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蓄熱式燒嘴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蓄熱式燒嘴,包括燒嘴本體(1),所述燒嘴本體(1)內設有蓄熱體腔室(2),所述燒嘴本體(1)上設有燃氣通孔(3),所述燃氣通孔(3)的軸線傾斜于平面垂線設置,所述燃氣通孔(3)開口處設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4),所述燃氣通孔(3)與蓄熱體腔室(2)相適配。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設計簡單合理,通過燃氣通孔的設置從而保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與蓄熱式燒嘴的穩固配合,進而可以將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與帶法蘭的燃氣管道部件連通適配,能夠避免因連接不穩定的而存在安全隱患,從而達到可自動點火,避免增加人工點火方式。
【專利說明】
一種蓄熱式燒嘴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具有高溫燃氣加熱設備的加熱爐用的零部件,具體涉及一種加熱爐用蓄熱式燒嘴。
【背景技術】
[0002]蓄熱式燃燒技術,19世紀中期就開始用于高爐熱風爐、平爐、焦爐、玻璃熔爐等規模大且溫度高的爐子。其原理是采用蓄熱室余熱回收裝置,交替切換煙氣和空氣,使之流經蓄熱體,達到在最大程度上回收高溫煙氣的顯熱,提高助燃空氣溫度的效果。但現有的無縫鋼管廠用蓄熱式爐的燒嘴結構設計不合理,無法實現自動點火,存在安全隱患,無法達到現有的工業化大生產的要求。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問題,提供一種新型蓄熱式燒嘴。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蓄熱式燒嘴,包括燒嘴本體,所述燒嘴本體內設有蓄熱體腔室,所述燒嘴本體上設有燃氣通孔,所述燃氣通孔的軸線傾斜于平面垂線設置,所述燃氣通孔開口處設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所述燃氣通孔與蓄熱體腔室相適配。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燃氣通孔的軸線與平面垂線形成夾角A,所述夾角A為1-89°。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夾角A為60-75°。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燒嘴本體內設有若干水平設置的孔腔,所述孔腔開口處設有法蘭蓋板。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燒嘴本體包括耐火層和外殼,所述外殼為不銹鋼或碳鋼層。
[0009]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0010]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設計簡單合理,通過燃氣通孔的設置從而保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與蓄熱式燒嘴的穩固配合,進而可以將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與帶法蘭的燃氣管道部件連通適配,能夠避免因連接不穩定的而存在安全隱患,從而達到可自動點火,避免增加人工點火方式。整體裝置結構穩定,設計合理,能夠適應現有的工業化大生產。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蓄熱式燒嘴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燒嘴本體,2-蓄熱體腔室,3-燃氣通孔,4-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5-孔腔,6 _法蘭蓋板ο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0014]如圖1所示,一種蓄熱式燒嘴,包括燒嘴本體I,燒嘴本體I內設有蓄熱體腔室2,燒嘴本體I上設有燃氣通孔3,燃氣通孔3的軸線傾斜于平面垂線設置,燃氣通孔3開口處設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4,燃氣通孔3與蓄熱體腔室2相適配。
[0015]燃氣通孔3的軸線與平面垂線形成夾角A,夾角A為1-89°。夾角A為60_75°。燒嘴本體I內設有若干水平設置的孔腔5,孔腔5開口處設有法蘭蓋板6。燒嘴本體I包括耐火層和外殼,外殼為不銹鋼層。燒嘴本體I由耐火材料層外鑲鋼制部件通過澆注壓制焙燒而成。
[0016]本實用新型蓄熱式燒嘴的由于設置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4,從而可與帶法蘭的燃氣管道部件連通適配,進而實現自動點火。徹底消除人工點火帶來的安全隱患,本實用新型具有安全可靠的優點。
[0017]上述內容為本實用新型的示例及說明,但不意味著本實用新型可取得的優點受此限制,凡是本實用新型實踐過程中可能對結構的簡單變換、和/或一些實施方式中實現的優點的其中一個或多個均在本申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蓄熱式燒嘴,其特征在于:包括燒嘴本體(I),所述燒嘴本體(I)內設有蓄熱體腔室(2),所述燒嘴本體(I)上設有燃氣通孔(3),所述燃氣通孔(3)的軸線傾斜于平面垂線設置,所述燃氣通孔(3)開口處設有燃氣管道法蘭安裝座(4),所述燃氣通孔(3)與蓄熱體腔室(2)相適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通孔(3)的軸線與平面垂線形成夾角A,所述夾角A為1-89°。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熱式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角A為60-75°。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燒嘴本體(I)內設有若干水平設置的孔腔(5),所述孔腔(5)開口處設有法蘭蓋板(6)。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熱式燒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燒嘴本體(I)包括耐火層和外殼,所述外殼為不銹鋼或碳鋼層。
【文檔編號】F23D14/46GK205606547SQ201620234870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5日
【發明人】黃衛國
【申請人】黃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