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物料烘干裝置,尤其涉及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物料烘干裝置大多采用換熱器和風機外置的設計,其中風管的布置設計也未經過優化,難以實現最小風阻。以目前常見的印染污泥烘干裝置為例,風機能耗占了總烘干能耗的20%以上,風管、風機、土地及其配套設施(包括如風管保溫、風機電路設施)等占總建造成本的40%,風機、風管及其周邊維護費用占總設備維護費用的5%。可見,未經過優化設計的烘干裝置一方面能耗高,不利于環保;另一方面,其建造成本和維護成本也高,經濟收益較低下。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該物料烘干裝置經過優化配置,可以有效優化物料烘干裝置各部分的流體(包括熱空氣和熱媒)的流動阻力,節能效果好,實用性高,適用于包括污泥烘干在內的物料烘干應用領域。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是:
[0005]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包括箱體1、開口在箱體I外的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換熱器4、排風口 6和進風口 7,其中,開口在箱體I外的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和換熱器4有一個或多個,均設于箱體I內;外部冷空氣經進風口 7進入箱體1,通過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和換熱器4的作用下流動和熱交換,箱體I內空氣經排風口 6排出,形成一個空氣流通通道。
[0006]上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還包括置于靠近進風口 7處的進風風機8,外部冷空氣由進風風機8帶動進入箱體I。上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還包括設有間歇式開關的進風風閥9和排風風閥5。
[0007]上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中,進一步地:
[0008]箱體I由帶保溫功能的密閉材料構成,通常由隔熱體保溫層配合鋼板制成。隔熱體保溫層為聚氨酯泡沫、巖棉板或者硅酸鹽板等保溫材料。
[0009]箱體I內設有多條開口在箱體I外的物料傳送裝置2,需要被干燥的物料由物料傳送裝置2傳送進入箱體I后,由物料傳送裝置2帶動,持續在箱體I內運行,直至達到設定含水率后運出箱體。物料傳送裝置2在箱體I內建立一個連續的物料循環,有利于提升干燥效率。同時,此物料傳送裝置2還兼有物料翻轉功能,使被加熱物料在箱體I內受熱更加均衡。
[0010]箱體I內同時設有多套換熱器4,目的是給箱體I內的冷空氣加熱,保持箱體I內空氣對物料的干燥能力。換熱器4可采用多種能源來加熱箱體內部空氣,例如飽和水蒸汽、電能、導熱油等。將換熱器4置于箱體I內還可以充分利用箱體I內部空間,降低因換熱器放置而給物料烘干裝置所增加的占地空間。
[0011]箱體I內設有多臺風機3,風機3的作用是保持箱體內空氣的流動,減少熱風在輸送過程中的風阻,加快箱體內空氣和換熱器4的換熱速率、加快被干燥物料表面的水分散發速率。
[0012]箱體I內設的進風風閥9、進風口 7、送風風機8、排風口 6、排風風閥5和箱體本體為箱體內的空氣構建了一個流通通道。箱體I上同時設有進風風閥9、進風口 7、進風風機8、排風口 6、排風風閥5,目的是控制箱體I的進風和排風,使得空氣在箱體I內停留足夠長的時間,以保證空氣有足夠的時間去干燥物料。箱體I上設有的風閥以及風機均采用間歇式開關設計,使箱體內部的空氣和被烘干物料充分接觸,以提升熱能利用率。冷空氣由進風風機8帶動進入箱體,被換熱器4加熱后用于干燥物料,當箱體內空氣濕度達到設定值時,進風風閥9、進風風機8、排風風閥5同時打開,為箱體換氣。
[0013]本實用新型的箱體可以是多層結構設計,每層結構均包括一個物料傳送裝置2、一個換熱器4和多個風機3,可有效降低物料烘干裝置的占地面積,節省土地支出費用。
[0014]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在箱體外壁上設有保溫層,保溫層可以防止余熱流失。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該物料烘干裝置經過優化配置,可以有效優化物料烘干裝置各部分的流體(包括熱空氣和熱媒)的流動阻力,節能效果好,實用性高,適用于包括污泥烘干在內的物料烘干應用領域。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物料烘干裝置的箱體在設計上可分成多層,可有效降低物料烘干裝置的占地面積,節省土地支出費用。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圖,
[0018]其中,I一箱體;2—物料傳送裝置;3—風機;4一換熱器;5—排風風閥;6—排風口 ;7—進風口 ;8—進風風機;9一進風風閥。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進一步描述本實用新型,但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20]一種經過優化設計的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的結構如圖1所示,該裝置為兩層結構,包括箱體1、物料傳送裝置2、換熱器4、風機3、進風口 7、排風口 6、進風風機8、進風風閥9、排風風閥5 ;每層結構均包括一個物料傳送裝置2、一個換熱器4和多個風機3 ;箱體I內設的進風風閥9、進風口 7、送風風機8、排風口 6、排風風閥5和箱體本體為箱體內的空氣構建了一個流通通道。
[0021]上述物料烘干裝置在工作時,冷空氣由進風風機8帶動進入箱體,被換熱器4加熱后用于干燥物料,當箱體內空氣濕度達到設定值時,進風風閥9、進風風機8、排風風閥5同時打開,為箱體換氣。本實用新型將物料烘干裝置包括的結構經過優化布置設計,可提升冷空氣和熱源的利用效率。
[0022]箱體I由帶保溫功能的密閉材料構成,密封材料通常由聚氨酯泡沫或者巖棉板、硅酸鹽板等隔熱體配合鋼板制成。
[0023]箱體I內設有多條開口在箱體I外的物料傳送裝置2,需要被干燥的物料由物料傳送裝置2傳送進入箱體I后,由物料傳送裝置2帶動,持續在箱體I內運行,直至達到設定含水率后運出箱體。物料傳送裝置2在箱體I內建立一個連續的物料循環,有利于提升干燥效率。同時,此物料傳送裝置2還兼有物料翻轉功能,使被加熱物料在箱體I內受熱更加均衡。
[0024]箱體I內同時設有多套換熱器4,目的是給箱體I內的冷空氣加熱,保持箱體I內空氣對物料的干燥能力。換熱器4可采用多種能源來加熱箱體內部空氣,例如飽和水蒸汽、電能、導熱油等。將換熱器4置于箱體I內還可以充分利用箱體I內部空間,降低因換熱器放置而給物料烘干裝置所增加的占地空間。
[0025]箱體I內設有多臺風機3,風機3的作用是保持箱體內空氣的流動,減少熱風在輸送過程中的風阻,加快箱體內空氣和換熱器4的換熱速率、加快被干燥物料表面的水分散發速率。
[0026]箱體I上同時設有進風風閥9、進風口 7、進風風機8、排風口 6、排風風閥5,目的是控制箱體I的進風和排風,使得空氣在箱體I內停留足夠長的時間,以保證空氣有足夠的時間去干燥物料。箱體I上設有的風閥以及風機均采用間歇式開關設計,使箱體內部的空氣和被烘干物料充分接觸,以提升熱能利用率。
[0027]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在箱體外壁上設有保溫層,保溫層可以防止余熱流失。
[0028]本實用新型的箱體被分成多層設計,可有效降低物料烘干裝置的占地面積,節省土地支出費用。
[0029]需要注意的是,公布實施例的目的在于幫助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及所附權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圍內,各種替換和修改都是可能的。因此,本實用新型不應局限于實施例所公開的內容,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以權利要求書界定的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包括箱體(1)、開口在箱體(I)外的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換熱器(4)、排風口 (6)和進風口(7),其特征是,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和換熱器(4)有一個或多個,均設于箱體(I)內;外部冷空氣經進風口(7)進入箱體(1),通過物料傳送裝置(2)、風機(3)和換熱器(4)的作用下流動和熱交換,箱體(I)內空氣經排風口(6)排出,形成一個空氣流通通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料烘干裝置還包括置于靠近進風口(7)處的進風風機(8),外部冷空氣由進風風機(8)帶動進入箱體(I)。
3.如權利要求1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料烘干裝置還包括設有間歇式開關的進風風閥(9)和排風風閥(5)。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箱體(I)由帶保溫功能的密閉材料構成,所述密閉材料由隔熱體保溫層配合鋼板制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隔熱體保溫層為聚氨酯泡沫、巖棉板或硅酸鹽板。
6.如權利要求1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換熱器(4)是以飽和水蒸汽、電能或導熱油為能源的。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料烘干裝置為多層結構,每層結構均包括一個物料傳送裝置(2)、一個換熱器(4)和多個風機(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布了一種風機內置的物料烘干裝置,包括箱體、開口在箱體外的物料傳送裝置、風機、換熱器、排風口和進風口,其中,開口在箱體外的物料傳送裝置、風機和換熱器有一個或多個,均設于箱體內;外部冷空氣經進風口進入箱體,通過物料傳送裝置、風機和換熱器的作用下流動和熱交換,箱體內空氣經排風口排出,形成一個空氣流通通道。箱體可以是多層結構,每層均包括物料傳送裝置、換熱器和多個風機,可有效降低物料烘干裝置的占地面積,節省土地支出費用。本實用新型經過優化配置,可有效優化物料烘干裝置各部分流體的阻力,節能效果好,實用性高,適用于包括污泥烘干在內的物料烘干應用領域。
【IPC分類】F26B17-02, F26B21-00
【公開號】CN204438717
【申請號】CN201420868883
【發明人】張信榮, 鄭秋云, 陳健, 盛劍霄, 孟炳良
【申請人】北京大學
【公開日】2015年7月1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