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家用燃氣灶具,具體涉及一種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
背景技術:
1、正常情況下,燃燒器包括有引射器和燃燒器頭部。其中引射器具有以下作用:一是以高能量的氣體引射低能量的氣體,并使兩者混合均勻;二是在末端形成所需的靜壓力,以克服氣流在燃燒器頭部的阻力損失,獲得必要的速度,從而保證燃燒器穩定工作;三是輸送一定的燃氣量,以保證燃燒器所需的熱負荷。
2、現有紅外線燃燒器燃燒器,基本是按照自然引風完全預混式燃燒設計和應用,其中引射器包括噴嘴、收縮管、混合管和擴壓管,且均為一一對應關系。然而目前存在燃燒器頭部直徑較大,熱負荷較低的應用性缺陷,具有較大的創新和改進空間。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
2、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一種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鑄件本體和引射器,所述引射器包括多通道噴嘴和引射管,所述引射管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收縮管、混合管和擴壓管;
4、所述鑄件本體設置于沿氣流方向的前端,所述鑄件本體包括主氣流通道和副氣流通道;
5、所述多通道噴嘴包括主噴嘴和副噴嘴,所述主噴嘴與所述引射管同軸設置,所述副噴嘴設置在圍繞以所述主噴嘴為圓心的圓周處,且所述副噴嘴與所述主噴嘴平行或傾斜設置;
6、所述主氣流通道與所述主噴嘴連接,所述副氣流通道與所述副噴嘴連接。
7、優選的,所述主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主噴嘴進氣段、主噴嘴收縮段和主噴嘴引射段。
8、優選的,所述主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主噴嘴收縮段、主噴嘴引射段、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和主噴嘴出氣段,處于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且沿所述主噴嘴的法向方向設有若干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與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相通設置。
9、優選的,所述副噴嘴包括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副噴嘴進氣段、副噴嘴收縮段和副噴嘴引射段。
10、優選的,所述副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副噴嘴收縮段、副噴嘴引射段、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副噴嘴出氣段,處于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且沿所述副噴嘴的法向方向設有若干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與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相通設置。
11、優選的,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與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結構相同,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截面為多邊形結構,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為圓孔結構,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設于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或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多邊形端面處,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的朝向與氣流方向成法向設置或傾斜設置。
12、優選的,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的數量為n*(1-n)個,其中n為沿氣流方向的列數,n為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或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多邊形的數量。
13、優選的,所述副噴嘴出氣段的外徑尺寸小于所述主噴嘴出氣段的外徑尺寸,所述副噴嘴引射段的外徑尺寸小于所述主噴嘴引射段的外徑尺寸。
14、優選的,所述副噴嘴出氣段圍繞所述主噴嘴為圓心構成的圓周的直徑尺寸小于所述收縮管端面的直徑尺寸。
15、優選的,所述收縮管的收縮角度設置為26.8°至32.2°;
16、所述混合管的進口直徑與出口直徑的比范圍為2.08:1~2.18:1;
17、所述混合管的長度與直徑的比范圍為1.5:1~2.5:1;
18、所述擴壓管的擴壓角度范圍為6.2°至7.8°。
1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包括有:
20、本申請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結構設計合理,采用主噴嘴和副噴嘴相結合形成的多股射流引射技術,并結合紅外線特有引射管及多孔燃燒板的結構設計,主噴嘴與引射管同軸設置的結構,副噴嘴與引射管非同軸設置的結構,可以加強紊動及應用旋轉氣流強化燃燒,提升一次空氣引射的能力,相比之前燃氣與空氣混合更加均勻,且燃氣通過燃燒器火孔的噴出速度加大,再加上紅外線灶特有的多孔燃燒板,燃燒器燃燒穩定性進一步增強。不僅可以滿足用戶對爆炒大負荷烹飪需求,而且具有非常顯著的實用性效果。
1.一種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鑄件本體和引射器,所述引射器包括多通道噴嘴和引射管,所述引射管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收縮管、混合管和擴壓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主噴嘴進氣段、主噴嘴收縮段和主噴嘴引射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主噴嘴收縮段、主噴嘴引射段、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和主噴嘴出氣段,處于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且沿所述主噴嘴的法向方向設有若干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與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相通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噴嘴包括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副噴嘴進氣段、副噴嘴收縮段和副噴嘴引射段。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噴嘴包括沿氣流方向依次設置的副噴嘴收縮段、副噴嘴引射段、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副噴嘴出氣段,處于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且沿所述副噴嘴的法向方向設有若干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與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相通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與所述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結構相同,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截面為多邊形結構,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為圓孔結構,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設于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或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多邊形端面處,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的朝向與氣流方向成法向設置或傾斜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一次空氣補充孔的數量為n*(1-n)個,其中n為沿氣流方向的列數,n為所述主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或副噴嘴一次空氣補充段的多邊形的數量。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噴嘴出氣段的外徑尺寸小于所述主噴嘴出氣段的外徑尺寸,所述副噴嘴引射段的外徑尺寸小于所述主噴嘴引射段的外徑尺寸。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噴嘴出氣段圍繞所述主噴嘴為圓心構成的圓周的直徑尺寸小于所述收縮管端面的直徑尺寸。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外線燃燒器引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縮管的收縮角度設置為26.8°至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