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更具體地說,所涉及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是通過放電來實現油燃燒器的油芯點火的。
按照常規,燈絲型點火裝置已通常地用于點燃油燃燒器的油芯,它是一種一般的結構,采用干電池作為電源,以便赤熱燈絲,從而由熾熱的燈絲使油燃燒器的油芯點火。
此外,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也是一種公知的技術。放電型點火裝置可分為二種一種點火裝置是采用由油燃燒器產生的燃燒熱作為熱源并用商用的AC100V電源作為點火裝置的電源;另一種點火裝置是采用電池,例如干電池作為電源。
使用電池,即干電池作為電源以產生放電或火花放電的后一種放電型點火裝置已公開在日本實用新型公報No.35244/1988中。遺憾的是,由于存在許多缺點而不能獲得實際應用。所公開的此種采用干電池的常規放電型點火裝置包括放電電極,它們相互間隔排列并在它們之間插入燃燒油芯。
本發明涉及后一種類型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它使用電池或干電池作為電源,以便在放電電極之間實現火花放電,從而點著油芯。
使用干電池作為電源的常規放電型點火裝置的缺點是,使用干電池不能在放電電極之間得到足夠的用于點燃油燃燒器的油芯的火花放電。此外,使用干電池的常規放電型點火裝置會引起油芯的高度變化,由于設置油芯而引起的油芯表面的磨損,油芯表面涂焦油等,和隨著時間的推移會引起油芯的變形,導致油芯和放電電極之間尺寸或距離的變化。這會使由放電產生的火花偏離油芯,導致油芯不能點火和/或從油芯產生燃油的白煙霧。這就說明采用干電池的常規放電型點火裝置不能獲得實際應用的原因。
因此,目前大批量生產的用于油燃燒器的點火裝置僅限于上述的燈絲型點火裝置。
鑒于上述的缺點,受讓者提出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其設計是使用于點火的油芯在向上運動至正常燃燒位置的過程中產生火花放電,從而保證油芯可靠的點火,同時可滿意地采用干電池用作火花放電,正如在美國專利申請No.08/187,318中所公開的那樣。所提出的放電型點火裝置是通過火花放電來平穩地或可靠地完成油芯點火的,這是由于它消除了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和內在地擺脫了燈絲型點火裝置的缺點,此種缺點是指燈絲容易耗損,變形和/或折斷。
然而,人們還是強烈地希望開發放電型點火裝置,使其在結構上進一步得到簡化,和降低制造成本。
鑒于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點,同時重視由發明人進一步研究的結果而帶來的事實,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放電型點火裝置,其結構為的是,為了點火將油芯移至高于正常燃燒位置的位置,這種點火裝置使其結構得到進一步地簡化并使其成本進一步降低,并且具有足夠的點火性能,可以容易可靠地彌補油芯點火的缺陷,同時基本上保留上述美國專利所公開的點火裝置的優點。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它通過火花放電可以平穩地和可靠地實現油芯點火。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即使當用于點火的火花放電很弱時,它也能有效地完成油芯點火,從而能使小尺寸的電源,例如干電池滿意地用于火花放電。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它具有足夠的點火性能,能容易地和可靠地彌補油芯點火所存在的缺陷。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當實現油芯點火時,它能基本上恒定地保持油芯在點火的范圍內。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它能達到上述目的,同時保證簡化結構和降低制造成本。
按照本發明,提供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包括一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該圓筒結構包括內圓筒和外圓筒,它們以在彼此之間限定的間隙相互間隔地排列。該放電型點火裝置包括一油芯,它在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的空間內可垂直地移動;一個轉動的油芯操作軸,用于豎直地移動油芯的;一放電電極裝置,它包括第一放電電極和第二放電電極,其排列為了在它們之間產生足以使從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的空間向上延伸而升高的油芯部分點火的火花放電;一點火操縱柄,可繞著樞軸旋轉,以便在油芯升高的方向上轉動油芯操縱軸;和一點火開關,其操作依賴著點火操縱柄的旋轉運動。當點火操縱柄處于熄火位置和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之間時,點火開關是斷開的;當點火操縱柄移動至使油芯進一步升高至超出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的位置時,點火開關是閉合的。放電型點火裝置還包括一復位彈簧,用于迫使已移動到油芯進一步升高位置的油芯降至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點火操縱柄可操作地連接于復位彈簧,起動操縱柄促使在第一放電電極和第二放電電極之間產生火花放電,與此同時克服復位彈簧升高油芯。
在本發明的一個最佳實施例中,放電型點火裝置還包括一旋轉板,復位彈簧可操作地連接于旋轉板;和一制動器,在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它與旋轉板接合。旋轉板包括一夾持部分,點火操縱柄通過它與旋轉板相連接,當點火操縱柄為了升高油芯而轉動時,操縱柄克服復位彈簧的作用力繞樞軸轉動,使其與制動器相接合,而與所述制動器相接合的旋轉板進一步地轉動并超過制動器,使油芯移動到油芯進一步升高的位置,在這期間,在第一放電電極和第二放電電極之間產生火花放電。
在本發明的一個最佳實施例中,點火開關可操作地連接于旋轉板,以致點火開關的操作依賴于旋轉板的運動。此外,油芯操縱軸可包括一油芯操縱杠桿,油芯操縱軸通過它可操作地連接于點火操縱柄,其中點火開關可操作地連接于油芯操縱杠桿,以致點火開關的操作依賴于油芯操縱杠桿的運動。
通過下述詳細的描述,并結合有關的附圖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同時將會容易地理解本發明的這些目的和其它目的以及附帶的優點,所說的附圖,其中相同的序號表示相同或相應的零件。其中
圖1表示一種油燃燒器實施例的局部垂直剖面圖,其中可以采用本發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圖2是一正視圖,表示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實施例的主要部分;圖3是圖2所示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局部平面圖;圖4是圖2所示的放電型點火裝置中放電電極的主要部份的局部放大截面圖;圖5是圖4所示的放電電極的平面圖;圖6是一正視圖,表示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主要部分;圖7是一正視剖面圖,表示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又一個實施例;圖8是圖7所示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局部平面圖。
下面將結合附圖描述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
首先參見圖1,通過實施例說明一種油燃燒器,其中應用了本發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圖1所示的油燃燒器包括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10,它包括內圓筒12和外圓筒14,它們以在其間限定的間隔在徑向上彼此隔開地設置。在這樣形成的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10的間隔中可以設置一可垂直地移動的油芯16。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10基本上安裝在一油槽18上。序號20表示一油芯操縱軸,當它轉動時,可以垂直地移動油芯16。在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10的上面,支承一有燃油在其中燃燒的燃燒圓筒結構22。上述的油燃燒器的結構是公知的技術。
參見圖2至5說明本發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一個實施例,其中采用杠桿操作移動油芯。
該實施例所說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包括一放電電極裝置24,該裝置包括一對放電電極,即第一放電電極24a和第二放電電極24b。在該實施例中,第一放電電極24a作為一正極放電電極,而第二放電電極24b作為負極放電電極。如圖4所示,第一放電電極24a是這樣設置的,當油芯升到正常的燃燒位置時,電極的末端面對油芯16上部的側面,而第二放電電極24b是這樣設置,與第一放電電極24a的末端相對,且與第一放電電極之間形成一間隙,當油芯升到最上面位置時,它與油芯16的上端鄰近。
該實施例所說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還包括一點火操縱柄26,以便沿油芯提升方向轉動油芯操縱軸20。點火操縱柄26裝在操縱手柄杠桿28的一端,通過操縱點火操縱柄26,杠桿28可以繞著樞軸旋轉。在油芯操縱軸20上裝有一油芯操縱杠桿30,使它可以和軸20一起轉動。因此,在該實施例中,通過點火操縱柄26可以使操縱手柄杠桿28繞著樞軸旋轉,這樣油芯操縱軸20可以升高油芯16。
該實施例所說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還包括一點火開關32,以便有選擇地為放電電極24a和24b供電。點火開關32是這樣構成的,即隨著點火操縱柄26的啟動而動作。更具體地說,當點火操縱柄26處于熄火位置和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之間時,點火開關保持斷開,而當操縱柄移動到油芯進一步升高的位置,即超過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時,點火開關保持閉合,從而在第一和第二放電電極24a和24b之間產生放電或火花放電。因此,所說的實施例在改變油芯16的高度的同時可以在合適的點火位置實現油芯16的點火。
該實施例所說的放電型點火裝置還包括一復位彈簧34,用于迫使油芯16降低或復位到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此時所說的油芯16為點火已升高到更高位置。為了達到上述目的,復位彈簧34以其一端連接旋轉板36,該旋轉板與操縱手柄杠桿20同軸設置。旋轉板36上設有一夾持件38,它與操縱手柄杠桿28接合。因此,在該實施例中,操縱手柄杠桿28通過與其接合的夾持件38施力于旋轉板36上。此外,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在所說的實施例中,制動器40可包括一振動傳感件42的固定軸。當旋轉板36移至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時,旋轉板36與制動器40牢固地接合;以致即使當油芯16升高至超過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時,復位彈簧34使旋轉板36復位至某一位置,此時旋轉板與制動器40接合。
如上所述,點火開關32的操作依賴于點火操縱柄26的啟動。更具體地說,在所說的實施例中,點火開關32的操作依賴于油芯操縱杠桿30的啟動,該杠桿可旋轉地連接于點火操縱柄26。
當振動傳感件42探測預定值或更大值的振動,例如,地震時即啟動振動傳感件42。此種傳感件包括一振動傳感重塊44,它作為振動傳感件42的振動探測部分。在所說的實施例中,復位彈簧34也作為一熄火彈簧,用于驅動振動傳感件42。更具體地說,在油燃燒器的燃燒操作期間,當振動傳感重塊44探測預定值或更大值的振動時,它將振動傳感到制動器40,以便使旋轉板36與制動器40脫開。其結果是,復位彈簧34作用于旋轉板36,以將油芯操縱軸20從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轉動至熄火位置,從而導致油燃燒器熄火。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制動器40可以設置在振動傳感件42上。
序號46表示一用于油芯操作組合件的支承板。在所說的實施例中,油芯操縱軸20,點火操縱柄26,旋轉板36,點火開關32以及振動傳感件42可以安裝在支承板46上。
下面將結合圖1至5描述由此構成的所說實施例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操作方式及相應的結構。
當點火操縱柄26向下移動,以便沿油芯升高的方向轉動油芯操縱軸20時,設置在內圓筒12和外圓筒14之間的空間內的油芯16被升高,從而導致油芯16的上端從所述空間內向上突出,進入燃燒圓筒結構22的下部。然后,在升高油芯16的同時,進一步操縱點火操縱柄26,使點火開關32接通,即閉合,以致在第一放電電極24a和第二放電電極24b之間連續發生火花放電,當在升高的油芯和放電電極24b之間的間隙是處于點火的最佳狀態時,即導致實現油芯16的點火。
同時,在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旋轉板36與制動器40保持接合,所說的旋轉板36通過夾持部分38連接于點火操縱柄26,并且在旋轉板上裝有復位彈簧34。因此,當操縱點火操縱柄26時,旋轉板36克服復位彈簧34的作用力轉動至使油芯進一步升高的位置,而超過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由此使點火開關32閉合或接通。這導致在第一放電電極24a和第二放電電極24b之間發生火花放電,從而在升高的油芯和放電電極24b之間的間隙處于點火的最佳狀態時,可以實現油芯16的點火。
在完成油芯16點火之后,如果操作者松開點火操縱柄26,復位彈簧34以其彈性迫使油芯16從進一步升高的位置返回到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并且使點火開關32斷開,以便在放電電極24a和24b之間停止火花放電,這樣點火的油芯可以連續地燃燒,并保持在燃燒的位置。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點火操作時,油芯16被升高到最上面的位置,超出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以致,即使油芯16在高度上發生變化,油芯的點火也可以得到絕對的保證。
現參見圖6說明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另一個實施例。實施例所說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和上述的第一實施例一樣是杠桿操作型的。在圖6所示的實施例中,點火開關32的操作也是依賴于點火操縱柄26的操作。然而,它是依照旋轉板36的操作來動作,而不是依照油芯操縱杠桿30。為此,點火開關32可操作地連接于或相聯于旋轉板36。圖6所示的實施例的其余部分的結構實際上與上述圖2至5的實施例基本相同。
現在參照圖7和8說明本發明的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的又一個實施例。實施例所說的放電型點火裝置是盤式操作型,而不像上述實施例那樣。在圖7和8所示的實施例中,轉動點火操縱柄26,以轉動油芯操縱軸20,從而將油芯16升高。此外,油芯操縱軸20的燈芯操縱杠桿30可操作地連接于旋轉板36的夾持部分38,以致油芯操縱杠桿30施力于夾持部分38,以便克服彈簧34將油芯16升高。并且點火開關32可操作地與旋轉板36的夾持部分38連接,因此,正如圖2至5所示的實施例一樣,點火開關的操作依賴于油芯操縱杠桿30的操作。所述實施例的其余部分的結構基本上與圖2至5所示的實施例相同。
從上述說明中可以看出,本發明的放電型點火裝置是這樣的結構,以致在油芯升高的過程中,可以開始火花放電。因此,由于磨損,油芯在高度上的任何可能的變化和油芯的任何可能的變形都不會對油芯點火產生有害的影響。這是因為當位于升高的油芯和放電電極之間的間隙為提供點火的最佳狀態時即實現點火的緣故。這便得干電池可以令人滿意地用作點火的電源。
此外,在本發明中,當油芯處于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時,點火開關保持斷開,即關閉,在所說的燃燒位置發生正常的燃燒。因此,即使在油芯復位到燃燒位置時油芯沒能點火,點火操縱柄的重復操作可使點火操作容易地重復進行,從而使本發明的裝置在操作上非常方便。
通常,即使發生正常燃燒的油芯升高的位置基本上保持不變,隨著重復使用,油燃燒器的油芯也會逐漸地耗損,此種明顯的耗損發生在產生正常燃燒的那部分油芯。在本發明中,當發生點火時,油芯升高到高于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的位置,所以點火可以可靠地完成,這是因為,發生點火的油芯部分的位置不同于發生燃燒的那部分油芯。
結合附圖已對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作了一定程度的描述,應該指出,按照上述的本發明技術方案,可以作出顯而易見的修改和變化,這些都在本發明權利要求的精神范圍內,除了詳細描述以外,本發明是可以實施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油燃燒器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包括一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10),該結構包括內圓筒(12)和外圓筒(14),它們以在其之間限定的間隙相互間隔地排列,還包括在所說的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的間隙內能作豎直移動的油芯(16);油芯操縱軸(20),其轉動用于使所說的油芯作豎直移動;放電電極裝置(24),包括第一放電電極(24a)和第二放電電極(24b),其設置用于在它們之間產生火花放電,足以使從所述容納油芯的圓筒結構的間隙向上延伸而升高的油芯點火;可繞樞軸轉動的點火操縱柄(26),用于沿油芯升高的方向轉動所說的油芯操縱軸;點火開關(32),其操作依賴著所說點火操縱柄的旋轉運動;當所說點火操縱柄處于熄火位置和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之間時,所述點火開關是斷開的;當點火操縱柄轉動至油芯進一步升高并超出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的位置時,點火開關是閉合的;和復位彈簧(34),用于迫使所述油芯使所述的已移動到油芯進一步升高位置的油芯降至所述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所說的點火操縱柄可操作地連接于所說的復位彈簧;起動所說的點火操縱柄,以便在所說第一放電電極與所述第二放電電極之間產生火花放電,同時克服所述復位彈簧的作用力升高所述油芯。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其特征是設置一旋轉板(36),所說的復位彈簧可操作地連接于旋轉板;設置一制動器(40),在所說的油芯升高的燃燒位置,它與所述旋轉板接合;所說的旋轉板包括一夾持部分(38),通過它所述點火操縱柄連接于所述旋轉板;當點火操縱柄為了升高所說的油芯而轉動時,即克服所述復位彈簧的作用力繞著樞軸轉動,從而與所說的制動器相接合;并且與所說制動器接合的所述旋轉板進一步轉動并超過所說的制動器,以便使所說的油芯移動到所述的油芯進一步升高的位置,在這期間,在所述第一放電電極和所述第二放電電極之間產生火花放電。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其特征是,所說的點火開關可操作地連接于所述旋轉板,以致點火開關的操作依賴于所述旋轉板的轉動。
4.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放電型點火裝置,其特征是,所說的燈芯操縱軸包括一油芯操縱杠桿(30),所說的油芯操縱軸通過它可操作地連接于所述點火操縱柄;和所說點火開關可操作地連接于所說油芯操縱杠桿,以致點火開關的操作依賴于所述油芯操縱杠桿的運動。
全文摘要
一種在方便或合適的位置點火的放電型引燃油芯的點火裝置。在油芯升高的過程中,開始點燃油芯的火花放電。因此,由于耗損造成的油芯在高度上和形狀上的任何可能的變化都不會對油芯點火產生不利影響。這是因為在升高的油芯和放電電極之間的間隙處于點火的最佳狀態下完成點火的緣故。并且干電池可滿意地用作點火的電源。
文檔編號F24C5/00GK1124836SQ9510716
公開日1996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29日 優先權日1995年5月29日
發明者山田利彥, 川村正紀 申請人:株式會社豐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