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包括車架和用于在叉車傾翻時限制蓄電池脫離電池箱的鎖緊機構,該鎖緊機構包括限位桿、彈性件,限位桿活動插接于車架,并與車架之間抵設有彈性件;還包括活動安裝于車架的控制機構,鎖緊時,通過該控制機構頂推限位桿,使彈性件被壓縮且限位桿的一端伸入電池箱內。本實用新型一方面解鎖時只需操作控制機構,使限位桿脫離控制機構的限位,并通過彈性件復位即可,操作簡單,一步到位,另一方面利用彈性件張緊限位桿,使限位桿不會相對車架發生晃動,從而避免限位桿因叉車走動而脫離車架及二者互相撞擊而產生噪音、掉漆等現象。
【專利說明】
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叉車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國內大部分電動叉車會設計特殊的電池箱和鎖緊機構來限制蓄電池的移動,用戶采購蓄電池必須通過主機廠,因此對用戶后續的維護和使用造成很大的麻煩。歐美發達國家的電動叉車的蓄電池都是采用標準蓄電池,電池箱的尺寸也都是統一標準。
[0003]中國專利號為ZL201520392541.3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鎖緊機構,其鎖緊機構包括卡子,該卡子由兩個銷軸和一個連接該兩個銷軸的連桿組成,連桿經夾子連接固定板。該鎖緊機構固然可以起到蓄電池防傾翻效果,且用戶可以自己操作,但其同時存在如下不足之處;零部件繁多,成本高;當需要更換蓄電池時,需要兩個麻煩的操作步驟。目前還有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需在叉車的車架上焊接支撐限位銷的角形折彎件,并存在如下問題:限位銷與折彎件間隙過大,電動叉車過顛簸塊或不平整路面時車身振動過大,容易導致限位銷跑出的隱患,并且,間隙過大,也容易導致限位銷與折彎件和車架立板發生撞擊而產生噪音及掉漆的現象。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克服了【背景技術】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鎖緊機構所存在的不足之處。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包括車架和用于在叉車傾翻時限制蓄電池脫離電池箱的鎖緊機構,該鎖緊機構包括限位桿、彈性件,限位桿活動插接于車架,并與車架之間抵設有彈性件;還包括活動安裝于車架的控制機構,鎖緊時,通過該控制機構頂推限位桿,使彈性件被壓縮且限位桿的一端伸入電池箱內。
[0006]進一步的,所述控制機構為叉車的多路閥翻轉支架,其轉動安裝于所述車架,該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對應設有頂推結構,用于頂推所述限位桿。
[0007]進一步的,所述頂推結構為安裝于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并可調節頂推行程的螺栓或螺釘。
[0008]進一步的,限位桿側面設有螺紋,該限位桿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球頭螺帽,鎖緊時,所述控制機構通過頂推該球頭螺帽帶動限位桿軸向運動。
[0009]進一步的,所述彈性件為彈簧,其套設在所述限位桿外。
[0010]進一步的,所述彈性件為彈簧,其套設在所述限位桿外,并張頂于所述球頭螺帽和車架之間。
[0011]進一步的,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固接一連接件,該連接件上焊接一第一螺母,所述頂推結構為螺栓,還包括一第二螺母,該螺栓與第二螺母及第一螺母螺旋配合,且第二螺母和第一螺母由連接件隔開。
[0012]進一步的,所述限位桿由螺栓、帶有螺紋的銷軸、未帶有螺紋的銷軸、中空桿體中的其中一種構成。
[0013]進一步的,所述限位桿由螺栓或帶有螺紋的銷軸構成。
[0014]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5]1、采用限位桿配合彈性件安裝于車架,并利用所述控制機構來驅動限位桿運動,一方面解鎖時只需操作控制機構,使限位桿脫離控制機構的限位,并通過彈性件復位即可,操作簡單,一步到位,另一方面利用彈性件張緊限位桿,使限位桿不會相對車架發生晃動,從而避免限位桿因叉車走動而脫離車架及二者互相撞擊而產生噪音、掉漆等現象;
[0016]2、所述控制機構優選采用叉車的多路閥翻轉支架,可以直接利用叉車本身固有的配件,而無需加裝其它配件,簡單、實用,成本低;
[0017]3、所述頂推結構優選為安裝于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并可調節頂推行程的螺栓或螺釘,可以根據彈性件的彈力變化做行程調節,也可以根據控制機構的復位力矩的大小需要而調整,使鎖緊機構長期有效;
[0018]4、本實用新型整體零部件少、重量輕、安裝方便、成本低廉。
[0019]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不局限于實施例。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解鎖狀態);
[0021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圖(解鎖狀態);
[0022]圖3是圖2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圖;
[0023]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圖(鎖緊狀態);
[0024I圖5是圖4中B部分的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實施例,請參見圖1-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包括車架I和用于在叉車傾翻時限制蓄電池脫離電池箱2的鎖緊機構,該鎖緊機構包括限位桿
3、彈性件,限位桿3活動插接于車架I,并與車架I之間抵設有彈性件;還包括活動安裝于車架I的控制機構,鎖緊時,通過該控制機構頂推限位桿3,使彈性件被壓縮且限位桿3的一端伸入電池箱2內。所述電池箱2的兩長邊所在的側壁的頂緣分別具有一U字形缺口,限位桿3即從其中一U字形缺口進入電池箱2內。該U字形缺口的設計并非本申請所必須,亦即,也可以在電池箱2側壁開設供限位桿3通過的讓位通孔,或者,使限位桿3穿過電池箱2本身的吊裝孔。
[0026]本實施例中,所述控制機構為叉車的多路閥翻轉支架5,其轉動安裝于所述車架I,該多路閥翻轉支架5上對應設有頂推結構,用于頂推所述限位桿3。具體,該頂推結構為安裝于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5上并可調節頂推行程的螺栓51(或者,也可以是螺釘)。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5上焊接一連接件52,該連接件52為一90°的折彎件,該連接件52上焊接一第一螺母53,所述頂推結構為螺栓51(該螺紋51具體為外六角螺栓)。本實用新型還包括一第二螺母54,該螺栓51與第二螺母54及第一螺母54螺旋配合,且第二螺母54和第一螺母53由連接件52隔開,第二螺母54靠近限位桿3,第一螺母53遠離限位桿3。
[0027]本實施例中,限位桿3的另一端設有螺紋,該限位桿3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球頭螺帽6,鎖緊時,所述控制機構通過頂推該球頭螺帽6帶動限位桿3軸向運動。具體,所述限位桿3由螺栓(具體為內六角螺栓)構成,此外,限位桿3也可以由端部帶有螺紋的銷軸構成。
[0028]本實施例中,所述彈性件為彈簧4,其套設在所述限位桿3外,并張頂于所述球頭螺帽6和車架I之間。
[0029]所述第二螺母54旋合到位時對螺栓51起到定位鎖緊與防松作用,此外,通過調節該第二螺母54的旋緊位置,可以吸收裝配誤差或根據實際需要調整螺栓51的伸長量,進而控制彈簧4的壓縮量(彈簧力值大小)、限位桿3的頂出行程值,以及多路閥翻轉支架5開啟時的彈開力矩大小。
[0030]所述球頭螺帽6用于起到當螺栓51隨多路閥翻轉支架5往里翻轉直至關閉過程中,最大限度得平順傳遞力與運動的作用,以達到將彈簧4壓縮,進而將限位桿3頂出,最終實現電池防傾翻鎖緊的作用;當多路閥翻轉支架5的鎖扣解除時,球頭螺母傳遞彈簧4由于壓縮變形要復位而產生的彈簧力,可將多路閥翻轉支架5自動頂出并往外翻轉達到開啟狀態,同時將限位桿3拉回,以達到解除防傾翻鎖緊功能的作用。
[0031]如圖1-圖3所示,此為本實用新型的鎖緊機構處于解鎖狀態的示意圖,此時,電動叉車的機罩(圖中未體現)及多路閥翻轉支架5均處于開啟狀態,限位桿3在彈簧4的作用下處于回縮狀態,即,限位桿3的一端未伸入電池箱2內,電動叉車的蓄電池可以自由出入電池箱2。
[0032]當蓋上電動叉車的機罩,并于當前視圖下順時針方向轉動多路閥翻轉支架5時,多路閥翻轉支架5上的螺栓51逐漸靠向球頭螺帽6,并頂推該球頭螺帽6,使彈簧4被壓縮且限位桿3軸向運動,直至限位桿3的一端伸入電池箱2內,如圖4、圖5所示。如此,當電動叉車發生傾翻時,可以利用限位桿3頂住電池箱2內的蓄電池,避免電池箱2脫離車架腔體,頂起機罩,從而對駕駛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0033]在其它實施例中,可旋轉的控制機構為額外設置的一個配件,其可以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固定于電動叉車的車架,且當將該控制機構旋出時,其脫離對限位桿的限制,達到解除防傾翻鎖緊功能的作用,當將該控制機構旋緊于車架I上時,其頂推限位桿,使限位桿起到防傾翻鎖緊的功能。
[0034]在其它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桿由未帶有螺紋的銷軸、中空桿體等中的其中一種構成。
[0035]上述實施例僅用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但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實施例,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落入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包括車架和用于在叉車傾翻時限制蓄電池脫離電池箱的鎖緊機構,其特征在于:該鎖緊機構包括限位桿、彈性件,限位桿活動插接于車架,并與車架之間抵設有彈性件;還包括活動安裝于車架的控制機構,鎖緊時,通過該控制機構頂推限位桿,使彈性件被壓縮且限位桿的一端伸入電池箱內。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為叉車的多路閥翻轉支架,其轉動安裝于所述車架,該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對應設有頂推結構,用于頂推所述限位桿。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推結構為安裝于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并可調節頂推行程的螺栓或螺釘。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限位桿設有螺紋,該限位桿的另一端螺紋連接有球頭螺帽,鎖緊時,所述控制機構通過頂推該球頭螺帽帶動限位桿軸向運動。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彈簧,其套設在所述限位桿外。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彈簧,其套設在所述限位桿外,并張頂于所述球頭螺帽和車架之間。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路閥翻轉支架上固接一連接件,該連接件上焊接一第一螺母,所述頂推結構為螺栓,還包括一第二螺母,該螺栓與第二螺母及第一螺母螺旋配合,且第二螺母和第一螺母由連接件隔開。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由螺栓、帶有螺紋的銷軸、未帶有螺紋的銷軸、中空桿體中的其中一種構成。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叉車蓄電池防傾翻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桿由螺栓或帶有螺紋的銷軸構成。
【文檔編號】B66F9/075GK205603159SQ201620245330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吳發明, 陳德志, 何純劍, 陳煜韜, 瑞龍
【申請人】林德(中國)叉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