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式輸液運送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護理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用于分類收納輸液袋和抽藥注射器的懸掛式運送箱。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靜脈輸液作為治療的主要手段越來越廣泛地應用于臨床中,從20世紀70年代初起越來越多國家的醫院本著“將護士還給患者的理念”相繼建立了靜脈藥物配置中心。靜脈藥物配置中心的開展是現代醫院藥學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注射藥物配置發展的必然趨勢,改變傳統的藥物配置模式,通過完成電子處方審核、排藥、核對、配置、核出等環節,再將高質量的成品分批次運送到臨床科室,減少了藥液配置過程中的污染、提高了藥物的有效性和配置正確性,加強了護士的職業防護,為臨床工作帶來了便捷,但成品外送作為靜配中心進入臨床的最后一個環節,保證藥物在運送過程中的安全是值得管理者思考的問題,在實際運營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目前各醫院藥物運送的工具主要是運送箱,所有藥物堆放在一個箱子內,沒有標記和劃分,藥物相互擠壓,容易造成損壞;每個病區單元患者的輸液混放,輸液袋的混放不利于雙向的清點和交接;送到病區后護士還要按床號、姓名分類和核對,影響工作效率。靜脈推注藥物的有效安全運送長期以來一直是一個困擾臨床的問題,主要是藥物配置好后的存放、核對和無菌保存以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存在隱患,導致很多醫院因為運送過程中污染、漏夜、核對等問題不能開展這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配置中心的發展。通過輸液運送箱的設計有效的解決了上述問題,提升了運送過程中的安全性,保證藥物及時有效快速的應用到臨床,提高了工作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能夠方便快捷運送輸液袋和抽藥注射器的運送箱。
[0004]為達到上述發明目的,提供一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整體為箱體,箱體由箱頂板和側面安裝的側蓋圍成,所述的箱頂板上有收納腔,收納腔上設有頂蓋;箱頂板的底面上固定有掛鉤,所述掛鉤上有用于插放標示卡的卡槽。
[0005]所述的卡槽可以在掛鉤的桿部開槽,使標示卡插入,也可以在掛鉤上設置帶有卡槽的透明板,將標示卡上插入透明板中,透明板可設置在掛鉤的桿部,也可以設置在掛鉤的鉤部。
[0006]所述的箱頂板可以是箱體的一個頂面固定連接不可拆卸的,優選的,所述的箱頂板為盒狀,箱頂板置于箱體頂部收納腔內構成箱體頂面。盒裝箱頂板為可拆卸結構,放置在箱體頂端的卡孔內,形成箱體頂面。
[0007]優選的,所述的箱頂板的收納腔中有多個隔板,隔板將內腔分隔成多個長槽型置物空間,隔板間放置有針座。
[0008]針座固定于收納腔內,可以隨時取下用于清潔和消毒,也便于在夾扣上下層放置無菌紗布和無菌鋪巾,以便在運送過程中保證注射器和藥物在無菌環境中避免污染;針座上有插入標示卡顯示患者和藥液信息的卡槽,便于臨床核對。
[0009]所述的針座為長方體,中間有槽用于放置輸液針。
[0010]優選的,箱體支架上有滑軌,所述側蓋沿滑軌移動。
[0011]優選的,所述的側蓋上有把手。
[0012]優選的,箱體上共有四個側蓋,每個側面上設有一個側蓋。
[0013]優選的,還包括滾輪安裝在箱體底部。
[0014]所述的掛鉤可為常用掛鉤的任意形狀,例如常用的S型,優選的,所述的掛鉤在掛鉤主干上分有多個分支掛鉤。具有分支掛鉤的掛鉤可以在同一個主干掛鉤上吊掛多個輸液袋,一個掛鉤代表一個床位具有提示作用,不易混淆。
[0015]本實用新型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主體是箱體,其頂部是箱頂板,箱頂板可以是箱體頂部固定連接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可拆卸的盒裝的板,箱頂板內有收納腔。箱頂板的收納腔內按照注射器大小被隔板分成長方形空間,在空間里放置針座,所述針座中有槽,用于擺放配置好的注射器。箱頂板底部帶有掛鉤,掛鉤上有卡槽,卡槽內插入標示卡,對應處標有相應的床位號,掛鉤懸掛于箱內,用于懸掛配置好的輸液袋,每個掛鉤下可以懸掛一位患者的多袋補液,掛置多袋補液時可對掛鉤進行改進,采用具有分掛鉤的掛鉤形式,并能按床號分別掛置,便于護士交接,有效節約分類和核對的時間。四扇側蓋和箱體配合在側蓋打開時,四周處于鏤空狀態,箱體便于操作者懸掛輸液袋。箱體下有滑輪,便于運送,箱蓋上有把手,便于取放,箱蓋邊緣能卡住箱體。整個運送箱的材質可以是塑料、不銹鋼、或者鈦合金等等,便于清潔和消毒,并且無毒無味。運送箱的兩側有便于提拉和運送的把手。必要時根據運輸要求和藥物保溫要求將箱蓋和四周側蓋設計成夾層,方便放入保溫或冷藏材質以恒定箱體內的溫度滿足更高運輸要求。
[0016]本實用新型用于輸液配置中心配置好輸液袋和配置好的注射藥物的安全運送,讓原本打包雜亂堆放的輸液袋變得井然有序,讓原本來回滾動不易固定和安放運送的注射器變得安全規范。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的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的示意圖;
[0019]圖3為箱頂板底面的結構示意圖;
[°02°]圖4為第一種掛鉤的結構不意圖;
[0021 ]圖5為第二種掛鉤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6為第三種掛鉤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7為第四種掛鉤的結構示意圖
[0024]其中:
[0025]1-箱頂板11-頂蓋12-隔板
[0026]13-針座2-掛鉤21-卡槽
[0027]3-支架4-滑軌5-側蓋
[0028]6-把手7-滾輪8-標示卡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
[0030]實施例1:
[0031]如圖1、圖5、所示的一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整體為箱體,由支架3支撐,箱體有底板、箱頂板I,其余四面為鏤空,側面的支架3上有滑軌4。箱體每個側面上有一個側蓋5插入滑軌4中,可沿滑軌4滑動,通過向旁側抽拉可以打開側蓋5,側蓋5上有把手6。箱頂板I上有收納腔,收納腔上設有頂蓋11,頂蓋11翻轉打開,收納腔內部通過隔板12將收納箱分隔成若干個長槽型的收納空間,用于收納抽藥注射器,相鄰的隔板12間放置有針座13,針座13內有槽,主要用于固定抽藥注射器。箱頂板I的底面上有掛鉤2,掛鉤2上用于收納輸液袋。箱頂板I的底面是指向箱體內的表面,掛鉤2為S型掛鉤,在主干上有卡槽21,卡槽21上可以插入標示卡8,標示卡8上寫明床號,用于將掛鉤2與床位相對應,在收納和運送輸液袋過程中有所對應,便于收納和管理。在箱體底面上有滾輪8,便于運輸。
[0032]實施例2:
[0033]如圖2、圖3、圖4所示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余同實施例1,箱頂板I是可拆卸的,整體為盒裝,內有空腔,在箱體頂端為鏤空,箱頂板I插入箱體頂端形成箱體上板,箱頂板I底面為掛鉤2,底面是指扣合時在箱體內的表面。所述的掛鉤2有一主干,主干下有4個分支的掛鉤,在主干上有卡槽21,可以用于插入標示卡8。由于在運送過程中一個床位的輸液袋可能有多個,具有分掛鉤的掛鉤2可以就一個床位信息的標示卡8下對應多個輸液袋,便于管理。
[0034]實施例3:
[0035]—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余同實施例1,掛鉤2的形式還可以為圖6、圖7所示。在掛鉤2上設置透明板,透明板內有卡槽21,所述的標示卡8插入透明板中,透明板可以如圖6設置在掛鉤2的干部,或者如圖7所示設置在掛鉤2的鉤部。
[0036]以上已對本實用新型創造的較佳實施例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實用新型創造并不限于所述的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創造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種種的等同的變形或替換,這些等同變形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輸液懸掛式運送箱,整體為箱體,其特征在于,箱體由箱頂板(I)和側面安裝的側蓋(5)圍成,所述的箱頂板(I)上有收納腔,收納腔上設有頂蓋(11);箱頂板(I)的底面上固定有掛鉤(2),所述掛鉤(2)上有用于插放標示卡(8)的卡槽(2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頂板(I)為盒狀,箱頂板置于箱體頂部收納腔內構成箱體頂面。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箱頂板(I)的收納腔中有多個隔板(12),隔板(12)將內腔分隔成多個長槽型置物空間,隔板(12)間放置有針座(13)。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箱體支架(3)上有滑軌(4),所述側蓋(5)沿滑軌(4)移動。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蓋(5)上有把手(6)ο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箱體上共有四個側蓋(5),每個側面上設有一個側蓋(5)。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滾輪(7)安裝在箱體底部。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掛鉤(2)在掛鉤主干上分有多個分支掛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輸液懸掛式運送箱,整體為箱體,箱頂板上有收納腔,收納腔上設有頂蓋,收納箱固定于箱頂板上,可以取下;箱頂板的底面上有掛鉤,所述掛鉤上有用于插放標示卡的卡槽;箱體側面有側蓋。本實用新型的輸液懸掛式運送箱,箱頂板的收納腔內按照注射器大小通過隔板制成小空間,小空間內放置針座,用于擺放配置好的注射器。箱頂板底部帶有掛鉤,掛鉤上有卡槽,卡槽內插入標示卡,對應處標有相應的床位號,掛鉤懸掛于箱內,用于懸掛配置好的輸液袋,每個掛鉤下可以懸掛一位患者的多袋補液,掛置多袋補液時可對掛鉤進行改進,采用具有分掛鉤的掛鉤形式,并能按床號分別掛置,便于護士交接,有效節約分類和核對的時間。
【IPC分類】B65D43/20, B65D25/20, A61M5/14, A61G12/00, B65D6/02
【公開號】CN205169128
【申請號】CN201520867136
【發明人】徐建文, 張藝, 李飛
【申請人】上海市楊浦區市東醫院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