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了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屬于電梯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正常情況下,當電梯運行到平層位置時,停止運行,開門放人或進人,此時主機制動器抱閘斷電閉合,防止電梯溜車發生意外。但當制動器抱閘失效時,電梯就會向對重或轎廂較重的方向運行,引發安全事故的發生。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通過在轎廂上安裝安全鉗,當抱閘失效,控制器檢測到轎廂發生意外移動時,觸發安全鉗夾住導軌,使轎廂無法繼續移動,提高了電梯使用的安全性。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包括轎廂和用于驅動所述轎廂的曳引機、每個平層處設置有兩組上下設置的感應器,所述轎廂上設置有可觸發所述感應器的隔磁板和用于夾住導軌的安全鉗,還包括與所述感應器、安全鉗、曳引機電氣連接的控制裝置。
[0005]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為雙向安全鉗,沿其垂直方向設置有可供導軌通過的通槽,所述通槽的一側設置有一個與其連通的V型槽,所述V型槽內中心位置處設置有可相對所述通槽水平、垂直移動的滾輪。
[0006]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每組感應器包括兩個上下設置的光電感應開關,且每組感應器的兩個光電感應開關之間的距離相等,為10cm-30cm。
[0007]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上設置有支板,所述支板的一端設置有腰型槽,所述滾輪的轉軸的一端設置在所述腰型槽中。
[0008]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上設置有滑槽,所述支板上固定設置有可在所述滑槽中移動的凸塊。
[0009]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的另一端與所述轉軸之間設置有拉簧。
[0010]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通過電磁閥驅動其水平移動。
[0011]前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設置在所述轎廂的下梁上。
[0012]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轎廂上安裝安全鉗,當抱閘失效,控制器檢測到轎廂發生意外移動時,觸發安全鉗夾住導軌,使轎廂無法繼續移動,提高了電梯使用的安全性,并且通過采用雙向安全鉗,當轎廂發生上下意外移動時均能快速制動。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發明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的轎廂下梁處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的隔磁板觸發光電感應開關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的安全鉗的側視圖;
圖4是本發明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的安全鉗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將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5]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包括轎廂和用于驅動所述轎廂的曳引機、每個平層處設置有兩組上下設置的感應器,所述轎廂上設置有可觸發所述感應器的隔磁板和用于夾住導軌的安全鉗,還包括與所述感應器、安全鉗、曳引機電氣連接的控制裝置。
[0016]當轎廂上行或下行至一個平層時,隔磁板60觸發感應器,同時在開門狀況,控制板接受此時的反饋信號。本實施例中,所述每組感應器包括兩個上下設置的光電感應開關,且每組感應器的兩個光電感應開關之間的距離相等,為10cm-30cm。以轎廂下行為例,當隔磁板60脫離最上面的光電感應開關61時,觸發電梯開門放人或者進人,當此時發生意外情況,轎廂繼續下行時,隔磁板60脫離第二個光電感應開關61,此時轎廂地坎與層門地坎垂直距離大于兩個光電感應開關之間的距離,控制器接受此時的反饋信號,立即輸出指令給安全鉗,使安全鉗動作,夾住導軌至轎廂停止移動。
[0017]本實施例中安全鉗10為雙向安全鉗,安裝在轎廂的下梁70上,沿其垂直方向設置有可供導軌40通過的通槽11,所述通槽11的一側設置有一個與其連通的V型槽12,所述V型槽12內中心位置處設置有可相對所述通槽11水平、垂直移動的滾輪20。
[0018]通過在用于穿過導軌40的通槽11 一側設置一個V型槽12,并且在V型槽12的中心位置處設置一個可相對通槽11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均能發生一定量移動的滾輪20,且V型槽12中心位置處到通槽11邊緣的垂直距離略大于滾輪20直徑,使滾輪20在處于初始位置時,剛好與導軌40之間沒有接觸。
[0019]在需要將轎廂立刻制動時,通過驅動滾輪20向導軌40方向移動,并與其貼緊后,在導軌40的作用下使滾輪20在V型槽12內根據轎廂運動的方向發生一定量的上移或者下移,使滾輪20在導軌40與V型槽12之間卡死,從而實現對導軌的立刻制動。
[0020]本實施例中,滾輪20通過與控制器電氣連接的電磁閥50驅動其水平移動,當然也可以是其他驅動裝置,如氣缸等。
[0021]所述安全鉗主體10上設置有支板30,所述支板30的一端設置有腰型槽33,所述滾輪20的轉軸21的一端設置在所述腰型槽33中,使滾輪20在電磁閥50等驅動裝置的作用下沿腰型槽33水平移動。
[0022]所述安全鉗主體I上設置有滑槽13,所述支板30上固定設置有可在所述滑槽13中移動的凸塊31,實現了滾輪20相對該V型槽實現垂直移動。
[0023]所述支板30的另一端與所述轉軸21之間設置有拉簧32,在滾輪20的水平驅動力消失后,滾輪20在拉簧32的作用下復位,使電梯轎廂能夠正常運轉。
[0024]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通過在轎廂上安裝安全鉗,當抱閘失效,控制器檢測到轎廂發生意外移動時,觸發安全鉗夾住導軌,使轎廂無法繼續移動,提高了電梯使用的安全性。
[0025]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
【主權項】
1.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包括轎廂和用于驅動所述轎廂的曳引機、其特征在于:每個平層處設置有兩組上下設置的感應器,所述轎廂上設置有可觸發所述感應器的隔磁板(60)和用于夾住導軌(40)的安全鉗(10),還包括與所述感應器、安全鉗(10)、曳引機電氣連接的控制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10)為雙向安全鉗,沿其垂直方向設置有可供導軌(40)通過的通槽(11),所述通槽(11)的一側設置有一個與其連通的V型槽(12 ),所述V型槽(12 )內中心位置處設置有可相對所述通槽(11)水平、垂直移動的滾輪(20 )。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每組感應器包括兩個上下設置的光電感應開關(61),且每組感應器的兩個光電感應開關(61)之間的距離相等,為 10cm-30c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10)上設置有支板(30),所述支板(30)的一端設置有腰型槽(33),所述滾輪(20)的轉軸(21)的一端設置在所述腰型槽(33)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10)上設置有滑槽(13 ),所述支板(30 )上固定設置有可在所述滑槽(13 )中移動的凸塊(3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板(30)的另一端與所述轉軸(21)之間設置有拉簧(32 )。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20)通過電磁閥(50 )驅動其水平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鉗(10)設置在所述轎廂的下梁(70)上。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防止轎廂意外移動結構,包括轎廂和用于驅動所述轎廂的曳引機、每個平層處設置有兩組上下設置的感應器,所述轎廂上設置有可觸發所述感應器的隔磁板和用于夾住導軌的安全鉗,還包括與所述感應器、安全鉗、曳引機電氣連接的控制裝置。通過在轎廂上安裝安全鉗,當抱閘失效,控制器檢測到轎廂發生意外移動時,觸發安全鉗夾住導軌,使轎廂無法繼續移動,提高了電梯使用的安全性。
【IPC分類】B66B5-16
【公開號】CN104649094
【申請號】CN201510064900
【發明人】呂學奇
【申請人】昆山京都電梯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