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蒸壓加氣砌塊用蒸壓罐開啟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蒸壓加氣砌塊生產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種蒸壓加氣砌塊用蒸壓罐開啟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上開門蒸壓罐使用過程中發現,隨著罐蓋開啟位置的不同,對電機減速機組所產生的拉力亦不同,若不加配重塊,罐門在關閉過程中會發生斷斷續續脫離電機減速機組控制的現象,導致牽引鏈條承受更大的拉力,更易斷裂,且因罐蓋質量較大,目前,生產中除配備大功率電機減速機組外,一般在牽引鏈條的一端設置配重塊,由于多是設置單一固定的配重塊,因隨罐蓋在不同位置所產生的拉力不同,在開門過程中亦會出現脫離電機減速機組控制的現象,容易發生事故。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解決上述因罐蓋隨著位移的變化所產生的拉力不同所導致的問題,提供一種通過增加多個配重塊,克服因罐蓋位移產生不同的拉力所帶來牽引鏈條承受更大的拉力,易斷裂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該蒸壓罐開啟裝置包括罐體、與罐體活動連接的罐蓋、與罐蓋中心點連接的牽引鏈條,所述牽引鏈條通過支架上的動力組、從動鏈輪后其另一端分別連接著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所述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之間的間隔距離不同。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過配置多個配重塊,且各個配重塊在牽引鏈條上的間隔距離不同,以實現不論罐蓋的位移怎樣變化,始絡保持動力組兩側拉力達到基本平衡,使動力組平穩運轉,較好的解決了因罐蓋隨著位移的變化所產生的拉力不同所導致的牽引鏈條承受的拉力時大時小,容易斷裂的問題。而且使用功率較小的動力組便可提供數倍乃至數十倍于動力組的拉力,從而達到節能效果。
【附圖說明】
[0006]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在位置一的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在位置二的示意圖
[0009]圖3為本實用新型在位置三的示意圖
[0010]圖4為本實用新型在位置四的示意圖
[0011]圖中:1、罐體 2、罐蓋 3、牽引鏈條 4、支架 5、動力組 6、從動鏈輪7、第一配重塊 8、第二配重塊 9、第三配重塊 10、第四配重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如圖1、2、3、4所示,該蒸壓罐開啟裝置包括罐體1、與罐體I活動連接的罐蓋2、與罐蓋2中心點連接的牽引鏈條3,牽引鏈條3通過支架4上的動力組5、從動鏈輪6后其另一端分別連接著第一配重塊7、第二配重塊8、第三配重塊9、第四配重塊10,第一配重塊7、第二配重塊8、第三配重塊9、第四配重塊10各自的重量以及在牽引鏈條上的間隔距離可通過以下方式計算出來。
[0013]首先用CAD軟件尺寸按1:1模擬罐蓋起始、中間、終止四個位置,假設第一配重塊重量為G1,第二配重塊重量為G2,第三配重塊重量為G3,第四配重塊重量為G4。
[0014]1、利用平行四邊形定則計算出位置一罐蓋對牽引鏈條的拉力LI,則(G1+G2+G3+G4) =0.9L1。
[0015]2、計算出位置二罐蓋對牽引鏈條的拉力L2,則(G1+G2+G3) =L2。
[0016]3、計算出位置三罐蓋對牽引鏈條的拉力L3,則(G1+G2) =L3。
[0017]4、計算出位置四罐蓋對牽引鏈條的拉力L4,則G1=L4。
[0018]從而計算出G1、G2、G3、G4重量。
[0019]根據位置一、二計算出第四配重塊到地面距離:A-B。
[0020]根據位置二、三計算出第三配重塊到第四配重塊距離:B_C。
[0021]根據位置三、四計算出第二配重塊到第三配重塊距離:C_D。
[0022]位置四為終止位置,第一、二配重塊之間的距離大于零即可。
【主權項】
1.一種蒸壓加氣砌塊用蒸壓罐開啟裝置,該蒸壓罐開啟裝置包括罐體、與罐體活動連接的罐蓋、與罐蓋中心點連接的牽引鏈條,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鏈條通過支架上的動力組、從動鏈輪后其另一端分別連接著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所述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各自的重量以及在牽引鏈條上之間的間隔距離不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蒸壓加氣砌塊用蒸壓罐開啟裝置,該蒸壓罐開啟裝置包括罐體、與罐體活動連接的罐蓋、與罐蓋中心點連接的牽引鏈條,所述牽引鏈條通過支架上的動力組、從動鏈輪后其另一端分別連接著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所述第一配重塊、第二配重塊、第三配重塊、第四配重塊各自的重量以及在牽引鏈條上之間的間隔距離不同。由于采用上述結構,較好的解決了因罐蓋隨著位移的變化所產生的拉力不同所導致的牽引鏈條承受的拉力時大時小,容易斷裂的問題。
【IPC分類】B65D90/66
【公開號】CN204776945
【申請號】CN201520497600
【發明人】孫京偉, 董世華
【申請人】東岳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