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包括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它們彼此對置,具有插入部;驅動機構(20),其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所述第二對開板(12)相對移動;傳感器(30),其安裝在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或所述第二對開板(12)的插入部上;以及顯示裝置(40),其連接所述傳感器(30),用于顯示所述傳感器(30)傳遞的力值。該裝置的結構緊湊,設計簡單,能通過間隙的調整測試150N力,避免人施加力時的不穩定因素,增加測試數據的真實性;同時,該裝置使用方便,可以通過簡單操作實現門縫間隙的測量,為檢驗檢測提供更可靠的技術保證。
【專利說明】
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適用于引拽驅動電梯(以下簡稱電梯)門縫間隙的制造檢測、安裝檢測、監督檢驗及定期檢驗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隙測量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門系統是電梯的重要組成裝置,層門是門系統的一部分,安裝于進道的層站開口處,是乘客或貨物進出電梯的開口,也是轎廂和進道的封閉結構。因此,層門是與乘客直接面對的電梯部件,其結構封閉的可靠性與電梯安全運行密不可分。
[0003]層門進出口區域是電梯事故的多發區,如層門夾人、層門處發生剪切以及扒門停車等。因此,層門封閉的可靠性是保障其安全運行的重要內容,在《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 7588-2111)以及《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程規程一一引拽與強制驅動電梯》(TGS7001-2109)中對門縫間隙有明確要求。具體內容為:在水平移動門和折疊門主動門扇的開啟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個最不利點,門縫隙允許增大,但對于旁開門不大于30mm,對于中分門其總和不大于45_。
[0004]上述最不利點門縫間隙的測量在實際檢測中有兩個難點,一是150N人力的控制,二是兩個人配合檢測才能更好的完成門縫間隙測量,其中一個人在最不利點施加力,一個人進行門縫間隙測量。因此,設計一種層門門縫隙測量裝置可以更有效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發明內容】
[0005]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隙測量裝置,可以對最不利點門縫間隙進行方便快捷的測量,并能獲得準確有效的測量數據。本實用新型可以準確設定150N的推力,使門縫隙增大,從而進行測量。
[0006]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包括: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它們彼此對置,具有用于插入電梯層門的門縫間隙的插入部;驅動機構,其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對開板和所述第二對開板相對移動;傳感器,其安裝在所述第一對開板和/或所述第二對開板的插入部上;以及顯示裝置,其連接所述傳感器,用于顯示所述傳感器傳遞的力值。
[0007]在一實施例中,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的插入部彼此平行。
[0008]在一實施例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軸桿;第一支撐環和第二支撐環,它們可移動地連接在所述軸桿上;第一連桿,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第二連桿,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二對開板;第三連桿,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以及第四連桿,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二對開板,其中,所述軸桿相對于第一支撐環和第二支撐環的移位經由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連桿驅動所述第一對開板與所述第二對開板反向移動。
[0009]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三連桿對稱,所述第二連桿和所述第四連桿對稱。在進一步實施例中,所述軸桿居中位于第一和第二對開板之間,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對稱,所述第三連桿和所述第四連桿對稱。
[0010]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撐環與所述軸桿之間為螺紋配合,所述第一支撐環與所述軸桿之間為滑動配合。
[0011]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支撐環不帶有螺紋。
[0012]在一實施例中,還包括把手,所述把手連接在所述螺紋軸桿的一端。
[0013]在一實施例中,所述軸桿在所述第一支撐環的一側或兩側設置有突起。
[0014]在一實施例中,還包括導軌,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連接所述導軌,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沿所述導軌移動。
[0015]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導軌上設置測量尺,或者所述導軌的表面具有刻度。
[0016]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對開板固定在所述導軌上,所述第二對開板可滑動地連接在所述導軌上;或者,所述第一對開板和所述第二對開板均可滑動地連接在所述導軌上。
[0017]在一實施例中,所述導軌包括上導軌和下導軌,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安裝在所述上導軌和所述下導軌之間。
[0018]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均為之字形結構,所述之字形結構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板部、第二板部和第三板部,其中,所述第一板部包括所述插入部,所述第三板部是驅動機構連接部。
[0019]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的截面為之字形,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板部、第二板部和第三板部,其中,所述第一板部包括所述插入部,所述第二板部和所述第三板部是驅動機構連接部。
[0020]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板部是與導軌連接的導軌連接部。
[0021 ]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板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板部。
[0022]在一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板部垂直于所述第三板部。
[0023]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測量裝置由機械系統、測力系統組成,機械系統包括一對對開板和驅動機構,測力系統包括傳感器和顯示裝置,機械系統的作用是使門縫隙變化,尤其是進一步增大,在門縫隙增大過程中,測力系統對力的測量也增大,當力達到150N時,通過測量或讀取門縫間隙的最終尺寸。標準和規程的描述思路是,先提供150N的力,后測量門縫間隙。本實用新型是通過門縫間隙的變化測定力,當所測定的力達到150N力時,該間隙即是所需測量的間隙值。
[0024]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其結構緊湊,設計簡單,能通過間隙的調整測試150N力;同時,本實用新型使用方便,可以通過簡單操作實現門縫間隙的測量,為檢驗檢測提供更可靠的技術保證。另外,還能夠避免人施加力時的不穩定因素,增加測試數據的真實性。
【附圖說明】
[0025]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002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0027]圖2為圖1的分解不意圖D
[0028]圖3為圖2的變型例。
[0029]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另一結構示意圖。
[0030]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再一結構示意圖。
[0031]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又一結構示意圖。
[0032]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其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3]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并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應該理解,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實用新型的概念。
[0034]以下結合附圖詳細描述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
[003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一種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分解示意圖。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包括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驅動機構20、傳感器30和顯示裝置40。
[0036]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彼此對置,第一對開板11具有用于插入電梯層門門縫間隙的第一插入部11a,第二對開板12具有用于插入電梯層門門縫間隙的第二插入部12a。第一和第二插入部可以是如圖所示平行的,這樣方便間隙的測量,在這兩個插入部之間任何位置的間隙都是相同的。當然,它們也可以不是平行的,此時可以選取指定位置的間隙作為門縫間隙。
[0037]驅動機構20連接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用于驅動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相對移動,也即它們之間產生相對位移,從而第一插入部I Ia和第二插入部12a之間的對置距離改變,也即門縫間隙改變。
[0038]傳感器30可以安裝在第一對開板11或第二對開板12的插入部上,當然也可以在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的插入部上都安裝有傳感器30。傳感器30的數量不限。顯示裝置40連接傳感器30,用于顯示傳感器30傳遞的力值。
[0039]這樣,該測量裝置由機械系統、測力系統組成,機械系統包括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和驅動機構20,測力系統包括傳感器30和顯示裝置40。機械系統的作用是使門縫隙變化,尤其是進一步增大,在門縫隙增大過程中,測力系統對力的測量也增大,當顯示裝置40顯示的力達到150N時,可以測量或讀取門縫間隙的最終尺寸。標準和規程的描述思路是,先提供150N的力,后測量門縫間隙。本實用新型是通過門縫間隙的變化測定力,當所測定的力達到150N力時,該間隙即是所需測量的間隙值。
[0040]如圖1所示,傳感器30安裝在第一對開板上,測試時其將壓在門縫隙內側,當然其也可以安裝在第二對開板上。顯示裝置40的結構、安裝位置等也可以根據需要任意設置,只要與其他元件不發生干涉即可。
[0041]驅動機構20可以采用任何適當的機構。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結構簡單方便的驅動機構20。如圖1和圖2所示,驅動機構20包括:軸桿21;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它們可移動地連接在軸桿21上,這里的“可移動地”是指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與軸桿21之間可產生相對位移;第一連桿22a,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22,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對開板11;第二連桿22b,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22,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對開板12;第三連桿23a,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23,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對開板11;以及第四連桿23b,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23,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對開板12,其中,軸桿21相對于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的移位經由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連桿驅動第一對開板11與第二對開板12反向移動。
[0042]各連桿的連接方式不限,只要可以與各支撐環配合驅動第一對開板11與第二對開板12移動即可。例如,在圖1和圖2的示意圖中,第一連桿22a和第三連桿23a的一端經由插入其端部孔中的螺釘(未圖示)分別連接相應支撐環,另一端經由插入其端部孔中的螺釘(未圖示)分別連接第一對開板11,這僅是示意的,第一連桿22a和第三連桿23a的另一端也可以彼此連接然后再連接至第一對開板11,只要它們的另一端連接至第一對開板即可,具體方式不受限制,第二連桿和第四連桿也是如此。
[0043]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又一結構示意圖。該圖簡易示出了驅動機構,與圖1和圖2的結構相比,各連桿與相應對開板的連接位置有所不同,該結構也能實現相同的效果。
[0044]注意的是,軸桿、各支撐環以及各連桿的長度和位置并不限于圖1和圖6所示,可以合理設置軸桿、各支撐環以及各連桿的長度和位置,使得可以實現上述功能即可。當然,優選的是對稱設置,例如第一連桿和第三連桿對稱,第二連桿和第四連桿對稱。再優選的是,軸桿居中位于第一和第二對開板之間,第一連桿和第三連桿對稱,第二連桿和第四連桿對稱,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也對稱,第三連桿和第四連桿也對稱,例如,如圖1所示構成近似菱形,或者如圖6所示的。軸桿的空間方位也不限制,例如,如圖7所示,該圖是圖1的側視圖的變型,為清楚起見省略了其他元件,圖7為軸桿垂直的情況,當然,軸桿可以在圖7的紙平面內處于360度范圍內的任一角度。
[0045]使用時,軸桿21相對于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的移位經由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連桿驅動第一對開板11與第二對開板12相對移動。尤其是,測試時使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之間的間隙開始增大,在門縫隙增大過程中,測力系統對力的測量也增大,當力達到150N時,可以測量或讀取門縫間隙的最終尺寸。
[0046]軸桿21相對于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的移位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實現。例如,在軸桿21為表面光滑的軸桿的情況下,可以推動其中第一或第二支撐環,該支撐環沿軸桿21移動,在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連桿的作用下,另一支撐環也將沿軸桿21移動,共同帶動第一對開板11與第二對開板12之間產生相對移動。推動可以人工實現;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例如在軸桿上的其中一個支撐環的一側或兩側設置突起,如圖6所示的,假定此時軸桿是光滑軸桿,設置如下文所述的第一突起21a、第二突起21b,這樣,簡單的拉動軸桿移動,相應突起將帶動相應支撐環移動,在各支撐環和各連桿的配合下實現第一和第二對開板的反向移動。
[0047]在一實施例中,第二支撐環23之一與軸桿21之間可以為螺紋配合,也即,第二支撐環23以及軸桿21與其配合的部分是帶螺紋的,配合的部分是指相應支撐環與軸桿21相對移動的范圍內的部分,第一支撐環22與軸桿21之間可以為滑動配合,滑動配合指的是,二者之間具有間隙足以使得在受力時二者之間產生沿軸桿21的縱向方向的相對滑動,也即第一支撐環22的內徑大于軸桿21的外徑。例如,在圖1的例子中,軸桿21的與第二支撐環23配合的部分為螺紋部,第二支撐環23面向軸桿21的表面帶有螺紋,軸桿的與第一支撐環22配和的部分是光滑的,此時第一支撐環22面向軸桿21的表面可以帶有螺紋,也可以不帶有螺紋。當然,軸桿21也可以整體都為螺紋部,此時第一支撐環22可以不帶螺紋,或者也可以帶有螺紋。這樣,軸桿21可以稱為螺紋軸桿,通過轉動該螺紋軸桿,可以實現軸桿21相對于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的移位,比起光滑軸桿時用手拉動軸桿可以提高準確度。
[0048]在圖1和圖2的例子中,軸桿21在第一支撐環22的一側設置有第一突起21a,也即增大間隙用突起。這樣,當需要增加門縫間隙時,使軸桿21轉動以相對于第二支撐環23朝圖示的右側移動,隨著軸桿21的右移,第一突起21a抵靠第一支撐環22并且推動第一支撐環22右移,逐漸拉近兩個支撐環沿軸桿21的軸向距離,聯接在同一支撐環上的兩個連桿的夾角變大,從而推動第一和第二對開板沿導軌50相對反向運動,即沿圖1的箭頭方向移動。這樣,僅需轉動軸桿這一動作即可實現門縫間隙的增大,用簡單的結構即能夠避免人施加力時的不穩定因素,增加測試數據的真實性。當然,第一突起21a還可以起到止擋的作用,防止第一支撐環22脫離軸桿。在螺紋軸桿的情況下,第一突起21a還可以作為操作部使用,轉動第一突起即可以實現螺紋軸桿的轉動。當需要減小門縫間隙時,可以反向轉動軸桿21,使其相對于第二支撐環23朝圖示的左側移動,隨著軸桿21的左移,例如用手推動第一支撐環22左移,逐漸加大兩個支撐環沿軸桿21的軸向距離,聯接在同一支撐環上的兩個連桿的夾角變小,從而推動第一和第二對開板沿導軌50靠近。
[0049]在圖3的例子中,軸桿21在第一支撐環22的另一側還設置有第二突起21b,也即減小間隙用突起。這樣,當需要減小門縫間隙時,可以反向轉動軸桿21,使其相對于第二支撐環23朝圖示的左側移動,隨著軸桿21的左移,第二突起21b抵靠第一支撐環22并且推動第一支撐環22左移,逐漸加大兩個支撐環沿軸桿21的軸向距離,聯接在同一支撐環上的兩個連桿的夾角變小,從而推動第一和第二對開板沿導軌50靠近。這樣僅需轉動軸桿這一動作即可實現門縫間隙的雙向調整。
[0050]在圖6的例子中,軸桿也可以采用圖2所示螺紋軸桿,也示意地示出了第一突起21a和第二突起21b,它們的作用同前,區別在于增加和減小門縫間隙時軸桿21的移動方向與圖2的例子相反。當需要增加門縫間隙時,軸桿21向左移動,第一突起21a抵靠第一支撐環22并且推動第一支撐環22左移,當需要降低門縫間隙時,軸桿21向右移動,第二突起21b抵靠第一支撐環22并且推動第一支撐環22右移,在各支撐環和各連桿的配合下實現第一和第二對開板的反向移動。
[0051]以上描述了設置第一和第二突起的情形,在不設置第一和第二突起時,可以手動實現相應突起的作用。
[0052]在圖1的例子中,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還可以包括把手24,把手24連接在軸桿21的一端,當然,空間允許的話,其也可以設置在軸桿21的另一端。這樣,轉動把手24,實現軸桿21的轉動。
[0053]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的另一結構示意圖。如圖4所示,還包括導軌50,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連接導軌50,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沿導軌50移動。這樣的結構利于對開板的移動,有利于更加精確的測量。當然,不設置導軌也是可以的。
[0054]其中,第一對開板11可以固定在導軌50上,第二對開板12可以可滑動地連接在導軌50上,這樣的結構更加穩固。當然,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也可以均可滑動地連接在導軌50上。
[0055]如圖4所示,導軌50的表面具有刻度。這樣可以在測力的同時直接讀取門縫間隙值,非常方便。當然,也可以是在導軌50上設置測量尺,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0056]如圖5所不,導軌50可以包括上導軌50a和下導軌50b,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安裝在上導軌50a和下導軌50b之間。當然,導軌僅采用上導軌50a或下導軌50b之一也是可以的。
[0057]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的結構可以根據需要任意設置,例如在附圖圖示的例子中二者采用之字形結構。以第一對開板11為例,其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板部、第二板部Ilb和第三板部11c,所述第一板部包括插入部11a,在圖示的例子中第三板部Ilc是驅動機構連接部,當然,還可以設計成第二板部Ilb和第三板部Ilc可以一起用作驅動機構連接部。如圖4和圖5所示,在有導軌的情況下,例如第二板部Ilb可以作為導軌連接部。第二對開板12也為同樣的之字形結構,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板部、第二板部和第三板部。優選的,如圖所示,第一板部可以垂直于第二板部。第二板部也可以垂直于第三板部。
[0058]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申請描述的原理,可以合理設計各支撐環、各連桿的方位,軸桿的移動方向、突起的位置等,本申請并不限于以上描述的特定結構。
[0059]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第一”和“第二”等并不用于將相應部件限制為圖示的位置,例如第一支撐環和第二支撐環可以互換位置等。
[0060]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連接”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61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62]應當理解的是,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用于示例性說明或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此外,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旨在涵蓋落入所附權利要求范圍和邊界、或者這種范圍和邊界的等同形式內的全部變化和修改例。
【主權項】
1.一種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它們彼此對置,分別具有用于插入電梯層門的門縫間隙的插入部; 驅動機構(20),其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所述第二對開板(12)相對移動; 傳感器(30),其安裝在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或所述第二對開板(12)的插入部上;以及 顯示裝置(40),其連接所述傳感器(30),用于顯示所述傳感器(30)傳遞的力值。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的插入部彼此平行。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20)包括: 軸桿(21); 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它們可移動地連接在所述軸桿(21)上; 第一連桿(22a),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22),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11); 第二連桿(22b),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一支撐環(22),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二對開板(12); 第三連桿(23a),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23),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一對開板(11);以及 第四連桿(23b),其一端可樞轉地連接第二支撐環(23),另一端可樞轉地連接所述第二對開板(12), 其中,所述軸桿(21)相對于第一支撐環(22)和第二支撐環(23)的移位經由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連桿驅動所述第一對開板(11)與所述第二對開板(12)反向移動。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三連桿對稱,所述第二連桿和所述第四連桿對稱。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桿居中位于第一和第二對開板之間,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也對稱,所述第三連桿和所述第四連桿也對稱。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環(23)與所述軸桿(21)之間為螺紋配合,所述第一支撐環(22)與所述軸桿(21)之間為滑動配入口 ο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環不帶有螺紋。8.根據權利要求3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在所述軸桿(21)—端的把手(24),和/或所述軸桿(21)在所述第一支撐環(22)的一側或兩側設置有突起。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軌(50),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連接所述導軌(50),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沿所述導軌(50)移動。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軌(50),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連接所述導軌(50),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中的至少一個能夠沿所述導軌(50)移動。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50)上設置測量尺,或者所述導軌(50)的表面具有刻度。12.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開板(11)固定在所述導軌(50)上,所述第二對開板(12)可滑動地連接在所述導軌(50)上; 或者,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所述第二對開板(12)均可滑動地連接在所述導軌(50)上。13.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包括上導軌和下導軌,所述第一對開板和第二對開板安裝在所述上導軌和所述下導軌之間。14.根據權利要求1至7和9和10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開板(11)和第二對開板(12)均為之字形結構,所述之字形結構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板部、第二板部和第三板部,其中,所述第一板部包括所述插入部,所述第三板部是驅動機構連接部,或者所述第二板部和所述第三板部是驅動機構連接部。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部還是與導軌連接的導軌連接部。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梯層門門縫間隙測量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板部,和/或所述第二板部垂直于所述第三板部。
【文檔編號】B66B5/00GK205527126SQ201620232232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4日
【發明人】賀雨田, 韓建軍, 慕生勇, 李紅昌, 龔楠, 盧加飛, 秦艷鵬
【申請人】西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