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采暖控制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
背景技術:
地暖是地板輻射采暖的簡稱,是以整個地面為散熱器,通過地板輻射層中的熱媒,均勻加熱整個地面,勻加熱整個地面,利用地面自身的蓄熱和熱量向上輻射的規律由下至上進行傳導,來達到取暖的目的。干式地暖又稱超薄地暖,相對于普通地暖安裝方式無需地暖回填,故取名干式地暖。
與傳統供暖方式相比,地暖具有散熱均勻、舒適,清潔健康,環保節能,美觀大方,安全可靠,超長壽命和高效隔音等優點。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家庭冬季開始使用地暖來供暖。目前的電熱膜地暖采用濕鋪的方式進行施工,即將電熱膜地暖整個埋入水泥地面下,上層再粘貼磁磚。當上層為木地板時,如果采用濕鋪方式,將抬高整個地面的高度,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如果上層為木地板,采用擠塑板為隔熱層,沒有水泥找平層,擠塑板及發熱體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可能出現浮塵等,不利于隔熱。
技術實現要素:
發明目的: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的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
技術方案: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所述的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包括隔熱板、聯結架、保溫層和高導熱層和加熱管,所述聯結架上設有管槽,聯結架上依次鋪設保溫層和高導熱層,高導熱層上方與管槽位置對應處設有加熱管,所述隔熱板包括防滑層、防潮層、底板和凸臺,所述防潮層設置子底板下方,防潮層下方設有防滑層,所述凸臺排列在底板上方,所述相鄰凸臺之間設有加強筋。
進一步地,所述管槽呈倒ω型,其深度大于加熱管的直徑。
進一步地,所述高導熱層為導熱軟態純鋁板,所述導熱軟態純鋁板的厚度為0.2-1mm。
進一步地,所述聯結架表面位于管槽周邊還注塑有圓形凸起。相鄰圓形凸起之間設有管道限位塊。圓形凸起的設計高出加熱管的高度,可以防止加熱管上方鋪設地板或地磚后對加熱管形成擠壓。
進一步地,所述聯結架左右兩端設有供相鄰聯結架拼接的連接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防潮層為熱塑性聚氨酯和憎水性熱塑性聚氨酯的混合物。能夠有效降低地暖模塊不使用時受潮的情況發生。
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制作方法如下:
1)制作隔熱板,將防潮層粘貼在底板下方,防滑層粘貼在防潮層12下方,然后在底板上方制作凸臺,凸臺之間通過加強筋聯結固定;
2)制作聯結架,在聯結架表面分別進行管槽、圓形凸起和限位塊加工;
3)準備保溫層,首先將保溫層鋪設在聯結架上,并將對應管槽的位置進行凹陷處理;
4)準備高導熱層,將高導熱層鋪設在保溫層的上方,并將對應管槽的位置進行凹陷處理;
5)將貼附好保溫層和高導熱層的聯結架固定在隔熱板上方;
6)將加熱管鋪設在管槽內實現定位。
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1)聯結架上采用純鋁導熱層,全面導熱,其導熱效果是是傳統的5倍以上,熱量全面向上散熱,散熱均勻,熱效率更高,代替傳統泥沙回填,整體厚度薄。
(2)聯結架表面位于管槽周邊還注塑有圓形凸起,圓形凸起的設計高出加熱管的高度,可以防止加熱管上方鋪設地板或地磚后對加熱管形成擠壓,相鄰圓形凸起之間設有管道限位塊,有助于將加熱管限位固定在管槽內,防止加熱管在管槽內滑出。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整體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中的聯結架的結構示意圖。
實施例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發明。
實施例
如圖1所示的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包括隔熱板1、聯結架2、保溫層3和高導熱層4和加熱管5,所述聯結架2上設有管槽6,聯結架2上依次鋪設保溫層3和高導熱層4,高導熱層4上方與管槽5位置對應處設有加熱管5,所述隔熱板1包括防滑層11、防潮層12、底板13和凸臺14,所述防潮層12設置子底板13下方,防潮層12下方設有防滑層11,所述凸臺14排列在底板13上方,所述相鄰凸臺14之間設有加強筋15。所述管槽6呈倒ω型,其深度大于加熱管的直徑。所述高導熱層4為導熱軟態純鋁板,所述導熱軟態純鋁板的厚度為0.2-1mm。所述聯結架2表面位于管槽5周邊還注塑有圓形凸起7,相鄰圓形凸起7之間設有管道限位塊8。聯結架2左右兩端設有供相鄰聯結架2拼接的連接結構9。所述防潮層12為熱塑性聚氨酯和憎水性熱塑性聚氨酯的混合物。
一種高導熱薄型干式地暖模塊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制作方法如下:
1)制作隔熱板1,將防潮層12粘貼在底板13下方,防滑層11粘貼在防潮層12下方,然后在底板11上方制作凸臺14,凸臺14之間通過加強筋15聯結固定;
2)制作聯結架2,在聯結架2表面分別進行管槽6、圓形凸起7和限位塊加工8;
3)準備保溫層3,首先將保溫層3鋪設在聯結架2上,并將對應管槽6的位置進行凹陷處理;
4)準備高導熱層4,將高導熱層4鋪設在保溫層3的上方,并將對應管槽6的位置進行凹陷處理;
5)將貼附好保溫層3和高導熱層4的聯結架2固定在隔熱板1上方;
6)將加熱管5鋪設在管槽6內實現定位。
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在閱讀了本發明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各種等價均落于
本技術:
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