀袋圍繞所述通風口固定在所述通風口的邊緣上。
[0014]優選地,所述通風口為圓形,所述筒狀袋的長度為所述通風口的直徑的1.0-2.0倍。
[0015]優選地,所述筒狀袋的長度為所述通風口的直徑的1.5倍。
[0016]優選地,所述筒狀袋的通流截面積大于或等于所述通風口的通流截面積。
[001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通風系統,通過在與通風機連通的通風口上設置連通于通風口的筒狀袋,在通風機停止運行的情況下,筒狀袋依靠自重垂下,封閉該通風口,可防止外部粉塵進入到室內,起到防塵的作用。
[0018]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9]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方式中提供的通風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通風系統中格柵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002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通風系統,如圖1所示,該通風系統包括有通風機I和與該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口,其中該通風系統還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且兩端均開口的筒狀袋2,該筒狀袋2的一端連通于所述通風口。
[0024]其中,典型的,筒狀袋2可為筒狀的布袋。
[0025]本實用新型的基本技術構思是通過在與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口上設置由柔性材料制成的筒狀袋2,在通風機開啟時,筒狀袋2鼓起形成筒狀,通風機排出的風可自由通行于該筒狀袋2,而在通風機I停止運行時,筒狀袋2依靠自重垂下,自然封閉遮蓋通風口,防止外部粉塵通過通風口進入到室內(室內具體是指通風機所在的封閉空間,不限于指房間的室內,在此描述方便,將通風機所在的封閉空間統稱為室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通風系統結構簡單,加工方便,造價低,但能夠有效防塵。
[0026]本實用新型的通風系統在工作時,通風機一般設置于室內,通過通風機排出的風排向室外以進行室內的空氣流通。而通風機在排風時,通風機的出風口一般設置于本體所設置的通風孔內,通過通風孔向外部排風。在此說明一下“本體”的概念,本體是指形成密封空間的結構體,若室內指房間內,則本體是通常指房間的墻體。
[002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方式】中,該通風系統中的通風口可以指與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11的管口,如圖1所示,該通風管11的管口形成所述通風口,筒狀袋2固定在該通風管11的管口處,并連通于該通風管11。
[0028]優選地,筒狀袋2可通過鐵絲或套箍箍緊于通風管11的外壁上。
[0029]但筒狀袋2并不限于固定在與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11的管口上,在另一實施方式中,筒狀袋2還可設置在本體上所設置的通風孔上(圖中未示)。具體的說,該通風系統包括具有通風孔的本體,該通風孔的一個端口連通于通風機1,另一端口形成為所述通風口,筒狀袋2可圍繞該通風口(即通風孔的一個端口)固定在該通風口的邊緣上。
[0030]不管筒狀袋2是設置在于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上,還是設置在本體的通風孔的端口上,在通風機I排風時,在通風口處的筒狀袋2鼓起形成筒狀結構,使風可自由通行,而通風機I停止運行時,筒狀袋2垂下,封閉該通風孔的孔口,可防止外部粉塵進入到內部。
[0031]優選地,通風口為圓形,筒狀袋2的長度為通風口的直徑的1.0-2.0倍,更為優選地,筒狀袋2的長度為所述通風口的直徑的1.5倍。為方便安裝筒狀袋2,筒狀袋2的通流截面積應大于或者等于通風口的通流截面積,使得筒狀袋2能夠套設于通風管的外壁或者能夠圍繞通風口固定。
[0032]為防止通風機I倒轉,將筒狀袋2吸附通風口內,或者室外風大的情況下,防止筒狀袋2被吹入通風口,在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基本實施方式中的基礎上,作為一種優選形式,該通風系統中還設置有格柵3,如圖1所示,該格柵3設置在通風口的內壁上,以防止筒狀袋2進入到通風口內。
[0033]其中,圖1所示的通風系統是筒狀袋2設置于與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11的情況,在此情況下,格柵3具體是設置于通風管11的內壁上。而在筒狀袋2設置于本體的通風孔的端口的情況下,格柵3優選設置于本體的通風孔內,當然,也可設置于與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內。
[0034]具體的,如圖2所示,格柵3包括十字網格結構的柵體31,該柵體31的外緣設置有框架32,該格柵3通過框架32固定在通風口的內壁上。
[0035]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36]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實用新型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0037]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內容。
【主權項】
1.一種通風系統,該通風系統包括通風機(I)和與該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口,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系統還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且兩端均開口的筒狀袋(2),該筒狀袋(2)的一端連通于所述通風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通風系統還包括格柵(3),該格柵(3)設置在所述通風口的內壁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3)包括十字網格結構的柵體(31),所述柵體(31)的外緣設置有框架(32),所述格柵(3)通過所述框架(32)固定在所述通風口的內壁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通風系統還包括與所述通風機(I)連通的通風管(11),該通風管(11)的管口形成所述通風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袋(2)箍緊于所述通風管(11)的外壁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通風系統還包括具有通風孔的本體,該通風孔的一個端口連通于所述通風機(I),另一端口形成為所述通風口,所述筒狀袋(2)圍繞所述通風口固定在所述通風口的邊緣上。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中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風口為圓形,所述筒狀袋(2)的長度為所述通風口的直徑的1.0-2.0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袋(2)的長度為所述通風口的直徑的1.5倍。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中所述的通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筒狀袋(2)的通流截面積大于或等于所述通風口的通流截面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通風系統,該通風系統包括通風機(1)和與該通風機(1)連通的通風口,所述通風系統還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且兩端均開口的筒狀袋(2),該筒狀袋(2)的一端連通于所述通風口。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通風系統,通過在與通風機連通的通風口上設置連通于通風口的筒狀袋,在通風機停止運行的情況下,筒狀袋依靠自重垂下,封閉該通風口,可防止外部粉塵進入到室內,起到防塵的作用。
【IPC分類】F24F13-08, F24F7-007
【公開號】CN204460584
【申請號】CN201520102932
【發明人】孫唐虎
【申請人】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神華神東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郭家灣電廠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