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開瓶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并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采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專利說明】—種開瓶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開瓶器的改進,特別是一種結構簡單、實用且造型美觀、攜帶方便的開瓶器。
【背景技術】
[0002]常見的開瓶器,如夏天喝啤酒時用的啤酒瓶的開瓶器,其包含手柄,所述的手柄的一端開設有口形通孔;使用時,將開瓶器的口形通孔套在啤酒瓶蓋上,使口形通孔的上邊扣在啤酒瓶蓋的上表面,下邊剛好卡入啤酒瓶蓋的下邊緣,通過提拉手柄即可實現開啟啤酒瓶蓋。這種開瓶器攜帶不方便,且造型不美觀,只適合在固定場合使用,不適合攜帶在身上。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實用且造型美觀、攜帶方便的開瓶器。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并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
[0005]優選的,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于第三支撐部。
[0006]優選的,所述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
[0007]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0008]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開瓶器中的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第二支撐部、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于第三支撐部;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采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說明:
[0010]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開瓶器的主視圖;
[0011]其中:1、手柄;2、頭部;3、第一支撐部;4、第二支撐部;5、第三支撐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13]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1、頭部2 ;所述頭部2成扁平狀;所述頭部2平行設置在手柄I的一端;所述頭部2設置有第一支撐部3 ;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二支撐部4設置在頭部2上,并設置在第一支撐部
3和第三支撐部5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二支撐部4的寬度小于第三支撐部5 ;所述第一支撐部3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未示出);所述磁性部可以將開啟后的啤酒瓶蓋吸附在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而不至于跌落地面,造成環境的不衛生。
[0014]由于上述技術方案的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001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開瓶器中的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第二支撐部、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于第三支撐部;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的組合或第一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的組合來實現開啟啤酒瓶蓋的功能;同時第一支撐部與第二支撐部、第二支撐部與第三支撐部之間采用圓弧連接,外型美觀;再者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體積小,方便攜帶。
[0016]以上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應用范例,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構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變換或者等效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開瓶器,包含手柄、頭部;所述頭部成扁平狀;所述頭部平行設置在手柄的一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設置有第一支撐部;所述第一支撐部的下方設置有第三支撐部;所述第二支撐部設置在頭部上,并設置在第一支撐部和第三支撐部之間;所述第一支撐部的寬度大于第三支撐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開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部的寬度小于第三支撐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開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部的端部設置有磁性部。
【文檔編號】B67B7/16GK203474420SQ201320525910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7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7日
【發明者】徐劼琪 申請人:蘇州市吳中區光福錦程機械廠