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具體涉及一種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系統吸收塔處理后,可拆卸重復使用的臨時脫硫煙囪的排放裝置。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固定臨時煙囪基礎制作工程量大、造價高、工期長、資源浪費嚴重、經濟性差、對地面破壞較大。本發明包括圓筒、水平煙道和自升系統,水平煙道與凈煙道連接,另一端和圓筒連接,圓筒固定在自升系統上。采用這樣的結構后的本發明,現場施工周期大大縮短,提高了效率,筒體部分采用分段片式,并且可以互換,可以重復利用,降低了資源浪費。
【專利說明】—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煙?,具體涉及一種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系統吸收塔處理后,可拆卸重復使用的臨時脫硫煙囪的排放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燃煤電廠SO2的排放指標控制的更嚴格,所有的燃煤機組需追加裝脫硫裝置。脫硫效率高達95 %的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成為絕大多數燃煤電廠主選脫硫工藝。該種脫硫工藝由于不宜設GGH(煙氣換熱器),它排出的煙氣中殘余的S02、S03等在煙囪內壁易形成PH值約為2的酸性強腐蝕性液體,加劇煙囪腐蝕,因此必需對原有主煙囪進行防腐改造。這個防腐改造工期一般需要2?4個月,為了保證原主煙囪在防腐改造期間機組正常運行,需建一個臨時煙囪來代替原有煙囪以保證不停爐施工。
[0003]目前使用的臨時煙囪從安裝位置來分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臨時煙囪設置于吸收塔頂。其缺點在于臨時煙囪的傾覆力矩會傳遞給吸收塔,易造成吸收塔變形,導致防腐內襯龜裂,薄弱處設置的加強筋后期無法拆除,不推薦使用;
2、臨時煙囪設置在吸收塔出口煙道之上,由原有煙道支架承受臨時煙囪荷載。其局限性在于改造處必須剛好有合適的煙道支架可利用并且還需設置加強筋,施工工期需要相應加長,而且現場需高空施工,施工難度較大;
3、臨時煙囪設置在脫硫區域空地上(如附圖1所示),它分為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兩部分,地面以上為鋼制焊接固定式整體圓筒11,地面以下為預埋的混凝土基礎12,圓筒通過預埋螺栓13實現和地基的可靠連接。該方案在臨時煙囪安裝時不影響機組運行,臨時煙囪實施時預留好與凈煙道的接口條件,在后期煙?防腐蝕改造實施之前短暫停機進行管道對接即可,而且由于生根于地面,施工條件好。臨時煙囪上監測所需的平臺扶梯等也可方便到達,運行維護條件好。
[0004]通過比較,我們認為第三種方案顯然優于前兩種方案,這也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案,但這種方案依然存在著局限性和弊端。
[0005]因為一般電廠建成后,現場余留場地有限,現場作業空間也有限,可是對大發電機組在進行脫硫防腐時,需要臨時煙囪就大,相應需要的吊車和作業空間就大,因此,在這樣狹小的空間里實現吊裝作業就很困難。另外,第三種方案由于生根于地面,地面以下要預埋混凝土基礎,要開挖和圓筒直徑等截面的地基,為了保證臨時煙?的整體穩定性,混凝土基礎一般都做的比較大,然后預埋螺栓,澆筑混凝土,工程量很大,并且對地面造成破壞;而且一旦遇到臨時煙囪占用地面消防交通道路時,在臨時煙囪拆除之前車輛無法通行。
[0006]另外,無論采用上述那種方案,它的筒體部分都是固定式的整體圓筒,并且需要現場制作。因為臨時煙?圓筒部分的直徑是根據煙氣流速和流量決定,一般都較大,為避免運輸尺寸超限,都是在現場用鋼板彎制,焊接而成,這樣就增加了施工周期。另外,這種固定式臨時煙園,都是針對單個工程設計制作,一次性使用,這就不可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0007]綜上所述,現有技術的固定式臨時煙囪具有以下缺點:基礎制作工程量大、造價高;煙囪鋼筒的現場制造、安裝工期長;煙囪為一次性使用,資源浪費嚴重;施工過程需要較大的安裝空間和大型起重設備,經濟性差;對地面破壞較大,煙?工作時影響車輛通行。
[0008]針對現有固定臨時煙囪存在的問題,開發一種新型的臨時煙囪已經勢在必行。
【發明內容】
[0009]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固定臨時煙囪基礎制作工程量大、造價高、工期長、資源浪費嚴重、經濟性差、對地面破壞較大,提供僅需簡單地基處理、僅需借助小型吊車吊裝、自安裝的一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
[0010]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下述技術方案:一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包括圓筒、水平煙道和自升系統,水平煙道與凈煙道連接,另一端和圓筒連接,圓筒固定在自升系統上。
[0011]所述的自升系統固定在支腿上,自升系統包括門架、套架和卷揚機,套架與門架連接,卷揚機安裝在門架上方的平臺上。
[0012]所述的支腿有4個,上部上方設有壓重塊。
[0013]所述的圓筒包括至少2段標準段,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3m。所述的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5m。
[0014]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至少3片標準片,所述的每片標準片是標準段按等圓心角α劃分而成的扇形片。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4片標準片。所述的每片標準片邊緣上設有螺栓孔。
[0015]采用上述結構后的本發明都是方便運輸的安裝單元,因此該煙囪主要部件均可在工廠加工完成,現場只需要做組裝、拆卸和防腐工作。這樣現場施工周期大大縮短,提高了效率。采用支腿壓重式支撐,不用預埋基礎,對現場地面結構破壞小;結構部分在工廠加工完畢,現場只需要制作水平煙道部分,施工工期短;筒體部分采用分段片式,并且可以互換,可以重復利用,降低了資源浪費;采用自頂升安裝系統,安裝拆卸方便,并且不需要借助大型吊車,對作業空間要求小,尤其是在狹小場地,更能彰顯他的優越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現有技術設置在脫硫區域空地上的臨時煙囪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是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0018]圖3是支腿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4是圖3的A-A剖視圖。
[0020]圖5是自頂升系統結構示意圖。
[0021]圖6是筒體標準段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22]圖7是筒體標準段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0023]圖8是筒體標準片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0024]圖9是筒體標準片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如圖2所示,本發明包括圓筒1、水平煙道2和自升系統4,水平煙道2與凈煙道7連接,另一端和圓筒I連接,圓筒I固定在自升系統4上。
[0026]如圖5所示,所述的自升系統4固定在支腿6上,自升系統4包括門架43、套架41和卷揚機42,套架41與門架43連接,卷揚機42安裝在門架43上方的平臺上。安裝時,首先將門架43和套架41安裝到位,再把提升用卷揚機42安裝在門架43上方的平臺上。
[0027]如圖3和圖4所示,所述的支腿6有4個,上部上方設有壓重塊61。通過4個支腿加壓重塊61進行配重的方法將臨時煙?固定在地面上,支腿是一個方形的箱型結構,支腿的長寬尺寸按照工程所需的接地比壓計算確定。因支腿接地面大降低了接地比壓,從而降低了基礎處理難度,不需要做專門的地基處理。壓重是用來保證整機的抗傾覆穩定性,它可根據現場材料情況靈活采用鑄鐵、混凝土或沙石材料制作。
[0028]如圖6至圖9所示,所述的圓筒I包括至少2段標準段,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3m。所述的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5m。所述的每段標準段的長度也可以是2m、2.5m、3m。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至少3片標準片5,所述的每片標準片5是標準段按等圓心角α劃分而成的扇形片。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4片標準片5。所述的每片標準片5邊緣上設有螺栓孔51。采用分段分片式的筒體,它的原理是先將筒體I分成數個標準段,每個標準段再按圓心角α為90°分成四片,并且段與段和片與片之間具有互換性,可以在廠里事先將這些標準片5做好,標準片5運到工地后,在現場將片與片通過螺栓連接組成標準段,標準段之間在通過螺栓連接成筒體I。筒體的高度還可以根據工地現場的需要通過增加或減少臨時煙囪標準段的數量來調整。由于筒體I被制作成具有互換性的標準段和標準片,當一個工程完畢后,將臨時煙囪拆卸成單片結構發運到下一個工地,重新做防腐處理后,即可再次投入使用。這樣就徹底改變了現有技術的單個工程一次性使用的臨時煙?做法。
[0029]下面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根據工程脫硫區域布置情況,臨時煙囪安裝于吸收塔一側的位置,如附圖2所示,先將支腿6所在處的地面適當處理,使其達到200KPa的地耐力,然后將門架43通過銷軸和支腿6連接,再將套架41通過螺栓連接在門架43上,門架43和套架41安裝到位后,再把提升用的卷揚機42安裝在門架43上方的平臺上。
[0030]如圖8和圖9所示,標準片長為2.5米,圓心角α為90。的扇形片,根據現場情況,以臨時煙囪高為50米為例,除去門架和套架高度外,該臨時煙囪圓筒部分為40米,由于每個圓筒標準段為2.5米,該工程需要16個標準段即可。在現場通過螺栓將每4個標準片組成塔筒標準段,共組成16個標準段,然后用平車8將第一個標準段I引入門架下方,并用卷揚機42將其提升至套架41內,騰出門架43下部空間,再將第二個標準段II用平車8引入門架43下方,開動卷揚機42將套架41內的第一個標準段I放至門架43下方的第二個標準段II上,對正后用螺栓將兩個標準段的法蘭連接,然后調整卷揚機吊點位置,牢靠固定
后再開動卷揚機將兩個標準段整體提升至套架41內,重復以上動作,將第三、第四......直至最后一個標準段提升至套架41內,并和上一個標準段固定,當16個標準段全部固定在一起后,40米的筒體就組裝完畢,再通過過渡圈梁將門架與圓筒整體可靠連接,自升工作完成,臨時煙囪就安裝好了。然后,將水平煙道2 —端焊接到凈煙道7上,另一端和臨時煙囪連接起來,這樣就實現了主煙?在防腐改造期間,機組依然能正常運行。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包括圓筒(I)、與原凈煙道(7)相連的水平煙道(2)、自升系統(4),水平煙道(2) —端與凈煙道(7)連接,另一端和圓筒(I)連接,圓筒(I)固定在自升系統(4)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升系統(4)固定在支腿(6)上,自升系統(4)包括門架(43)、套架(41)和卷揚機(42),套架(41)與門架(43)連接,卷揚機(42)安裝在門架(43)上方的平臺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腿(6)有4個,上部上方設有壓重塊(6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圓筒(I)包括至少2段標準段,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3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段標準段的長度為2.5m。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至少3片標準片(5),所述的每片標準片(5)是標準段按等圓心角α劃分而成的扇形片。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段標準段包括4片標準片(5)。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拆卸重復利用的臨時煙囪,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片標準片(5)邊緣上設有螺栓孔(51)。
【文檔編號】F23J11/00GK103591597SQ201310437584
【公開日】2014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9月24日
【發明者】趙偉星, 易祖耀, 李太周, 王劍利, 胡水根, 張金柱, 王超 申請人:華電鄭州機械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