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充氣、滅火功能的輪胎自補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各種車輛輪胎(有內胎輪胎和無內胎輪胎)的自動充氣補漏以及車輛小型火災的快速滅火。
各種車輛使用的充氣輪胎,在行駛中常被尖利器物扎破漏氣,需停車更換備胎或卸胎修補,但拆胎、補胎、裝胎不僅手續繁瑣,而且需要修理工具及補胎材料,費力費時。特別是野外長途行車,遇到這種情況,由于不具備補胎充氣條件,常常使車輛無法行駛。
目前的輪胎自補膠有以下兩種(1)以水為載體以橡膠末或石膏粉為堵塞物制成的懸浮液,(見日本公開特許公報昭57-144111,中國專利CN1036978A),但由于懸浮液在胎內不能長期穩定,造成堵塞物沉積不能流動,從而失去自補功能。
(2)用橡膠和粘合劑制備的穩定乳液,(如英國哈爾特公司生產的自補膠),這種自補膠在胎內能較長時間穩定,但由于其穩定性,使得乳液在破口處不能迅速固化,因而只能適用于無內胎輪胎砂眼的補漏。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兩種自補膠的缺陷,提供一種在輪胎內能穩定存在,而在破口處又能迅速固化成一定強度的密封膠膜的自補膠,該自補膠同時還具備有充氣和滅火功能。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用天然橡膠溶于少量揮發性溶劑中,加入適量阻燃劑共同作為油相,在乳化劑作用下,加入水相制成水包油型乳液,然后用水基膠調整其粘度制成膠液。將該膠液灌裝入耐壓容器內,并充裝不燃性氣體作為膠料推進劑,(同時也是充氣劑和滅火劑),即制得具有充氣、滅火功能的輪胎自補膠。
該自補膠乳液,在密閉狀態下能穩定存在,在胎內可自由流動,當輪胎被刺破后,乳液在胎內壓力作用下從穿孔處滲出,暴露于空氣,并且在泄漏氣流的急促吹拂下,穿孔處乳液中揮發性溶劑急劇揮發,導致穿孔處乳液破乳,膠乳粒子迅速凝聚、固化,形成質密的、具有一定強度的橡膠膜閉塞破孔。
當遇到小型火災時,打開氣閥,膠液在推進劑推動下迅速噴出,形成一層不燃性膠膜覆蓋于著火物表面,使之與空氣隔絕,同時推進劑本身也有隔絕空氣的作用,從而達到滅火的目的。
本發明的特點為1、集滅火充氣補胎為一體,使用方便,可取代備胎和隨車滅火器。
2、采用了密閉狀態下可穩定存在而暴露于空氣可迅速固化的乳液為自補膠液。
3、固化后的膠膜與輪胎材質一致,彈性模量疲勞強度相同,可與輪胎融為一體,提高了補漏點強度。
4、采用水包油型水乳液,成本較低,制造工藝簡單。
制備實例取60克天然橡膠末,放入50克石油醚,加熱回流使之完全溶解后,再加入5克氯化石臘,攪拌均勻作為油相;另將乳化劑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商品名稱TX-10)4克,溶于100ml精制水中,作為水相,將油相緩緩加入水相,邊加邊攪拌,再將5%的聚乙烯醇水溶液10克加入上述乳液,攪拌均勻,即制得自補膠液。
取上述膠液200克,置于600ml耐壓氣瓶中,再充加二氧化碳300克,便制得具有充氣、滅火功能的輪胎自補膠。
應用實例1、將一汽車輪胎(型號6.50-16),用直徑8mm鐵釘刺破,待氣泄完后,用耐壓塑管將氣瓶噴口連接到輪胎氣門嘴上,按下閥門,一分鐘內,膠料全部注入輪胎,車胎鼓起,車輛立即可正常行駛,測定胎內壓力為0.47MPa。汽車行駛5000公里后再度檢驗,仍未發現漏氣現象。
應用實例2、在銅制450×450×50(mm)的油盤內,加入20mm深的自來水,再加入一公升70#汽油,點燃一分鐘后開始滅火,火焰立即熄滅,不再復燃。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充氣、滅火功能的輪胎自補膠,其特征在于由膠液和不燃性氣體灌裝到一耐壓氣瓶中構成。
2.根據權利1要求所述的膠液,其特征是由天然橡膠、阻燃劑、乳化劑制成的水乳液。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膠液制備實例,其特征在于a.所述水的單位用量為100克;b.所述天然橡膠的用量為60克;c.所述石油醚的用量為50克;d.所述氯化石蠟的用量為5克;e.所述TX-10的用量為4克;f.所述聚乙烯醇(5%)的用量為10克。
全文摘要
本發明適用于各種充氣輪胎的充氣自補以及車輛小型火災的快速滅火。本發明是以天然橡膠為原料,在適量溶劑、助劑作用下制得的水乳液。該乳液在密閉狀態下,能穩定存在,在輪胎破口處,暴露于空氣能迅速固化形成質密的、具有一定強度的橡膠膜,閉塞洞眼。同時選用不燃性氣體作為推進劑、充氣劑和滅火劑,從而實現充氣、自補以及滅火的目的。
文檔編號B29C73/02GK1060062SQ9010805
公開日1992年4月8日 申請日期1990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1990年9月25日
發明者沈國鵬, 劉家永, 牛柏林 申請人:鄭州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