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用于使待處理的物體轉動的裝置的浸漬處理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浸漬處理設備,以已知的方式具有至少一個能夠被填充處理液的浸漬池(1)。輸送系統(3、10)使待處理的物體接近浸漬池,進入浸漬池(1)的內部,從浸漬池(1)中出來并離開該浸漬池。輸送系統(3、10)包括至少一個具有用于物體的、能夠圍繞轉動軸線轉動的固定裝置(7)的運輸車(3)。運輸車(3)由至少一個被驅動的、平行于其運動方向延伸的牽引鏈(10)牽引。轉動裝置(11、12)包括:至少一個能夠與固定裝置(7)轉動鎖合地連接的、與固定裝置(7)的轉動軸線同軸地布置的鏈輪或齒輪(11);以及至少一個平行于運輸車(3)的運動方向延伸的轉動鏈(12)或轉動齒條,鏈輪或齒輪(11)與轉動鏈或轉動齒條嚙合。
【專利說明】
具有用于使待處理的物體轉動的裝置的浸潰處理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浸漬處理設備,具有:
[0002]a)至少一個浸漬池,該浸漬池能夠被填充處理液、特別是液態漆,待處理的物體、特別是車身能夠被浸入該處理液中;
[0003]b)輸送系統,該輸送系統使待處理的物體運動接近浸漬池,運動進入浸漬池的內室中,從浸漬池中運動出來并運動遠離該浸漬池,該輸送系統包括:
[0004]ba)至少一個運輸車,該運輸車具有能夠圍繞轉動軸線轉動的固定裝置,至少一個物體能夠固定在該固定裝置上;
[0005]bb)轉動裝置,固定裝置能夠利用該轉動裝置在運輸車的運動路徑的確定的部段中轉動;
[0006]be)至少一個被驅動的、平行于運輸車的運動路徑延伸的牽引鏈。
【背景技術】
[0007]這種浸漬處理設備在文獻DE 106 41 048 C2中描述。轉動裝置在此在各個——在那里被稱作“轉向架”的一一運輸車上包括相對較長的、從轉動軸線徑向向外引導的臂或桿,該臂或桿在運輸車的運動路徑的相應的部段中與固定的導向裝置共同作用。該轉動裝置在機械方面非常昂貴,需要精確的調整且靈活性不高。
【發明內容】
[0008]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構造開頭所述類型的浸漬處理設備,使得固定裝置所必須承受的轉動能夠以在機械方面簡單且可簡單地控制的方式可靠地進行。
[0009 ]該目的根據本發明由此實現:
[0010]c)轉動裝置包括:
[0011 ] ca)至少一個能夠與固定裝置轉動鎖合地(drehschluessig)連接的鏈輪或齒輪,該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的轉動軸線同軸地布置;
[0012]cb)至少一個平行于運輸車的運動方向延伸的轉動鏈或轉動齒條,鏈輪或齒輪與該轉動鏈或轉動齒條嚙合。
[0013]根據本發明所使用的轉動裝置由非常簡單的部件構成,這些部件也能夠可靠地傳遞較大的力,而不會導致機械變形和進而失調。沿運輸車的運動路徑的、應該在其上進行固定裝置的轉動的部段可以沒有問題地選擇并在必要時也隨后重新改變。
[0014]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轉動鏈或轉動齒條沿運輸車的運動方向超出應該在其中進行轉動的部段延伸,其中,設置有可調節的耦合器,該耦合器在第一位置在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之間未建立轉動連接,而在第二位置沿第一轉動方向在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之間建立轉動連接。在本發明的該設計方案中,轉動鏈或轉動齒條可以在較大的距離上沿運輸車的運動路徑延伸,例如經過整個設備長度或經過各個浸漬池的整個長度。在耦合器還未被接合期間,鏈輪或齒輪轉動。由于缺少與固定裝置的轉動連接,該固定裝置以及進而待處理的物體不一起轉動。僅在耦合器實際上被壓入/接合的那些區域中進行轉動。通過對沿運動路徑的、在其中耦合器被接合或分離的位置的選擇,可以以最簡單的方式確定和在必要時隨后也重新改變所述轉動的位置。
[0015]耦合器也可以有利地具有第三位置,在該第三位置在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之間沿反向于第一轉動方向的第二轉動方向建立轉動連接。這特別表明,待處理的物體在處理液中的向內轉動過程和向外轉動過程可以選擇性地沿不同轉動方向進行。
[0016]適宜的是,耦合器能夠通過耦合桿致動,該耦合桿與至少一個導向裝置共同作用,該導向裝置固定地布置在運輸車的運動路徑的、應該在其中進行轉動的部段上。轉動的開始也就以完全機械的方式進行。這種情況所發生的地點僅通過設置有導向裝置的地點確定。該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容易地改變。
[0017]在此有益的是,導向裝置能夠被從在其中該導向裝置與耦合桿共同作用的位置運動到在其中該導向裝置不與耦合桿共同作用的位置。以這種方式可以確定在設置有導向裝置的位置上是否實際上進行了轉動。例如可以因此經過各個池或在沒有轉動的情況下繼續運送空的運輸車。
[0018]同樣的優點在本發明的下面的實施方式中得出,其中,耦合桿能夠被從在其中該耦合桿與導向裝置共同作用的位置運動到在其中該耦合桿不與導向裝置共同作用的位置。
[0019]在本發明的另一個同樣有利的實施方式中,轉動鏈或轉動齒條僅設置在運輸車的運動路徑的、應該在其上進行轉動的部段中。在運動路徑的有關的部段中,鏈輪或齒輪以及進而待處理的物體也就由于缺少轉動鏈或轉動齒條而不轉動。特別的耦合器或其它控制措施不是必需的。
[0020]特別可變化的是本發明的以下實施方式,其中,轉動鏈能夠沿縱向方向運動。轉動裝置的轉動速度則取決于牽引鏈和轉動鏈的速度的差。通過該速度的差的變化也就可以容易地改變轉動速度,其中也可以在沒有相應的耦合器的情況下實現轉動方向的反轉。
[0021 ]另選地,轉動鏈或轉動齒條不能夠沿縱向方向運動。隨后基本上僅從牽引鏈的運動速度中得出固定裝置和固定在其上的物體的轉動速度,而沒有在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之間設置增速的或減速的變速器。
【附圖說明】
[0022]下面根據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圖中:
[0023]圖1示出浸漬處理設備的局部透視圖,沒有待涂漆的物體;
[0024]圖2示出類似于圖1的透視圖,然而具有作為待涂漆的物體的安裝上的車身;
[0025]圖3示出穿過圖1的浸漬處理設備的豎直剖面圖;
[0026]圖4示出圖1的細節放大圖;
[0027]圖5示出浸漬處理設備的第二實施例的類似于圖4的視圖;
[0028]圖6示出浸漬處理設備的第三實施例的類似于圖4和圖5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首先參考圖1和圖2。在這些附圖中可以看到浸漬池I,該浸漬池是浸漬處理設備的部件。這種浸漬處理設備通常包括多個這樣的浸漬池I,這些浸漬池被待處理的物體依次通過。為了運輸待處理的物體2—一該待處理的物體例如可以是車身(參見圖2),設置有多個運輸車3。每個這種運輸車3在浸漬池I的相對的縱側上具有各一個縱梁4(特別是參見圖4),兩個滾子5可轉動地支承在該縱梁中。滾子5在軌道6上移動,該軌道在所示出的實施例中被安設到浸漬池I的側向的縱向壁部上。滾子5和軌道6的顯示是示意性的;實際上滾子5在軌道6上通過合適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已知的措施來引導。
[0030]每個運輸車3都包括一個固定裝置,在所示出的情況下是轉動框架7,該轉動框架借助于兩個安設在相對側上的、在軸承座9中的轉動軸端8可轉動地支承在兩個縱梁4上。待處理的物體2可以在轉動框架7上以已知的方式剛性地或以規定的方式相對于該轉動框架可動地固定。
[0031]轉動軸端8的外部的端部區域分別嚙合到牽引鏈10中。相應地,這樣的牽引鏈10在浸漬池I的兩個相對側上平行于其縱向延伸部延伸。兩個牽引鏈10在整個設備長度上延伸或至少延伸經過多個浸漬池I,并且借助于在附圖中未示出的電機和由該電機驅動的鏈輪運動。牽引鏈10的回行段在浸漬池I的下方在分開的返回區域中延伸,如可從圖3中得出地那樣。在該返回區域中,空的運輸車3也返回運動到其初始位置中。
[0032]當然可以使兩個牽引鏈10的運動同步,這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已知的并且也從開頭所述的文獻DE 196 41 048 C2中獲知。
[0033]固定在轉動框架7上的待處理的物體2在其運動路徑(平移運動)的合適的位置上與轉動框架7共同圍繞轉動軸端8的軸線轉動并且在此浸入處理液、例如漆中,向浸漬池I中注入漆直至特定的水平。在這種轉動過程中,待處理的物體2優選地完全浸入處理液中并且在繼續運動時重新由處理液中向外抬起,而同時借助于牽引鏈10進行平移運動。所有這些情況原則上在文獻DE 196 41 048 C2中描述,可以補充性地參考該文獻。
[0034]在當前情況下重要的是,現在如何與文獻DE 196 41 048 C2不同地實現不同的轉動框架7連同待處理的物體2的轉動。為此在兩個轉動軸端8之一一一在圖4中是朝向觀察者的轉動軸端8—一的外端部區域上轉動鎖合地放置鏈輪U。該鏈輪11與另一鏈12嚙合,該鏈由于下面變得清楚的原因而應該被稱為“轉動鏈”。該轉動鏈12在相鄰的牽引鏈10的下方延伸,在側向上略微向內地與其錯開。轉動鏈12在圖4中所示的實施例中與牽引鏈1類似地在整個設備長度上延伸或至少延伸經過多個應執行轉動框架7的轉動的路徑部段。轉動鏈12的回行段在該實施例中在浸漬池I的相鄰的側壁上引導,如可從圖3中得出地那樣。
[0035]為了更好地夾住鏈輪11,在該鏈輪的兩側在運輸車3上設置有兩個圓的/圓頭的鏈條導向體部13,因此轉動鏈12在所謂的奧米伽導向裝置中環繞鏈輪U。鏈條導向體部13也可以設計為自由轉動的鏈輪。
[0036]如果牽引鏈10和轉動鏈12以不同速度運行,那么由牽引鏈10和轉動鏈12組成的上述布置結構明顯可以導致轉動框架7轉動。轉動框架7的轉動速度因此取決于牽引鏈10和轉動鏈12的速度的差,其中,也可以使轉動方向反轉。
[0037]為了使轉動框架7不在運輸車3的經過浸漬池I以及在浸漬池I之間的整個運動路徑上都轉動,在支承鏈輪11的轉動軸端8中裝入耦合器14。該耦合器14可以借助于耦合桿15機械地操作。根據耦合桿15的位置在此可以實現三種操作類型:在第一種操作類型中,耦合器15空轉。因此從轉動的鏈輪11處沒有轉動被傳遞到轉動框架7上。在耦合桿5的第二位置中鏈輪11沿第一轉動方向的轉動被傳遞到轉動框架7上,在耦合桿15的第三位置中沿相反的轉動方向的轉動被傳遞到轉動框架7上。
[0038]耦合器14通過耦合桿15的致動借助于導向裝置16進行,該導向裝置位置固定地安設在親合桿15的應該進行轉動的運動路徑中。
[0039]浸漬處理設備的在圖4中所示的實施例的工作方式因此如下所述:
[0040]裝載有待處理的物體2的運輸車3—一如在圖2中所示一一借助于牽引鏈10例如從左上方被引導經過浸漬池I。在此,耦合器14首先被分離,從而不會出現轉動框架7和待處理的物體2的轉動。待處理的物體2的輸送在此特別可以沿水平的取向進行。如果運輸車3在浸漬池I上方到達一個期望出現轉動框架7的轉動的位置,則耦合桿15碰觸到在該處固定安設的導向裝置16。耦合桿15被移動并且由此這樣接合耦合器14,使得轉動框架7和固定在其上的待處理的物體2開始轉動。
[0041]轉動繼續進行,直到在運輸車3的繼續運動的過程中,待處理的物體2完全浸入處理液中,其中,該物體通常“倒立”放置。根據期望,從現在起可以使耦合器重新分離,因此待處理的物體2越過某一路段在該位置中被牽引經過處理液。隨后,但可選地也可以直接在向內轉動之后,通過相應的導向裝置16使耦合器14重新接合,并且繼續進行轉動,直到待處理的物體2被重新完全地從處理液中移出。
[0042]在圖2的視圖中,在向內轉動和向外轉動時選擇相同的轉動方向。但原則上可容易地設想,在浸入和移出時變換轉動方向。
[0043]浸漬處理設備的在圖5中所示的實施例非常類似于那個在上面根據圖4所描述的實施例。相應的部件因此以相同的、數字大一百的附圖標記來表示。在這兩個實施例之間的唯一區別在于,在圖5的實施例中放棄了奧米伽形的、包夾鏈輪111的裝置。鏈輪111因此僅利用其下方的圓周部位嚙合到直線引導的轉動鏈112中。
[0044]本發明的在圖6中示出的第三個實施例也在基本功能方面與前述的實施例相一致。相應的部件因此重新以相同的、但再大一百的附圖標記來表示。圖6的實施例就此來說更類似于圖5的實施例,即在此未設置有奧米伽形的、包夾鏈輪211的裝置。在此區別在于,轉動鏈212不在浸漬池201的整個長度上延伸,而是僅在沿運輸車203的運動方向的、期望在其中使轉動框架203轉動的那個部段上延伸。轉動鏈212為此以示意性表示的方式通過兩個導向輪217、218引導并以合適的方式驅動。
[0045]在圖6的實施例中放棄了位于支承鏈輪211的轉動軸端208中的耦合器。在運輸車203的平移運動的過程中的那些部段一一在這些部段中應實現轉動框架207和固定在其上的待處理的物體2的轉動——僅通過相對較短的轉動鏈212的位置來確定:一旦鏈輪211在運輸車203的平移運動的過程中碰觸到轉動鏈212,則轉動開始。如果鏈輪211離開轉動鏈212,則轉動停止。對于轉動的速度和轉動方向來說原則上對于圖4的實施例的上面的描述是同樣適合的。
[0046]原則上可以設想,代替運動的轉動鏈,也可使用固定的轉動鏈或固定的轉動齒條(Drehzahnstange)。但是在這種簡單的實施方式中不能以上述的簡單方式實現轉動方向和轉向架的轉動速度的調節。
[0047]導向裝置16和/或耦合桿15可以這樣構造,即它們的相互作用可以選擇性地啟動或失效/停用。這例如可以由此實現,即導向裝置和/或耦合桿從一位置一一在該位置它們可以由相應的其它部分觸及一一從相應的其它部分的運動路徑中被去除。因此可以在需要時無轉動地經過特定的池,或者在特定的、例如空的運輸車中轉動框架7被防止轉動。
【主權項】
1.一種浸漬處理設備,具有: a)至少一個浸漬池(I;101 ;201),該浸漬池能夠被填充處理液、特別是液態漆,待處理的物體(2)、特別是車身能夠被浸入該處理液中; b)輸送系統(3、10;103、110;203、210),該輸送系統使待處理的物體(2)接近浸漬池(I;1I; 201)、進入浸漬池(I; 1I; 201)的內部、從浸漬池(I; 1I; 201)中出來并離開該浸漬池,該輸送系統包括: ba)至少一個運輸車(3;103; 203),該運輸車具有能夠圍繞轉動軸線轉動的固定裝置(7; 107;207),至少一個物體(2)能夠固定在該固定裝置上; bb)轉動裝置(11、12;111、112; 211、212),利用該轉動裝置能夠使固定裝置(7; 107;207)在運輸車(3)的運動路徑的確定的部段中轉動; be)至少一個被驅動的、平行于運輸車(3; 103;203)的運動路徑延伸的牽引鏈(10; 110;210); 其特征在于, c)轉動裝置(11、12;111、112; 211、212)包括: ca)至少一個能夠與固定裝置(7;107; 207)轉動鎖合地連接的鏈輪或齒輪(I; Ill;112),該鏈輪或齒輪與固定裝置(7; 107; 207)的轉動軸線同軸地布置; cb)至少一個平行于運輸車(3;103; 203)的運動方向延伸的轉動鏈(12; 112; 212)或轉動齒條,鏈輪或齒輪(11; 111; 211)與該轉動鏈或轉動齒條嚙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動鏈(12;112)或轉動齒條沿運輸車(3; 103)的運動方向在應該在其中進行轉動的部段上延伸,設置有可調節的耦合器(14; 114),在第一位置該耦合器在鏈輪或齒輪(11; 111)與固定裝置(7; 107)之間不建立轉動連接,而在第二位置沿第一轉動方向在鏈輪或齒輪(11; 111)與固定裝置(7; 107)之間建立轉動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耦合器(14;114)具有第三位置,在該第三位置沿反向于第一轉動方向的第二轉動方向在鏈輪或齒輪(11; 111)與固定裝置(7; 107)之間建立轉動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耦合器(14;114)能夠被耦合桿(15; 115)致動,該耦合桿與至少一個導向裝置(16)共同作用,所述至少一個導向裝置固定地布置在運輸車(3;103)的運動路徑的、應該在其中進行轉動的部段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導向裝置(16;116)能夠從該導向裝置與耦合桿(15; 115)共同作用的位置運動到該導向裝置不與耦合桿(15; 115)共同作用的位置。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耦合桿(15;115)能夠從該耦合桿與導向裝置(16; 116)共同作用的位置運動到該耦合桿不與導向裝置(16; 116)共同作用的位置。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動鏈(212)或轉動齒條僅設置在運輸車(203)的運動路徑的、應該在其中進行轉動的部段中。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動鏈(12;112;212)能夠沿縱向方向運動。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浸漬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轉動鏈或轉動齒條不能沿縱向方向運動。
【文檔編號】B65G49/04GK106029532SQ201580008433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2月3日
【發明人】J·布朗
【申請人】艾森曼歐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