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空調器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
背景技術:
隨著國內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人們對家居裝飾的要求越來越高,尤其在一些高檔 酒店、別墅、賓館、會所大堂等場所,現有技術的空調器不具有照明功能,需要另外配置燈 具;吊燈和空調器兩種室內設施不僅不容易協調搭配以適于家居裝飾,且分別占用了比較 大的空間。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能夠解決現有技術的空調器不 具有照明功能,需要另外配置燈具,且占用空間較大的問題。 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提供了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包括組合件主 體;設置在組合件主體上的燈具;空調器進風部;空調器出風部,空調器進風部和空調器出 風部設置于組合件主體上;固定件,一端與組合件主體固定連接,另一端用于將組合件主體 固定于建筑物上。 優選地,所述空調器為吊頂式、天井式空調器。 優選地,組合件主體固定于中央空調的末端。 優選地,燈具設置于組合件主體的底面。 優選地,空調器進風部設置于組合件主體的側面。 優選地,空調器出風部設置于組合件主體的底面。 優選地,燈具設置于組合件主體底面的中部;空調器出風部圍繞燈具設置。 優選地,空調器進風部、空調器出風部為格柵狀。 優選地,燈具為日光燈或白熾燈。 優選地,固定件為鋼絲件或鈑金件或螺釘。 因為采用了組合件主體;設置在組合件主體上的燈具、空調器進風部和空調器出 風部,所以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空調器不具有照明功能、需要另外配置燈具,且占用空間較大 的問題,進而達到了集照明、制冷制熱和裝飾情調為一體的效果,使室內裝飾既簡單又美 觀。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 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 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意性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的主體結構; 圖2示意性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的側視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1和圖2示意性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的結構。
如圖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的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包括組合件主體1, 例如其設置在中央空調的室內的通風口處;設置在組合件主體1上的燈具8,例如通過燈具 支架7將燈具8固定于組合件主體1上,燈具8可以為日光燈或白熾燈或其它光源;空調器 進風部3,例如為格柵狀進風部;空調器出風部5,例如為格柵狀出風部。空調器進風部3和 空調器出風部5設置于組合件主體1上;固定件4,例如固定件4為鋼絲件或鈑金件或螺釘 等,一端與組合件主體1固定連接,另一端用于將組合件主體1固定于建筑物上,例如固定 在安裝空調器的墻體上或天花板上。本實施例的空調器為吊頂式空調器,也可以是天井式 空調器或其它整體式空調器,組合件主體1還可以固定在中央空調的末端。關于空調器蒸 發器、冷凝器等其他部件的設置可以采用現有技術的各種設計,并且與組合件主體1和固 定件4互不影響。 優選地,如圖1所示,當組合件主體1通過固定件4吊裝于天花板時,燈具8設置 于組合件主體1的底面;空調器進風部3設置于組合件主體的側面;空調器出風部5設置于 組合件主體的底面。空氣流通方向如進風方向2和出風方向6所示,空氣通過空調器進風 部3,再通過空調器換熱器,最后通過空調器出風部5出來,達到制冷或制熱效果。 優選地,燈具8設置于組合件主體1底面的中部,將燈具接入空調供電回路中,當 空調主控系統接收到由控制信息輸入系統發出的燈控信號時,控制開關器件(例如繼電 器、交流接觸器等)的打開或閉合而控制燈具的供電系統,達到開啟或關閉燈具目的,控制 信息輸入系統提供操作界面,例如可以是遙控器、手操器、控制面板、中控平臺等,將控制信 息傳送給主控制系統。空調器出風部5圍繞燈具8設置。當然,燈具8和出風部5的結構 關系可以有很多種,例如空調器出風部5位于組合件主體1底面的中部,燈具8圍繞空調器 出風部5設置,或者其它合適的結構。 從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上述的實施例實現了如下技術效果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達到了照明、制冷制熱和裝飾情 調為一體的效果,使室內裝飾既簡單又美觀。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 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 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組合件主體;設置在所述組合件主體上的燈具;空調器進風部;空調器出風部,所述空調器進風部和所述空調器出風部設置于所述組合件主體上;固定件,一端與所述組合件主體固定連接,另一端用于將所述組合件主體固定于建筑物上。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為吊頂式、 天井式空調器。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件主體固定 于中央空調的末端。
4.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設置于所 述組合件主體的底面。
5.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進風部 設置于所述組合件主體的側面。
6. 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出風部 設置于所述組合件主體的底面。
7.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設置于所述 組合件主體底面的中部;所述空調器出風部圍繞所述燈具設置。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調器進風部或 所述空調器出風部為格柵狀。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為日光燈或 白熾燈或LED燈。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為鋼絲件 或鈑金件或螺釘。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包括組合件主體;設置在組合件主體上的燈具;空調器進風部;空調器出風部,空調器進風部和空調器出風部設置于組合件主體上;固定件,一端與組合件主體固定連接,另一端用于將組合件主體固定于建筑物上。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具有照明功能的空調器,達到了集照明、制冷制熱和裝飾情調為一體的效果,使室內裝飾既簡單又美觀。
文檔編號F24F1/00GK201497079SQ20092017894
公開日2010年6月2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優先權日2009年9月29日
發明者張輝, 曹景林, 李海峰, 楊相穩, 段華鋒, 鐘明生 申請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