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環保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空氣過濾環保設備及其密封方法。
背景技術:
參見圖1,現有的空氣凈化器的芯體包括柵板1、超高密度過濾器及靜電集塵柵板2、粗過濾網3、風柵4、中套5(帶電機和交直流切變器)、風輪6、出風口7和底座8,上下彼此卡合形成一圓柱形的芯體結構,由于有電機的使用殼體盡量選用金屬材質,防止選用陶瓷等易碎材料的開裂問題。如何做到殼體表面不受侵蝕,殼體或內襯不受侵蝕而變形產生破壞,以及保證密封性,一直是該領域人們研究的主題。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空氣過濾環保設備,其由空氣過濾芯體和外殼構成,所述外殼包括金屬殼體和涂敷在所述金屬殼體上的防腐蝕陶瓷層,所述空氣過濾芯體和外殼均為圓柱形狀,所述空氣過濾芯體嵌入所述外殼內,所述外殼具有上殼和下殼兩部分,所述下殼具有在其底面的第一開口和在其側面的鏤空圖案,所述開口與所述空氣過濾芯體下端的出風口相對應,所述鏤空圖案與所述空氣過濾芯體中部的粗過濾網相對應,所述上殼和所述下殼經由陶瓷密封料接合。
其中,所述陶瓷密封料包括在上殼和下殼接合面上的、與所述上殼和下殼分別接觸的上殼隔熱層和下殼隔熱層以及位于所述上殼隔熱層和所述下殼隔熱層的接合陶瓷層。
其中,所述接合陶瓷層的厚度為100-200μm。
其中,所述上殼隔熱層和下殼隔熱層的厚度均為50-100μm。
其中,所述接合陶瓷層的陶瓷材料包括氧化鋁、氮化鋁、氮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
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上述空氣過濾環保設備的密封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1)將所述上殼和下殼接合處分別涂覆一層隔熱層材料,并進行干燥固化;
(2)所述上殼和下殼的底面上分別墊上密封墊;
(3)將所述空氣凈化芯體嵌入所述上殼和下殼之間,并利用所述密封墊進行密封;
(4)將接合陶瓷材料涂于所述隔熱層材料之間,并向所述上殼和下殼施加一定的相對壓力;
(5)用激光束對所接合陶瓷材料進行環形局部退火,以接合所述上殼和下殼;
(6)自然冷卻至常溫,形成具有三層結構的陶瓷密封料。
其中,所述環形局部退火的退火溫度大于1000℃。
其中,所述密封墊為橡膠密封墊。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1)雙層殼體結構,包括金屬襯里和陶瓷涂層,可避免易碎和易腐蝕的問題;
(2)采用激光對上殼和下殼進行密封,方便快捷;
(3)激光能量較高,隔熱層可以有效的防止退火的熱量傳遞至殼體;
(4)接合陶瓷進行接合,無需金屬焊料進行接合,經濟且無污染。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技術的空氣凈化芯體的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空氣凈化殼體的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空氣凈化殼體的剖面圖;
圖4為本發明的接合陶瓷料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空氣凈化殼體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2、3、5,本發明的空氣過濾環保設備,其由空氣過濾芯體和外殼構成,所述外殼包括金屬殼體121和涂敷在所述金屬殼體121上的防腐蝕陶瓷層122,所述空氣過濾芯體和外殼均為圓柱形狀,所述空氣過濾芯體嵌入所述外殼內,所述外殼具有上殼11和下殼12兩部分,所述下殼12具有在其底面的第一開口16和在其側面的鏤空圖案17,所述第一開口16與所述空氣過濾芯體下端的出風口相對應,所述鏤空圖案17與所述空氣過濾芯體中部的粗過濾網相對應;所述上殼11具有在其底面的第二開口15以漏出芯體的上蓋,所述上殼11和所述下殼12經由陶瓷密封料20接合。
具體的參見圖4,其中,所述陶瓷密封料20包括在上殼11和下殼12接合面上的、與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分別接觸的上殼隔熱層21和下殼隔熱層22以及位于所述上殼隔熱層21和所述下殼隔熱層22的接合陶瓷層23。其中,所述接合陶瓷層23的厚度為100-200μm,所述上殼隔熱層21和下殼隔熱層22的厚度均為50-100μm,所述接合陶瓷層23的陶瓷材料包括氧化鋁、氮化鋁、氮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
此外,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上述空氣過濾環保設備的密封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1)將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接合處分別涂覆一層隔熱層材料,并進行干燥固化;
(2)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的底面上分別墊上密封墊30;所述密封墊30分別位于所述上殼11的上緣13與芯體的上蓋之間,以及下殼12的下緣14與芯體的底座之間;
(3)將所述空氣凈化芯體嵌入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之間,并利用所述密封墊30進行密封;
(4)將接合陶瓷材料涂于所述隔熱層材料之間,并向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施加一定的相對壓力;
(5)用激光束對所接合陶瓷材料進行環形局部退火,以接合所述上殼11和下殼12;
(6)自然冷卻至常溫,形成具有三層結構的陶瓷密封料20。
其中,所述環形局部退火的退火溫度大于1000℃。
其中,所述密封墊為橡膠密封墊。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