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提供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該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包括:殼體,限定外部;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殼體的內表面或外表面,光催化劑部件與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反應或被其激活。磷酸銀(Ag3PO4)和二氧化鈦(TiO2)以設定的重量份比被混合。
【專利說明】
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涉及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外界氣體引入到建筑中可以被最小化而減少能量消耗。因此,由于密閉建筑,建筑物中的室內空氣污染變得更嚴重。結果,對于室內污染材料的司法監管也隨之越來越被加強。
[0003]當家庭或公司中安裝的家用電器運行時,可產生室內污染材料并沉積在家用電器中或者從家用電器排出。室內污染材料可能導致難聞的氣味且對用戶的健康具有不好的影響。
[0004]例如,如果是使用含濕氣或水分的空氣的家用電器(如空調、除濕器、空氣清潔器、冰箱、或洗衣機)的情況,由于家用電器內側或外側的粉塵或微生物而可能發生污染。
[0005]具體地,室內污染材料可以被分為(I)顆粒污染材料,比如細粉塵、石棉等,(2)氣體污染材料,比如光伏有機化合物(V0C)等,以及生物污染材料,比如病毒、霉菌、細菌等。光催化劑可以被用于分解空氣中包含的室內污染材料。
[0006]光催化劑可以表示一種接收光來加速化學反應的材料。這里,使用光催化劑的反應被稱為光化學反應。光催化劑的示例可以包括金屬氧化物、色素、葉綠素等。在這些之中,金屬氧化物的二氧化鈦(T12)被廣泛使用。二氧化鈦(T12)可以很穩定且對人類無害。
[0007]例如,韓國專利登記第10-0615515號公開了一種用于固定光催化劑的方法以及使用光催化劑的光催化劑吸收劑,以及更具體地公開了一種用于將二氧化鈦(T12)浸入吸收劑(如具有寬的比表面積的活性炭或炭黑)的方法。但是,由于二氧化鈦(T12)與具有大約385nm或小于385nm(A<385nm)波長的紫外線反應,因此二氧化鈦(T12)的應用范圍受限。因此,可能難以將二氧化鈦(T12)用于在室內空間中使用的熒光燈。此外,相關產品可以由于紫外線而使機械性能(例如,強度)下降和減弱。
[0008]近年來,已經提出一種改變二氧化鈦光催化劑使其與具有大約385nm或小于385nm(λ<385ηπι)波長的可見光線反應的方法。例如,已經提出了一種將預定比例的金屬材料(Mn、Ag、Cu等)或非金屬材料摻雜進二氧化鈦的方法、一種改變二氧化鈦的表面的方法、以及一種用半導體材料形成復合材料的方法。
[0009]特別地,韓國專利登記第10-0935512號公開了一種用于制造二氧化鈦光催化劑的方法以及由此制造出的二氧化鈦光催化劑,其中摻雜有硫磺和鋯的二氧化鈦光催化劑甚至是對于可見光線也展現催化活性,并具有出眾的表面性質以提升催化活性。
[0010]韓國專利公布第10-2013-0019833號公開了一種使用尿素的制造N摻雜二氧化鈦的方法以及N摻雜二氧化鈦復合材料可見光線光催化劑,其中金屬氧化物被進一步摻雜到在室溫下合成的N摻雜二氧化鈦中,并接著通過高溫塑化制備而進一步提升在可見光線區域的催化活性。
[0011]但是,如該專利文件中所公開的,在二氧化鈦的情況下,需要很長時間來改變二氧化鈦,以及使光催化劑效率下降。因此,依舊需要開發能夠用于可見光線范圍且易于制備的光催化劑。
【發明內容】
[0012]技術問題
[0013]本發明提供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該家用電器能夠減少污染材料的出現。
[0014]技術方案
[0015]在一個實施例中,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包括:殼體,限定外部;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殼體的內表面或外表面,光催化劑部件與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反應或被其激活,其中磷酸銀(Ag3PO4)和二氧化鈦(T12)以設定的重量份比被混合。
[0016]殼體可以包括至少一個孔,所述至少一個孔用于將從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入殼體。
[0017]用于將從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導到殼體中的光引導部件可以布置在殼體中,以及光引導部件可以由光傳輸透明材料構成。
[0018]具有可見光線波長的光可以通過殼體中布置的照明源照射。
[0019]照明源可以包括使用發光二極管(LED)或光纖的線型照明源。
[0020]家用電器還可以包括:光收集部件,收集從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以及光纜,將由光收集部件收集的光引導到照明源中。
[0021 ]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殼體的外表面或內表面上。
[0022]磷酸銀(Ag3PO4)和二氧化鈦(T12)可以被分散到預定溶劑中并且以溶液的形式被應用,以形成光催化劑部件。
[0023]家用電器可以是包括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的空調,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24]家用電器可以是包括熱交換器、風扇和排水部件的除濕器,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熱交換器、風扇和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25]家用電器可以是包括組成殼體的外殼和內殼、用于容置食物的擱架以及籃部的冰箱,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內殼、擱架和籃部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26]家用電器可以是包括儲存洗滌水的桶以及接收衣物的滾筒的洗衣機,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桶和滾筒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27]家用電器可以是包括限定盤子的容置空間的桶以及儲存洗滌水的集水槽的洗碗機,以及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桶和集水槽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28]光催化劑部件還可以包括含有聚硅酸鹽化合物的無機粘結劑。
[0029]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i02)、以及重量占大約10份到大約40份的無機粘結劑。
[0030]在另一實施例中,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包括:殼體;以及光催化劑,布置在殼體的內表面或外表面上,其中光催化劑含有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12)以及重量占大約10份到大約40份的無機粘結劑,并且與可見光線反應或被其激活。
[0031]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可以布置在殼體中,以及光催化劑可以布置在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032]用于將從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入殼體的至少一個引導裝置可以布置在殼體中,以及該引導裝置可以具有引導槽或引導孔。
[0033]由透明材料構成的蓋構件可以布置在引導槽上。
[0034]用于將從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導到殼體中的光引導部件可以布置在殼體中,以及該光引導部件可以由光傳輸透明材料構成。
[0035]發明的有益效果
[0036]根據所提出的實施例,由于是環保材料并與可見光線反應的光催化劑部件被設置在家用電器中,因此多種有害材料可以被分解,以及可執行抗菌和消毒功能。
[0037]特別地,光催化劑可以布置在可能產生污染材料的多個部件上,如家用電器的殼體內側或外側、熱交換器、吹風扇、排水裝置等,從而防止家用電器被污染。
[0038]此外,磷酸銀(Ag3P04)、二氧化鈦(Ti02)和無機粘結劑可與光催化劑以預定比例混合,以使可見光線波長區域中的效率最大化。
[0039]此外,用于引導外部光的引導孔可被限定在家用電器的殼體中,并且自然光或從建筑物中布置的照明裝置發出的光(外部光)可以被引入家用電器中。因此,不必為光催化劑反應提供單獨的光源。
[0040]此外,家用電器的殼體可以由透明材料構成,以使自然光或外部光通過殼體被引入家用電器,從而容易實現光催化劑部件的反應。
[0041]此外,由于照射具有可見光線波長的光的照明源被布置在家用電器中,因此相較于紫外線照明,制造費用可相對便宜,且照明的生命周期可相對長。
【附圖說明】
[0042]圖1和圖2是包括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43]圖3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被應用到預定表面的狀態的突片。
[0044]圖4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
[0045]圖5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
[0046]圖6是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
[0047]圖7是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
[0048]圖8和圖9是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包括光催化劑部件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49]圖10是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0]圖11是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1]圖12和圖13是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2]圖14是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3]圖15是根據第十一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4]圖16和圖17是根據第十二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5]圖18是根據第十三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6]在下文中,將會參考附圖來描述示例性實施例。但是,本發明可以以很多不同的形式實施并且不應該被解釋為局限于本文所述實施例;而是,其它劣化的發明中包括的或者落在本申請的精神和范圍內的替代性實施例將會向本領域技術人員徹底傳達本發明的構思。
[0057]圖1和圖2是包括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058]參考圖1和圖2,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家用電器包括空調100。
[0059]空調100包括:殼體110,限定外部并在其中容納熱交換器140和吹風扇160;以及前板120,聯接到殼體110的前部并限定空調100的前部外部。在分離型空調的情況下,殼體110可以是室內空間中布置的室內單元殼體,而在一體式空調的情況下,則是空調的自殼體。從廣義上說,前板120可以被理解為殼體110的一個部件。
[0060]殼體110包括:吸入部件111,室內空氣通過吸入部件111引入;以及排放部件115,通過吸入部件111引入的空氣被熱交換且接著通過其被排放到室內空間中。吸入部件111可以通過開放殼體110的上部部分的至少一個部分來形成,以及排放部件115可以通過開放殼體110的下部部分的至少一個部分來形成。此外,用于防止異物引入的吸入格柵112可以布置在吸入部件111上,以及排放格柵(未示出)可以布置在排放部件115上。
[0061]排放葉片130布置在排放部件115的一側上,排放葉片被可移動地布置成打開或閉合排放部件115。當排放葉片130打開時,殼體110內包含的空氣可以被排放到室內空間中。例如,排放翼130可以通過允許排放翼130的下部部分向上旋轉而打開。
[0062]熱交換器140布置在殼體110中,熱交換器140與通過吸入部件111吸入的空氣進行熱交換。熱交換器140包括供制冷劑流經的制冷劑管和聯接到制冷劑管以增大熱交換面積的散熱鰭片。熱交換器140被布置成圍繞風扇160的吸入側。例如,熱交換器140可以包括多個彎曲的熱交換部件。
[0063]風扇160包括橫流風扇160,用于徑向排放沿圓周方向吸入的空氣。風扇160包括:扇體161,作為固定構件;以及多個葉片165,固定到扇體161的一側并布置成沿著圓周方向彼此間隔。也就是說,風扇160的多個葉片165沿著圓周方向設置。
[0064]通路引導件171和172布置在殼體110中,通路引導件171和172被布置在風扇160的外圓周表面附近以引導空氣的流動。通路引導件171和172包括后引導件171和穩定裝置172。
[0065]后引導件171從殼體110的后部部分朝向橫流風扇100的吸入側延伸。后引導件171引導吸入的空氣,從而在風扇160旋轉時使所吸入的空氣能夠順利地流向風扇160。此外,后引導件171可以防止通過風扇160流動的空氣在風扇160中分層。
[0066]穩定裝置172布置在風扇160的排放側上。穩定裝置172可布置成與風扇160的外圓周表面間隔,以防止從風扇160排放的空氣朝向熱交換器140逆流。后引導件171和穩定裝置172沿著風扇160的縱向方向延伸。
[0067]排水部件180布置在熱交換器140下方,其用于儲存在空氣和制冷劑相互熱交換時產生的冷凝水。
[0068]過濾器150布置在殼體110中,其用于過濾經吸入部件111吸入的空氣中包含的異物。過濾器150布置在吸入部件111的內部,以圍繞熱交換器140。被濾器150過濾的空氣可流向熱交換器140。
[0069]光催化劑部件190布置在殼體110的內部或外部,光催化劑部件190作為與可見光線反應或被光催化劑激活。
[0070]光催化劑部件190包括布置在殼體110的外表面上的第一光催化劑部件191。除了前板120之外,第一光催化劑191可以布置在殼體110的外表面上。
[0071]此外,光催化劑部件190還包括布置在殼體110的內表面上的第二光催化劑部件192。第二光催化劑192可以布置到殼體110的內表面,以及殼體110中布置的部件的表面(SP,每個通路引導件171和172或者排放翼130的表面)。
[0072]在殼體110中限定引導孔或引導槽118,其作為將殼體110的外部發出的光(在下文中被稱為外部光)傳輸到殼體110中的“引導裝置”。引導孔118可以穿過至少一部分殼體110。至少一個引導孔118可被限定在殼體110中。由透明材料構成的蓋構件可以布置在引導槽上,其中透明材料能夠傳輸從其經過的外部光。
[0073]外部光可以包括安裝空調的室內空間中存在的自然光,或者從室內空間中布置的光源發出的光,比如熒光燈、白熾燈或者LED。從外部光源發出的光可以通過引導孔118被導入殼體110中,以此激活第二光催化劑部件192。當然,殼體110的外表面上布置的第一光催化劑部件191可以與外部光直接反應或被其激活。
[0074]在下文中,將會參考附圖來描述光催化劑部件190。
[0075]圖3是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被應用到預定表面的狀態的圖片。
[0076]參考圖3,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190包括多種復合材料。具體地說,多種復合材料可以包括磷酸銀(Ag3PO4)、二氧化鈦(T12)和無機粘結劑。例如,所述多種復合材料可以包括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12)以及重量占大約10份到大約40份的無機粘結劑。
[0077]光催化劑部件190可以設置成溶液的形式,其中多種復合材料與預定溶劑混合。光催化劑部件190可以結合到殼體110的外表面或內表面。光催化劑部件190可以通過涂覆結合到殼體110。例如,涂覆可以包括浸涂、噴涂、絲網印刷等。如果是浸涂的情況,干燥溫度可以根據用于涂覆的基礎材料的特性而變化。例如,浸涂可以以大約148°C到大約152°C的溫度執行大約9分鐘到大約11分鐘。
[0078]如上所述,光催化劑部件190可以以溶液的形式制備并涂覆到殼體110。因此,光催化劑部件190可以容易地結合到殼體110的表面(結合力固定)。
[0079]以下將會具體討論多種復合材料。
[0080](I)磷酸銀(Ag3PO4)
[0081]磷酸銀(Ag3PO4)可以是一種在可見光線區域中具有顯著高的氧化力的材料。用于涂覆的復合材料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如果磷酸銀(Ag3PO4)的重量占大約20份或更少,則催化活性可能低。另一方面,如果磷酸銀(Ag3PO4)的重量占大約50份或更多,則性價比可能高,以及分散性可能下降而導致聚集,從而減小比表面積。
[0082]磷酸銀(Ag3PO4)可以通過氯化銀(AgCl)與磷酸鈉(NaPO4)之間的離子交換反應來制備。此外,為了在磷酸銀(Ag3PO4)被涂覆到光催化劑時增大比表面積,磷酸銀(Ag3PO4)的尺寸可在納米到微米的范圍內。
[0083 ] 例如,磷酸銀(Ag3PO4)可以平均直徑為大約20nm到大約50nm的粉末形式使用。替代性地,磷酸銀(Ag3PO4)可以在使用溶劑而以液態合成然后分散到溶劑中的磷酸銀(Ag3PO4)的狀態使用。能夠溶解磷酸銀(Ag3PO4)的材料可以被用作為溶劑。優選地,水與乙醇比為3:4的混合溶液可以被用作為溶劑。這里,以液態合成的磷酸銀(Ag3PO4)可以具有大約20nm到大約50nm的平均顆粒尺寸。
[0084]由于磷酸銀(Ag3PO4)具有均勻且細小的顆粒尺寸來增大材料的比表面積(單位,m2/g),粘附到用于涂覆的基礎材料可以增加以加強催化活性。
[0085]由于磷酸銀(Ag3PO4)在可見光線區域中具有顯著高的氧化力,因此制氧(單位,μmol)可以較高,以及作為藍色染料的亞甲藍(MB)的分解相較于一般光催化劑(Ti02、W03、BiVO4等)的分解來說更突出。此外,磷酸銀(Ag3PO4)需要具有大約385nm或更多的可見光線波長范圍以及大約500nm的平均波長的光能,磷酸銀(Ag3PO4)可以容易地在一般光中導致催化活性反應。
[0086]磷酸銀(Ag3PO4)自身可以具有抗菌(病毒、霉菌等)性能以及協同效應,比如通過磷酸銀(Ag3PO4)與低能量(可見光線波長范圍)的二氧化鈦(T12)同時活動的有機材料(微生物、劣質小成分等)的分解效率。
[0087](2) 二氧化鈦(T12)
[0088]二氧化鈦(T12)可以是典型的光催化劑材料,在受到紫外線照射時展現出高活性并且化學穩定而不會被酸、堿基和有機溶劑侵蝕。
[0089]多種復合材料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12)。如果二氧化鈦(T12)的含量小于上述含量,則可見光線催化劑性能可能不足以展示(猶如僅使用磷酸銀(Ag3PO4)),使整體催化活性下降。另一方面,如果氧化物(T12)的含量大于上述含量,則由于用作催化活性輔助的二氧化鈦(T12)的比例太高,因此光催化活性可能下降。
[°09°] 二氧化鈦(Ti02)可以通過使用TiCl4為前體(precursor)來合成。在這種情況中,二氧化鈦(T12)的晶體結構可具有銳鈦礦形狀。
[0091]二氧化鈦(T12)可以平均直徑為大約20nm至大約25nm的粉末形式使用。替代性地,二氧化鈦(Ti O2)可在通過使用溶劑以液態合成然后分散到溶劑中的磷酸銀(Ag3PO4)的狀態使用。能夠溶解二氧化鈦(T12)的材料可以被用作為溶劑。優選地,水:乙醇比為3:4的混合溶液可以被用作溶劑。這里,以液態合成的二氧化鈦(T12)可以具有大約20nm到大約25nm的平均顆粒尺寸。
[0092](3)無機粘結劑
[0093]多種復合材料包括無機粘結劑。無機粘結劑包括聚硅酸鹽化合物。聚硅酸鹽化合物可以由膠體二氧化硅(S12)和金屬醇化物組成。
[0094]膠體二氧化硅(S12)可以具有約20nm的大小。此外,金屬醇化物可以從硅醇鹽((C2H50)4S1、C9H2Q05Si)、鈦醇鹽、錯醇鹽、招醇鹽以及其組合所構成的組中選擇。
[0095]無機粘結劑可以在無機粘結劑被分散到水(H2O)與乙醇(C2H5OH)比為3:4的混合物而作為溶劑的狀態使用。
[0096]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10份至大約30份的膠體二氧化硅(Si02)。如果無機粘結劑的含量小于上述含量,則粘結劑的功能可能不會適當地執行,而引起其它化合物與基礎材料之間的分離。另一方面,如果無機粘結劑的含量大于上述含量,則光催化劑顆粒可能由粘結劑覆蓋而使催化活性下降。
[0097]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3份至大約10份的金屬醇化物((C2H5O)4Si)以及重量占大約10份至大約30份的金屬醇化物(C9H2QO5Si)。如果無機粘結劑的含量超過上述含量,則與涂覆用基礎材料的粘附可能減小,因此不能執行涂覆。
[0098]無機粘結劑可以包括附加的其它成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考慮涂覆的最終組成來選擇這些其它成分。例如,無機粘結劑可以包括穩定劑、酸性催化劑、硬化劑、金屬添加劑等。
[0099]穩定劑可以從乙酰丙酮、乙酰乙酸乙酯、乙酰乙酸鐵、醇胺以及其組合所構成的組中選擇。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0.1份至大約0.5份的穩定劑。
[0100]酸性催化劑可以從磷酸鹽金屬催化劑、硝酸鹽金屬催化劑、磷酸鹽氯化物復合金屬催化劑、以及其組合所構成的組中選擇。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0.01份至大約
0.5份的酸性催化劑。
[0101]硬化劑可以從脂肪族多胺、丙烯晴改性胺、聚酰胺、酰胺基胺、雙氰胺、酰胺樹脂、異氰酸鹽、三聚氰胺以及其組合所構成的組中選擇。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0.05份至大約I份的硬化劑。
[0102]鋁化合物可以被使用為金屬添加劑。鋁化合物可以通過混合異丙醇鋁與氯化鋁來制備。無機粘結劑可以含有重量占大約0.05份至大約0.5份的金屬添加劑。
[0103]當含有上述復合材料的光催化劑部件190布置在殼體110的表面上時,水(H2O)或氧氣(O2)可由于光催化劑部件190的催化劑作用而變成活性氧(ROS)。活性氧(ROS)可以包括羥自由基(OH-)、過氧化氫(H2O2)等。
[0104]活性氧(ROS)可以執行強力消毒(氧化)以及除臭功能。具體地說,活性氧(ROS)可以分解氣體污染材料(比如甲苯、氨等)以及生物污染材料(比如,由有機材料構成的細菌、
霉菌等)。
[0105]總之,根據當前實施例,由于光催化劑部件190被布置在殼體110的內表面或外表面上,因此可以防止產生污染材料,污染材料可由空氣或濕氣產生,即灰塵的累積或微生物的傳播。
[0106]圖4是示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圖5是示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圖6是示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以及圖7是示出根據第五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內部構型的視圖。
[0107]將參考圖4至圖7來描述多個實施例。除了殼體110的內表面或外表面,根據第一實施例所述的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殼體110中布置的各種部件上。
[0108]具體地說,參考圖4,根據第二實施例,結合到熱交換器140的表面的第三光催化劑部件193布置在殼體110中。第三光催化劑部件193可以設置成溶液的形式并應用到熱交換器140的表面。因此,可確保預定或更大的結合力。
[0109]如微生物的污染材料可以通過制冷劑和空氣相互熱交換時產生的冷凝水而產生在熱交換器140的表面上。因此,第三光催化劑部件193可以設置成抑制污染材料的產生,或者移除所產生的污染材料。
[0110]參考圖5,根據第三實施例,結合到風扇160的表面的第四光催化劑部件194布置在殼體110內。第四光催化劑部件194可以布置在風扇160的扇體161以及葉片165的表面上。此夕卜,第四光催化劑部件194可以溶液的形式設置并且應用到風扇160的表面。因此,可以確保預定或更大的結合力。
[0111]如微生物的污染材料可以通過流動空氣中含有的粉塵或空氣中含有的濕氣而在風扇160的表面上產生。第四光催化劑部件194可以設置成抑制污染材料的產生,或者移除所產生的污染材料。
[0112]參考圖6,根據第四實施例,結合到排水部件180的表面的第五光催化劑部件195布置在殼體110內。第五光催化劑部件195設置成溶液的形式并且應用到熱交換器180的表面。因此,可確保預定或更大的結合力。
[0113]如微生物的污染材料可以通過所儲存的冷凝水而在排水部件180上產生。第五光催化劑部件195可以設置成抑制污染材料的產生,或者移除所產生的污染材料。
[0114]參考圖7,根據第五實施例,結合到過濾器150的表面的第六光催化劑部件196布置在殼體110內。第六光催化劑部件196設置成溶液的形式并且應用到過濾器150的表面。因此,可以確保預定或更大的結合力。
[0115]如微生物的污染材料可以由流動空氣中含有的粉塵或空氣中含有的濕氣而在過濾器150上產生。由此,第六光催化劑部件196可以設置成抑制污染材料的產生,或者移除所產生的污染材料。因此,可以防止過濾器出現難聞的味道,可預期過濾器的循環效果和生命周期延長效果。
[0116]圖8和圖9是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包括光催化劑部件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17]參考圖8和圖9,根據第六實施例的家用電器100包括布置在殼體110中以照射可見光線的照明設備210、212和215。
[0118]照明設備包括布置在殼體110內的一個位置上的印刷電路板(PCB)212以及作為光源的照明源215。PCB 212和照明源215可以通過光源固定部件210支撐在殼體110上。照明源215可以將可見光線照射到光催化劑部件190上。例如,照明源215可包括發出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的發光二極管(LED)。
[0119]照明設備210、212和215可設置多個。例如,照明設備210、212和215可布置在殼體110的前表面上,即殼體110的前板120內側以及后表面內側。
[0120]由于照明源215設置為可見光線照明源,照明源215可在廣泛的應用范圍中使用并且相較于照射具有紫外線波長的光的光源較便宜。另外,在紫外線反復照射到殼體110中或長時間照射殼體110時,可防止殼體內的部件可能被退化或強度減弱的現象。
[0121]對于另一示例,照明源215可包括使用光纖的線型照明源。
[0122]在圖9中,雖然照明設備被布置在包括第一光催化劑部件191和第二光催化劑部件192的殼體110中,但本申請并不局限于此。例如,照明設備可以布置在根據第二到第五實施例的殼體110中(見圖4至圖7)。
[0123]圖10是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24]參考圖10,根據第七實施例的家用電器100包括:照明源225,布置在殼體110中;以及引導裝置222和224,用于將從外部光源222發出的外部光向照明源225引導。雖然建筑物或室內空間中布置的照明燈被例示為圖10中的外部光源220,但是從外部光源220發出的光可包括自然光。外部光源220照射具有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
[0125]引導裝置222和224包括:光收集部件222,收集從外部光源220發出的光(可見光線);以及光纜224,將由光收集部件222收集的光引導到殼體110中,即朝向照明源225引導。光收集部件222可布置在殼體110中或者布置在與殼體110間隔的一個位置處。光纜224延伸到殼體110的內部,然后聯接到照明源225。
[0126]照明源225可照射通過光纜224傳輸到殼體110中的可見光線。對照明源225的描述可以源自于參考圖9的描述。例如,照明源225可以包括使用LED或光纖的線型照明源。
[0127]圖11是根據第八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28]參考圖11,根據第八實施例的空調100的殼體110包括將外部光引導到殼體110中的光引導部件119。
[0129]光引導部件119可以是殼體110的一個部件。光引導部件119可以由光傳輸材料(例如,透明塑料材料)構成。光引導部件119可以布置在殼體110的前表面或側表面上。
[0130]吸入部件11可布置在殼體110的上部部分,以將外部光引導到殼體110中。在這個意義上來說,吸入部件110可以作為另一“光引導部件”。
[0131]圖12和圖14是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32]參考圖12和圖13,根據第九實施例的家用電器包括除濕器300。
[0133]除濕器300包括限定其外部的殼體310。殼體310包括:吸入孔321,空氣通過吸入孔321被吸入;以及多個排放孔323和325,在殼體310中除濕的空氣通過排放孔被排放。
[0134]多個排放孔323和325可以包括第一排放孔323和第二排放孔325。例如,第一排放孔323可以限定在殼體310的上部部分,以及第二排放孔325可以限定在殼體310的后表面中。
[0135]殼體310還包括百葉窗330,在其第一排放孔323打開的同時調節從第一排放孔323排放的除濕空氣的排放方向。
[0136]用于打開或閉合第二排放孔325的帽部335進一步設置在殼體310中。帽部335可單獨連接到殼體310。例如,帽部335可以旋轉然后聯接到殼體310,或者與殼體310分離。在第二排放孔325打開的狀態中,預定軟管可以連接到第二排放孔325。通過軟管排放的除濕空氣可以用于干燥鞋。
[0137]壓縮機351、作為熱交換器的冷凝器352、以及用于對濕空氣除濕的蒸發器354布置在殼體310中。
[0138]具體地說,蒸發器354和冷凝器352可以平行布置。此外,經過吸入孔321的空氣可以在經過蒸發器354時被除濕,然后在經過冷凝器352時被加熱(被干燥)。用于儲存熱交換器352和354中產生的冷凝水的排水部件356被布置在熱交換器352和354下方。
[0139]殼體310中還布置有:風扇370,用于使空氣流動;排放引導件360,用于排放除濕空氣;以及水箱380,用于儲存除濕期間產生的冷凝水。風扇370可以包括離心風扇。具體地說,風扇370包括作為固定構件的扇體371以及可旋轉地布置的多個葉片375。
[0140]排放引導件360包括第一排放通路361和第二排放通路362。第一排放通路361與第一排放孔323對準,以及第二排放通路362與第二排放孔325對準。
[0141]在殼體310中進一步布置操縱部件340,其用于輸入除濕操作的指令。操縱部件340可以包括用于選擇除濕模式的選擇部件。
[0142]至少一個光催化劑部件390布置在殼體310中。對于光催化劑部件390的描述將會源自于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的描述。
[0143]光催化劑部件390包括以下至少其中一個:第一光催化劑部件391,布置在殼體310的外表面上;第二光催化劑部件392,布置在殼體310的內表面上;第三光催化劑部件393,布置在熱交換器352和354的表面上;第四光催化劑部件394,布置在風扇370的表面上;以及第五光催化劑部件395,布置在排水部件356上。
[0144]用于將外部光引入殼體310的引導槽318被限定在殼體310中。引導孔318可以穿過至少一部分殼體310。如上所述,光催化劑可以布置在除濕器中,濕空氣或濕氣流經除濕器,以抑制污染材料的產生或者微生物的傳播。
[0145]將提出另一實施例。雖然圖中未示出,但是用于將外部光引入殼體310中的光引導部件(見圖11的說明)可布置在殼體310中。
[0146]圖14是根據第十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47]參考圖14,用于照射可見光線的照明設備210、212和215布置在除濕器300a的殼體310 中。
[0148]照明設備210、212和215包括:印刷電路板(PCB) 212,布置在殼體310內的一個位置;以及照明源215。PCB 212和照明源215可以由光源固定部件210支撐在殼體310上。
[0149]照明設備210、212和215可以設置多個。此外,照明源215可以包括使用LED或光纖來發出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的線型照明源。
[0150]圖15是根據第十一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51]參考圖15,根據第十一實施例的除濕器300包括:照明源225,布置在殼體310中;以及引導設備222和224,用于將從外部光源222發出的外部光向照明光源225引導。外部光源220照射(或包括)具有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
[0152]引導設備222和224包括:光收集部件222,收集從外部光源220發出的光(可見光線);以及光纜224,將由光收集部件222收集的光引導到殼體310中。
[0153]光收集部件222可以布置在殼體310中或者布置在與殼體310間隔的一個位置處。此外,光纜224延伸到殼體310的內部,然后聯接到照明源225。
[0154]照明光源225可以照射通過光纜224傳輸到殼體310中的可見光線。例如,照明源225可以包括使用LED或光纖的線型照明源。
[0155]圖16和圖17是根據第十二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56]參考圖16和圖17,根據第十二實施例的家用電器包括將食物儲存在冷凍或冷藏狀態的冰箱400。
[0157]冰箱400包括:殼體410,限定儲存室;以及門421和422,聯接到殼體410的前部。儲存室包括冷凍室401和冷藏室402。此外,冷凍室401和冷藏室402可以通過分隔壁403來分隔。
[0158]用于容置食物的擱架430可以布置在每個冷凍室401和冷藏室402中。擱架430可以設置多個。這里,多個擱架430可以布置成彼此豎直間隔。冷凍室401或冷藏室402可以通過擱架430分隔成多個空間。
[0159]殼體410包括:外殼411,限定冰箱400的外部;以及內殼412,限定冰箱400的內部。外殼411和內殼412可以彼此聯接,以及隔尚材料(未不出)可以布置在外殼411與內殼412之間。此外,用于容置食物的籃部440可以布置在每個門421和422的背表面上。籃部440可以設置多個。這里,多個籃部440可以布置成彼此間隔開。
[0160]光催化劑部件490布置在殼體410中。對于光催化劑部件490的描述將源自于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光催化劑部件的描述。光催化劑部件490可以布置在內殼412、擱架430和籃部440中的至少一個表面上。
[0161]照射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的照明光源215被布置在殼體410中。例如,照明源215可以布置在內殼412上。此外,照明源215可以設置多個。這里,多個照明源215可以布置成彼此間隔開。多個照明源215可以分別布置在由擱架430分隔的空間的側面上。
[0162]如上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冰箱的殼體中。由于光源將可見光線照射到光催化劑部件上,因此可以防止在冰箱內的潮濕條件下產生污染材料或傳播微生物。
[0163]圖18是根據第十三實施例的家用電器的視圖。
[0164]參考圖18,根據第十三實施例的冰箱400a包括:照明源225,布置在殼體410中;以及引導設備222和224,用于將從外部光源222發出的外部光向照明源225引導。
[0165]引導設備222和224包括:光收集部件222,收集從外部光源220發出的光(可見光線);以及光纜224,將由光收集部件222收集的光引導到殼體410中。
[0166]光收集部件222可以布置在殼體410中或者布置在與殼體110間隔的一個位置處。例如,光收集部件222可以布置在殼體410的頂表面上。
[0167]光纜224延伸到殼體410的內側,然后聯接到照明源225。照明源225可以照射通過光纜224傳輸到殼體410中的可見光線。例如,照明源225可以包括使用LED或光纖的線型照明源。
[0168]將提出另一實施例。雖然空調、除濕器和冰箱被例示為前述實施例中的一種家用電器,但本申請不局限于此。例如,其它家用電器(例如,洗衣機或洗碗機)可以等同地應用于前述實施例。
[0169]洗衣機可以包括儲存洗滌水的桶以及接收衣物的滾筒。桶和滾筒可以布置在洗衣機的殼體中。此外,洗碗機包括限定盤子的容置空間的盛水桶以及儲存洗滌水的集水槽。桶和集水槽可以布置在洗碗機的殼體中。
[0170]也就是說,光催化劑部件可以布置在洗衣機和洗碗機的每個內殼和外殼的表面上或者內部部件(桶、滾筒或集水槽)的表面上,以此將可見光線照射到光催化劑部件上,從而使光催化劑活化。因此,微生物的傳播可以被抑制,而實現抗菌和除臭作用。
[0171]工業實用性
[0172]根據這些實施例,由于是環保材料且與可見光線反應的光催化劑部件被設置在家用電器中,因此多種有害材料可以被分解,并且可執行抗菌和消毒功能,以及其工業實用性可能顯著。
【主權項】
1.一種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的家用電器,所述家用電器包括: 殼體,限定外部;以及 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殼體的內表面或外表面,所述光催化劑部件與具有可見光波長的光反應或被其激活, 其中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包括以設定的重量份比來混合的磷酸銀(Ag3PO4)和二氧化鈦(T12)0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殼體包括至少一個孔,所述至少一個孔用于將從所述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入所述殼體。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殼體包括光引導部件,用于將從所述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導到所述殼體中,以及 所述光引導部件由光傳輸透明材料構成。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具有可見光線波長的所述光通過所述殼體中布置的照明源照射。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照明源包括使用發光二極管(LED)或光纖的線型照明源。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用電器,還包括: 光收集部件,收集從所述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以及 光纜,將由所述光收集部件收集的光引導到所述照明源中。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殼體的外表面或內表面上。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磷酸銀(Ag3PO4)和所述二氧化鈦(T12)被分散到預定溶劑中并且以溶液的形式被應用,以形成所述光催化劑部件。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家用電器是包括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的空調,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熱交換器、所述風扇、所述過濾器和所述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家用電器是包括熱交換器、風扇和排水部件的除濕器,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熱交換器、所述風扇和所述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家用電器是包括組成所述殼體的外殼和內殼、用于容置食物的擱架和籃部的冰箱,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內殼、所述擱架和所述籃部的至少一個表上。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家用電器是包括內部儲存洗滌水的桶和內部接收衣物的滾筒的洗衣機,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布置在所述桶和所述滾筒的至少一個表面上。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家用電器是包括限定用于盤子的容置空間的桶和內部儲存洗滌水的集水槽的洗碗機,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部件被布置在所述桶和所述集水槽的至少一個表面上。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光催化劑部件還包括含有聚硅酸鹽化合物的無機粘結劑。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所述光催化劑部件含有: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12)、以及重量占大約1份到大約40份的無機粘結劑。16.—種家用電器,包括用于可見光線的光催化劑,所述家用電器包括: 殼體;以及 光催化劑,布置在所述殼體的內表面或外表面上, 其中所述光催化劑含有重量占大約20份至大約50份的磷酸銀(Ag3PO4)、重量占大約5份至大約40份的二氧化鈦(T12)、以及重量占大約10份到大約40份的無機粘結劑,并且與可見光線反應或被其激活。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熱交換器、風扇、過濾器和排水部件布置在所述殼體中,以及 所述光催化劑布置在所述熱交換器、所述風扇、所述過濾器和所述排水部件的至少一個表面上。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用于將從所述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入所述殼體的至少一個引導裝置被布置在所述殼體中,以及 所述引導裝置具有引導槽或引導孔。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由透明材料構成的蓋構件布置在所述引導槽上。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家用電器,其中用于將從所述家用電器外發出的外部光引導到所述殼體中的光引導部件被布置在所述殼體中,以及 所述光引導部件可以由光傳輸透明材料構成。
【文檔編號】B01J21/06GK105992916SQ201480075082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0日
【發明人】成奉祚, 蔡尚烈, 尹景洙
【申請人】Lg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