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以解決現有燃煤爐爐底通過動力通風結構送風時,送入爐底的風很大一部分直接通過自然通風結構直接送出到爐子外部,導致動力送風的效果大大下降,影響爐子正常使用的問題。包括底座,底座內為空心腔,動力通風管設置在底座內,動力通風管的一端貫通底座,動力通風管內設置有風扇,動力通風管內還設置有擋風板,擋風板與動力通風管之間存在間隙或擋風板上開有自由通風孔或上述間隙及通風孔同時存在。本實用新型用于燃燒爐取暖。
【專利說明】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燃煤爐爐底結構,具體涉及一種將燃煤爐爐底自然通風和動力通風相結合的爐底通風結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取暖用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一般包括自然通風結構和動力通風結構,二者均可將爐底外部的空氣通過爐底送入到爐底上端的燃燒室內,自然通風結構是在爐底的下端或側面開一個通風孔,而動力通風結構是在爐底設置一個進風管道,進風管道內設置風扇,通過風扇向爐底內部送風,但現有這種自然通風和動力送風分開設置的爐底送風結構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當需要動力送風時,送入爐底內部的風有很大一部分直接通過自然送風結構的通風孔直接流出,導致動力送風的效果大大下降,影響爐子的正常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以解決現有燃煤爐爐底通過動力通風結構送風時,送入爐底的風很大一部分直接通過自然通風結構直接送出到爐子外部,導致動力送風的效果大大下降,影響爐子正常使用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方案如下: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包括底座,底座內為空心腔,動力通風管設置在底座內,動力通風管的一端貫通底座,動力通風管內設置有風扇,動力通風管內還設置有擋風板,擋風板與動力通風管之間存在間隙或擋風板上開有通風孔或上述間隙及通風孔同時存在。
[0005]所述動力通風管為圓形管,擋風板為圓形擋板,且擋風板的直徑與動力通風管內圓直徑相同,擋風板上開有通風孔。
[0006]擋風板上固接有調節桿,調節桿的一端穿過動力通風管和底座的側壁,并設置在底座的外側。
[0007]調節桿與動力通風管的貫通方向相垂直。
[0008]動力通風管的出風端設置有導風板。
[0009]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主要優點是將動力送風結構和自然送風結構相結合,在動力通風管內設置擋風板,通過調節擋風板來控制動力通風管的開通和封閉,同時,擋風板與動力通風管之間存在間隙或擋風板上開有自由通風孔或上述間隙及通風孔同時存在,使得動力通風管還具有自然送風的功能,避免了通過動力送風結構送入爐底的風又直接從自然送風結構流出,導致動力送風的效果大大下降,影響爐子正常使用的問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燃煤爐爐底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圖1的俯視圖;
[0012]圖3是圖2中A-A方向的截面圖;[0013]圖4是擋風板及控制桿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14]圖5是圖4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參照圖1、圖2、圖3、圖4和圖5,所述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包括底座1,底座I內為空心腔,且底座I的上端開口設置,動力通風管2設置在底座I內,動力通風管2的一端貫通底座I,動力通風管2內設置有風扇3,動力通風管2內還設置有擋風板4,擋風板4上開有通風孔6。動力通風管2為圓形管,擋風板4為圓形擋板,且擋風板4的直徑與動力通風管2內圓直徑相同。擋風板4上固接有調節桿5,調節桿5的一端穿過動力通風管2和底座I的側壁,并設置在底座I的外側,調節桿5與底座I之間設置有限位彈簧,轉動調節桿5時可以保證調節桿5的定位,調節好調節桿5的位置后,使得調節桿5不會自行轉動,調節桿5固定在擋風板4的側面上,調節桿5與動力通風管2的貫通方向相垂直。可以通過轉動調節桿5來調節擋風板4的角度。動力通風管2的出風端設置有導風板7,導風板7沿動力通風管2的進風方向傾斜設置,可以引導進入爐底的空氣(風)的走向,減少空氣所遇到的阻力,使引入爐底的空氣順利進入燃燒室。
【權利要求】
1.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包括底座(I ),底座(I)內為空心腔,動力通風管(2)設置在底座(I)內,動力通風管(2)的一端貫通底座(1),動力通風管(2)內設置有風扇(3),其特征在于:動力通風管(2)內還設置有擋風板(4),擋風板(4)與動力通風管(2)之間存在間隙或擋風板(4)上開有通風孔(6)或上述間隙及通風孔(6)同時存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通風管(2)為圓形管,擋風板(4)為圓形擋板,且擋風板(4)的直徑與動力通風管(2)內圓直徑相同,擋風板(4)上開有通風孔(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其特征在于:擋風板(4)上固接有調節桿(5),調節桿(5)的一端穿過動力通風管(2)和底座(I)的側壁,并設置在底座(I)的外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其特征在于:調節桿(5)與動力通風管(2)的貫通方向相垂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燃煤爐爐底通風結構,其特征在于:動力通風管(2)的出風端設置有導風板(7)。
【文檔編號】F23L1/02GK203744286SQ201320888191
【公開日】2014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31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31日
【發明者】丁潔, 丁培遠 申請人: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