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層壓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國內勞動人力市場的緊張,人工成本的不斷上升。國內企業普遍存在著用工慌或用工難的問題,為解決企業的用工問題,使用自動化的生產商設備和自動化的生產線是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自動化的設備不僅能減少人力,還能提高生產效率,使生產過程標準化,便于管理和控制,對整個產品的質量安全有保障。對制卡行業來說也是一樣的,減少人力,減少人工勞動強度,提高生產率,這些成為制卡企業選擇制卡設備的優先考慮。
[0003]現有技術中,層壓機的熱層壓塔和冷層壓塔之間的轉料是通過人工搬運的,物料和承載物料的托盤重達30KG,從熱層壓塔中出來的物料溫度高達150°C,對工人的人生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現有的托盤只能通過人工搬運的方式移動,并且搬用的過程中手直接與托盤接觸,不僅效率低,而且不安全。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方便拉取托盤。
[0005]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所述托盤的一側設有拉手,所述拉手包括水平延展部和豎直彎曲部,所述托盤的一側局部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所述水平延展部,所述水平延展部的端部向上彎曲后形成所述豎直彎曲部。
[0006]上述方案中,所述托盤上設有定位塊,其包括固定塊、活動塊、彈簧和銷軸,所述固定塊固定在托盤上,所述活動塊與固定塊滑動連接,所述銷軸固定在托盤上,所述彈簧套裝在所述銷軸外側,所述活動塊內部設有與所述銷軸配合的導向孔。
[0007]實施本實用新型的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08]本實用新型托盤的一側設有拉手,方便抓取托盤,拉手和托盤一體成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
【附圖說明】
[0009]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0010]圖1是本實用新型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的結構示意圖;
[0011 ]圖2是是定位塊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現對照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13]如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托盤I的一側設有拉手2,拉手2包括水平延展部和豎直彎曲部,托盤I的一側局部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水平延展部,水平延展部的端部向上彎曲后形成豎直彎曲部。本實用新型托盤I的一側設有拉手2,方便抓取托盤I,拉手2和托盤I一體成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
[0014]進一步的,托盤I上設有定位塊3,其包括固定塊301、活動塊302、彈簧303和銷軸304,固定塊301固定在托盤I上,活動塊302與固定塊301滑動連接,銷軸304固定在托盤I上,彈簧303套裝在銷軸304外側,活動塊302內部設有與銷軸304配合的導向孔。層壓機層壓物料時會使物料高度下降,同時彈簧303被壓縮,托盤I上的最高高度即活動塊302的頂端隨著層壓物料高度的變化而變化,始終能將物料定位在定位塊3限制的范圍內,不會影響層壓物料。
[0015]上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了描述,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上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I)的一側設有拉手(2),所述拉手(2)包括水平延展部和豎直彎曲部,所述托盤(I)的一側局部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所述水平延展部,所述水平延展部的端部向上彎曲后形成所述豎直彎曲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I)上設有定位塊(3),其包括固定塊(301)、活動塊(302)、彈簧(303)和銷軸(304),所述固定塊(301)固定在托盤(I)上,所述活動塊(302)與固定塊(301)滑動連接,所述銷軸(304)固定在托盤(I)上,所述彈簧(303)套裝在所述銷軸(304)外側,所述活動塊(302)內部設有與所述銷軸(304)配合的導向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帶拉手的層壓機物料托盤,所述托盤(1)的一側設有拉手(2),所述拉手(2)包括水平延展部和豎直彎曲部,所述托盤(1)的一側局部向外水平延伸形成所述水平延展部,所述水平延展部的端部向上彎曲后形成所述豎直彎曲部。本實用新型托盤的一側設有拉手,方便抓取托盤,拉手和托盤一體成型,結構簡單,可靠性強。
【IPC分類】B65D19/44, B65D19/38
【公開號】CN205256874
【申請號】CN201521137911
【發明人】韓軍偉
【申請人】武漢文林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