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包括:焚燒爐;垂直布置的二燃室,連通于所述焚燒爐;落渣系統,設置于所述二燃室的正下方,該落渣系統為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一沿豎直方向延伸的落渣空間,該落渣空間的頂端連通于所述二燃室的底端;除渣機,設于所述落渣系統的底端。本實用新型的落渣系統是一個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結構,爐渣在下落的過程中不與其發生接觸,也就減小了粘附、堵塞的可能性。
【專利說明】
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屬于生活垃圾處理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焚燒法處理危險廢物是發達國家廣發采用并行之有效的方法,焚燒法能夠最大程度實現危險廢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且占地面積少。
[0003]危險廢物在經過焚燒后,其中絕大多數有機危險廢物經高溫氧化分解去除、病菌病毒在高溫下被殺死,危險廢物體積大大減少,但焚燒后仍會存在一部分固體或液體殘余物,稱之為爐渣。通常爐渣成分包括重金屬及其氧化物、無機鹽、殘余可燃物和玻璃等物質,這些物質對環境仍然存在危害性,需從焚燒系統中排出再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0004]由于危險廢物成分復雜,往往含有鹽類和玻璃等低熔點的物質,在高溫焚燒的過程中這些物質形成熔融或半熔融狀態,這使得爐渣具有很強的粘附性,在排渣的過程中容易產生粘結、粘附。因此,爐渣能否及時、順利地排出對整個焚燒系統能否正常運行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爐渣一旦堵塞就會越積越多,甚至將整個出渣系統完全堵塞導致無法排渣,影響整個焚燒系統的正常運行。通常,爐渣從焚燒爐內經過落渣系統進入水封除渣機再由水封除渣機向外輸出,在此過程中,爐渣在落渣系統內只是依靠自身的重力作用往下降沒有外在動力源,再加上部分爐渣本身具有一定的粘附性容易粘結、附著,因此落渣系統是整個出渣系統中最容易發生堵塞的部位。
[0005]以往的落渣系統都是上大下小的錐形結構,這種結構的好處在于落渣系統與除渣機的連接口較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除渣機的成本。但是,錐形結構的設計使得爐渣在下落過程中會接觸到落渣系統的壁面再加上爐渣本身的粘附性就會粘結在落渣系統的壁面上,并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落渣系統壁面上的爐渣會越來越多,最終仍可能會導致落渣系統的堵塞。
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0007]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8]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包括:
[0009]焚燒爐;
[0010]垂直布置的二燃室,連通于所述焚燒爐;
[0011]落渣系統,設置于所述二燃室的正下方,該落渣系統為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一沿豎直方向延伸的落渣空間,該落渣空間的頂端連通于所述二燃室的底端;
[0012]除渣機,設于所述落渣系統的底端。
[0013]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除渣機具有一爐渣運送空間及一出渣口,所述爐渣運送空間連通于所述落渣空間的底端,所述爐渣空間內形成有水封,所述水封內設有除渣機鏈條,該除渣機鏈條接收來自落渣系統的爐渣并將其運送至出渣口。
[0014]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出渣口高于所述水封的頂面。
[0015]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通道的頂端通過第一連接法蘭連接于所述二燃室的底端。
[0016]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通道的底端通過第二連接法蘭連接于所述除渣機。
[0017]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焚燒爐通過密封裝置連接于所述二燃室。
[0018]優選的,在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中,所述焚燒爐傾斜設置,且其位于較低高度的一端與所述二燃室連接。
[001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20](I)、由于落渣系統為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爐渣下落的過程中不與任何部件接觸,直接落到除渣機內,發生粘附、堵塞的幾率有效降低。
[0021](2)、除渣機為水封除渣機,爐渣在進入除渣機內后,在內部冷卻水的水淬作用下形成細小的固體顆粒,然后在除渣機鏈條的作用下通過出渣口排出。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3]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中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2所示為圖1中A-A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6]參圖1和圖2所示,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包括焚燒爐6,焚燒爐6具有一危險廢物進料口 N2,焚燒爐6略傾斜設置。
[0027]焚燒爐6位于較低高度的一端連通于二燃室5,焚燒爐6通過傾斜設置,燃燒完成的爐渣方便進入二燃室5內。焚燒爐6通過密封裝置9密封連接于二燃室5。二燃室5垂直布置。
[0028]二燃室5的正下方設置有落渣系統3,該落渣系統3為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通道的上下內徑相同,該通道具有一沿豎直方向延伸的落渣空間,該落渣空間的頂端連通于所述二燃室5的底端。
[0029]落渣系統3的頂端通過第一連接法蘭4連接于二燃室5的底端,落渣系統3的底端通過第二連接法蘭2連接于除渣機I。
[0030]除渣機I具有一爐渣運送空間及一出渣口 NI,爐渣運送空間連通于所述落渣空間的底端,爐渣空間內裝有冷卻水形成有水封7,水封7內設有除渣機鏈條8,該除渣機鏈條8接收來自落渣系統的爐渣并將其運送至出渣口 NI。出渣口 NI高于水封7的頂面。
[0031]上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工作過程如下:危險廢物從進料口 N2進入焚燒爐6內進行焚燒,焚燒過程中在焚燒爐6內形成爐渣,爐渣從焚燒爐6的尾部下落依次經過二燃室5的下部、落渣系統3,然后進入除渣機I內。爐渣在除渣機I內部冷卻水的水淬作用下形成細小的固體顆粒,然后在除渣機鏈條8的作用下從出渣口 NI排出系統另行處理。
[0032]本實用新型的落渣系統3是一個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形結構,爐渣在下落的過程中不與其發生接觸,也就減小了粘附、堵塞的可能性。
[0033]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34]以上所述僅是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申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焚燒爐; 垂直布置的二燃室,連通于所述焚燒爐; 落渣系統,設置于所述二燃室的正下方,該落渣系統為上下尺寸相同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一沿豎直方向延伸的落渣空間,該落渣空間的頂端連通于所述二燃室的底端; 除渣機,設于所述落渣系統的底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渣機具有一爐渣運送空間及一出渣口,所述爐渣運送空間連通于所述落渣空間的底端,所述爐渣空間內形成有水封,所述水封內設有除渣機鏈條,該除渣機鏈條接收來自落渣系統的爐渣并將其運送至出渣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渣口高于所述水封的頂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頂端通過第一連接法蘭連接于所述二燃室的底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道的底端通過第二連接法蘭連接于所述除洛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通過密封裝置連接于所述二燃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傾斜設置,且其位于較低高度的一端與所述二燃室連接。
【文檔編號】F23G7/00GK204042920SQ201420458735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4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4日
【發明者】張宏 申請人:張家港市艾克沃環境能源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