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和一種集裝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和一種集裝箱,門把手的一端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上,所述門把手轉動,帶動所述集裝箱門端上的鎖定機構打開或鎖定;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限位機構和/或第二限位機構,所述第一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鎖定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集裝箱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打開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集裝箱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與所述第一限位機構不同或相同。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一限位機構和/第二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和/或在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進行限位、固定,從而避免了門把手在不使用的時候活動,從而保障了操作者、行人或其他事物的安全。
【專利說明】
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和一種集裝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集裝箱設計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集裝箱上的門把手限位裝置。【背景技術】
[0002]傳統的集裝箱,其箱門一般通過設定在箱門正面的鎖定機構鎖定在集裝箱底架上,而控制鎖定機構的門把手也設置在箱門正面。卸貨時操作者在箱門位置操作門把手打開鎖定機構來實現箱門的打開;這類集裝箱在卸載散貨的時候,散貨會沖出箱門對操作者造成傷害。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現有散貨集裝箱,在集裝箱的側面設置門把手,門把手通過鎖桿來控制箱門上的鎖定機構,使得操作者只需要在集裝箱的側面就能夠打開箱門,避免了散貨沖出傷害人員。
[0003]但是,現有集裝箱的門把手在箱門打開或關閉狀態下,均未進行固定,始終處于活動狀態,從而會對操作者、行人和其它事物存在安全隱患。【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集裝箱上門把手始終處于活動狀態從而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提供了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門把手的一端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上,所述門把手轉動,帶動所述集裝箱門端上的鎖定機構打開或鎖定;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限位機構和/或第二限位機構,所述第一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鎖定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集裝箱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打開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集裝箱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與所述第一限位機構不同或相同。
[0005]較佳地,所述第一限位機構或所述第二限位機構為限位板、限位塊或限位鉤。
[0006]較佳地,所述第一限位機構包括分別設置在所述集裝箱、所述門把手上的第一限位板、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互相插設連接。
[0007]較佳地,所述第一限位機構包括第一限位板和限位銷,
[0008]所述第一限位板設置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且其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孔或設置有第一限位槽;
[0009]所述限位銷可穿設在所述第一限位孔內或可卡設于所述第一限位槽內。
[0010]較佳地,所述門把手上設置有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二限位板設置有第二限位孔或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板插設在所述第二限位孔內或者所述第一限位板卡設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內。
[0011]較佳地,所述限位銷還通過連接結構連接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上。
[0012]較佳地,所述第一限位板設置在所述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上。
[0013]較佳地,所述第二限位機構包括一掛鉤,所述掛鉤安裝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上。
[0014]較佳地,所述第二限位機構設置在所述集裝箱側面的側壁上或所述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上或所述集裝箱側面的角柱上。
[0015]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使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門把手限位裝置,通過第一限位機構和/或第二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和/或在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打開或關閉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從而避免了門把手在不使用時處于活動狀態,從而保障了操作者、行人或其他事物的安全,降低了安全隱患。【附圖說明】
[0017]結合附圖,通過下文的述詳細說明,可更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及其他特征和優點,其中:
[0018]圖1為實施例1中門把手通過第一限位機構固定的示意圖;
[0019]圖2為實施例1中門把手通過第二限位機構固定的示意圖;
[0020]圖3為實施例1中門把手通過第一限位機構固定的示意圖;
[0021]圖4為實施例1中門把手通過第二限位機構固定的示意圖;
[0022]圖5為實施例1中的第一限位機構中的第一限位板與第二限位板分離時的示意圖;
[0023]圖6為實施例1中的第一限位機構中的第一限位板與第二限位板插接時的示意圖;
[0024]圖7為實施例2中的第一限位機構中的第一限位板與第二限位板分離時的示意圖;
[0025]圖8為實施例2中的第一限位機構中的第一限位板與第二限位板插接時的示意圖;
[0026]圖9為實施例3中的第一限位機構的結構示意圖。[〇〇27]符號說明:
[0028]1-底側梁2-角柱3-門把手[〇〇29]4-第一限位機構5-第二限位機構401-第一限位板[〇〇3〇]402-第二限位板4021-第二限位孔403-限位銷[〇〇31]404-連接結構405-連接座。【具體實施方式】
[0032]參見示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附圖,下文將更詳細地描述本實用新型。然而,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形式實現,并且不應解釋為受在此提出之實施例的限制。相反,提出這些實施例是為了達成充分及完整公開,并且使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完全了解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這些附圖中,為清楚起見,可能放大了層及區域的尺寸及相對尺寸。
[0033]集裝箱箱門的下端通過鎖定機構與集裝箱的底部連接,鎖定機構包括設置在箱門上的鎖座、設置在集裝箱底部且與鎖座配合的鎖頭,鎖頭通過一固定座安裝到集裝箱底部上,且鎖頭與固定座之間通過軸連接,鎖頭可相對于固定座轉動。集裝箱側面設置有一門把手,門把手的一端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上并通過一鎖桿連接鎖頭,門把手轉動通過鎖桿帶動鎖頭相對于固定座轉動,鎖頭轉動過程中實現與箱門上鎖座的鎖定或解鎖,從而來實現鎖定機構的鎖定或解鎖。
[0034]其中,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集裝箱側面包括:集裝箱的側壁、集裝箱底側梁的側面和與該集裝箱側壁、該集裝箱底側梁相連的角柱的側面、角件的側面。門把手的一端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例如,門把手的一端可以安裝在集裝箱的側壁上,也可以安裝在集裝箱的底架的側面上。
[0035]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用于將門把手固定在集裝箱側面上,主要包括有第一限位機構和/或第二限位機構;其中,第一限位機構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將門把手固定在集裝箱上,第二限位機構用于在鎖定機構打開時將門把手固定在集裝箱上;
[0036]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用于鎖定機構打開時將門把手固定在集裝箱上,第二限位機構用于鎖定機構鎖定時將門把手固定在集裝箱上也可。
[003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門把手限位裝置,通過第一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或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打開或關閉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或者,
[0038]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門把手限位裝置,通過第二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或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打開或關閉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或者,
[003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門把手限位裝置,通過第一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關閉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通過第二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打開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或者,
[0040]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門把手限位裝置,通過第二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鎖定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關閉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通過第一限位機構的設置,用于在鎖定機構打開時,對門把手在集裝箱門打開的情況下進行限位固定,[〇〇41]從而避免了操作者在不使用門把手時,門把手處于活動狀態,從而保障了操作者、 行人或其他事物的安全,降低了安全隱患。
[0042]其中,第一限位機構或所述第二限位機構可為限位板、限位塊或限位鉤等機構,第二限位機構與第一限位機構的結構可相同也可不相同,此處均不作限制。[〇〇43]下面就具體實施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44]實施例1
[0045]參照圖1、2、5-6,在本實施例中,門把手的一端301固定在集裝箱底架的側面,也就是在集裝箱底側梁1側面。門把手的另一端可以以該門把手的一端301為支點進行轉動,從而實現集裝箱門鎖定機構的鎖定和解鎖。其他實施例中,門把手的一端301也可以固定在集裝箱的側壁2。
[0046]門把手限位裝置包括有第一限位機構4和第二限位機構5,第一限位機構4和第二限位機構5均設置在集裝箱的側面。
[0047]在本實施例中,參照圖1,第一限位機構4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1上,此時門把手3呈水平方向被固定;結合參照圖1和圖2,第二限位機構5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側壁2 上,此時門把手3呈傾斜狀被固定。當然,第一限位機構4、第二限位機構5的設置位置并不局限于圖1-2中所示;例如,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5可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1 上,如圖3-4中所示;第二限位機構5還可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側壁上,同樣的第一限位機構 4也可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側壁上或集裝箱側面的角柱上,第一限位機構4、第二限位機構5 的設置位置均可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調整,此處不作限制。
[0048]在本實施例中,參照圖1、5、6,第一限位機構4包括分別設置在集裝箱、門把手3上的第一限位板401、第二限位板402。當集裝箱門關閉時,也就是說,當鎖定機構鎖定時,第一限位板401和第二限位板402互相插設連接,從而實現將門把手3固定到集裝箱側面上的效果。
[0049]進一步的,第一限位板401垂直設置在集裝箱側面上,第一限位板401具體可通過一連接座405垂直安裝到集裝箱的側面上。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也可以非垂直的(呈一定角度的)設置在集裝箱側面上,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直接安裝到集裝箱側面上,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第二限位板402垂直設置在門把手3的外側壁上,且第二限位板402沿門把手3的軸向設置;第二限位板402上還設置有第二限位孔4021。當集裝箱門關閉時,第一限位板401插在第二限位孔4021內,從而實現了第一限位板401與第二限位板402之間的豎直方向的限位。采用上述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的結構,可以用簡單的結構就可以實現門把手的固定。
[0050]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板上設置有第二限位槽,當集裝箱門關閉時,第一限位板 401卡設在第二限位槽內,從而實現了第一限位板401與第二限位板402之間的限位。[0〇51]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4還包括限位銷403;第一限位板401上還設置有第一限位孔或第一限位槽,當第一限位板401穿設在第二限位板402的第二限位孔4021后,限位銷403可穿設在第一限位孔內或可卡設于第一限位槽內,限位銷403,可以進一步防止門把手在運輸過程中轉動,打開卸料門,造成事故,降低了集裝箱運輸風險。[〇〇52]在本實施例中,限位銷403還通過一連接結構404連接到集裝箱的側面上,連接結構可以為鏈條等結構,此處不作限制;本實用新型通過連接結構404的設置,防止限位銷403 在不用時亂放或丟失,結構簡單并且使用方便。其他實施例中,限位銷也可以不采用連接結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〇〇53]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上設有第一限位孔或第一限位槽,第二限位板上不設有第二限位孔或第二限位槽。當集裝箱門關閉時,第二限位板插在第一限位孔內或者第二限位板卡設在第一限位槽內,從而實現了第一限位板與第二限位板之間的限位。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54]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上設有第一限位孔或第一限位槽,第二限位板上設有第二限位孔或第二限位槽,第一限位結構還包括限位銷。當第二限位板穿設在第一限位板的第一限位孔后或者第二限位板卡設在第一限位板的第一限位槽后,限位銷可穿設在第二限位孔內或可卡設于第二限位槽內,限位銷起到進一步限位的效果。
[0055]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上設有第一限位孔或第一限位槽,第二限位板上設有第二限位孔或第二限位槽。當集裝箱門關閉時,第二限位板和第一限位板采用其他方式進行互相插設或卡設,并沒有限位銷的進一步限定,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56]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板,該限位板設有孔或槽,門把手插設或卡設在限位板內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57]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板,該限位板與集裝箱側面互相配合,以固定門把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例如,門把手插入所述限位板與集裝箱側面之間的空隙。[〇〇58]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塊,該限位塊上設有孔或槽,門把手插設或卡設在限位塊內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59]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塊,該限位塊與集裝箱側面互相配合,以固定門把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例如,門把手插入所述限位塊與集裝箱側面之間的空隙。
[0060]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機構也可以為限位鉤,所述限位鉤包括掛鉤和將所述掛鉤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上的固定座,門把手3轉動到相應位置后,門把手3可直接掛在掛鉤上; 當然,限位構的具體結構形式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其他實施例中,限位鉤只包括掛鉤,沒有固定座,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其他實施例中,限位鉤為包括掛鉤的其他限位機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施例中,第二限位結構為上述限位鉤。具體可以參考第一限位機構為限位鉤的情況。
[0061]需要說明的是:請結合參考圖3-4,第二限位機構5為限位鉤時,該限位鉤可設置在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1上。其中,限位鉤中的掛鉤結構可以轉動,例如,當需要將門把手掛于掛鉤上的時候,轉動掛鉤使得掛鉤的鉤部背向底側梁,當掛鉤不使用的時候,掛鉤轉動90° 使得掛鉤平行于底側梁,這樣,可以防止掛鉤對操作者造成傷害,同時,也可以節省集裝箱整體尺寸,方便運輸和堆垛。當然,其他實施例中,掛鉤不能轉動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62]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5的結構也可以不限于限位鉤的情況,具體可以參考第一限位機構的結構,此處不作限制。
[0063]例如,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包括第一限位板、第二限位板和限位銷,具體可以參考第一限位機構。
[0064]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包括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具體可以參考第一限位機構。
[0065]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包括第一限位板和限位銷,具體可以參考第一限位機構。
[0066]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板,該限位板設有孔或槽,門把手插設或卡設在限位板內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67]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板,該限位板與集裝箱側面互相配合,以固定門把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例如,門把手插入所述限位板與集裝箱側面之間的空隙。
[0068]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塊,該限位塊上設有孔或槽,門把手插設或卡設在限位塊內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69]其他實施例中,第二限位機構也可以只為限位塊,該限位塊與集裝箱側面互相配合,以固定門把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例如,門把手插入所述限位塊與集裝箱側面之間的空隙。
[0070]因此,第二限位機構與第一限位機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0071]其他實施例中,門把手限位裝置只設置第一限位機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72]其他實施例中,門把手限位裝置只設置第二限位機構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〇〇73] 實施例2
[0074]參照圖7-8,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行的修改,本實施例相對于實施例1 的區別在于:[〇〇75] 第一限位機構只包括有第一限位板401和第二限位板402,沒有限位銷。第一限位板401和第二限位板402互相連接,實現了門把手的固定。本實施例中提供的第一限位機構結構簡單,相對于實施例一省略了限位銷的設置,使得操作更加方便,且占用面積小。[〇〇76]例如,第一限位板401設置在集裝箱側面上,第二限位板402設置在門把手3上;第二限位板402上設置有第二限位孔4021,當門把手3需要被限定的時候,第一限位板401插設在第二限位孔4021內,從而實現限位。
[0077]具體實施例和其他能夠實現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之間的插設或卡設的實施例,請參考實施例1。此時,第二限位機構可以與第一限位機構結構相同,也可以不同,具體請參考上述實施例。
[0078]實施例3
[0079]參照圖9,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進行的修改,本實施例相對于實施例1的區別在于:
[0080]第一限位機構只包括有第一限位板401和限位銷403,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施例中提供的第一限位機構相對于實施例一省去了第二限位板,節省了材料和焊接第二限位板的工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節約成本。
[0081]例如,第一限位板401垂直設置在集裝箱側面上,第一限位板401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孔或第一限位槽,限位銷403可穿設在第一限位孔內或可卡設于第一限位槽內,限位銷 403與第一限位板401之間形成一鉤狀結構,門把手置于第一限位板401上,且前后側通過限位銷403和集裝箱側面進行限位。
[0082]其他實施例中,第一限位板或第二限位板由兩塊板或多塊板組成也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83]具體實施例和其他能夠實現第一限位板和限位銷之間的連接,請參考實施例1。此時,第二限位機構可以與第一限位機構結構相同,也可以不同,具體請參考上述實施例。
[0084]實施例4
[0085]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集裝箱,該集裝箱具有如上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
[0086]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理解,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其他具體形式實現而不脫離其本身的精神或范圍。盡管已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案例,應理解本實用新型不應限制為這些實施例,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如所附權利要求書界定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之內做出變化和修改。
【主權項】
1.一種門把手限位裝置,門把手的一端安裝在集裝箱側面上,所述門把手轉動,帶動所 述集裝箱門端上的鎖定機構打開或鎖定;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限位機構和/ 或第二限位機構,所述第一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鎖定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 集裝箱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用于在所述鎖定機構打開時將所述門把手固定在所述集裝箱 上,所述第二限位機構與所述第一限位機構不同或相同。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機構或所述第二 限位機構為限位板、限位塊或限位鉤。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機構包括分別設 置在所述集裝箱、所述門把手上的第一限位板、第二限位板,所述第一限位板和第二限位板 互相插設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機構包括第一限 位板和限位銷,所述第一限位板設置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且其上設置有第一限位孔或設置有第一限位 槽;所述限位銷可穿設在所述第一限位孔內或可卡設于所述第一限位槽內。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把手上設置有第二限位 板,所述第二限位板設置有第二限位孔或第二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板插設在所述第二限 位孔內或者所述第一限位板卡設在所述第二限位槽內。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銷還通過連接結構連 接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上。7.根據權利要求3-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板 設置在所述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上。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機構包括一掛 鉤,所述掛鉤安裝在所述集裝箱側面上。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門把手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機構設置在所述 集裝箱側面的側壁上或所述集裝箱側面的底側梁上或所述集裝箱側面的角柱或所述集裝 箱側面的角件上。10.—種集裝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具有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 的門把手限位裝置。
【文檔編號】B65D90/54GK205574748SQ201620170666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3月7日
【發明人】范軍, 劉祥軍
【申請人】勝獅貨柜管理(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