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燃燒爐,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送料均勻且提高工作效率的燃燒爐。包括廂體、進料斗、燃燒室、送料機構、鼓風機構和控制器,所述進料斗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狀,所述進料斗設在所述廂體內、且位于所述送料機構的上方;所述燃燒室設在所述廂體的一側;所述送料機構包括送料電機、送料管和螺桿,所述螺桿水平設在所述送料管內,所述螺桿具有連為一體的轉軸和螺旋葉片,所述送料電機控制所述轉軸轉動,所述送料管連通所述燃燒室,所述進料斗的底部出料口連通所述送料管;所述鼓風機構包括鼓風機和通風管,所述鼓風機通過所述通風管向所述燃燒室鼓風;所述控制器分別控制所述送料電機和鼓風機。本發(fā)明提高了工作效率,可靠性高。
【專利說明】燃燒爐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對燃燒爐的改進。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燃燒爐多數一次性添加燃料的方式工作,燃燒完后再重新添加、重新點火,使用效率極低,增加了生產成本。同時,燃燒爐的進料都是通過料斗來實現的,由于料斗的料口上大下小,當加入較多物料時,由于物料自身重量影響,有時,較難自動下滑進料,影響正常使用。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針對以上問題,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送料均勻且提高工作效率的燃燒爐。
[0004]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包括廂體、進料斗、燃燒室、送料機構、鼓風機構和控制器,所述進料斗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狀,所述進料斗設在所述廂體內、且位于所述送料機構的上方;
所述燃燒室設在所述廂體的一側,所述送料機構、鼓風機和控制器分別設在所述廂體內;
所述送料機構包括送料電機、送料管和螺桿,所述螺桿水平設在所述送料管內,所述螺桿具有連為一體的轉軸和螺旋葉片,所述送料電機控制所述轉軸轉動,所述送料管連通所述燃燒室,所述進料斗的底部出料口連通所述送料管;
所述鼓風機構包括鼓風機和通風管,所述鼓風機通過所述通風管向所述燃燒室鼓風; 所述控制器分別控制所述送料電機和鼓風機。
[0005]所述進料斗的表面設有振動器。
[0006]所述廂體的底部設有滾輪。
[0007]本發(fā)明中的進料斗通過送料機構能夠實現連續(xù)送料,送料均勻可靠,提高了工作效率;鼓風機使得燃燒室內,燃燒更加充分,提高燃燒效率;控制器分別控制送料電機和鼓風機,通過協(xié)調控制物料的送料量和燃燒室內的鼓風量,保證燃燒更加可靠充分。進料斗上設置振動器,避免了進料斗發(fā)生堵塞的現象,保證進料的可靠性。本發(fā)明提高了工作效率,可靠性高。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I是廂體,2是進料斗,3是燃燒室,4是送料機構,41是送料電機,42是送料管,43是螺桿,5是鼓風機構,51是鼓風機,52是通風管,6是控制器,7是振動器,8是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09]本發(fā)明如圖1所示,包括廂體1、進料斗2、燃燒室3、送料機構4、鼓風機構5和控制器6,所述進料斗I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狀,所述進料斗2設在所述廂體I內、且位于所述送料機構4的上方;
所述燃燒室3設在所述廂體的一側,所述送料機構、鼓風機和控制器分別設在所述廂體內;
所述送料機構4包括送料電機41、送料管42和螺桿43,所述螺桿43水平設在所述送料管42內,所述螺桿43具有連為一體的轉軸和螺旋葉片,所述送料電機41控制所述轉軸轉動,所述送料管42連通所述燃燒室3,所述進料斗2的底部出料口連通所述送料管42 ;所述鼓風機構5包括鼓風機51和通風管52,所述鼓風機51通過所述通風管52向所述燃燒室鼓風;
所述控制器6分別控制所述送料電機41和鼓風機51。工作中,廂體上設有控制面板控制器。
[0010]所述進料斗2的表面設有振動器7,避免了進料斗的堵塞,保證進料的可靠性。
[0011]所述廂體I的底部設有滾輪8,便于廂體的移動。
【權利要求】
1.燃燒爐,其特征在于,包括廂體、進料斗、燃燒室、送料機構、鼓風機構和控制器,所述進料斗呈上大下小的漏斗狀,所述進料斗設在所述廂體內、且位于所述送料機構的上方; 所述燃燒室設在所述廂體的一側,所述送料機構、鼓風機和控制器分別設在所述廂體內; 所述送料機構包括送料電機、送料管和螺桿,所述螺桿水平設在所述送料管內,所述螺桿具有連為一體的轉軸和螺旋葉片,所述送料電機控制所述轉軸轉動,所述送料管連通所述燃燒室,所述進料斗的底部出料口連通所述送料管; 所述鼓風機構包括鼓風機和通風管,所述鼓風機通過所述通風管向所述燃燒室鼓風; 所述控制器分別控制所述送料電機和鼓風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斗的表面設有振動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廂體的底部設有滾輪。
【文檔編號】F23N1/02GK104214765SQ201410401092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15日
【發(fā)明者】何衛(wèi)兵 申請人:浙江德清萊恩斯涂裝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