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采暖裝置,尤其是一種互補式室內采暖 裝置。
技術背景
目前,釆暖裝置分為兩類, 一類是由散熱器和明裝管道 組成的室內采暖裝置,另一類是由埋于地面下的熱輻射管道 組成的地板采暖裝置。前者的優點是各種造型優美、缺點是 室內管道較多,會給居室裝修、裝飾造成困難,使用壽命因 環境的優劣而變化;后者的缺點是地板采暖系統需要在現澆 層上,鋪一層大于20 mm的泡沫隔熱板、管材和砂灰找平層 等,合計厚度大于lOOmm,所以地板采暖相應地降低了室內
空間的凈高度;其次,地板采曖的管道分布廣泛而密集,一 旦出現堵塞、泄漏等意外事故,維修起來耗時、耗資,十分 不便。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背景技術所述采曖裝置存在的缺點,本實用新 型提供一種將室內采暖裝置與地板采暖裝置有機地結合在 一起,體現兩者優點于一體的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互補式室內采暖裝 置,包括散熱器、分水器、集水器、暗裝管道,所述散熱器、 分水器、集水器分別安裝于室內明處,三者之間通過埋于地 面下的暗裝管道組成供熱環路,分水器的供水管和集水器的 回水管分別與埋于地面下的主供水管道和主回水管道連接, 所述暗裝管道為熱輻射管道,嵌入置于樓板表面的豆石混凝 土覆蓋層內。
依照上述方案實現的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與傳統的室
內采暖裝置和地板采暖裝置相比,除具有兩者之優點外還具 有如下特點
① 利用分/集水器通過埋于地面下的熱輻射管道,向設 置于各個單元房間內的散熱器輸出一-個供熱環路,此環路能 夠分別調控各房間的用熱量;
② 散熱終端以房間內的散熱器為主,熱輻射管道沿一
定走向從地面散發熱量,從而兼有了一定的地暖效果;
③ 相對傳統的地板采暖裝置,極大地減少了地下管道 的數量,能夠在地面上準確勾劃出地下暗裝管道的具體位 置,避免了其它工序施工時誤傷地下管道;
地下管道敷設時,不需要鋪隔熱泡沫及較厚的砂石 找平層,對室內凈高無影響。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系統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分/集水器安裝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給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例。 本實施例給出的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由散熱器1、進
水管4、出水管5、分水器6、集水器7、過濾器8、分水器 供水管11、集水器回水管12、熱輻射管道17等部件組成。
本實施例所述分水器6和集水器7以垂直位置安裝,一 般置于衛生間內并由支架22固定于合適位置,分水器供水 管11和集水器回水管12分別與主供水管道13和主回水管 道14連接,分水器供水管11上裝有過濾器8、供水閥門9, 集水器回水管12上裝有回水閥門10。
本實施例所述散熱器1按國家標準設計安裝于居室內, 其進水管4和出水管5上分別裝有進水閥門2和出水閥門3 。
本實施例所述熱輻射管道17包括供水管和回水管,一 般沿內墻敷設,用豆石混凝土層15掩埋于樓板16之上,其 供水管的進水口通過短管18及其上的閥門21與分水器6的
分水口連接,其供水管的出水口與散熱器1的進水管4連接;
其回水管的進水口與散熱器l的出水管5連接,其回水管的 出水口通過短管19及其上的閥門20與集水器7的集水口連 接。由此,散熱器l、分水器6、集水器7與熱輻射管道17 之間組成供熱環路,其中散熱器1及其敷設的明裝管路屬于 傳統的室內采暖裝置部分,熱輻射管道17則屬于傳統的地 板釆暖裝置部分,兩部分有機結合,形成互補式室內采暖裝 置。
權利要求1、一種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包括散熱器、分水器、集水器、暗裝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器、分水器、集水器分別安裝于室內明處,三者之間通過埋于地面下的暗裝管道組成供熱環路,分水器的供水管和集水器的回水管分別與埋于地面下的主供水管道和主回水管道連接,所述暗裝管道為熱輻射管道,嵌入置于樓板表面的豆石混凝土覆蓋層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其特 征在于所述分水器和集水器以垂直位置安裝。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采暖裝置,尤其是一種互補式室內采暖裝置。包括散熱器、分水器、集水器、暗裝管道,所述散熱器、分水器、集水器分別安裝于室內明處,三者之間通過埋于地面下的暗裝管道組成供熱環路,分水器的供水管和集水器的回水管分別與埋于地面下的主供水管道和主回水管道連接,所述暗裝管道為熱輻射管道,嵌入置于樓板表面的豆石混凝土覆蓋層內。本采暖裝置的散熱終端以房間內的散熱器為主,熱輻射管的地暖效果為輔,相對傳統的地板采暖裝置,極大地減少了地下管道的數量,能夠在地面上準確勾劃出地下暗裝管道的具體位置,避免了其它工序施工時誤傷地下管道;地下管道敷設時,不需要鋪隔熱泡沫及較厚的砂石找平層,對室內凈高無影響。
文檔編號F24D19/00GK201014642SQ20072010068
公開日2008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15日 優先權日2007年2月15日
發明者濱 姜, 輝 張 申請人:輝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