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包括:
爐體,所述爐體的頂部具有進料口,所述爐體的底部具有出料口,所述爐體的側壁具有貫穿的煙氣進口和煙氣出口,所述煙氣進口位于所述煙氣出口的下方;
上料裝置,所述上料裝置與所述進料口相連通以將物料通入所述爐體內;
出料裝置,所述出料裝置設在所述出料口的下方;以及
閥門,所述閥門設在所述出料口處以打開或關閉所述出料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包括在上下方向上彼此相連的第一爐體和第二爐體,所述第一爐體位于所述第二爐體的上方,且所述第二爐體的橫截面積小于所述第一爐體的橫截面積,其中所述進料口形成在所述第一爐體的頂部,所述出料口形成在所述第二爐體的底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爐體的上端的橫截面積大于所述第二爐體的下端的橫截面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爐體從上到下橫截面積逐漸減小。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進口鄰近所述第一爐體的下端設置,所述煙氣出口鄰近所述第一爐體的上端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料裝置和所述出料裝置均為輸送皮帶。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口處設有第一過濾網。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出口處設有第二過濾網。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門每隔20mim-30min開啟一次。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烘干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的粒度取值范圍為40mm-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