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農用拖拉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農用拖拉機,屬于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它解決了現有農用拖拉機上下物料不夠方便等技術問題。本農用拖拉機包括車輪和設置在車輪上的車身,車身上設有駕駛室,車身的前端連接有能夠擺動的吊臂,吊臂的外端連接有機械手,車身的后端連接有貨箱料斗;吊臂包括能夠360°轉動的立柱和鉸接在立柱上端的連接臂,連接臂的外端還鉸接有延伸臂,機械手連接在延伸臂上;機械手包括兩組能夠相向靠攏形成抱夾動作的夾爪。本實用新型中農用拖拉機通過設置機械手,能夠機械化的自動將物料從地上夾取到貨箱料斗中,也可以從貨箱料斗中進行卸貨,提高了本農用拖拉機的上下物料的效率和使用便捷性。
【專利說明】
_種農用拖拉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機械設備技術領域,涉及一種農用拖拉機。
【背景技術】
[0002]拖拉機用于牽引和驅動作業機械完成各項移動式作業的自走式動力機,也可做固定作業動力,由發動機、傳動、行走、轉向、液壓懸掛、動力輸出、電器儀表、駕駛操縱及牽引等系統或裝置組成。發動機動力由傳動系統傳給驅動輪,使拖拉機行駛,現實生活中,常見的都是以橡膠皮帶作為動力傳送的媒介。按功能和用途分農業、工業和特殊用途等拖拉機;按結構類型分輪式、履帶式、船形拖拉機和自走底盤等。農用拖拉機具有價格便宜,結實耐用,操作方便等優點,在農業生產生活中運用比較廣泛。現有的農用拖拉機主要用來進行農業生產生活的物資物料運輸,具有貨箱,其上下物料通常采用人力或其它機械設備。
[0003]我國專利(公告號:CN201087999;公告日:2008-07-23)公開了一種卷揚式農用拖拉機,它由農用拖拉機和卷揚機構成,卷揚機包括有機架、變速箱和卷筒,變速箱固定在機架的前部,卷筒通過卷筒軸和軸承座固定在機架的后部,卷筒軸與變速箱的輸出軸相連,卷筒上纏繞有牽引繩,機架上卷筒的一側設有牽引繩滑輪,機架的后部設有支腿,機架的前端與拖拉機的后部相連,變速箱的輸入軸與拖拉機的動力裝置相連。
[0004]上述專利文獻中的卷揚式農用拖拉機采用卷筒等結構進行上料,只適合于特定的物料,而且在上料過程中,對地形及范圍均具有較高的要求,使用過程存在較大的局限性。
【發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了一種農用拖拉機。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提高農用拖拉機的使用便捷性。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7]—種農用拖拉機,包括車輪和設置在車輪上的車身,所述車身上設有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的前端連接有能夠擺動的吊臂,所述吊臂的外端連接有機械手,所述車身的后端連接有貨箱料斗;所述吊臂包括能夠360°轉動的立柱和鉸接在所述立柱上端的連接臂,所述連接臂的外端還鉸接有延伸臂,所述機械手連接在所述延伸臂上;所述機械手包括兩組能夠相向靠攏形成抱夾動作的夾爪。
[0008]其工作原理如下:本技術方案中農用拖拉機通過設置機械手,能夠機械化的自動將物料從地上夾取到貨箱料斗中,也可以從貨箱料斗中進行卸貨,提高了本農用拖拉機的上下物料的效率;而且該機械手的靈活可靠,使用范圍廣,提高了農用拖拉機的使用便捷性,大大節省了人力。上述的夾爪可以通過液壓驅動實現抱夾和松開的動作,也可以通過電機帶動。
[0009]本技術方案中針對吊臂所描述的“內端”指的是靠近車身的端部,所描述的“外端”指的是遠離車身的端部。
[0010]在上述的農用拖拉機中,所述立柱的上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一,所述連接臂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一鉸接在所述立柱上,所述連接臂的外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二,所述延伸臂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二鉸接在所述連接臂上。
[0011]在上述的農用拖拉機中,所述車身上設有能夠通過發動機帶動而轉動的轉盤,所述立柱固設在所述轉盤上,所述轉盤上設有能夠帶動所述連接臂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一,所述連接臂上設有能夠帶動所述延伸臂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二。
[0012]在上述的農用拖拉機中,所述車輪的數量為6個,其中4個設置在所述車身的底部,另外兩個位于所述貨箱料斗的底部且分設在所述貨箱料斗的兩側,所述貨箱料斗與所述車身可拆卸連接。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如果不需要貨箱料斗,可以將其拆卸,從而減小農用拖拉機的機械,使其更加靈活,提高使用的便捷性。
[0013]在上述的農用拖拉機中,所述車身前端還設有兩個支撐臂,所述支撐臂分別朝向所述車身的兩側且均斜向下設置。通過支撐臂能夠防止機械手在夾取重物時車身傾斜翻倒,提尚本拖拉機的穩定性。
[00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中的農用拖拉機通過設置機械手,能夠機械化的自動將物料從地上夾取到貨箱料斗中,也可以從貨箱料斗中進行卸貨,提高了本農用拖拉機的上下物料的效率;而且該機械手的靈活可靠,使用范圍廣,提高了農用拖拉機的使用便捷性,大大節省了人力。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農用拖拉機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6]圖2是本農用拖拉機中吊臂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7]圖中,1、車輪;2、車身;21、駕駛室;3、吊臂;31、立柱;32、連接臂;33、延伸臂;34、轉盤;4、機械手;41、夾爪;5、鉸接軸一;6、鉸接軸二; 7、液壓缸一;8、液壓缸二; 9、支撐臂;10、貨箱料斗。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以下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描述,但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這些實施例。
[0019]如圖1和圖2所示,本農用拖拉機包括車輪I和設置在車輪I上的車身2,車身2上設有駕駛室21,車身2的前端連接有能夠擺動的吊臂3,吊臂3的外端連接有機械手4,車身2的后端連接有貨箱料斗10;吊臂3包括能夠360°轉動的立柱31和鉸接在立柱31上端的連接臂32,連接臂32的外端還鉸接有延伸臂33,機械手4連接在延伸臂33上;機械手4包括兩組能夠相向靠攏形成抱夾動作的夾爪41;具體來說,車輪I的數量為6個,其中4個設置在車身2的底部,另外兩個位于貨箱料斗10的底部且分設在貨箱料斗10的兩側,貨箱料斗10與車身2可拆卸連接;車身2前端還設有兩個支撐臂9,支撐臂9分別朝向車身2的兩側且均斜向下設置。本實施例中農用拖拉機通過設置機械手4,能夠機械化的自動將物料從地上夾取到貨箱料斗10中,也可以從貨箱料斗10中進行卸貨,提高了本農用拖拉機的上下物料的效率;而且該機械手4的靈活可靠,使用范圍廣,提高了農用拖拉機的使用便捷性,大大節省了人力。上述的夾爪41可以通過液壓驅動實現抱夾和松開的動作,也可以通過電機帶動;本實施例中根據需要進行選擇,如果不需要貨箱料斗10,可以將其拆卸,從而減小農用拖拉機的機械,使其更加靈活,提高使用的便捷性;通過設置支撐臂9能夠防止機械手4在夾取重物時車身2傾斜翻倒,提尚本拖拉機的穩定性。
[0020]進一步的,如圖2所示,立柱31的上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一5,連接臂32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一 5鉸接在立柱31上,連接臂32的外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二 6,延伸臂33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二 6鉸接在連接臂32上;車身2上設有能夠通過發動機帶動而轉動的轉盤34,立柱31固設在轉盤34上,轉盤34上設有能夠帶動連接臂32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一 7,連接臂32上設有能夠帶動延伸臂33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二 8。
[0021]本實施例中針對吊臂3所描述的“內端”指的是靠近車身2的端部,所描述的“外端”指的是遠離車身2的端部。
[0022]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農用拖拉機,包括車輪(I)和設置在車輪(I)上的車身(2),所述車身(2)上設有駕駛室(21),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2)的前端連接有能夠擺動的吊臂(3),所述吊臂(3)的外端連接有機械手(4),所述車身(2)的后端連接有貨箱料斗(10);所述吊臂(3)包括能夠360°轉動的立柱(31)和鉸接在所述立柱(31)上端的連接臂(32),所述連接臂(32)的外端還鉸接有延伸臂(33),所述機械手(4)連接在所述延伸臂(33)上;所述機械手(4)包括兩組能夠相向靠攏形成抱夾動作的夾爪(4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用拖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31)的上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一 (5),所述連接臂(32)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一 (5)鉸接在所述立柱(31)上,所述連接臂(32)的外端設有橫向的鉸接軸二(6),所述延伸臂(33)的端部通過該鉸接軸二(6)鉸接在所述連接臂(32)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農用拖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2)上設有能夠通過發動機帶動而轉動的轉盤(34),所述立柱(31)固設在所述轉盤(34)上,所述轉盤(34)上設有能夠帶動所述連接臂(32)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一 (7),所述連接臂(32)上設有能夠帶動所述延伸臂(33)上下擺動的液壓缸二 (8)。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農用拖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I)的數量為6個,其中4個設置在所述車身(2)的底部,另外兩個位于所述貨箱料斗(10)的底部且分設在所述貨箱料斗(10)的兩側,所述貨箱料斗(10)與所述車身(2)可拆卸連接。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農用拖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2)前端還設有兩個支撐臂(9),所述支撐臂(9)分別朝向所述車身(2)的兩側且均斜向下設置。
【文檔編號】B66C23/44GK205653082SQ201620508503
【公開日】2016年10月19日
【申請日】2016年5月29日 公開號201620508503.4, CN 201620508503, CN 205653082 U, CN 205653082U, CN-U-205653082, CN201620508503, CN201620508503.4, CN205653082 U, CN205653082U
【發明人】包莉麗
【申請人】包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