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包括傳動裝置、鋼絲繩、導輪、底部傳送裝置、卡環、斜井專用安全帶、安全帶前部承重繩、安全帶前部卡環、安全帶后部承重繩和安全帶后部承卡扣,所述傳動裝置通過鋼絲繩與底部傳送裝置連接,所述鋼絲繩依次通過傳動裝置、導輪以及底部傳送裝置,并且鋼絲繩設有若干個卡環,所述卡環對應設有安全帶前部卡環,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通過安全帶前部承重繩與斜井專用安全帶連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整體結構簡單,實用方便,穩定性好,可靠性高,可以最大化的減少礦井工作人員的體力消耗,減少礦井的安全隱患。
【專利說明】
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煤礦資源開采深度越來越深,采用斜井開拓的煤礦巷道也越來越長,人員從井口到工作面的距離增大,體力消耗也較大,降低了工人工作效率,也增添了不安全隱患。目前有一種無極繩懸吊式載人裝置為行人提供助力的設備,俗稱“候車”,由于該種裝置投資大、維護費用高,占用巷道空間大等缺點,造成推廣使用困難。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的新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包括傳動裝置、鋼絲繩、導輪、底部傳送裝置、卡環、斜井專用安全帶、安全帶前部承重繩、安全帶前部卡環、安全帶后部承重繩和安全帶后部承卡扣,所述傳動裝置通過鋼絲繩與底部傳送裝置連接,所述鋼絲繩依次通過傳動裝置、導輪以及底部傳送裝置,并且鋼絲繩設有若干個卡環,所述卡環對應設有安全帶前部卡環,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通過安全帶前部承重繩與斜井專用安全帶連接,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通過安全帶后部承重繩與安全帶后部卡扣連接。
[0005]進一步的,所述傳動裝置和底部傳送裝置由電機、制動器、減速機、驅動滾筒等組成,并且傳動裝置和底部傳送裝置分別與控制開關連接。
[0006]進一步的,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為聚酰胺編織帶,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和安全帶后部卡扣為D型環。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整體結構簡單,實用方便,穩定性好,可靠性高,可以最大化的減少礦井工作人員的體力消耗,減少礦井的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鋼絲繩內部原理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斜井專用安全帶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傳動裝置,2、鋼絲繩,3、導輪,4、底部傳送裝置,5、卡環,6、斜井專用安全帶,7、安全帶前部承重繩,8、安全帶前部卡環,9、安全帶后部承重繩,10、安全帶后部承卡扣。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親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圖1?3,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包括傳動裝置1、鋼絲繩2、導輪3、底部傳送裝置4、卡環5、斜井專用安全帶6、安全帶前部承重繩7、安全帶前部卡環8、安全帶后部承重繩9和安全帶后部承卡扣10,所述傳動裝置I通過鋼絲繩2與底部傳送裝置4連接,所述鋼絲繩2依次通過傳動裝置1、導輪3以及底部傳送裝置4,并且鋼絲繩2設有若干個卡環5,所述卡環5對應設有安全帶前部卡環8,使用時安全帶前部卡環8卡在卡環5內實現連接,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8通過安全帶前部承重繩7與斜井專用安全帶6連接,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6通過安全帶后部承重繩9與安全帶后部卡扣10連接,鋼絲繩2上升時卡主安全帶前部卡環8,實現工作人員的上升,鋼絲繩2下降的時候卡主安全帶后部卡扣10,實現工作人員的而下降;所述傳動裝置I和底部傳送裝置4由電機、制動器、減速機、驅動滾筒組成,并且傳動裝置I和底部傳送裝置4分別與控制開關連接,實現鋼絲繩2的上升和下降;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6為聚酰胺編織帶,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8和安全帶后部卡扣10為D型環,安全可靠。
[001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5]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包括傳動裝置(I)、鋼絲繩(2)、導輪(3)、底部傳送裝置(4)、卡環(5)、斜井專用安全帶(6)、安全帶前部承重繩(7)、安全帶前部卡環(8)、安全帶后部承重繩(9)和安全帶后部承卡扣(10),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裝置(I)通過鋼絲繩(2)與底部傳送裝置(4)連接,所述鋼絲繩(2)依次通過傳動裝置(1)、導輪(3)以及底部傳送裝置(4),并且鋼絲繩(2)設有若干個卡環(5),所述卡環(5)對應設有安全帶前部卡環(8),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8)通過安全帶前部承重繩(7)與斜井專用安全帶(6)連接,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6)通過安全帶后部承重繩(9)與安全帶后部卡扣(10)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裝置(I)和底部傳送裝置(4)由電機、制動器、減速機、驅動滾筒組成,并且傳動裝置(I)和底部傳送裝置(4)分別與控制開關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煤礦斜井行人行走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井專用安全帶(6)為聚酰胺編織帶,所述安全帶前部卡環(8)和安全帶后部卡扣(10)為D型環。
【文檔編號】B66F11/00GK205442471SQ201620242291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8日
【發明人】曲志剛, 戴冰, 陳巨輝, 于廣濱, 楊曉輝
【申請人】哈爾濱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