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塑料封口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封口機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家用小型封口機。
【背景技術】
[0002]塑料封口機適用于醫藥、農藥、食品、日化、潤滑油、肉制品、海產品、果蔬、醬菜、冷卻肉、醫藥產品、五金元件、醫療器械等行業的鋁箔袋,塑料袋,復合袋理想封口機械。
[0003]現有技術中的塑料封口機存在著體積過大,不利于家庭小物件使用的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提供新型塑料封口機,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塑料封口機體積過大,不利于用于家庭小物件的使用等問題。
[0005]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新型塑料封口機,包括封口機的上機架和下機架,上機架位于下機架上方;上機架和下機架為條形結構;上機架和下機架的一端通過轉軸相連接;上機架和下機架的另一端設置有矩形凸起;上機架和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相對設置;上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片;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絲;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下方設置有保險蓋,保險蓋與下機架之間通過轉軸相連接;下機架的底部設置有安裝電池的凹槽,所述凹槽頂部設置有電池蓋。
[0006]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實用新型結構小巧,便于家庭中單手使用,并且便于收藏;本實用新型的底部設置有磁鐵,可以吸附在冰箱等鐵制品上,使用時可以迅速的找到。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示意圖;
[0008]圖2是圖1的仰視圖;
[0009]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保險蓋彎折后示意圖;
[0010]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圖。
[0011]圖中符號說明:上機架I,下機架2,矩形凸起3,金屬片4,金屬絲5,保險蓋6,電池蓋7。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用最佳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詳細的說明。
[0013]如圖1-3所示,新型塑料封口機,包括封口機的上機架I和下機架2,上機架和下機架的材料均為硬質材料。上機架I和下機架2的邊緣為圓弧型結構。上機架I位于下機架2上方;上機架I和下機架2為條形結構;上機架I和下機架2的一端通過轉軸相連接;上機架I和下機架2的另一端設置有矩形凸起3 ;上機架I和下機架2上的矩形凸起3相對設置;上機架I上的矩形凸起3上設置有金屬片4 ;下機架2上的矩形凸起3上設置有金屬絲5 ;當金屬片和金屬絲相接處時,電路處于閉合狀態,金屬絲可進行發熱,對塑料袋進行加熱封口,當金屬片和金屬絲分開時,電路處于斷開狀態。下機架2上的矩形凸起3下方設置有保險蓋6,保險蓋6與下機架2之間通過轉軸相連接;當不使用本裝置時,可將保險蓋彎折,將矩形凸起覆蓋在保險蓋內,防止金屬片和金屬絲在不使用時發生觸碰。下機架2的底部設置有安裝電池的凹槽,所述凹槽頂部設置有電池蓋7。凹槽內的電池對金屬片和金屬絲進行供電。電池蓋7的朝向下機架2外側的一面設置有磁鐵。可以將本裝置吸附在冰箱等鐵制品上,方便查找使用。
[0014]如圖4所示,電路圖中的電源為電池,開關的兩端分別為金屬片和金屬絲。
[0015]最后應說明的是: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中。
【主權項】
1.新型塑料封口機,包括封口機的上機架和下機架,上機架位于下機架上方;其特征在于,上機架和下機架為條形結構;上機架和下機架的一端通過轉軸相連接;上機架和下機架的另一端設置有矩形凸起;上機架和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相對設置;上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片;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絲;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下方設置有保險蓋,保險蓋與下機架之間通過轉軸相連接;下機架的底部設置有安裝電池的凹槽,所述凹槽頂部設置有電池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塑料封口機,其特征在于,上機架和下機架的邊緣為圓弧型結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新型塑料封口機,其特征在于,電池蓋的朝向下機架外側的一面設置有磁鐵。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新型塑料封口機,涉及封口機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家用小型封口機。包括封口機的上機架和下機架,上機架位于下機架上方;上機架和下機架為條形結構;上機架和下機架的一端通過轉軸相連接;上機架和下機架的另一端設置有矩形凸起;上機架和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相對設置;上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片;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上設置有金屬絲;下機架上的矩形凸起下方設置有保險蓋,保險蓋與下機架之間通過轉軸相連接;下機架的底部設置有安裝電池的凹槽,所述凹槽頂部設置有電池蓋。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塑料封口機體積過大,不利于用于家庭小物件的使用等問題。
【IPC分類】B65B51-10
【公開號】CN204587449
【申請號】CN201520271696
【發明人】彭群賢
【申請人】彭群賢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