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實木地熱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實木地板,尤其是一種適用于地熱供暖的實木地熱地板。
背景技術:
目前,市售地板基本上有實木地板、復合地板兩種。雖然實木地板以其環保、美觀、華貴及舒適度高等優點得到消費者的普遍認可,但是地熱供暖卻限制了實木地板的使用。地熱供暖設施全部在地板下面,可節省放置暖氣片的空間,便于家具和裝飾物的擺放,現在地熱供暖已與傳統的暖氣片散熱供暖一樣,成為供暖的主要方式之一。盡管置于地熱供暖地面上的地板環境溫度并不高(一般為25~30℃),但是其空氣相對濕度卻很低(20~30%),空氣十分干燥,在地熱供暖后期,地板的含水率可降至5%以下。試驗表明,現有的125mm寬的普通實木地板在地熱環境下最大干縮量可達3~4mm。如將現有的普通實木地板應用在地熱地面上,將會因為地面熱量和地板周圍濕度發生變化,地板不能均勻受熱以及產生梯度含水率等原因而產生鼓包、裂縫等變形現象。因此,到目前為止,地熱地板都必須是用先進的生產工藝處理的預壓應力復合地板,不能滿足消費者在地熱表面鋪設實木地板的要求。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不能將地熱地板鋪設于地熱地面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不開裂變形適用于地熱供暖的實木地熱地板。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實木地熱地板,有地板條1,在所述的地板條1內設有橫向通孔2,橫向通孔2與地板條1的底面3之間設有豎向孔4。
所述的橫向通孔2的中心線位于地板條1的橫截面上。
所述的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有通孔6。
所述的橫向通孔2至少為兩個,通孔6置于最外端的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
所述的橫向通孔2、豎向孔4、通孔6為園孔,其孔徑為地板條1厚度的33%~67%。
本實用新型同現有的普通實木地板的區別是在地板條內設有橫向通孔及與橫向通孔相通的豎向孔,這樣構成整塊地板的地板條間的橫向通孔均相通。當地面的熱量和空氣濕度發生變化時,其變量在融通整塊地板的同時也可融通整個地面,使地板各部位的熱脹冷縮、濕漲干縮是同步的,有效地解決了實木地板因受熱不均和含水率不均而變形的技術難題,可將實木地板直接應用在地熱地面上。由于地板上的孔道相通,熱量可以迅速的傳導到整塊地板的每個部位,使地熱能量最大限度地得以利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的復合地熱地板相比,不僅秉承了實木地板環保、美觀、華貴及舒適度高等優點,同時還具有較好的熱傳導性和非常高的節能特性。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A-A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有與現有的實木地板條相同的地板條1,在地板條1內加工有橫向通孔2,即平行于水平方向的通孔。橫向通孔2可以是一條或者更多,橫向通孔2與地板條1的底面3之間設有豎向孔4,豎向孔4同樣可以有多個。橫向通孔2的中心線最好位于地板條1的橫截面上,即橫向通孔2橫截地板條1。為了使地面熱、濕變量融通的效果更好,在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還有通孔6,即沿縱向的通孔。如果橫向通孔2有多個,其通孔6位于兩端的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為了防止產生應力,橫向通孔2、豎向孔4、通孔6最好為圓孔,其孔徑為地板條1厚度的33%~67%。
權利要求1.一種實木地熱地板,有地板條(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地板條(1)內設有橫向通孔(2),橫向通孔(2)與地板條(1)的底面(3)之間設有豎向孔(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熱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向通孔(2)的中心線位于地板條(1)的橫截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實木地熱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有橫向通孔(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實木地熱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向通孔(2)至少為兩個,橫向通孔(6)置于最外端的橫向通孔(2)與側面(5)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實木地熱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向通孔(2)、豎向孔(4)、橫向通孔(6)為園孔,其孔徑為地板條(1)厚度的33%~6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實木地熱地板,有地板條1,在所述的地板條1內設有橫向通孔2,橫向通孔2與地板條1的底面3之間設有豎向孔4。這樣使構成整塊地板的地板條間的橫向通孔均相通。當地面的熱量和空氣濕度發生變化時,其變量在融通整塊地板的同時也可融通整個地面,使地板各部位的熱脹冷縮、濕漲干縮是同步的,有效地解決了實木地板因受熱不均和含水率不均而變形的技術難題,可將實木地板直接應用在地熱地面上。由于地板上的孔道相通,熱量可以迅速的傳導到整塊地板的每個部位,使地熱能量最大限度地得以利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的復合地熱地板相比,不僅秉承了實木地板環保、美觀、華貴及舒適度高等優點,同時還具有較好的熱傳導性和非常高的節能特性。
文檔編號F24D15/00GK2672202SQ200320128678
公開日2005年1月19日 申請日期2003年12月18日 優先權日2003年12月18日
發明者程顯明 申請人:大連達森木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