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其包括系統控制中心、回風口、回風管道、排煙口、排煙豎井、新風井,回風口及回風管道設置在建筑物的防煙分區內,排煙口設置在建筑內走道上,排煙豎井及新風井與建筑內的空調回風靜壓箱連接;回風口與回風管道連接處設置常開閥,排煙口處設置排煙閥,空調回風靜壓箱與排煙豎井連接處設置常閉閥,新風井處設置新風電動閥,常開閥、常閉閥、排煙閥及新風電動閥受所述的系統控制中心控制。該系統降低了管道占用層高,減少了建筑材料能耗。
【專利說明】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空調及防排煙系統,尤其是一種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排煙與空調系統各自設置獨立的管道,在高層建筑中,對層高的占用比較大,造成了建筑材料的浪費。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以降低管道占用層高,降低建筑材料能耗。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用于高層建筑中,包括系統控制中心、回風口、回風管道、排煙口、排煙豎井、新風井,所述的回風口及回風管道設置在建筑物的防煙分區內,所述的排煙口設置在建筑內走道上,所述的排煙豎井及新風井與建筑內的空調回風靜壓箱連接;
[0006]所述的回風口與回風管道連接處設置常開閥,所述的排煙口處設置排煙閥,所述的空調回風靜壓箱與排煙豎井連接處設置常閉閥,所述的新風井處設置新風電動閥,所述的常開閥、常閉閥、排煙閥及新風電動閥受所述的系統控制中心控制。
[0007]其中,所述的常開閥為280°C電動防火閥。
[0008]其中,所述的常閉閥為280°C電動防火閥。
[0009]其中,所述的新風電動閥為常開的70°C電動防火閥。
[0010]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與現有的【背景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0011]1.將消防排煙系統與空調回風系統合用一套管道,可以有效地降低設備管道所占用的層高,特別是在超高層建筑中,可節約的層高非常可觀。
[0012]2.通過系統控制中心對電動閥門的控制,可實現一鍵復位,將空調回風及火災排煙兩個系統快速實現轉換。
[0013]【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5]主要組件符號說明:
[0016]10:系統控制中心,20:回風口,30:回風管道,31:常開閥,40:排煙口,41:排煙閥,50:排煙豎井,51:常閉閥,60:新風井,61:新風電動閥,70:空調回風靜壓箱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0018]本新型公開了一種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將消防排煙系統與空調回風系統合用一套管道。
[0019]請參閱圖1所示,該系統包括系統控制中心10、回風口 20、回風管道30、排煙口40、排煙豎井50、新風井60,回風口 20及回風管道30設置在建筑物的防煙分區內,排煙口40設置在建筑內走道上,排煙豎井50及新風井60與建筑內的空調回風靜壓箱70連接。
[0020]回風口 20與回風管道30連接處設置常開閥31 ;排煙口 40處設置常閉的排煙閥41 ;空調回風靜壓箱70與排煙豎井50連接處設置常閉閥51 ;新風井60處設置新風電動閥61。常開閥31采用280°C電動防火閥,常閉閥51采為280°C電動防火閥,新風電動閥61為常開的70°C電動防火閥。
[0021]通常狀況下,70°C電動防火閥平時呈開啟狀態,火災時當管道內氣體溫度達到70°C時,易熔片熔斷,閥門在扭簧力作用下自動關閉,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煙阻火作用。280°C電動防火閥平時一般呈關閉狀態,火災時當排煙管道內煙氣溫度達到280°C時關閉,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排煙作用的閥門。
[0022]常開閥31、常閉閥51、排煙閥41、新風電動閥61受系統控制中心10控制,可一鍵復位。
[0023]當建筑樓層發生火災時,系統控制中心10將火區的排煙閥41開啟,關閉其余排煙閥41。關閉新風電動閥61,開啟空調回風靜壓箱70與排煙豎井50處連接的常閉閥51,將通常情況下的空調回風系統轉換到火災排煙系統。當火災結束后,所有的閥門電動一鍵復位,火災排煙系統切換回空調回風系統。
[0024]該系統應用于變風量空調系統(VAV系統)中,可以有效地減少設備管道所占用的豎向及平面位置,降低設備管道所占用的層高,其降低建筑材料能耗的效果尤為明顯,特別是在超高層建筑中,如一棟200米超高層建筑,該系統可以節約一個標準層的層高。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用于高層建筑中,其特征在于:包括系統控制中心、回風口、回風管道、排煙口、排煙豎井、新風井,所述的回風口及回風管道設置在建筑物的防煙分區內,所述的排煙口設置在建筑內走道上,所述的排煙豎井及新風井與建筑內的空調回風靜壓箱連接; 所述的回風口與回風管道連接處設置常開閥,所述的排煙口處設置排煙閥,所述的空調回風靜壓箱與排煙豎井連接處設置常閉閥,所述的新風井處設置新風電動閥,所述的常開閥、常閉閥、排煙閥及新風電動閥受所述的系統控制中心控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常開閥為280°C電動防火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常閉閥為280°C電動防火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排煙與空調回風合用管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新風電動閥為常開的70°C電動防火閥。
【文檔編號】F24F11/02GK203478535SQ201320467329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1日
【發明者】劉振國 申請人:廈門佰地建筑設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