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干燥加熱新骨料、鋪設道路時挖起的鋪設廢料(再生骨料)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
背景技術:
瀝青拌和廠理想的是設置在鋪設道路的施工場所附近,以可以快速地將制造的瀝青混合材料供給鋪設機械。但是由于其所需設置面積大,所以不能設置在狹窄的地方,有時受設置場所的限制,不能設置在鋪設道路的施工現場附近。
近年來,瀝青拌和廠在制造瀝青混合材料的新混合材料的設備之外,還要求設置用于制造再生混合材料和排水性混合材料的附加設備,其所需面積也變得更大,因此越來越難于選擇設置場所。
已往,著眼于瀝青拌和廠的構成裝置的配置,為了盡可能減小所需設置面積進行了種種嘗試,但是,上述構成裝置中,占有很大所需設置面積的主體混合塔和骨料干燥裝置(干燥機),僅憑在裝置的配置上下工夫,尤其是對具有所述附加設備的瀝青拌和廠,未能充分地減小所需設置面積。
在瀝青拌和廠的構成裝置中,骨料干燥裝置是將長的圓筒狀旋轉鼓沿其長度方向橫放配置的,故若能將其長度減小,就能由此減小其自身的所需設置面積,同時,也可縮短其與向骨料干燥裝置供給骨料的骨料料斗之間的距離,有效地減小整體的所需設置面積。
現有骨料干燥裝置是使骨料在旋轉鼓內利用刮板而反復刮起和落下,并在其自一側向另一側移動期間,用來自噴燒器的燃燒氣體進行干燥加熱的裝置,旋轉鼓的長度L充分確保骨料在旋轉鼓內的滯留時間,從而得到適于瀝青混和材料制造的骨料的干燥度,因此,長度L相對于旋轉鼓的直徑D的比(L/D)實用上設定為3.0~5的范圍。
通常,骨料的滯留時間T由T=k×L(D×Sd×N)(k是系數,Sd是旋轉鼓的傾斜,N是旋轉鼓的轉速)的公式給出,如果為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面積而減小長度相對于旋轉鼓的直徑的比(L/D),則由上述公式可知,骨料的滯留時間T與其成比例縮短,不能得到骨料所需的干燥度。
因此,在現有骨料干燥裝置中,不能使上述長度相對于旋轉鼓的直徑的比(L/D)小于上述設定的范圍,不能通過減小其設置面積而減少瀝青拌和廠的所需設置面積。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具有圓筒狀旋轉鼓,該圓筒狀旋轉鼓支承在支承臺上,可繞傾斜的軸旋轉自如,其內部沿周向和軸向設有多個刮板,供給到該旋轉鼓內部的骨料利用所述刮板自旋轉鼓的下部刮起,由上部落下,沿旋轉鼓的軸向自其一側向另一側輸送,同時利用送入旋轉鼓內的熱風干燥加熱所述骨料,所述旋轉鼓的長度相對于其直徑的比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
根據該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由于旋轉鼓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故旋轉鼓在其容積一定的情況下,與現有裝置相比,可縮短長度L增大直徑D。
因此,由刮板刮起的骨料由旋轉鼓的上部落下的區域(骨料落下膜的寬度)變大,即使旋轉鼓的長度L短,骨料與熱風的接觸也能良好地進行,可得到所需的干燥度,同時,旋轉鼓的長度L短去的部分可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平面積(所需設置面積)。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1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系統圖;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1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主要部分縱剖面圖;圖3是圖2的X-X剖面圖;圖4是圖3的Y向視圖;
圖5是本發明實施例2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主要部分縱剖面圖;圖6是本發明實施例3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系統圖;圖7是本發明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和現有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平面積的比較圖,圖7(A)是本發明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平面圖,圖7(B)是現有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參照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
圖1~圖4顯示本發明實施例1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A。
該骨料干燥裝置A包括旋轉鼓3,其具有位于同一軸線上、串聯且結合為一體的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冷集流腔4及熱料斗5,分別在再生骨料用鼓1的一端部和另一端部(圖1、2中為左端部和右端部)圍繞再生骨料用鼓1而設置;冷集流腔6及熱料斗7,分別在新骨料用鼓2的一端部和另一端部(圖1、2中為左端部和右端部)圍繞新骨料用鼓2而設置;噴燒器8,其設在熱料斗7上;再生骨料投入裝置9,與再生骨料用鼓1的一端側相連,向所述鼓1內供給再生骨料;新骨料投入裝置10,與新骨料用鼓2的一端側相連,向所述鼓2內供給新骨料;脫臭爐12,其具有噴燒器11;和集塵裝置13。
所述旋轉鼓3具有利用設在其長度方向中央的隔壁3a將一個圓筒狀鼓劃分而成的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其軸線傾斜,使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側較高。旋轉鼓3的嵌于其外周上的鐵圈3b、3b載置于支承臺14上設置的輥15a、15b上,使旋轉鼓3支承在支承臺14上,可沿周向旋轉自如。通過所述輥15a、15b使旋轉鼓3旋轉的電動機等構成的旋轉驅動裝置16固定在支承臺14上。
在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的另一端側沿周向開有多個與所述熱料斗5連通的通孔h1,使被干燥加熱的再生骨料由設于熱料斗5下部的排出口5a排出。在所述新骨料用鼓2的一端側沿周向開有多個與所述冷料斗6連通的通孔h2,將新骨料自所述新骨料投入裝置10投入鼓2內。
另外,在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的內周面上,沿周向和軸向分別按適當間隔設有多個刮板17,以分別將再生骨料和新骨料自各鼓1、2的下部g1刮起并在上部g2使其落下。
如圖2所示,所述刮板17平行于各鼓1、2的軸向設有位于再生骨料、新骨料投入側(各骨料輸送方向E的上流側)即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的一端側的各刮板部件18。另外,位于再生骨料、新骨料的排出側(各骨料輸送方向E的下流側)即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的另一端側的各刮板部件19向使各骨料返回上流側的方向傾斜設置。也就是說,刮板部件19以傾斜角度θ傾斜,使得下流側端部19a比上流側端部19b更靠近各鼓1、2的旋轉方向口側(參照圖4)。
各刮板17的橫斷面形成大致U字形,沿各鼓1、2的長度方向延長,各刮板17的一側(基端側)的側邊部17a固定在各鼓1、2的內壁面上。各刮板17的底邊部17b朝向各鼓1、2的大致中心方向,且各刮板17的另一側(自由端側)的側邊部17c朝向各鼓1、2的旋轉方向F。
在傾斜的各刮板部件19的自由端側的側邊部19c沿其長度方向以適當間隔貫通開設有多個長邊位于所述長度方向的縫隙19d。
所述傾斜的各刮板部件19沿各鼓1、2的軸向不僅可設一組也可以設置多組。這種情況下,可以使各組彼此的相位相互統一于各鼓1、2的旋轉方向或使其錯開,另外,也可以自上流側的部件向下流側的部件使其傾斜角度θ逐漸變大。另外,各刮板17可以省去平行的刮板18,由全部傾斜的刮板19構成。這種情況下,也與上述同樣,自上流側的部件向下流側的部件使其傾斜角度θ逐漸變大。
所述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各自的長度L相對于其直徑D的比(L/D)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
當上述比(L/D)不足1.5時,各鼓1、2內被干燥加熱并沿軸向輸送的再生骨料和新骨料在各鼓1、2內的滯留時間過短,所述再生骨料和新骨料的干燥度不適于制造瀝青混和材料。而當上述比(L/D)超過2.5時,各鼓1、2的長度變得過長,各鼓1、2的表面積變大,壁面的散熱多,增加了噴燒器的燃料消耗。
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具有相同的直徑,但也可以使相互的直徑不同,當然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各自的長度L相對于其直徑D的比(L/D)也要設定在所述范圍內。
所述冷集流腔4具有上部設有再生骨料投入口4a的溜槽4b,端面部具有熱風導入口4c,固定在所述支承臺14上,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的一端側為允許所述鼓1的旋轉而封閉。
所述熱料斗5設有下部具有排出口5a、上部具有去霧過濾器5b的排氣箱5c,允許再生骨料用鼓1的旋轉,固定在所述支承臺14上。
所述冷料斗6上部具有排氣箱6a,排氣箱6a的側部設有溜槽6b,允許新骨料用鼓2的旋轉,固定在所述支承臺14上。
所述熱料斗7下部具有排出口7a,端面部具有熱風導入口7b,固定在所述支承臺14上,封閉所述新骨料用鼓2的另一端側,以允許該鼓2的旋轉。
所述再生骨料投入裝置9由帶式輸送機等構成,上端部與所述冷集流腔4的再生骨料投入口4a相連。
新骨料投入裝置10由帶式輸送機10a和投入提升機10b等構成,與所述冷料斗6的溜槽6b相連。
所述脫臭爐12自所述熱料斗5的排氣箱5c經設有送風機21和電機控制的風門22的送氣通道20導入排出氣體,由噴燒器11使排出氣體中的殘存重霧燃燒。脫臭爐12的排出口分別經具有開閉調節自如的風門23a、24a的分支通道23、24,與所述冷集流腔4的熱風導入口4c和所述熱料斗7的熱風導入口7b連接。
所述集塵裝置13由袋式除塵器構成,其上流側經具有開閉調節自如的排氣氣流調節器25a、26a的排氣通道25、26連接在所述熱料斗5的排氣箱5c和所述冷料斗6的排氣箱6a上。
所述集塵裝置13的下流側通過具有電機控制的風門27和排風機28的吸引通道29連接有煙囪30。
下面說明如上結構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的作用。
在同時干燥加熱再生骨料和新骨料的情況下,使旋轉鼓3旋轉,同時使所述再生骨料投入裝置9和新骨料投入裝置10工作,然后,使所述熱料斗7的噴燒器8和脫臭爐12的噴燒器11工作。將來自脫臭爐12的熱風送入再生骨料用鼓1,將來自噴燒器8和脫臭爐12的熱風送入新骨料用鼓2,經投入口4a和溜槽4b將再生骨料,經溜槽6b將新骨料分別投入各鼓1、2中。投入各鼓1、2的骨料(再生骨料、新骨料)被自上流側向下流側輸送,同時被干燥加熱,自所述熱料斗5的排出口5a、所述熱料斗7的排出口7a分別排出。各骨料的干燥加熱所排出的排出氣體由排風機28流經集塵裝置13而凈化,從煙囪30排放到大氣中。
在上述中,自其一端側(上流側)投入再生骨料用鼓1中的再生骨料,由再生骨料用鼓1的內周設置的刮板17于再生骨料用鼓1的下部撈起,在上部使其落下,如此反復,同時,依序向另一端側(下流側)輸送,使其與來自脫臭爐12的熱風接觸,進行干燥加熱。此時,設于所述刮板17的下流側的刮板部件19向使所述再生骨料返回上流側的方向傾斜,故在再生骨料用鼓1的下流側,再生骨料的朝向下流的輸送速度變緩,再生骨料用鼓1內再生骨料的滯留時間被充分確保。
在傾斜的所述刮板部件19的側邊部19c設有縫隙19d,故在刮板部件19沿再生骨料用鼓1的周向上升期間,再生骨料利用底邊部19e漸漸返回上流側,同時,自所述縫隙19d向鼓1的下部落下,再生骨料的落下膜(落下分布)均勻。
通過將鼓1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可將鼓1的直徑D設定得較大,可增大上述再生骨料的落下膜的寬度,故再生骨料與熱風的接觸良好。
因此,根據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即使如上所述將鼓1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在小于現有技術的1.5~2.5的范圍內,也可以可靠地供給具有可良好地制造瀝青混和材料的干燥度的再生骨料。
在所述再生骨料進行再生骨料的干燥加熱的同時,投入新骨料用鼓2的一端的上流側的新骨料伴隨著該鼓2的旋轉向下流側依序輸送并被干燥加熱,此時,新骨料用鼓2內新骨料的干燥加熱作用與所述再生骨料用鼓1的情況同樣,故省略其說明。
在上述中,干燥加熱再生骨料產生的包括重霧成分的排出氣體由所述熱料斗5的排出箱5c的去霧過濾器5b去除重霧成分后,通過排氣通道25,與新骨料的干燥加熱作用而流經排氣通道26的排出氣體合流,由集塵裝置13吸引,除去粉塵。因此,排出氣體中的重霧及粉塵被更完全地除去,并且,即使集塵裝置13采用袋式除塵器,其網眼堵塞也會減輕。
在上述中,當打開風門22使送風機21工作時,通過所述去霧過濾器5b的排出氣體就通過送氣通道20被送入脫臭爐12的燃燒室,在此使殘存重霧燃燒。因此,可防止重霧引起的臭氣公害。
朝向脫臭爐12的排出氣體的循環量通過調節風門22和排氣氣流調節器25a的開閉度及調節送風機21的運轉速度來調節。脫臭爐12產生的熱風對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的分配量通過調節風門23a、24a的開閉度來調節。
在上述中,說明了使用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兩者干燥加熱再生骨料和新骨料的情況。但是,通過關閉排氣通道26的排氣氣流調節器26a和分支通道24的風門24a,同時,使新骨料投入裝置10停止,將再生骨料供給到再生骨料用鼓1,可僅干燥加熱再生骨料。通過關閉排氣通道25的排氣氣流調節器25a和各分支通道23、24的風門23a、24a和送氣通道20的風門22,同時,停止脫臭爐12的噴燒器11的工作和再生骨料投入裝置9,將新骨料供給到新骨料用鼓2,可僅干燥加熱該新骨料。
圖5顯示本發明實施例2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B。
圖5的骨料干燥裝置B不象所述實施例1的骨料干燥裝置A那樣由再生骨料用鼓1和新骨料用鼓2一體結合成旋轉鼓3,而是分體構成兩鼓1、2。而且,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a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a分別介由由電動機(旋轉驅動裝置)16a、16b獨立驅動旋轉的輥15c、15d旋轉自如地支承在支承臺14上。
其他結構與所述實施例1的裝置相同,故對相同的結構部分賦予同一符號,并省略其說明。
根據該實施例2的骨料干燥裝置B,除可實現與上述實施例1的骨料干燥裝置A同樣的作用效果外,還具有下述的作用效果。
也就是說,由于可獨立驅動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a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a,故在可不使用一側的鼓的情況下,可停止該鼓的運轉,由另一鼓的單獨運轉進行作業,可節省能源。另外,由于在一側的鼓進行檢修等期間,另一側的鼓可繼續工作,故可使骨料干燥裝置高效地進行運轉。并且,在維修中要更換鼓時,由于每個鼓的長度短,故可容易地進行更換作業。
在實施例2的骨料干燥裝置B中,與實施例1的骨料干燥裝置A的情況同樣,是將再生骨料用鼓1a和新骨料用鼓2a的軸線配置在同一軸線上而構成的,但是,由于再生骨料用鼓1a和新骨料用鼓2a是獨立驅動的,故未必一定如此構成。將兩鼓1a、2a的軸線分別配置在傾斜方向相同、傾斜角度同一或不同的兩個線上構成也可以。也可以配置在傾斜方向相反傾斜角度同一或不同的線上。這些情況下,在因傾斜而處于高位的各鼓1a、2a的端部側設置骨料(再生骨料、新骨料)的投入口,在處于低位的端部側設置骨料的排出口,自高位側向低位側輸送骨料。
另外,圖6顯示本發明的實施例3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C。
圖6的骨料干燥裝置C是將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b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b支承在不同的支承臺上,并設于瀝青拌和廠的裝置。
其他結構與所述各實施例的骨料干燥裝置A、B相同,故對相同的結構部分賦予同一符號,并省略其說明。
根據該實施例的骨料干燥裝置C,除可實現與上述各實施例的骨料干燥裝置A、B同樣的作用效果外,還可根據設置場所的狀況,適當地設定配置再生骨料用鼓1b和新骨料用鼓2b。
根據所述實施例1、2、3的骨料干燥裝置A、B、C,由于再生骨料用鼓(第一旋轉鼓)1、1a、1b和新骨料用鼓(第二旋轉鼓)2、2a、2b的至少一者將旋轉鼓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為小于現有骨料干燥裝置的數值,為1.5~2.5的范圍內,故可縮短骨料干燥裝置的旋轉鼓3的總長,并由此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所需設置面積,同時,可減小鼓的表面積,減少鼓的外壁面的散熱,節省能源。在將骨料干燥裝置設置在高架臺上時,可縮短架臺的長度,實現其小型化,大幅度消減制作費用。
另外,例如當相對于旋轉鼓直徑D=2.1m、長度L=8m的現有新骨料用鼓(鼓的容積為27.7m3),將鼓的容積相同的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設定為旋轉鼓的直徑D=2.6m時,則長度L=5.2m,L/D=2.0,旋轉鼓的長度L比現有的短2.8m。另外現有旋轉鼓的表面積為52.8m2,而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的表面積為42.5m2,與現有的相比約減少19.5%。該表面積的減少量可減少鼓壁的散熱,根據實際的運轉效果,通過使用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與現有的相比,熱效率可提高5~10%,可獲得省能效果,這已得到確認。
圖7是比較將所述實施例1的骨料干燥裝置A或實施例2的骨料干燥裝置B設置于瀝青拌和廠時(圖7(A))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面積S1、和現有的將再生骨料用鼓和新骨料用鼓支承在不同的支承臺上的骨料干燥裝置并設于瀝青拌和廠時(圖7(B))骨料干燥裝置的設置面積S2的圖。由圖7可知,本發明實施例1或實施例2的骨料干燥裝置與現有骨料干燥裝置比,可大幅度減少(約減少40%)設置面積。
另外,在圖7中,標號2y為現有干燥加熱裝置的再生骨料用鼓,標號31為瀝青拌和廠的混合塔,標號32是再生骨料的儲藏裝置,標號33是附設于再生骨料用鼓2y的燃燒室。其他符號與所述各實施例的骨料干燥裝置A、B中已說明的構成要素的符號相同。
由于在所述旋轉鼓3的內部設有刮板19,該刮板19向使再生骨料或新骨料相其移送方向的上流側返回的方向傾斜,故如上所述,即使鼓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為小于現有裝置,也可充分確保再生骨料或新骨料在旋轉鼓3內的滯留時間,可得到在瀝青拌和廠制造瀝青混合材料必需的干燥度。
另外,通過使所述現有新骨料鼓(旋轉鼓的直徑D=2.1m,長度L=8m,L/D=3.8)和所述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旋轉鼓的直徑D=2.6m,長度L=5.2m,L/D=2.0)實際運轉,對旋轉鼓內骨料的滯留時間T、骨料的干燥度(干燥后骨料的殘留含水率)w進行了比較,其結果,確認了在現有新骨料鼓中T=180~210秒,w=0.05%,與此相對,在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中,T=218秒,w=0.02~0.06%,本發明的新骨料用鼓盡管其旋轉鼓的L/D小于現有的鼓,但是骨料的滯留時間、干燥度均不遜色于現有的鼓。
另外,在所述實施例中,旋轉鼓3均具有再生骨料用鼓1、1a、1b和新骨料用鼓2、2a、2b,對再生骨料和新骨料兩者或其中一者進行干燥加熱,但是,也可以作為僅具有再生骨料用鼓和新骨料用鼓之一,并單獨干燥加熱再生骨料和新骨料之一的骨料干燥裝置而構成。這種情況下,也可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所需設置面積,也可節省能源。
產業上的可利用性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由于旋轉鼓的長度L相對于直徑D的比(L/D)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故旋轉鼓在容積一定的情況下,與現有旋轉鼓相比,可縮短長度L,增大直徑D,因此,可增大由刮板刮到上部的骨料的落下膜的寬度,即使旋轉鼓的長度短骨料與熱風的接觸也可良好地進行,可得到所需的干燥度。
并且,旋轉鼓的長度縮短的部分可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所需設置面積。
因此,可不限制設置場所的選擇而容易地設置瀝青拌和廠。
權利要求
1.一種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具有圓筒狀旋轉鼓,該圓筒狀旋轉鼓支承在支承臺上,可繞傾斜的軸旋轉自如,其內部沿周向和軸向設有多個刮板,供給到該旋轉鼓內部的骨料利用所述刮板自旋轉鼓的下部刮起,由上部落下,沿旋轉鼓的軸向自其一側向另一側輸送,同時利用送入旋轉鼓內的熱風干燥加熱所述骨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的長度相對于其直徑的比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板將各刮板部件的基端側固定在旋轉鼓的內壁面上,自由端側朝向旋轉鼓的大致中心方向,長度方向向著旋轉鼓的長度方向而配置,設于骨料輸送方向下流側的刮板部件,其長度方向相對于旋轉鼓的軸線方向朝著使骨料返回上流側的方向傾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的刮板部件在其自由端設有朝向旋轉鼓的旋轉方向的側邊部,在該側邊部沿長度方向開設有多個縫隙。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具有干燥加熱再生骨料的第一旋轉鼓和干燥加熱新骨料的第二旋轉鼓,所述第一、第二旋轉鼓使各自的軸線位于同一條線上,串聯并結合為一體。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具有干燥加熱再生骨料的第一旋轉鼓和干燥加熱新骨料的第二旋轉鼓,所述第一、第二旋轉鼓相互沿軸線方向串聯配置,相互獨立地被驅動旋轉。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并設有具有噴燒器的脫臭爐,由所述第一旋轉鼓排出的廢氣在所述脫臭爐被燃燒,導入所述第一旋轉鼓和第二旋轉鼓的至少一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臭爐的燃燒氣的排出口經具有開閉自如的風門的分支通道,分別連接在所述第一旋轉鼓和第二旋轉鼓的端部。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具有干燥加熱再生骨料的第一旋轉鼓和干燥加熱新骨料的第二旋轉鼓,所述第一、第二旋轉鼓各自的軸線位于同一條線上,串聯并結合為一體。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鼓具有干燥加熱再生骨料的第一旋轉鼓和干燥加熱新骨料的第二旋轉鼓,所述第一、第二旋轉鼓相互沿軸線方向串聯配置,相互獨立地被驅動旋轉。
全文摘要
一種瀝青拌和廠的骨料干燥裝置,可在不降低骨料的干燥度的情況下,縮短旋轉鼓的長度,減小骨料干燥裝置的所需設置面積,節省能源。將再生骨料用鼓和新骨料用鼓結合在一條直線上的旋轉鼓由輥旋轉自如地支承在支承臺上。各鼓將長度L相對于其直徑D的比(L/D)設定在1.5~2.5的范圍內。內部沿周向和軸向設有多個刮板,刮板上設于骨料輸送方向下流側的刮板部件向使骨料返回的方向傾斜。在各刮板部件的側邊部開設有長邊位于刮板部件的長度方向的縫隙,由各刮板部件刮起后落下的骨料落下膜均勻,與熱風的接觸可良好地進行。
文檔編號F26B11/00GK1380920SQ01801303
公開日2002年11月20日 申請日期2001年5月15日 優先權日2000年5月17日
發明者吉野健治 申請人:株式會社新瀉鐵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