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氣排放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火力發電廠和熱電廠的鍋爐煙氣的排放需要依靠拔地而起的高煙囪進行,現有的煙囪一般由外筒和內筒兩層組成,煙囪外筒為鋼筋水泥結構,內筒為襯鈦鋼制煙囪,或者在鋼筋水泥結構的煙囪外筒內壁敷設防腐材料。傳統煙囪的制作成本高,結構復雜O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成本低廉、耐用、方便管理的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
[0004]本實用新型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0005]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其包括鍋爐本體、煙囪。所述鍋爐本體頂部設置有煙囪,所述煙囪為傳統煙囪的鋼制內筒,為襯鈦鋼制煙囪。
[0006]進一步地,所述煙囪安裝于所述鍋爐本體頂部的大板梁上。
[0007]進一步地,包括吸收塔,所述吸收塔設置于所述鍋爐本體的側部,所述煙囪與所述吸收塔通過凈煙氣煙道相連通。
[0008]進一步地,還包括除塵器和引風機,所述鍋爐本體設置有尾部豎井煙道,所述尾部豎井煙道與所述除塵器相連,所述除塵器通過煙道與所述引風機相連,所述引風機通過煙道與所述吸收塔相連。本實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為:
[0009]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結構簡單,煙囪直接設置在鍋爐本體頂部,并僅保持內筒結構,無需建造昂貴的鋼筋水泥外筒。本實用新型具備成本低廉、耐用、方便管理的優點。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12]在附圖中:1鍋爐本體、2煙囪、3吸收塔、4凈煙氣煙道、5尾部豎井煙道、6除塵器、7引風機、8煙道。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將結合附圖1和2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4]如附圖1所示,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其包括鍋爐本體1、煙囪2,所述鍋爐本體I頂部設置有煙囪2,所述煙囪2為傳統煙囪的內筒,由襯鈦鋼板制作。
[0015]本實施例中煙囪2安裝于所述鍋爐本體I頂部的大板梁上,因此不再需要鋼筋水泥的煙囪外筒。
[0016]如附圖1和2所示,引風機7和吸收塔3與除塵器6和鍋爐本體I并行布置。來自除塵器的煙氣經煙道8被引風機7送入吸收塔3、從吸收塔3出來的凈煙氣經凈煙氣煙道4通入煙囪2的下部,由煙囪2對大氣排放。
[0017]煙囪2的安裝位置可以有如下方式:如附圖2所示,鍋爐尾部豎井煙道5是鍋爐本體的一部分,如果其上部是大阪梁,則可以把煙囪置于尾部豎井煙道5上的大板梁上,如果其上部不是大板梁,就可以把煙囪置于鍋爐本體I上的大板梁上。
[0018]現在,在建設火力發電廠和熱電廠時,均需要同步建設脫硫和脫銷裝置,排放的煙氣的污染物水平已經很低了,因此對煙囪的高度要求不再嚴格。另外鍋爐本體I的鋼架已經足夠高,將約40米高的煙囪2安裝到鍋爐大板梁頂部,煙囪的高度就可以滿足煙氣排放要求。因此本實用新型避免了高約200米的鋼筋水泥煙囪外筒建設,大大減少了建設成本。由于取消了煙囪外筒,也可方便技術人員巡查和維修。
[0019]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并非本發明可行實施的窮舉。對于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而言,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前提下對其所作出的任何顯而易見的改動,都應當被認為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其包括鍋爐本體(I)和煙囪(2),其特征在于:包括吸收塔(3),所述吸收塔(3)設置于所述鍋爐本體(I)側部,所述煙囪(2)與所述吸收塔(3)通過凈煙氣煙道(4)相連通,所述鍋爐本體(I)頂部設置有煙囪(2),所述煙囪(2)為襯鈦鋼制單筒煙囪,所述煙囪(2)安裝于所述鍋爐本體(I)的大板梁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除塵器(6)和引風機(7)以及尾部豎井煙道(5),所述尾部豎井煙道(5)與所述除塵器(6)相連,所述除塵器(6)通過煙道⑶與所述引風機(7)相連,所述引風機(7)與所述吸收塔(3)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火電廠鍋爐煙氣排放裝置,其包括鍋爐本體和煙囪內筒。所述煙囪內筒置于鍋爐本體頂部。因為煙囪內筒底部置于鍋爐本體的頂部,煙囪在爐頂以上的高度不需要很高,因此可以不再需要鋼筋水泥的煙囪外筒。本實用新型具備成本低廉、耐用、方便管理的優點。
【IPC分類】F23J11-00, F23J15-00
【公開號】CN204358752
【申請號】CN201420236190
【發明人】張小利
【申請人】河北省電力建設調整試驗所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