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升降機,特別涉及一種電梯井道及電梯。
背景技術:
1、電梯是大多數現代多層建筑中均會配備的基礎設備,已經廣泛應用于中低層建筑中。目前,較多樓層較低的建筑選擇配備電梯。由于建筑的層數戶數較少,導致每戶需要分擔的配備電梯需要花費的成本較高,實用性較低,因此,有必要降低電梯的建造成本。
2、目前,通常采用降低轎廂體積和承載重量的方法降低電梯的建造成本,然而,這種方式會降低電梯的性能,進而降低電梯的實用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成本較低的電梯井道及電梯。
2、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3、一種電梯井道,包括兩根相鄰的前立柱、兩根相鄰的后立柱、連接于所述前立柱和所述后立柱之間的井道側板以及設置于所述井道側板的轎廂導軌,所述前立柱、所述后立柱和所述轎廂導軌均豎直設置,所述后立柱包括豎直設置的導向部,對重組件滑動連接于所述后立柱的所述導向部,轎廂組件滑動連接于所述轎廂導軌。
4、可選地,所述后立柱還包括支撐部、連接部和加強部,兩根所述后立柱呈軸對稱設置,所述支撐部構造成直角狀,具有長邊和短邊,所述后立柱的所述導向部平行于所述支撐部的所述長邊,所述連接部連接于所述支撐部的所述長邊和所述后立柱的所述導向部之間,所述加強部連接于所述支撐部的所述長邊和所述后立柱的連接部之間。
5、可選地,所述后立柱由鋁型材制備得到。
6、可選地,所述后立柱包括保護層,所述保護層包裹于所述導向部表面。
7、還包括保護層,所述井道側板包括多條連接梁和連接板,所述連接梁水平設置且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前立柱和所述后立柱,所述連接板豎直設置,連接于相鄰所述前立柱和所述后立柱以及所述連接梁。
8、可選地,所述電梯井道還包括前橫梁和后橫梁,多條所述前橫梁連接所述前立柱且設置于不同高度,多條所述后橫梁連接所述后立柱且設置于不同高度,設置于同一高度的所述前橫梁、所述后橫梁和兩條所述連接梁圍成矩形結構。
9、可選地,所述電梯井道還包括井道門,多個設置高度不同的所述井道門均連接于所述前橫梁且相互齊平。
10、第二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電梯,包括上述的電梯井道、所述對重組件、所述轎廂組件和曳引組件,所述曳引組件包括曳引主機和曳引繩,所述曳引主機設置于所述電梯井道,包括電動機和在所述電動機的驅動下轉動的曳引輪,所述曳引繩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對重組件和所述轎廂組件,且所述曳引繩的中部纏繞于所述曳引輪上。
11、可選地,所述轎廂組件包括廂體、廂門和轎廂導靴,所述轎廂導靴連接于所述廂體,且所述轎廂導靴滑動連接于所述轎廂導軌,所述廂門連接于所述廂體,與所述廂體圍成閉合的箱狀結構,且所述廂門設置于所述轎廂組件遠離所述對重組件的一側。
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一方面,使對重組件滑動連接于后立柱,使后立柱既起到支撐電梯井道的作用,又兼具對重導軌的功能,從而簡化了電梯井道整體的結構,降低電梯建造工程的時間、人力和材料成本。將轎廂導軌設置于井道側板,使轎廂導軌兩側均具有較大的空間,便于轎廂導軌與轎廂的中部位置相對應,有助于平衡轎廂導軌兩側的受力,防止轎廂導軌和轎廂導靴長期受到朝向同一側方的扭力,有助于降低轎廂導軌和轎廂導靴的磨損。
13、進一步地,將支撐部構造成直角狀,能夠以較少的材料實現較高的強度,有助于提高后立柱的支撐力。通過連接部連接支撐部和導向部,并通過加強部對連接部的結構進行加強,有助于提高導向部的結構穩定性,降低導向部發生結構變形的風險。
14、進一步地,鋁型材具有強度高,重量低且價格低廉的優勢,采用鋁型材制備后立柱有助于降低電梯井道的建造成本。
15、進一步地,通過保護層保護后立柱的導向部,有助于提高導向部的耐磨性,防止導向部在運行中發生磨損。
16、進一步地,通過設置連接梁,有助于提高井道側板的連接強度,且有助于提高井道側板對轎廂導軌的支撐力。
17、進一步地,通過在同一高度上設置兩根連接梁、一根前橫梁和一根后橫梁,形成水平設置的矩形結構,有助于加固電梯井道的整體結構,提高強度和安全性。
18、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方面,電動機帶動曳引輪轉動,使纏繞于曳引輪的曳引繩的兩端發生位移。通過對重組件的重力平衡轎廂組件的重力,能夠降低曳引機的負擔,從而降低成本。
19、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1.一種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包括兩根相鄰的前立柱(11)、兩根相鄰的后立柱(12)、連接于所述前立柱(11)和所述后立柱(12)之間的井道側板以及設置于所述井道側板的轎廂導軌(16),所述前立柱(11)、所述后立柱(12)和所述轎廂導軌(16)均豎直設置,所述后立柱(12)包括豎直設置的導向部(122),電梯的對重組件(2)滑動連接于所述后立柱(12)的所述導向部(122),轎廂組件(3)滑動連接于所述轎廂導軌(1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立柱(12)還包括支撐部(121)、連接部(123)和加強部(124),兩根所述后立柱(12)呈軸對稱設置,所述支撐部(121)構造成直角狀,具有長邊(1211)和短邊(1212),所述后立柱(12)的所述導向部(122)平行于所述支撐部(121)的所述長邊(1211),所述連接部(123)連接于所述支撐部(121)的所述長邊(1211)和所述后立柱(12)的所述導向部(122)之間,所述加強部(124)連接于所述支撐部(121)的所述長邊(1211)和所述后立柱(12)的連接部(123)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立柱(12)由鋁型材制備得到。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立柱(12)包括保護層,所述保護層包裹于所述導向部(122)表面。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所述井道側板包括多條連接梁(13)和連接板,所述連接梁(13)水平設置且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前立柱(11)和所述后立柱(12),所述連接板豎直設置,連接于相鄰所述前立柱(11)和所述后立柱(12)以及所述連接梁(13)。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橫梁(14)和后橫梁(15),多條所述前橫梁(14)連接所述前立柱(11)且設置于不同高度,多條所述后橫梁(15)連接所述后立柱(12)且設置于不同高度,設置于同一高度的所述前橫梁(14)、所述后橫梁(15)和兩條所述連接梁(13)圍成矩形結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梯井道,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井道門(17),多個設置高度不同的所述井道門(17)均連接于所述前橫梁(14)且相互齊平。
8.一種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電梯井道(1)、所述對重組件(2)、所述轎廂組件(3)和曳引組件(4),所述曳引組件(4)包括曳引主機(41)和曳引繩(42),所述曳引主機(41)設置于所述電梯井道(1),包括電動機和在所述電動機的驅動下轉動的曳引輪(411),所述曳引繩(42)兩端分別連接于所述對重組件(2)和所述轎廂組件(3),且所述曳引繩(42)的中部纏繞于所述曳引輪(411)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轎廂組件(3)包括廂體(32)、廂門和轎廂導靴(31),所述轎廂導靴(31)連接于所述廂體(32),且所述轎廂導靴(31)滑動連接于所述轎廂導軌(16),所述廂門連接于所述廂體(32),與所述廂體(32)圍成閉合的箱狀結構,且所述廂門設置于所述轎廂組件(3)遠離所述對重組件(2)的一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