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點火器,特別是指一種安全型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
背景技術:
目前,在市場上的打火機種類繁多。特別是其外型,各種各樣的在市場上都能見到;當然在結構上也是千變萬化。另外還要考慮到打火機或點火槍要防止兒童任意開啟點燃,都爭紛相對的對打火機或點火槍的進行安全設置。但經過比對,我們不難發現,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點火器或在雜志上報道的點火器它們都設置有按扭,且該按扭都活動連接在點火器的殼體或該殼體的中架上,所以為了防止兒童任意開啟點燃點火器,眾多廠家都對打火機或點火槍的按鈕裝置進行改進,且都是朝著加重按鈕的推動力量或利用兩次動作推動按鈕發向開發。如專利號為02136764.7中公開了一種具有安全裝置的打火機,包括有殼體,燃料儲存器,出汽閥、出汽控制機構,燃燒頭和點火裝置組成,在點火裝置上設置多節搖臂機構,搖臂機構的外側設置側壓式的搖臂套,在搖臂套的其中一端設置可阻礙與移開的活動開關裝置。這種結構需要連續兩次動作才能達到點燃,但其搖臂套即通常打火機所稱的點火按鈕還是活動連接在殼體上,則兒童就會任意扳動該點火按紐,則點燃的可能性在很大的程度上還是存在的。
技術方案本發明打破了常規,克服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可有效防止兒童點燃的新型的點火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包括有汽箱體、電子點火裝置和殼體,其特征在于在點火器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上設有開口,對應的在殼體內設置有可供一定形狀的外物通過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的工作通道,開口和工作通道內未設置有與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
本發明的進一步設置是所述的工作通道設置在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方。
本發明的更進一步設置是所述的在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方設置有鉸接件,該鉸接件鉸接在固定架上,一端置于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其延伸自由端置于工作通道中。
通過在點火器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上設有開口,對應的在殼體內設置有可供一定形狀的外物通過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的工作通道,工作通道和開口內未設置有與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則可以不讓兒童發覺點火器是從那里點燃的,又可以增加人們對點火器的神秘感,提高人們對點火器的興趣。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使用參考圖;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的使用參考圖;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本發明所說的點火器通常是指打火機和點火槍,其包括有汽箱體1、電子點火裝置2和殼體3,所述的在點火器殼體3上設置有開口31,如點火器有頭蓋時,則開口31就設置在殼體3上的中架上,為了防止異物堵塞開口31,可以在開口31上設有蓋,對應的在殼體3內設有可供一定形狀的外物通過并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的工作通道4,開口31和工作通道4內未設置有與殼體3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當然,在點火器的殼體上有中架的情況下,該工作通道4內也沒有設置有與中架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說的一定形狀的外物并不是點火器上的零部件,而是任意的,可以是金屬或塑料材料組成的可以通過點火器殼體3上的開口31和工作通道4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的物體,如在本發明實施例中說的硬幣5。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的開口31和工作通道4設置在電子點火裝置2按鈕21的上方,當然我們也可以利用杠桿原理,把工作通道4和開口31設置在點火器的殼體3的任意位置;在本發明實施例中,如圖1和圖2,一定形狀的外物是通過開口31和工作通道4直接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的,但是,當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上設置有蓋帽時,則一定形狀的外物就可以通過下壓蓋帽來帶動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如圖3和圖4所示,為了減小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的力,所述的在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上方設置有鉸接件6,該鉸接件6鉸接在固定架上,一端61置于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上,其延伸自由端62置于工作通道4中。一定形狀的外物可通過下壓鉸接件6的自由端62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
具體使用方法當需要點燃點火器時,只需要把可以通過點火器殼體3上的開口31和工作通道4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2的按鈕21的物體放入工作通道4內,再下壓該物體,即可點燃點火器,完后,把該物體拿出工作通道4即可。
權利要求
1.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包括有汽箱體、電子點火裝置和殼體,其特征在于在點火器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上設有開口,對應的在殼體內設置有可供一定形狀的外物通過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的工作通道,開口和工作通道內未設置有與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作通道設置在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方設置有鉸接件,該鉸接件鉸接在固定架上,一端置于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上,其延伸自由端置于工作通道中。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點火器,特別是指一種安全型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不帶點火按鈕的點火器,包括有汽箱體、電子點火裝置和殼體,其特征在于在點火器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上設有開口,對應的在殼體內設置有可供一定形狀的外物通過并可下壓電子點火裝置的按鈕的工作通道,開口和工作通道內未設置有與殼體或殼體上的中架活動連接的點火按鈕。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打破了常規,克服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可有效防止兒童點燃,又可增加人們興趣的新型的點火器。
文檔編號F23Q2/34GK1715755SQ20051004079
公開日2006年1月4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24日 優先權日2005年6月24日
發明者吳東升 申請人:吳東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