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源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電源裝置,該電源裝置被進行控制以使得向馬達供給的總電力中的、從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比例成為預先設定的比例。電源裝置具有:主電源部(11),其向驅動用的馬達(19)供給電力;和輔助電源部(12),其具有被充入馬達(19)的再生電力的電池(20),在馬達(19)進行動力運轉時,從電池(20)經由主電源部(11)向馬達(19)進行輔助供電。另外,設置有檢測馬達(19)的負載量的負載檢測部(23)和檢測電池(20)的余量的余量檢測部(24)。控制電路部(13)與電池(20)的余量對應地設定相對于向馬達(19)供給的總電力的、來自電池(20)的電力輔助比例,確定與檢測到的余量對應的電力輔助比例。
【專利說明】
電源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設及面向如電梯和/或自動扶梯等那樣具備再生運轉的驅動 用的馬達的設備的電源裝置。
【背景技術】
[0002] 向電梯和/或自動扶梯等的驅動用馬達的電力供給主要來自商用電源。在運樣的 電梯和/或自動扶梯等設備中,當驅動用的馬達再生運轉時,此時產生的再生電力由電阻 等消耗。因此,如日本特開2013-203513號公報和/或日本特開2006-151545號公報所示, 為了實現該再生電力的有效活用,提出了將再生電力充入電池并用于停電時等的電源。
【發明內容】
[0003] 在運樣的現有技術中,關于向馬達供給的總電力和從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比例,沒 有特別考慮。
[0004]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源裝置,該電源裝置被進行控制W使得向馬達供給 的總電力中的、從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比例成為預先設定的比例。
[0005]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源裝置具有:主電源部,其將來自商用電源的交流電力變 換為直流電力,進而逆變換為交流電力,供給到驅動用的馬達;輔助電源部,其具有被充入 所述馬達的再生電力的電池,在所述馬達進行動力運轉時,從所述電池經由所述主電源部 向所述馬達進行輔助供電;檢測所述馬達的負載量的負載檢測部和檢測所述電池的余量的 余量檢測部;W及控制電路部,其與所述電池的余量對應地設定相對于向所述馬達供給的 總電力的、來自所述電池的電力輔助比例,確定與由所述余量檢測器檢測到的余量對應的 所述電力輔助比例,控制從所述電池供給的電力,W使得基于由所述負載檢測部檢測到的 負載量的總電力中的、來自所述電池的供給電力的比例成為所述確定出的電力輔助比例。
[0006] 根據上述結構,通過將從電池進行輔助供電的電力在向馬達供給的總電力中所占 的比例、控制為與電池的余量對應地預先設定的比例,能夠進行與電池的狀態相應的供電, 進一步促進電池的有效活用。
【附圖說明】
[0007] 圖1是本發明的一實施方式的電源裝置的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 W下,參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
[0009]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源裝置是面向如電梯和/或自動扶梯等那樣具備再生運 轉的驅動用的馬達的設備的電源裝置。W下,利用圖1進行詳細說明。
[0010] 如圖1所示,該電源裝置10具有主電源部11、輔助電源部12 W及控制電路部13。 主電源部11具有將來自商用電源15的交流電力變換為直流電力的轉換器16及濾波用的 電容器17、和將該直流電力逆變換為交流電力的變換器18。并且,將來自該變換器18的交 流輸出供給到驅動用的馬達19。在本實施方式中,馬達19設為未圖示的自動扶梯的驅動 用。 W11] 輔助電源部12具有電池20。該電池20經由充放電控制用的DC/DC轉換器21與 主電源部11的直流電路連接,經由DC/DC轉換器21被充入由馬達19的再生運轉產生的再 生電力。在馬達19進行動力運轉時,該電池20經由DC/DC轉換器21及主電源部11的直 流電路、進而經由變換器18向馬達19進行輔助供電。
[0012] 在從主電源部11向馬達19的供電路上設置有作為負載檢測部發揮功能的電流檢 測器23,對從主電源部11向馬達19供給的電流值(負載量)進行檢測。另外,在電池20 設置有檢測其余量的余量檢測部24。作為該余量檢測部24,使用在電池20標準地設置的 裝置即可。
[0013] 另外,在輔助電源部12的直流電路上設置有變換器26及濾波用的電容器27,構成 為能夠向控制電路部13供給控制電源。控制電路部13與商用電源15及輔助電源部12的 雙方連接,從商用電源15及輔助電源部12的任一方都能夠接受控制電源。因此,在商用電 源15停電時也能夠維持控制功能。
[0014] 控制電路部13對應用馬達19的自動扶梯設備整體進行控制,當然,也對馬達19 的動力運轉及再生運轉進行控制。因此,從電流檢測器23向控制電路部13輸入在馬達19 中流動的電流值(負載量),并且從余量檢測部24向控制電路部13輸入電池20的余量。
[0015] 另外,在控制電路部13中,與電池20的余量對應,而設定相對于向馬達19供給的 總電力的、來自電池20的電力輔助比例。此外,向馬達19供給的總電力根據從電流檢測器 23輸入的電流值來求出。該控制電路部13根據由電流檢測器23檢測到的電流值(負載 量)和由余量檢測器24檢測到的電池20的余量,確定與檢測到的電池20的余量對應的電 力輔助比例。然后,控制從電池20輔助供電的電力,W使得成為該確定出的電力輔助比例。 良P,通過DC/DC轉換器21,對來自電池20的輸出電力進行控制。
[0016] 在此,電池20的余量和輔助供電時的來自電池20的電力供給比例(電力輔助比 例)的關系如下表那樣設定。
[0017] 表 1
[0018]
[0019] 另外,電池20構成為在與具有馬達19的自動扶梯W外的其他設備30之間、經由 面向其他設備的電力變換部31進行電力授受。例如,在將其他設備30設為電梯的情況下, 將通過電梯的再生運轉而產生的再生電力經由電力變換部31向電池20供給,對電池20進 行充電。另外,在電池20處于滿充電狀態的情況下,經由電力變換部31向作為其他設備30 的電梯供給電力。
[0020] 此外,在設置有自動扶梯設備的建筑物中設置有太陽能發電設備的情況下,也可 W構成為將該太陽能發電設備的發電電力經由電力變換部31向電池20供給,對電池20進 行充電。
[0021] 在上述結構中,自動扶梯中,如周知那樣,當下降運轉時的載荷(乘客數)為預定 值W上時,馬達19成為再生運轉,產生再生電力。該再生電力經由變換器18供給到主電源 部11的直流電路。供給到該直流電路的再生電力由轉換器16阻斷,所W不會流到商用電 源15側,而是從輔助電源部12的直流電路經由DC/DC轉換器21向電池20供給,對電池20 進行充電。
[0022] 另一方面,在自動扶梯的上升運轉時,馬達19成為動力運轉,其負載因載荷(乘客 數)而變化。即,若載荷(乘客數)多、負載大,則向馬達19供給的電力(電流值)也變大。 在該動力運轉時,除了來自商用電源15的電力之外,還從電池18進行輔助供電。
[0023] 此時,控制電路部13根據電池20的余量來確定預先設定的電力輔助比例。例如, 若電池余量大,則根據表1預先設定的電力輔助比例為50%,因此采用該值。然后,控制DC/ DC轉換器21,W使得從電池20供給的電力的比例相對于根據由電流檢測器23檢測到的電 流值(負載量)求出的向馬達19的供給電力整體(總電力)成為50%的比例。
[0024] 當然,在商用電源15停電時,也可W構成為從輔助電源部12的電池向馬達19供 給100%的電力,從而維持自動扶梯的運轉。
[00巧]此外,作為檢測馬達19的負載量的負載量檢測部,若馬達19是自動扶梯驅動用, 則也可W使用未圖示的能夠檢測自動扶梯的乘客數的圖像處理器。目P,能夠根據檢測到的 乘客數來求出施加于馬達的負載量和與其對應的總電力量
[00%] 運樣,由于構成為設置輔助電源部12,對該電池20充入再生電力,在動力運轉時 將充入了電池20的電力進行輔助供電,所W能夠抑制來自商用電源的消耗電力。此時,檢 測馬達19的負載量并且監視電池20的余量,從預先設定的電力輔助比例中選擇并確定最 適于電池20的余量的比例。然后,控制來自電池20的供給電力,W使得相對于根據馬達的 負載量求出的總電力的、電力輔助比例成為所確定的比例。因此,能夠W與電池余量相適應 的一定的比例進行輔助供電。
[0027] 雖然對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運些實施方式僅作為例子而提出, 沒有意圖對發明的范圍進行限定。運些新穎的實施方式能夠W其他各種各樣的形態來實 施,能夠在不脫離發明的要旨的范圍內進行各種省略、置換、變更。運些實施方式和/或其 變形包含于發明的范圍和/或要旨,并且包含于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發明和與其均等的范 圍。
【主權項】
1. 一種電源裝置,具備: 主電源部,其將來自商用電源的交流電力變換為直流電力,進而逆變換為交流電力,供 給到驅動用的馬達; 輔助電源部,其具有被充入所述馬達的再生電力的電池,在所述馬達進行動力運轉時, 從所述電池經由所述主電源部向所述馬達進行輔助供電; 檢測所述馬達的負載量的負載檢測部和檢測所述電池的余量的余量檢測部;以及 控制電路部,其與所述電池的余量對應地設定相對于向所述馬達供給的總電力的、來 自所述電池的電力輔助比例,確定與由所述余量檢測器檢測到的余量對應的所述電力輔助 比例,控制從所述電池供給的電力,以使得基于由所述負載檢測部檢測到的負載量的總電 力中的、來自所述電池的供給電力的比例成為所述確定出的電力輔助比例。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負載檢測部是在向所述馬達的供電路上設置的電流檢測器。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負載檢測部是能夠檢測由所述馬達驅動的自動扶梯的乘客數的圖像處理器。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電力輔助比例按電池余量大、中、小來設定。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輔助電源部構成為能夠從其他設備向所述電池充入電力。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輔助電源部構成為能夠從所述電池向其他設備供給電力。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源裝置, 所述控制電路部能夠從所述商用電源及輔助電源部的雙方接受控制電源。
【文檔編號】B66B5/00GK105984762SQ201510082062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5年2月15日
【發明人】清水和洋
【申請人】東芝電梯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