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燃燒器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 二、
【背景技術】
[0002] 目前市場上的灶具燃燒器的火孔排布有很多形式,但都為保證內環火孔的正常燃 燒,而預留有二次空氣的進風通道。現有燃燒器上的二次進風通常分為下部進風或水平進 風,下部進風通道通常設置在內、外環之間的區域,使該區域漏空便于進風;水平進風通道 通常設置在外環腔體上。采用下部進風通道,湯液等污垢容易下漏,使灶具內部生銹,影響 使用;采用水平進風通道,由于熱態狀況下空氣的對流變慢,導致二次空氣往往補充不足, 燃燒不充分,易產生黃焰,影響用戶使用。 三、
【發明內容】
[0003]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燃燒器具有二次空氣立體進風通道;當熱態狀 況下空氣對流變慢時,或燃氣成分、燃氣壓力等外部因素發生變化時,仍能具有很好的二次 進風效果;同時對湯液等污垢下漏也起到一定的防護性,確保了用戶的正常使用。
[0004]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 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包括內環固定座、外環固定座、爐頭、內環火蓋、外 環火蓋;該爐頭由二次空氣立體進風通道、爐頭外腔體和爐頭內腔體組成;該二次空氣立 體進風通道包含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和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
[0006]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 的下方部位,水平貫穿并于外部大氣相通。
[0007]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的排布數量η多1。
[0008]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 與所述爐頭內腔體的中間部位。
[0009]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高度為所 述爐頭外腔體內側高度的0. 3~0. 8倍。
[0010]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的垂直進風深度 <所 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高度,其底部與外部大氣相通。
[0011]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下沿高度 彡1mm,可有效防止湯液的滲漏。
[0012]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水平面的 最大投影直徑<所述爐頭外腔體內側直徑;
[0013]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下沿水平 面的最小投影直徑多所述爐頭內腔體內側直徑。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 空氣垂直進風通道隆起的凸臺上沿水平面的內側最大投影直徑<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 通道隆起的凸臺下沿水平面的內側最小投影直徑。
[0014]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的排布數量η多1,并 與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交叉排布。
[0015]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的出口進風形式為條 縫形或齒形。
[0016]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0017] 1.在燃燒器爐頭上同時開設有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和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 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與所述爐頭內腔體的中間部位,底部并與 外部空氣相通,其隆起的凸臺下沿有一定高度,可有效防止湯液的滲漏;
[0018] 2.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與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形成的立體式進風更能 有效的補充二次空氣量,為火焰的正常燃燒提供保障,并有助于提高熱效率。
【附圖說明】:
[0019] 圖1 :本實用新型的總裝俯視圖
[0020] 圖2 :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圖
[0021] 圖3 :本實用新型的二次空氣走向示意圖
[0022] 標號說明
[0023] 1、內環固定座;2、外環固定座;3、內環火蓋;4、外環火蓋;5、爐頭;51、二次空氣垂 直進風通道;52、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3、爐頭外腔體;54、爐頭內腔體;Fl、二次空氣垂 直進風走向;F2、二次空氣水平進風走向。
【具體實施方式】:
[0024]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0025]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包括內環固定座1、外環固定座 2、內環火蓋3、外環火蓋4、爐頭5。
[0026]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爐頭5由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 52、爐頭外腔體53和爐頭內腔體54組成。
[0027]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爐頭5安裝于所述外環固定座2的上方,并套于內環固定座1 上。
[0028]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外環火蓋4安裝于所述爐頭外腔體53上,構成外混氣腔;所述 內環火蓋3安裝于所述爐頭內腔體54上,構成內混氣腔。
[0029]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53的下方部 位,水平貫穿并于外部大氣相通。
[0030]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的排布數量η為三個(也可以 n ^ 1) 〇
[0031]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53與所述爐 頭內腔體54的中間部位。
[0032]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高度hi為所述爐頭外 腔體53內側高度h2的0. 3~0. 8倍。
[0033]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垂直進風深度h3 <所述二次空 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高度hl,其底部與外部大氣相通。
[0034]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下沿高度h4彡1_,可 有效防止湯液的滲漏。
[0035]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水平面的最大投影直 徑:0 所述爐頭外腔體53內側直徑:0 E;
[0036]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下沿水平面的最小投 影直徑:0 AS所述爐頭內腔體54內側直徑:0 C。
[0037]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上沿水平面的內側最 大投影直徑:0 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下沿水平面的內側最小投影 直徑0 A。
[0038]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排布數量η為三個(也可以 η多1),并與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交叉排布。
[0039]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出口進風形式為條縫形或齒形。
【主權項】
1. 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包括內環固定座(1)、外環固定座(2)、內環火蓋 (3)、外環火蓋(4)和爐頭(5);爐頭(5)由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二次空氣水平進風 通道(52)、爐頭外腔體(53)和爐頭內腔體(54)組成;爐頭(5)安裝于所述外環固定座(2) 的上方,并套于內環固定座(1)上;外環火蓋(4)安裝于所述爐頭外腔體(53)上,構成外混 氣腔;內環火蓋(3)安裝于爐頭內腔體(54)上,構成內混氣腔。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位于 所述爐頭外腔體(53)的下方部位,水平貫穿并于外部大氣相通。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的排 布數量n彡1。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位于 所述爐頭外腔體(53)與所述爐頭內腔體(54)的中間部位。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 的凸臺高度為所述爐頭外腔體(53)內側高度的0. 3~0. 8倍。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垂 直進風深度<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高度,其底部與外部大氣相通。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 的凸臺下沿高度彡1_,可有效防止湯液的滲漏。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 的凸臺水平面的最大投影直徑<所述爐頭外腔體(53)內側直徑。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 的凸臺下沿水平面的最小投影直徑多所述爐頭內腔體(54)內側直徑。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 起的凸臺上沿水平面的內側最大投影直徑<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隆起的凸臺 下沿水平面的內側最小投影直徑。
11.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 排布數量n多1,并與所述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52)交叉排布。
1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51)的 出口進風形式為條縫形或齒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二次空氣立體進風燃燒器,包括內環固定座、外環固定座、內環火蓋、外環火蓋、爐頭。在燃燒器爐頭上開設有二次空氣立體進風通道,該二次空氣立體進風通道包含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和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位于所述爐頭外腔體與所述爐頭內腔體的中間部位,底部并與外部空氣相通,其隆起的凸臺下沿有一定高度,可有效防止湯液的滲漏;所述二次空氣垂直進風通道與二次空氣水平進風通道交叉排布,形成的立體式進風更能有效的補充二次空氣量,為火焰的正常燃燒提供保障,并有助于提高熱效率。
【IPC分類】F23L9-00, F23D14-00, F23D14-46
【公開號】CN204345631
【申請號】CN201420869443
【發明人】賀濱, 劉濤, 王小明
【申請人】浙江莫尼廚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