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物料包裝技術領域,用于防止假冒偽劣食品充斥市場,保護合法生產廠家及消費者權益。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瓶裝飲料及水飲品的消費量日益增多,隨之也涌現了大量的假冒偽劣產品,特別是一些名牌飲料及水飲品假冒偽劣產品更多。這些假冒偽劣產品不但侵犯了合法生產廠家的權益,并危及它們的生存,而且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些假冒偽劣飲料及水飲品的制造者多為散布在各地的個體經營者,他們為牟取非法利潤,收集或收購已用過的飲料及水飲品的包裝瓶,未經嚴格消毒處理,便裝灌假飲料及水飲品投入市場銷售,因其瓶身及其裝璜都可用原生產廠的真品,偽造的瓶蓋往往能以假亂真,故消費者不易識別。現有的飲料及水飲品的包裝瓶均只在瓶蓋上采取防偽措施,而瓶身可重復使用,因而不利于飲料及水飲品防偽。因瓶蓋制造用料少,工藝簡單,成本低,故容易偽造。
本實用新型創造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研制出一種新型的飲料及水飲食品的包裝瓶,使之不能重復使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如說明書附圖
所示,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瓶蓋(2)——密封墊(3)——瓶嘴(4)——防假圈 (5)——瓶身 (6)——水平開啟縫(7)——組裝縫本實用新型主要由瓶蓋(1)、密封墊(2)、瓶嘴(3)、防假圈(4)、瓶身(5)、水平開啟縫( 6)和組裝縫(7)組成,形成一個完整的飲料及水飲品包裝瓶。
本實用新型的關鍵技術之一是瓶嘴(3)、防假圈(4)及瓶身(5)之間為固定連接,瓶蓋(1)與瓶嘴(3)之間為扣接或螺紋連結;關鍵技術之二是在防假圈(4)下部接近瓶身的部位設置了一圈水平開啟縫(6),水平開啟縫(6)為薄壁狀或孔帶狀;關鍵技術之三是防假圈(4)與瓶蓋(1)之間留有組裝縫(7),正宗生產廠家將飲料或水飲品灌入瓶中后,采用專用夾具將帶有密封墊(2)的瓶蓋(1)與瓶嘴(3)扣緊或旋緊,消費者飲用前,必須將防假圈(4)去掉,方可擰開瓶蓋(1)飲用。
本實用新型與現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和積極效果1、因用過的瓶身不可能與被撕去的防假圈恢復固定連結,故可防止假冒飲料及水飲品充斥市場,保護合法生產廠家的權益。
2、用過的瓶身已被破壞,不可能再用于商業目的,從而便于控制飲料及水飲品的質量指標,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實用新型可廣泛用于飲料、水飲品、酒類、調料、油類、化妝品及藥品等各種物料的瓶裝,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
權利要求1.“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屬于物料包裝技術領域,其特征在于該“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帶有密封墊(2)的瓶蓋(1)罩緊瓶嘴(3),在瓶蓋(1)外側設有一防假圈(4),在防假圈(4)下部接近瓶身(5)的部位設置了一圈水平開啟縫(6),瓶蓋(1)與防假圈(4)之間留有組裝縫(7)。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其特征在于防假圈(4)與瓶嘴(3)及瓶身(5)之間為固定連接,瓶蓋(1)與瓶嘴(3)之間為扣接或螺紋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其特征在于防假圈(4)的下部接近瓶身(5)的部位設置了一圈水平開啟縫(6),水平開啟縫(6)為薄壁狀或孔帶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其特征在于防假圈(4)與瓶蓋(1)之間留有組裝縫(7)。
專利摘要一種屬于物料包裝技術領域的包裝瓶——一次性防假冒包裝瓶,其防假圈固定連結在瓶嘴的下部,使用瓶中物料時,須先去掉防假圈才能擰開瓶蓋取出物料。該包裝瓶用于商業目的時只能使用一次,可廣泛用于飲料、水飲品、酒類、調料、油類、化妝品及藥品等各種物料的瓶裝,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
文檔編號B65D41/32GK2352466SQ9823147
公開日1999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1998年10月14日 優先權日1998年10月14日
發明者楊光 申請人:楊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