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火爐的照明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火爐,特別地涉及一種具有改進的內部照明的電火爐。
背景技術:
電火爐在本領域內是眾所周知的并且用于模擬真實的燒炭的火爐 或燒柴的火爐的效果。盡管在火爐的某些領域中已經取得了一定進步,
例如那些在我們早期的英國專利GB 2180927中所描述的,但是最簡單 的電火爐包括具有加熱元件的殼體、用于照明人工燃料床的光源和反 射屏幕,所述反射屏幕自燃料床直立并且用于模擬火焰的效果。
與這種火爐相關的問題包括可實現的火焰效果并不令人滿意的事 實。而且,殼體內實現的發光不是特別地明亮,這使得潛在的購買者在 例如降價時的商店地板上的高亮度的區域中很難確定是否提供了光。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改進的火爐。
發明內容
這些以及其它的問題通過一種根據本發明的啟示的火爐得以解決, 所述火爐在殼體中提供了相比以前可實現的照明更加完全的照明。根據 本發明的啟示設置的火爐配置為提供具有擴展的照明區域的背后照明, 可以用于直接照明火爐的內部及其元件。發光裝置設置為背后照明火焰 效果模擬裝置并且基本與該裝置平行。
因此,本發明提供一種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火爐。在從屬權利要求 中提供了有利的實施方式。本發明還提供了基本上如在下文中參照附圖 描述的火爐。
5通過參照下列用于說明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的附圖,能夠更好 地理解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特征。
現在將參照附圖對本發明進行描述,其中
圖l是根據本發明的啟示的拆開的火爐的一部分的分解圖。
圖2是示出了圖1的組裝部分如何能夠與其它元件結合從而限定完 整的火爐的分解圖。
圖3是穿過組裝火爐的截面圖。
圖4是穿過組裝火爐的不同實施方式的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在將參照本發明優選的實施方式對其進行描述,所述優選的實施 方式用作對本發明的啟示的說明而不以任何方式解釋為限制。
如圖1和圖2所示,根據本發明的啟示的火爐100包括多個零件或 部件。在這一示例性的實施方式中,設置有后部外殼105,若干部件能 夠安裝在所述后部外殼105中。例如,可以完全或部分成鏡面或者甚至 例如設置為具有提高的鏡面反射率的材料的后部反射器110設置為向火 爐前部從外殼向前投射光。當需要最大的光輸出時,這種后部反射器的 設置是有利的。在后部>^射器的前部設置有發光裝置115,所述發光裝 置115配置為產生光壁,在效果上成為在殼體內垂直取向的分布式光源。 這種裝置限定了擴展的光源,使得光壁具有大于其自身厚度的高度和長 度,并且如期望地自火爐的基部直立。在這一實施方式中,光壁通過將 多個冷陰極熒光燈(CCFL) 120夾在中間而形成,所述冷陰極熒光燈 120以一個位于另一個上方的方式安裝在后部反射器和前部屏幕135之 間,所述前部屏幕135可以設置為用于增強燈管產生的亮度。所述屏幕 可以由例如3M以商標VikutiTM提供的材料制成薄膜。這種材料包括多 個隨機設置的棱鏡并且在交易中已知為棱鏡板。這種板的目的是對光輸 出進行再循環,直到光自限定在棱鏡內的觀察錐射出。當設置有這種亮度增強膜時,其可以用于增加能夠從火爐的前部看到的光級,并且減少 光泄漏到例如火爐的側面或基部的其它區域。應當理解,這種薄膜是火 爐的任選部件。
由于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具體的幾何形狀將不會影
響穿過由光壁限定的寬度區域而產生的總體發光度,因此單個燈120的 數目和取向是不重要的。通過這種方式,應當理解,如果提供足夠的幾 何尺寸,即使只有l個燈這么少也是合適的。但是期望提供多個燈,并 且單個燈將分布在壁限定的平面內,從而有效地提供限定火爐整個后部
平面的基本部分的分布式光源。通過這種方式,燈管能夠成直線形或例 如U形,并且能夠安裝為一個位于另一個上方(如圖所示)或實際上并 排的多個源。也可能使用例如發光二極管電致發光的其它的合適光源來 代替CCFL燈,或實際上使用電致發光(EL)屏幕作為光壁。在這種 情況下,應當理解,例如白熾燈、卣鴒燈等的任何光源都可用于提供發 光裝置的照明。
應當理解,通過提供這樣一種擴展光源,光輸出高于傳統情況下可 實現的光輸出。在這種情況下,期望能夠控制光的輸出。這可以通過使 用簡單的切換(例如使用調光器開關)以改變輸出發光度來實現。或者, 可有選擇地激活單個燈的不同組合來改變總體的輸出。合適的配置能夠 包括所有燈都打開的高輸出、關閉一些頂部取向的燈的中等輸出或僅 有一些底部取向的燈打開的低輸出。
如果4吏用薄膜135,則期望其位于緊鄰限定光壁的光源的位置。在 薄膜的前方可以設置散射屏140,該散射器設置為用于更加均勻地分布 產生的光,從而在火焰效果模擬裝置的后表面上產生基本一致的入射 光。
散射屏140將發光裝置115限定的光壁與火焰模擬裝置145分開。 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火焰模擬裝置包括安裝在框架155內并且取向成 在火爐的殼體內垂直向下懸起的多個旗狀物150。所述框架用作兩個目 的首先用于將旗狀物保持在其期望的取向,其次用于遮擋光的某些部 分,從而在結果圖像中產生深色圖案。旗狀物屬于本領域內眾所周知的 類型,并且通常松散地懸起,使得當位于其框架155的下方的鼓風機160 產生的空氣入射在旗狀物上時,所述旗狀物將擺動,從而模擬真實的火 爐中的火焰的晃動。旗狀物可以設置為顏色全部相同或顏色不同。通過擴展火焰模擬裝置后方的照明區域從而基本重疊火焰限定的區域,能夠 改進火爐燃燒的整體美學效果。
盡管優選地使用旗狀物裝置用于模擬火焰,但是其它的裝置也是可 以的。例如,可以設置半透明屏幕,其圖案在屏幕上提供火焰的效果。 通過使用光壁從后部照明屏幕,能夠產生火焰的效果,具有圖案的表面 將比沒有圖案的表面更可見,并且如果適當地形成圖案將因此限定火 焰。
如圖2所示, 一旦用于產生火焰效果的后部的內部工件(working) 組裝在其外殼105中,所述外殼接著耦接至火爐的前部。觀察屏幕165 出現在旗狀物組件的前部。期望該屏幕的前部被處理成^Jt性的,而后 部一一即鄰近旗狀物組件的部分提供^t射表面。通常由塑料材料制成并 且模制為用于模擬例如煤炭或木柴的燃料元件的燃料效果裝置170設置 在觀察屏幕165的前部并且位于火爐的下部。其自火焰效M擬裝置向 前突出。接著結合后部外殼使用框架175用以限定組裝火爐的外部表面。 一些火爐還提供前部玻璃窗180,所述前部玻璃窗180保證不能輕易地 從外部接近火爐的內部部件一一應當將其理解為任選的部件。
如圖3的截面圖所示,附加光源300可以設置在火爐的上部,用于 向火爐的前部提供頂部照明。可以允許來自背部照明的發光裝置的光透 過,用以在內部照明燃料效果裝置170。如圖3所示,如果旗狀物與光 導重疊,則應當理解,旗狀物在其鼓風機影響下的任何擺動都可以用于 在燃料效果裝置170內產生晃動效果。應當理解,光導可以不由不同的 物理部件形成,而是可以通過以下實現使光壁產生的光能夠簡單地向 前通過并且適當地設置燃料效果裝置從而利用該光。
在截面圖僅僅是火爐的前部的圖4所示的替代裝置中,光壁不用于 向燃料效果裝置170提供內部照明,內部照明是通過設置在燃料效果裝 置的下方的火爐下部的獨立光源400提供的。
由于若干原因,采用光源產生尺寸基本與火焰效^擬裝置重疊的 光壁是有利的。例如,模擬裝置的背部照明比以前采用例如底部照亮裝 置可實現的背部照明更加恒定,在所述底部照亮裝置中,光源設置在火 爐的下部并且用于向上發光,造成了火焰效果的上部被照明的程度不如 火焰下部。這也影響了可以為這種火焰提供的最終高度。其它的優點包括
如果層合的源是冷陰極熒光燈或電致發光裝置,則這些裝置在非常 冷的溫度下操作并且因此在火爐內不能提供加熱效果。這些裝置還設置 為大約5亳米的非常薄的光源,意味著火爐的深度輪廓不會變得過大。 由于這些技術持續的時間很長,因此沒有維護的需要。通過使光照有效 地取向,能夠提供光源的非常有效率的使用,并且通過將光照導向特定 的區域,能夠減少光泄漏。
通過這種源可以實現的亮度使得通常與反射觀察屏幕相關的地板 反射不會發生。通常將帶點的圖案印在反射表面上用以隱藏這些反射并 且這不必使用這些技術。
在顯示優點方面應當理解,由于光是跨越整個火焰效果裝置分布的 并JL^L光度能夠改變,因此可以實現的火焰圖像非常明亮。
本說明書中使用的詞"包含/包括"用于指定所述特征、整體、步驟 或部件的出現,但是不排除一個或更多其它的特征、整體、步驟、部件 或其集合的出現或附加。
權利要求
1.一種電火爐,其包括殼體,所述殼體配置為支撐垂直取向的火焰效果模擬裝置,所述火爐進一步包括發光裝置,所述發光裝置配置為提供所述火焰效果模擬裝置的背后照明,所述發光裝置沿基本平行于所述火焰效果模擬裝置的平面設置在所述殼體中。
2.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設置為具有與所述火焰效果模擬裝置基4^目同的尺寸。
3.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的尺寸基本與所 述火焰效^擬裝置的尺寸重疊。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火爐,其中,所iOL光裝置限定了光壁, 所述光壁以基本一致的方式照明所述火焰效果模擬裝置。
5.如任何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由至少一 個冷陰極熒光燈(CCFL)燈管提供。
6.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火爐,其包括多個冷陰極熒光燈燈管,所述 燈管^L置為 一個位于另 一個上方。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火爐,其包括多個冷陰極熒光燈燈管,所述 燈管設置為相對于彼此并排。
8.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由 多個發光二極管提供。
9.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由電致發光屏^供。
10.如任何前i^利要求所述的火爐,其中,所U光裝置提供的發光度是可控的。
11.如任何前a利要求所述的火爐,其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光裝置和所述火焰效果模擬裝置之間的^t射器。
12.如任何前a利要求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火焰效^擬裝 置由多個旗狀物提供。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旗狀物設置為安裝在框 架上的織物。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旗狀物在施加的吹動的 空氣的影響下是可運動的。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火爐,其包括鼓風機,所述鼓風機安裝于 所述火爐的下部并且配置為產生并向上引導空氣作用在所述旗狀物上。
16.如任何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火爐,其包括燃料效果裝置。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燃料效果裝置自所述火 焰效果模擬裝置向前突出。
18.如權利要求16或16所述的火爐,其中,所述發光裝置也配置 為內部照明所述燃料效果裝置。
19. 一種基本上如前面參照附圖l至4所述的火爐。
全文摘要
描述一種電火爐,其包括火焰模擬裝置,所述火焰模擬裝置配置為模擬燃燒的火焰的效果。所述火爐包括發光裝置,所述發光裝置設置在所述火焰模擬裝置的后方并且與所述火焰模擬裝置平行,所述發光裝置配置為從背后照明模擬火焰。
文檔編號F24C7/00GK101495809SQ200780027948
公開日2009年7月29日 申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22日
發明者諾埃爾·歐尼爾 申請人:基礎持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