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火鍋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餐具,尤其涉及一種火鍋支架。
背景技術:
火鍋作為中華傳統飲食文化一種,源遠流長,到如今更是得以發揚光大,火鍋鍋具由最初的鍋體與鍋架連為一體發展到如今鍋體與鍋架分離,燃料更是由最初的火炭發展到現在的電、燃氣、酒精等。
其中以酒精為燃料的火鍋,因其燃燒最為潔凈、無污染,同時克服了電火鍋的慢和燃氣或炭火鍋的不安全因素,得以大量普及。酒精火鍋的鍋架結構一般包括兩種,一種是支架與燃燒爐連為一體的結構,在支架上設置一個容納酒精的容置槽,槽的開口端設有活動端蓋,酒精放置在容置槽內并燃燒,通過活動端蓋調節開口大小以控制火焰的大小;該結構,燃燒爐體與支架為一體,成本低,但是活動端蓋易于損壞,火焰大小不易調整;活動端蓋與容置槽的密封性差,易造成酒精揮發;同時由于受容置槽的容量的限制,燃燒會隨時間斷,使用過程中需頻繁添加酒精,添加酒精需將鍋體移開,點燃后再放上,操作使用十分麻煩;另一種是支架與燃燒爐分離的結構,此結構中的支架采用支撐板與基座連接,或基座與支撐架構成;采用支撐板結構的,鍋體放置在支撐板上,支撐板為平面結構,通過支撐桿安裝在基座上;該結構特點是美觀、精致;不足是穩定性較差,鍋體放置在支撐板平面上易產生滑移甚至翻落;采用支撐架結構的,鍋體是直接放置在支撐架上,其特點是結構簡單,耐熱性能較好;但由于鍋體直接放置在支撐架上,同樣存在著鍋體放置的穩定性的問題,鍋體易受到外界的影響導致滑移甚至翻落,如在就餐時不慎碰到餐桌產生振動、或不小心輕碰到鍋體,都有可能導致其從支撐架上滑落,因而在使用時需十分小心。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有火鍋尤其是支架與燃燒爐分離結構的火鍋支架中存在的鍋體放置的穩定性不高的問題,提出一種火鍋支架。
該火鍋支架包括基座、安裝在所述基座上的支撐架,所述支撐架通過支撐柱與所述基座連接;所述支架還包括有鍋體托架,所述鍋體托架放置在所述支撐架上。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鍋體托架包括底架、側耳、限位件;所述底架比所述支撐架小,能夠被所述支撐架環套在外周;所述側耳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沿所述底架的邊緣均勻分布,向上伸出;所述限位件設置在所述側耳的外側,向外伸出與所述支撐架連接。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側耳沿底架的邊緣斜向上伸出,與底架之間形成一個鈍角。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限位件沿與所述側耳垂直的方向伸出,為端部帶有突起的限位擋柱。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限位件與底架之間在豎直方向上有一定的間距。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側耳沿所述底架的邊緣向上豎直伸出;所述限位件從所述側耳的中下部向外伸出,向下傾斜。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基座沿周向分布有多個定位孔,安裝所述支撐架的一側端面的中央設置有放置燃燒爐的沉槽。
所述的火鍋支架,其中所述基座上的定位孔與所述支撐柱相匹配,所述支撐柱通過所述定位孔定位。
該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通過在現有火鍋支架的基礎上增加了鍋體托架這一結構,使火鍋鍋體在水平方向的移動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達到了限制鍋體的平面滑移的目的;同時又使得鍋體容置于支撐架內,當鍋體放置在鍋體托架上后,周向有了支撐架的圍護限位,在水平和豎直方向均得到了限定,穩定性得以加強。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實施例一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實施例一結構分解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實施例二結構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與特點,應當可以由此得到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附圖和實施方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采用的是燃燒爐體與鍋體支架分離的結構,鍋體和燃燒爐體分別放置在本火鍋支架上。
如圖1、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包括基座1、支撐架2、鍋體托架3,酒精燃燒爐放置在基座1上,基座1上安裝支撐架2,鍋體通過鍋體托架3放置在支撐架2上;支撐架2包括支撐部21、支撐柱22;支撐部21為環形、矩形或其他形狀;支撐柱22一端接支撐部21,另一端接基座1;鍋體托架3放置在支撐架2上,包括底架31、側耳32、限位件33底架31為環形、矩形或者其他形狀,其小于支撐部21,支撐部21能夠環套在底架31的外周;側耳32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沿底架31的邊緣均勻分布,向上伸出;限位件33設置在側耳32的外側,向外伸出與支撐架2的支撐部21配合連接,卡在支撐部21上。
實施例一如圖1、圖2所示,該火鍋支架的基座1沿周向分布有多個定位孔11,在基座1安裝支撐架2的一側端面的中央設置有放置酒精燃燒爐的沉槽12;支撐架2的支撐部21為環形結構;支撐柱22與基座1上的定位孔11相匹配,從基座1設置有沉槽12的一側穿過定位孔11定位;鍋體托架3的底架31為環形結構,側耳32為兩個,沿底架31的邊緣對稱分布,斜向上伸出,與底架31之間形成一個鈍角;限位件33設置在側耳32的外側,沿與側耳32垂直的方向伸出,為端部帶有突起的限位擋柱,與底架31之間在豎直方向上有一定的間距,與支撐架2的支撐部21配合,卡在支撐部21上,并可沿其轉動。
實施例二如圖3所示,與實施例一不同的是鍋體托架3的側耳32為三個,均布在底架31的邊緣,向上豎直伸出;限位件33從側耳32的中下部向外伸出,向下傾斜,為一限位塊結構。
在本實用新型的火鍋支架中,由于鍋體托架3的存在,通過鍋體托架3的限位件33與支撐部21的配合,使鍋體托架3在水平方向的移動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達到了限制鍋體的平面滑移的目的;同時底架31與支撐部21之間產生有高度差,使得鍋體托架3容置于支撐架2內,當鍋體放置在鍋體托架3上后,周向有了支撐部21的圍護限位,在水平和豎直方向均得到了限定,穩定性得以加強。
由技術常識可知,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其它的不脫離其精神實質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因此,上述公開的實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舉例說明,并不是僅有的。所有在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或在等同于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的改變均被本實用新型包含。
權利要求1.一種火鍋支架,包括基座、安裝在所述基座上的支撐架,所述支撐架通過支撐柱與所述基座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還包括有鍋體托架,所述鍋體托架放置在所述支撐架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鍋體托架包括底架、側耳、限位件;所述底架比所述支撐架小,能夠被所述支撐架環套在外周;所述側耳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沿所述底架的邊緣均勻分布,向上伸出;所述限位件設置在所述側耳的外側,向外伸出與所述支撐架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耳沿底架的邊緣斜向上伸出,與底架之間形成一個鈍角。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沿與所述側耳垂直的方向伸出,為端部帶有突起的限位擋柱。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與底架之間在豎直方向上有一定的間距。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耳沿所述底架的邊緣向上豎直伸出;所述限位件從所述側耳的中下部向外伸出,向下傾斜。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沿周向分布有多個定位孔,安裝所述支撐架的一側端面的中央設置有放置燃燒爐的沉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火鍋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上的定位孔與所述支撐柱相匹配,所述支撐柱通過所述定位孔定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餐具,尤其涉及一種火鍋支架,該火鍋支架包括基座、安裝在所述基座上的支撐架及鍋體托架,所述鍋體托架放置在所述支撐架上,包括底架、側耳、限位件;所述底架比所述支撐架小,能夠被所述支撐架環套在外周;所述側耳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沿所述底架的邊緣均勻分布,向上伸出;所述限位件設置在所述側耳的外側,向外伸出與所述支撐架連接。該結構使火鍋鍋體在水平方向的移動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同時又使其容置于支撐架內,周向有了支撐架的圍護,在水平和豎直方向均得到了限定,穩定性得以加強。
文檔編號F24C15/00GK2912470SQ20062001362
公開日2007年6月20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17日 優先權日2006年4月17日
發明者劉明煇 申請人:劉明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