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燃燒器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燃氣灶用燃燒器。
背景技術:
本申請已獲授權的發明專利《多腔室一體式燃燒器》(專利號為 ZL20051006038. 7,授權公告號為CN1317527Y),該專利涉及的產品因具有可靠、安全、燃燒 性能更好、成本更低的諸多優點,通過多年的運用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該專利中的混氣室 的混氣槽和外火蓋的密封面位于混氣槽底部平面,為保持密封面平整度,內部都必須通過 精加工保證,加上多腔一體式的獨特結構,內部走刀比較復雜。另外,外火蓋的密封面在混 氣槽的下端,外火蓋必須通過增加邊沿尺寸來形成配合,無形增加很多加工和材料成本。如 果遇到長時間的回火,混氣槽底部與外火蓋配合的大平面可能會出現鼓泡,這樣密封就沒 有效果,需要更換新的混氣槽。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的技術現狀而提供一種外火蓋與混 氣室密封性佳且造價低的燃燒器結構。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燃燒器結構,包括混氣 室和外火蓋,前述混氣室的上端面成型有具有開口的外混氣槽,該外混氣槽的下端面具有 外引射管,而前述的外火蓋則蓋設于前述外混氣槽并形成外混氣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 火蓋下端面兩側均成型有內肩,對應地,所述的外混氣槽具有密封地容置于前述內肩的側壁。為進一步加強密封效果,所述的外火蓋蓋設于外混氣槽的狀態下,所述的外火蓋 與混氣室之間形成有上端面的水平密封面及側面的豎直密封面。進一步,所述的外混氣槽外側壁具有凸起的第一臺階,對應地,所述外火蓋的外壁 具有內凹的第二臺階,前述的第一臺階與第二臺階配合形成所述的水平密封面及豎直密封面。保證燃燒充分,提高熱效率,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徑向設置有至少一個第一隔板,對 應地,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徑向設置有與前述第一隔板配合的第二隔板,所述的外火蓋蓋 設于所述外混氣槽的狀態下,前述的第一隔板與第二隔板密封接觸以使外混氣腔分割為數 個獨立的單元燃燒區,并且,對應每個單元燃燒區具有一外引射管的出口。便于外火蓋的準確定位,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向下延伸設置有至少二根定位柱, 對應地,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具有供定位柱定位配合的定位孔。提高混氣引射效果,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具有凸起于底面的延伸引射部,該延伸引 射部與所述的外引射管相通。進一步,所述的混氣室的上端面還成型有具有開口的中心混氣槽,一中心火蓋設 于前述的中心混氣槽上端面,并且,前述中心混氣槽具有凸起的內緣而呈臺階狀,而所述的
3中心火蓋則將前述的內緣密封容置。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外火蓋和外混氣槽的改進配合結構,使 兩者接合的密封面由二組協同組成,提高了密封效果,同時,降低了混氣室及外火蓋的加工 要求,外火蓋的用材量也減少,綜合制造成本明顯降低。
圖1為實施例分解裝配圖。圖2為實施例剖視圖。圖3為圖2中外火蓋的剖視圖。圖4為圖2中外火蓋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本實施例中的燃燒器包括混氣室3、外火蓋1、點火針7、 中心火蓋2和基座6。混氣室3的上端面成型有具有開口的外混氣槽4和中心混氣槽5,中 心混氣槽4位于外混氣槽5中部,外混氣槽4和中心混氣槽5下端面分別具有外引射管31 和內引射管32。外火蓋1蓋設于外混氣槽4并形成外混氣腔,中心火蓋2蓋設于中心混氣槽5并 形成內混氣腔,中心混氣槽5具有凸起的內緣51而呈臺階狀,中心火蓋2將內緣51密封容 置。外火蓋1下端面成型有內肩(即均為內凹的外壁11和內壁12),對應地,外混氣槽4具 有密封地容置于外壁的外側壁41和密封地容置于內壁的內側壁42。外混氣槽的外側壁33 具有凸起的第一臺階,對應地,外火蓋的外壁11具有內凹的第二臺階。外混氣槽4內徑向設置有四個第一隔板43,對應地,外火蓋1下端面徑向設置有 與第一隔板43配合的第二隔板13,外火蓋1蓋設于外混氣槽4的狀態下,外火蓋1與混 氣室3之間形成有上端面的水平密封面la及側面的豎直密封面2a,第一隔板43與第二隔 板13(見圖4所示)密封接觸以使外混氣腔分割為四個獨立的單元燃燒區,對應每個單元 燃燒區具有一外引射管的出口 44a。如圖4所示,外火蓋1下端面向下延伸設置有二根間隔布置的定位柱10,對應地, 外混氣槽4內具有供定位柱10定位配合的定位孔45。外混氣槽4內具有凸起于底面的延 伸引射部44,延伸引射部44與外引射管32相通。基座6上具有外引射噴嘴62、內引射噴嘴64及燃氣進口 61,外引射噴嘴62和內 引射噴嘴64分別對應外引射管31和內引射管32設置,基座6與混氣室3之間還設有連接 柱63。
權利要求一種燃燒器結構,包括混氣室和外火蓋,前述混氣室的上端面成型有具有開口的外混氣槽,該外混氣槽的下端面具有外引射管,而前述的外火蓋則蓋設于前述外混氣槽并形成外混氣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兩側均成型有內肩,對應地,所述的外混氣槽具有密封地容置于前述內肩內的側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火蓋蓋設于外混氣槽的狀 態下,所述的外火蓋與混氣室之間形成有上端面的水平密封面及側面的豎直密封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混氣槽外側壁具有凸起的 第一臺階,對應地,所述外火蓋的外壁具有內凹的第二臺階,前述的第一臺階與第二臺階配 合形成所述的水平密封面及豎直密封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徑向設置有至少 一個第一隔板,對應地,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徑向設置有與前述第一隔板配合的第二隔板, 所述的外火蓋蓋設于所述外混氣槽的狀態下,前述的第一隔板與第二隔板密封接觸以使外 混氣腔分割為數個獨立的單元燃燒區,并且,對應每個單元燃燒區具有一外引射管的出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向下延伸設置 有至少二根定位柱,對應地,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具有供定位柱定位配合的定位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混氣槽內具有凸起于底面 的延伸引射部,該延伸引射部與所述的外引射管相通。
7.根據權利要求1 6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燃燒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混氣室 的上端面還成型有具有開口的中心混氣槽,一中心火蓋設于前述的中心混氣槽上端面,并 且,前述中心混氣槽具有凸起的內緣而呈臺階狀,而所述的中心火蓋則將前述的內緣密封 容置。
專利摘要一種燃燒器結構,包括混氣室和外火蓋,前述混氣室的上端面成型有具有開口的外混氣槽,該外混氣槽的下端面具有外引射管,而前述的外火蓋則蓋設于前述外混氣槽并形成外混氣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火蓋下端面兩側均成型有內肩,對應地,所述的外混氣槽具有密封地容置于前述內肩的側壁。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外火蓋和外混氣槽的改進配合結構,使兩者接合的密封面由二組協同組成,提高了密封效果,同時,降低了混氣室及外火蓋的加工要求,外火蓋的用材量也減少,綜合制造成本明顯降低。
文檔編號F23D14/46GK201652355SQ20102015627
公開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2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2日
發明者劉曉剛, 徐強, 徐慧, 鄭軍妹 申請人: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