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進工作機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自推進工作機器,具體為起重機、挖掘機、材料搬運機,伸縮臂叉車或其類似物。
【背景技術】
[0002]從實踐中已知移動式或自推進工作機器,例如具有可驅動的或移動的底盤的移動式起重機,在底盤上可旋轉地安裝上部結構。在上部結構中,布置柴油發動機,例如柴油發動機能夠被用于驅動起重機吊臂的液壓單元并用于驅動布置在底盤中的液壓馬達,并且通過柴油發動機驅動安裝在底盤上的驅動輪,使工作機器可移動。為了將液壓能輸送到底盤,需要液壓旋轉接頭。液壓旋轉接頭技術復雜、昂貴并伴有相當大的效率損失。
【發明內容】
[0003]因此,本發明的目的為提供一種上述種類的自推進工作機器,該自推進工作機器具有底盤的尚效驅動。
[0004]所述目的由具有權利要求1的特征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實現。
[0005]因此,提出一種自推進工作機器,包括底盤和上部結構,底盤設有通過驅動裝置驅動的驅動輪,上部結構可旋轉地安裝在底盤上,在上部結構內布置驅動單元,在上部結構上安裝用于工作工具的吊臂。驅動單元驅動發電機,發電機為用于布置在上部結構上的電動馬達的電源,所述電動馬達為用于安裝在底盤上的輪中的至少一個的驅動裝置。
[0006]在根據本發明的工作機器中,用于底盤的驅動器由此布置在上部結構中,通過相應軸將驅動力矩傳輸至底盤。這意味著驅動運動在上部結構中引發。在上部結構中,構成驅動器的電動馬達直接與其電源相連,電源由布置在上部結構中的驅動單元驅動。與上述已知的移動式工作機器相反,從可旋轉的上部結構到底盤的通過旋轉接頭的能量傳輸由此能夠避免。因此,能夠實現相對于用于底盤的驅動器而言高出許多的效率。這也由于電源和構成用于底盤的驅動裝置的電動馬達之間的小距離。此外,由于用于工作機器的致動的全部命令和控制設備都能夠布置在上部結構中,所以根據本發明的工作機器以高緊湊型為特征。由于將用于底盤的驅動裝置布置在上部結構中導致的相當大的效率增長也使得可能通過比現有技術階段更小的動力使用驅動單元。這進而伴有更低的投資費用以及更低的操作成本,因為與現有技術階段相比能量消耗被大幅減少。
[0007]在移動式或自推進工作機器中,驅動模式需要最高的單個動力輸出,所述單個動力輸出由待提供的總驅動動力覆蓋。因此,特別有利的是以用于驅動模式或驅動功能的高效率比選擇具有高效動力傳輸的高效驅動。
[0008]在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或移動式工作機器的優選實施例中,設有中心軸,中心軸由電動馬達驅動,中心軸的軸線與上部結構的旋轉軸線一致。這意味著中心軸為這樣的軸,通過該軸將電動馬達產生的驅動力矩傳輸到底盤并傳輸到安裝在底盤上的驅動輪。位于上部結構的旋轉軸線上的中心軸為簡單的并可節約成本地制造的部件,通過該中心軸能夠高效地傳輸在電動馬達中產生的力矩。中心軸相對于底盤的主平面成直角定向。
[0009]為了能夠將已經通過中心軸被傳輸到底盤的力矩傳輸到驅動輪,在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工作機器的有利實施例中,中心軸與齒輪傳動裝置相連,齒輪傳動裝置布置在底盤中,通過齒輪傳動裝置驅動驅動輪。
[0010]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工作機器的驅動單元能夠以多種方式被構造。優選地,驅動單元為內燃機,具體為柴油發動機。
[0011]在根據本發明的工作機器的一個供選擇的實施例中,驅動單元還包括燃料電池。該實施例的操作對環境特別友好。
[0012]取決于根據本發明的工作機器的設計,驅動單元具有例如50kW至300kW之間的最大輸出。
[0013]有利地,由電動馬達驅動的中心軸穿透旋轉軸承環,上部結構通過旋轉軸承環可旋轉地安裝在底盤上,旋轉軸承環允許上部結構在底盤上的連續旋轉。
[0014]為了優化驅動動力并調整工作機器的驅動特性以適應各個情況,在電動馬達和中心軸之間布置齒輪傳動裝置,齒輪傳動裝置具體實現為允許上部結構在底盤上的連續旋轉的變速器齒輪傳動裝置或手動變速器。
[0015]為了能夠以特別高效率操作根據本發明的工作機器,中心軸可以為用于回收電能的再生系統的一部分,用于回收的電能的存儲裝置優選地布置在上部結構中。具體地,存儲裝置為蓄能器或電容器并有利地連接到電動馬達。
[0016]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工作機器能夠為包括底盤和上部結構的任何種類的工作機器,其中底盤包括驅動輪,在上部結構上安裝吊臂或其類似物。例如,自推進工作機器為起重機,挖掘機、材料搬運機,伸縮臂叉車或其類似物。
[0017]本發明的主題的其他優點和有利實施例能夠從說明書、附圖和專利權利要求中得到。
【附圖說明】
[0018]在附圖中以示意地簡化的方式說明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工作機器的優選實施例,并在下面的段落中對其詳細解釋。
[0019]圖1以高度示意的方式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自推進工作機器的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20]附圖示出構成自推進工作機器的移動式起重機10。移動式起重機10具有兩軸線底盤12,兩軸線底盤12設有驅動輪14,驅動輪14為底盤12的框架的一部分。
[0021]在底盤12上通過標準設計的旋轉軸承環16安裝上部結構18。由旋轉軸承環16形成的旋轉軸線在圖中被標識為“A”。旋轉軸承環16允許上部結構18在底盤12上的連續旋轉。
[0022]上部結構18具有駕駛員室20,移動式起重機10的全部操縱元件都基本上都布置在駕駛員室內,以使所述操縱元件能夠被移動式起重機10的駕駛員舒適地夠到。進一步地,起重機吊臂22可樞轉地安裝在上部結構18上,起重機吊臂22能夠以伸縮的方式實現,并且一方面設有調整汽缸24,另一方面設有用于起重機吊鉤28的繩索提升器26。
[0023]在上部結構18中,設置驅動單元30,驅動單元30實現為柴油發動機并驅動液壓栗32以致動調整汽缸24。此外,驅動單元30驅動通過電力線路36與電動馬達38相連的發電機34。電動馬達38通過手動變速器40驅動中心軸42,電動馬達38與能夠從駕駛員室20控制的控制裝置相連,中心軸42的軸線與上部結構18的旋轉軸線A—致。中心軸42穿透位于底盤12和上部結構18之間的回轉軸承16并通向到分配齒輪傳動裝置44,分配齒輪傳動裝置44布置在底盤12中并通過軸46與底盤12的驅動輪14相連。
[0024]在上述移動式起重機中,電動馬達布置在上部結構中并由發電機34供能,由此通過穿透旋轉軸承環16的機械中心軸42驅動底盤12的驅動輪14。移動式起重機10的驅動運動由此由以布置在上部結構18中的電動馬達38的形式的驅動裝置的致動引發。
[0025]附圖標記列表
[0026]10移動式起重機
[0027]12 底盤
[0028]14驅動輪
[0029]16旋轉軸承環
[0030]18上部結構
[0031]20駕駛員室
[0032]22起重機吊臂
[0033]24調整汽缸
[0034]26繩索提升器
[0035]28起重機吊鉤
[0036]30驅動單元
[0037]32液壓栗
[0038]34發電機
[0039]36電力線路
[0040]38電動馬達[0041 ] 40變速器
[0042]42 中心軸
[0043]44分配齒輪傳動裝置
[0044]46 軸
[0045]A 旋轉軸線
【主權項】
1.一種自推進工作機器,包括底盤(12)和上部結構(18),所述底盤(12)設有由驅動裝置驅動的驅動輪(14),所述上部結構(18)可旋轉地安裝在所述底盤(12)上,在所述上部結構(18)中布置有驅動單元(30),在所述上部結構(18)上安裝有用于工作工具的吊臂(22),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30)驅動發電機(34),所述發電機(34)是用于布置在所述上部結構(18)中的電動馬達(38)的電源,所述電動馬達(38)是用于布置在所述底盤(12)上的所述驅動輪(14)的驅動裝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特征在于中心軸(42),所述中心軸(42)由所述電動馬達(38)驅動并且所述中心軸(42)的軸線與所述上部結構(18)的旋轉軸線(A) —致。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42)連接到齒輪傳動裝置(44),所述齒輪傳動裝置(44)布置在所述底盤(12)中,通過所述齒輪傳動裝置(44)驅動所述驅動輪(14)。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42)穿透旋轉軸承環(16),所述上部結構(18)通過所述旋轉軸承環(16)可旋轉地安裝在所述底盤(12)上。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電動馬達(38)和所述中心軸(42)之間布置有齒輪傳動裝置(40),所述齒輪傳動裝置(40)具體為變速器齒輪傳動裝置或手動變速器。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軸(42)是用于回收電能的再生系統的一部分,并且在所述上部結構(18)中布置有用于回收的電能的存儲裝置。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30)為內燃機,具體為柴油發動機。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單元(30)包括燃料電池。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自推進工作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推進工作機器為起重機、挖掘機、材料搬運機或伸縮臂叉車。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自推進工作機器,包括底盤(12)和上部結構(18),底盤(12)設有通過驅動裝置驅動的驅動輪(14),上部結構(18)可旋轉地安裝在底盤(12)上,在上部結構(18)中布置驅動單元(30),在上部結構(18)上安裝用于工作工具的吊臂(22),其特征在于,驅動單元(30)驅動發電機(34),發電機(34)為布置在上部結構(18)中的電動馬達(38)的電源,所述電動馬達(38)為用于布置在底盤(12)上的驅動輪(14)的驅動裝置。
【IPC分類】B60K1/00, B66C23/40, B60K5/00, B60L11/18, B66F9/075
【公開號】CN105712217
【申請號】CN201510971525
【發明人】艾瑞克·森尼波根
【申請人】森尼波根機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