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門吊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盾構法施工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用于微型門吊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中國的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給城市交通帶來的壓力日漸明顯化。然而,城市化的發展絕不可以被交通壓力所約束。因而與我們傳統的地上交通相對應的地下交通就成為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的新渠道,毫無疑問,地鐵交通是綠色工程,而且符合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因此我國急需要開發以地鐵為特色的交通資源,它的發展將不但是城市發展的需要,也是未來地下資源開發的必然,更是經濟發展的綜合體現。
[0003]由于不同城市地質情況、周邊建筑較為復雜,在地鐵設計過程中不得不采用盾構或空推與實推相結合的方法,而且由于周邊環境較為復雜,施工場地限制,盾構始發井不得不設計為單井。由于單井沒有足夠的空間運送管片,因此以往的施工經驗是,對于單井一般采用分體始發方案,而分體始發存在施工工序繁多、施工工效極低、投入成本較高、嚴重滯后工期等缺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安裝空間小、能快速輸送管片,從而可以實現盾構機單井整機始發的微型門吊裝置。
[0005]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微型門吊裝置,包括電動葫蘆1、電動葫蘆安裝梁2、兩根行走梁3以及兩臺行走車4,所述兩根行走梁3相互平行布置,每根行走梁3的下表面均固定有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每根行走梁3的上表面均固定有沿行走梁3軸向延伸的行走車軌道6,所述行走車4包括車體41、安裝在車體I下部的多個行走輪42以及固定在車體I的一端用于驅動行走輪42的電機43,所述兩臺行走電機2分別通過相應的行走輪42滾動安裝在所述兩條行走車軌道6上,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兩臺行走車4的車體41上,所述電動葫蘆I安裝在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上。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安裝空間小、能夠充分利用始發井內空間,與設于反力架和后方已掘隧道洞門之間的管片運輸小車軌道相互配合,能夠快速地、源源不斷地將管片運輸至喂片機上,從而能夠進行正常的拼裝作業,實現盾構機的單井整體始發。
[0007]進一步的,所述行走車軌道6的兩端分別設有用于對行走車4進行限位的凸塊61。采用這種結構,可以防止行走車4從行走車軌道6上滑落。
[0008]進一步的,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有兩根,所述電動葫蘆I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根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中部。采用這種結構,可以增加兩臺行走車4的穩定性,并且可以增強電動葫蘆3的安裝牢固性。
[0009]進一步的,所述兩根行走梁3的兩端端部之間分別連接有橫加強架7。采用這種結構,可以增加裝置的強度和穩定性。
[0010]進一步的,所述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固定于所述行走梁3的中后部,所述行走梁3的前部與相應的位置最接近的支撐立柱5之間連接有斜加強架8。采用這種結構,可以減少支撐立柱5的數量,并增加裝置的強度和穩定性。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主視圖。
[0012]圖2是圖1的左視圖。
[0013]圖3是盾構機始發井內結構示意圖。
[0014]圖4是圖3的俯視圖。
[0015]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為:1電動葫蘆、2電動葫蘆安裝梁、3行走梁、4行走車、41車體、42行走輪、43電機、5支撐立柱、6行走車軌道、7橫加強架、8斜加強架、9始發架、10反力架、11橫撐架、12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3箱梁、131盾構臺車軌道。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0017]參見圖1和圖2。
[0018]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微型門吊裝置,包括電動葫蘆1、電動葫蘆安裝梁2、兩根行走梁3以及兩臺行走車4,所述兩根行走梁3相互平行布置,每根行走梁3的下表面均固定有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每根行走梁3的上表面均固定有沿行走梁3軸向延伸的行走車軌道6,所述行走車4包括車體41、安裝在車體I下部的多個行走輪42以及固定在車體I的一端用于驅動行走輪42的電機43,所述兩臺行走電機2分別通過相應的行走輪42滾動安裝在所述兩條行走車軌道6上,所述行走車軌道6的兩端分別設有用于對行走車4進行限位的凸塊61,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兩臺行走車4的車體41上,所述電動葫蘆I安裝在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上。
[0019]在本實施例中,為了增加兩臺行走車4的穩定性,增強電動葫蘆I的安裝牢固性,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設置為兩根,所述電動葫蘆I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根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中部。
[0020]為了增強裝置的強度和穩定性,所述兩根行走梁3的兩端端部之間分別連接有橫加強架7,為了減少支撐立柱5的數量,所述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固定于所述行走梁3的中后部,所述行走梁3的前部與相應的位置最接近的支撐立柱5之間連接有兩根斜加強架8,兩根斜加強架8與行走梁3、支撐立柱5之間構成三角支撐結構。
[0021]以上所涉及到的梁結構件或柱結構件等均可采用各種型鋼,如工字鋼、H型鋼等。
[0022]參見圖3和圖4,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微型門吊裝置用于盾構機單井整機始發時,按以下步驟進行施工:
[0023](I)清理始發井,將始發架9緊貼前方始發洞門定位安裝于始發井內,然后吊運盾構機組件,在始發井內完成盾構機的組裝;
[0024](2)安裝反力架10,并在反力架10與后方已掘隧道洞門之間安裝用于支撐反力架10的橫撐架11,反力架10與已掘隧道洞門之間的間距足夠運輸管片;
[0025](3)在始發井的底部安裝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位于反力架10與已掘隧道洞門之間,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軸向垂直于盾構軸向,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的一端延伸至始發井側壁;
[0026](4)在反力架10與已掘隧道洞門之間搭設兩根用于支撐盾構臺車行走的箱梁13,箱梁13的一端固定在反力架10上,箱梁13的另一端伸入并固定在已掘隧道內,每根箱梁13上均安裝有盾構臺車軌道131,然后將箱梁13上的盾構臺車軌道131與已掘隧道內的盾構臺車軌道連接;
[0027](5)安裝微型門吊裝置,參見圖1和圖2,將微型門吊裝置的兩根行走梁3上的支撐立柱5分別固定在兩根箱梁13上,令兩根行走梁3平行于盾構軸向,兩根行走梁3的前部伸入盾構機內。
[0028]在盾構機始發時,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的微型門吊裝置與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相互配合,用于輸送管片。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上運行有管片運輸小車,當管片運輸小車運行至貼近始發井側壁時,將管片吊運到管片運輸小車上,然后管片運輸小車帶著管片運行至電動葫蘆I的下方(電動葫蘆I的初始位置位于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的上方),通過電動葫蘆I吊起管片,然后兩臺行走車4在相應電機43的驅動下向盾構機方向移動,從而帶動電動葫蘆I及其吊起的管片向盾構機方向移動,最終將管片卸至喂片機上,即可進行正常拼裝作業,而電動葫蘆I在兩臺行走車4的驅動下回到初始位置進行下一片管片的輸送。
[0029]從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安裝空間小,通過與管片運輸小車導軌12的配合能快速輸送管片,從而可以實現盾構機的單井整機始發。
[003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微型門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動葫蘆(1)、電動葫蘆安裝梁(2)、兩根行走梁(3)以及兩臺行走車(4),所述兩根行走梁(3)相互平行布置,每根行走梁(3)的下表面均固定有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每根行走梁(3)的上表面均固定有沿行走梁(3)軸向延伸的行走車軌道出),所述行走車(4)包括車體(41)、安裝在車體(I)下部的多個行走輪(42)以及固定在車體(I)的一端用于驅動行走輪(42)的電機(43),所述兩臺行走電機(2)分別通過相應的行走輪(42)滾動安裝在所述兩條行走車軌道(6)上,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兩臺行走車(4)的車體(41)上,所述電動葫蘆(I)安裝在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門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車軌道(6)的兩端分別設有用于對行走車(4)進行限位的凸塊(61)。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微型門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2)有兩根,所述電動葫蘆(I)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根電動葫蘆安裝梁(2)的中部。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微型門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行走梁(3)的兩端端部之間分別連接有橫加強架(7)。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微型門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5)固定于所述行走梁(3)的中后部,所述行走梁(3)的前部與相應的位置最接近的支撐立柱(5)之間連接有斜加強架(8)。
【專利摘要】微型門吊裝置,包括電動葫蘆、電動葫蘆安裝梁、兩根行走梁以及兩臺行走車,所述兩根行走梁相互平行布置,每根行走梁的下表面均固定有兩根以上的支撐立柱,每根行走梁的上表面均固定有沿行走梁軸向延伸的行走車軌道,所述行走車包括車體、安裝在車體下部的多個行走輪以及固定在車體的一端用于驅動行走輪的電機,所述兩臺行走電機分別通過相應的行走輪滾動安裝在所述兩條行走車軌道上,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所述兩臺行走車的車體上,所述電動葫蘆安裝在所述電動葫蘆安裝梁上。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安裝空間小,與管片運輸小車軌道相互配合,能夠快速地、源源不斷地將管片運輸至喂片機上,從而能夠實現盾構機的單井整體始發。
【IPC分類】B66C7-16, B66C6-00, B66C19-00
【公開號】CN204569213
【申請號】CN201520288937
【發明人】盧培喜, 李文博, 牛衛澤, 陸躍, 鮑俊捷, 許阿龍
【申請人】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