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塑料制粒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0002]塑料顆粒是塑料以半成品形態進行儲存、運輸和加工成型的原料,塑料是一類高分子材料,以石油為原料可以制得乙稀、丙稀、氯乙稀、苯乙稀等,這些物質的分子在一定條件下能相互反應生成分子量很大的化合物,即高分子。
[0003]現有的塑料顆粒的加工工藝太過簡單,所加工出的塑料顆粒強度不夠好,塑料制品的物理性能不夠均勻,容易產生氣泡,顆粒料對擠出機和生產環境有污染,難以滿足生產工藝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便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它生產工藝合理,產出的產品性能好、質量高。
[0005]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0006]a、選取原料,采用聚烯烴為原料,加入鈣粉和助劑為輔料;
[0007]b、攪拌,采用高速攪拌機,對聚烯烴、鈣粉和助劑構成的混合物進行攪拌;
[0008]c、將攪拌后的混合物倒入喂料機中,通過喂料機將混合物喂入雙螺桿擠出機,通過雙螺桿擠出機擠出成型,再進行真空排氣抽水;
[0009]d、將擠出成型的物料進行切料;
[0010]e、將切成的粒料通過風管進入冷卻一罐進行一次冷卻;
[0011 ] f.、一次冷卻后通過風管將粒料送入冷卻二罐進行二次冷卻;
[0012]g、二次冷卻后所有粒料通過振動選料機選出標準粒徑的粒料;
[0013]h、最后將選出的標準粒料裝袋。
[0014]作為優選,所述冷卻一罐的冷卻時間為10-20分鐘。
[0015]作為優選,所述冷卻二罐的冷卻時間為5-10分鐘。
[0016]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發明制作工藝簡單,制作成本低廉,同時制得的產品顆粒尺寸均勻,強度較好,產出的廢品率低,大大節約了生產的成本。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8]實施例: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0019]a、選取原料,采用聚烯烴為原料,加入鈣粉和助劑為輔料;
[0020]b、攪拌,采用高速攪拌機,對聚烯烴、鈣粉和助劑構成的混合物進行攪拌;
[0021 ] c、將攪拌后的混合物倒入喂料機中,通過喂料機將混合物喂入雙螺桿擠出機,通過雙螺桿擠出機擠出成型,再進行真空排氣抽水;
[0022]d、將擠出成型的物料進行切料;
[0023]e、將切成的粒料通過風管進入冷卻一罐進行一次冷卻;
[0024]f、一次冷卻后通過風管將粒料送入冷卻二罐進行二次冷卻;
[0025]g、二次冷卻后所有粒料通過振動選料機選出標準粒徑的粒料;
[0026]h、最后將選出的標準粒料裝袋。
[0027]上述實施例中,所述冷卻一罐的冷卻時間為10-20分鐘,所述冷卻二罐的冷卻時間為5-10分鐘。
[0028]本發明制作工藝簡單,制作成本低廉,同時制得的產品顆粒尺寸均勻,強度較好,產出的廢品率低,大大節約了生產的成本。
【主權項】
1.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選取原料,采用聚烯烴為原料,加入鈣粉和助劑為輔料; b、攪拌,采用高速攪拌機,對聚烯烴、鈣粉和助劑構成的混合物進行攪拌; c、將攪拌后的混合物倒入喂料機中,通過喂料機將混合物喂入雙螺桿擠出機,通過雙螺桿擠出機擠出成型,再進行真空排氣抽水; d、將擠出成型的物料進行切料; e、將切成的粒料通過風管進入冷卻一罐進行一次冷卻; f、一次冷卻后通過風管將粒料送入冷卻二罐進行二次冷卻; g、二次冷卻后所有粒料通過振動選料機選出標準粒徑的粒料; h、最后將選出的標準粒料裝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一罐的冷卻時間為10-20分鐘。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二罐的冷卻時間為5-10分鐘。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塑料粒料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a、選取原料,采用聚烯烴為原料;b、攪拌,采用高速攪拌機,對聚烯烴、鈣粉和助劑構成的混合物進行攪拌;c、將攪拌后的混合物倒入喂料機中,通過喂料機將混合物喂入雙螺桿擠出機,通過雙螺桿擠出機擠出成型,再進行真空排氣抽水;d、將擠出成型的物料進行切料;e、將切成的粒料通過風管進入冷卻一罐進行一次冷卻;f、一次冷卻后通過風管將粒料送入冷卻二罐進行二次冷卻;g、二次冷卻后所有粒料通過振動選料機選出標準粒徑的粒料;h、最后將選出的標準粒料裝袋。本發明制作工藝簡單,制作成本低廉,同時制得的產品顆粒尺寸均勻,強度較好,產出的廢品率低,大大節約了生產的成本。
【IPC分類】B29B9/16, B29B9/06
【公開號】CN105415524
【申請號】CN201510781099
【發明人】鐘穎昊
【申請人】四川省德陽市富昊塑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